养老金调整发放情况总结4篇

时间:2022-11-14 11:25: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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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发放情况总结4篇

篇一:养老金调整发放情况总结

老保险工作总结 20xx 年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二 0xx 年, 我中心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和 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 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有力带领下, 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心, 扎实拼搏, 锐意创新, 开拓进取, 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进步长足。

 现总结如下:

  一、 主要成绩

 全年工作主要亮点有八。

 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保持稳定。

 采取实行征缴工作目标责任制、 实施“征缴协管员” 制度等工作措施, 迎难而上,功坚克难, 不断加大征缴力度, 强化征缴实效。

 今年在 xx 区企业形势极其严峻的情况下, 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 000 万元, 征缴率 0。

 二是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持续正常。

 不断健全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机制, 努力提高发放工作服务水平, 全年发放养老金 000 万元, 深受离退休人员好评。

 三是养老保险扩面稳步推进。

 紧抓全省统一开展扩面征缴专项活动的有利契机, 乘势而上, 突出重点, 强力推进。

 全年新增参保企业 0 家, 新增参保职工 000 人。

 四是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工作顺利完成。

 目前中心各项业务工作均与市中心实现良好衔接, 诸项业务运转高效、 有条不紊。

 五是退休人员增资工作高效开展。

 将增资工作作为阶段性中心任务, 中心工作人员全员动员, 分工协作, 牺牲节假日, 确保了每一名退休职工增资数据的准确无误, 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近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增资任务。

 六是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工作精准无误。

 积极借鉴外地经验, 实现退休人员待遇微机核算, 大幅度提高了待遇审核工作的工

  效和准确性。

 全年审核确定退休人员待遇 000 余人次, 无一出现失误。七是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工作日趋规范有序。

 逐步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狠抓制度落实, 实际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上级财务工作规程要求办事, 严格程序, 严肃纪律, 确保万无一失。

 八是养老保险稽核工作精细严谨。

 今年按惯例对发放养老金人员进行了认真年审, 审查工作坚持做到严格细致, 逐人对照, 逐人过关, 共检查离退休人员 9000 余人, 停发养老金 760 人, 通过检查避免基金损失 80 万元。

  二、 主要做法

 (一)

 科学管理, 优化工作机制。

 良好的工作机制是确保一项工作不断取得突破的重要保证。

 我中心坚持从建机制、 建制度着手, 以先进的工作机制提工效、 促工作, 推动各项工作日趋制度化、 规范化、 科学化。建立征缴、 扩面等项工作目标责任制, 科学分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实行人人头上有指标, 个个肩上有任务, 强化公文写作责任, 实施奖惩,充分调动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建立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班子会议, 听取工作汇报, 研究重大问题, 部署下步工作; 建立工作成效检查机制, 定期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查找原因, 总结经验教训, 以利下步工作。

  (二)

 开拓进取, 创新工作方法。

 我中心根据当前扩面征缴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大胆探索开展工作的新方式, 新方法。

 中心领导针对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繁重, 而自身工作力量有限的现实, 经过深入企业、 基层认真调查研究, 自从事公益岗位人员中优选 36 名文化素质高、 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保政策法规、 待遇确定等方面知识培训, 聘任为“征缴协管员” , 分赴全区街道、 社区开展社保知

  识宣传、 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该办法采用以来, 全区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的社保意识明显增强, 到劳动部门咨询相关政策的人员明显增多, 效果正在日益显现。

  (三)

 注重学习, 提高人员素质。

 我们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定期举办业务知识讲座,请中心领导、 业务骨干讲授业务知识, 解读最新政策, 开展业务政策大讨论, 共同学习, 共同提高; 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股室间自学, 相互介绍各自业务内容、 工作流程, 加强沟通, 互相学习, 取长补短, 以使工作人员都能业务精通、 一专多能; 鼓励工作人员自觉利用工余时间开展自学, 全面学习微机操作、 计算机软件使用、 财务会计等多方面知识,积累知识, 以学促工, 打牢做好本职工作的坚实基础。

  (四)

 严格要求, 强化组织纪律。

 具有严明的工作纪律是保___证一支队伍不断取得新成绩的重要条件。

 我中心对工作人员坚持严格管理, 从严要求, 要求工作人员认真遵守中心的日常作息制度、 请销假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切实做到按时上下班, 无特殊情况决不迟到、早退等。

 中心领导班子更是从我做起, 率先垂范, 树立榜样, 带头早来晚走, 带头无私奉献, 全中心形成了守纪律、 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 存在不足与明年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养老保险费征缴形势严峻, 征缴发放矛盾突出, 基金收支缺口较大;二是面对养老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的新形势, 工作人员的素质尚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微机、 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硬件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新的一年中, 我们将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 创新工作方式, 强化基金征缴, 积极推进扩面, 挖掘征收潜力, 最大限度地征缴养老保险基金, 努力缓解征缴发放矛盾; 认真坚持、 良好落实各项学习制度, 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力求较好适应实行市级统筹后新的形势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科学调剂使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设备, 合理利用办公资源, 使之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展望明年的工作, 我们信心百倍, 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决心在新的一年中, 振奋精神, 团结一心, 扎实工作, 再接再励, 努力使各项工作再创新佳绩。

  《20xx 年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xx 年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二:养老金调整发放情况总结

养老金, 总结 调整养老金,总结(一):养老保险科工作总结

 养老保险科 20xx 年 1-12 月份工作小结我科业务工作在局长正确领导下, 我们始终坚持以及时发放为中心,以征缴扩面为重点,以基础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扬锐意进取克难攻艰的开拓精神,在本科室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成绩,现就今年 1-12 月份以来的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1、进一步加强对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1-12 月份新增参保人员 1531 人,其中:企业 365 人,个体户 933 人,机关事业 212 人,外地转入 21 人。企业净增人数 1106 人。

 2、及时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1-12 月,办理新增退休人员 267 人(其中:企业157 人,机关事业 110 人),支付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怃恤费 68 人(其中:企业 43 人,机关事业 25 人),办理新增遗属人员 13 人(其中:企业 7 人,事业:6 人),办理在职死亡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9 人,(其中:企业 15 人,事业:4 人),调出外地转移 57 人(其中:企业 41 人,机关事业 16 人)。

 3、围绕中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积极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继续开展欠费跟踪管理工作,强化了养老保险筹资主渠道。二是积极与财政、银行、邮政等部门联系,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离退休人员手中。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 100%,确保了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三是按时足额调整并补发 20xx 年度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增资。

 4、强化措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在扩面工作中,重点针对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点多线长、流动性大的特点,我们积极调整扩面工作思路,主动上门为业主和员工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5、严格把好退休审批关,减少基金流失。一是把好资格认定关。我们在与社保科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对申报退休的人员逐一进行核实和认定,遏制了退休人员增长过快的势头。二是把好待遇核定关。我们从缴费情况、帐户记录情况到待遇核定等环节做到人人签字、层层把关,共同负责,并充分利用电算化手段,准确核定待遇,确保公平无误。

 6、推进个人账户做实工作。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尤其是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和养老待遇计发办法重大改革的需要,为“五险合一”新系统的更新提供了必要的业务支持。

 一年来,我们的养老保险科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实际工作还存在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人账户难以做实。据测算,县本级如按照 1%比例做实当年个人账户,共需资金142 万元。由于我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直处于空账运转,加之基本养老金支付压力逐年增大,做实个人账户比较难,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

  二、针对以上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以下几项工作:

 1、巩固机制,认真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并加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老有所养。

 2、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一是对新就业人员进行用工登记时,实行先参保后上岗制度;二是对多次上门仍拒不参保的单位,充分利用行政、法律手段打一场“扩面歼灭战”;三是加大扩面领导力度,对扩面进行督查,形成齐抓共管促扩面的机制。

 3、根据浙劳社老[20xx]154 号文件规定,做好 20xx 年 5 月至 20xx 年 4 月期间退休的企业职工养老金倒差的补差工作。

 4、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出台>。7 月上“多险合一”新系统后,认真细致地做好参保人员缴费、退休的核实和调试工作,以提高信息系统的准确率。

 5、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我科室做了

 大量前期基础工作,于 20xx 年 12 月底已完成任务。

 总之,我们科室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今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调整养老金,总结(二):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思路

 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及今后工作思路

 2003 年以来,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保障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 号,以下简称《决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意见》(新政发[2006]17 号, 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狠抓贯彻落实工作。以扩大覆盖面、做实个人账户、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企业年金和调整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为重点,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决定》和《意见》的全面贯彻执行。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保险政策精神 认真领会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保险基本政策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执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养老保险、社保局长座谈会及全区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对上级每年确定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处内层层责任到人。围绕重点工作,制定下发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二是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保险基本政策,制定一

 系列贯彻落实措施,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定的意见》(新政发[2006]17 号),指导全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二)开展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工作。

 按照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实施方案》(新政发[2007]10 号)。自治区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做实个人账户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从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从 3%起步做实个人账户。2006 年 11 月将做实个人账户资金 6.32 亿元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

 (三)全面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

 认真做好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各项基础性工作。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调整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新政发[2006]59 号),将缴费时间长短、缴费基数与待遇水平挂钩,确定养老金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建立起了“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积极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建

 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工作,建立养老金调整机制,让企业离退休人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2003 年以来,先后 4 次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了调整。特别是从 2005 年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连续三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调整。

 一是建立了养老金最低保证数制度。为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降低,保证其长远生计,下发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保证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办发

 [2004]171 号)。

 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使调整更具人性化。在养老金的调整中,对退休早、年龄大、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人员给予重点倾斜,扩大了特调对象和范围,化解了许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突出矛盾。既着眼于现实,又照顾历史;既重公平和谐,也重长效机制建立。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三是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与缴费年限长短挂钩的机 制,使激励约束机制在调整中得到充分体现。在普调的基础上,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再进行调整,体现出每个人贡献大小的回报。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

 金”的意识,转变早退休、早领钱的模糊观念。

 四是建立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斜机制。从 2007 年 7 月 1 日起,对达到 70 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再进行倾斜。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斜机制的建立在我区还是第一次,不仅营造了人性化社会氛围,更重要的是把尊老爱幼的新风尚引向深入,意义深远。

 连续三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大幅度的调整,广大退休人员反映:养老金调整机制的建立,真正的把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贯彻落实到社会保障工作中。2003年前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为 600 元左右,2007 年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 1025元/月。

 (五)巩固完善省级统筹,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扩面征缴力度的加强,使我区省级统筹更加巩固。

 一是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大力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在100%的城镇街道社区和30%以上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所,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有效地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对维护边疆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统一养老保险缴费费率。2004 年下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新政

 办发[2004]133 号)和《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和基数的通知》(新政办发[2004]134 号)。实现了行业与地方企业、事业与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数和费率的统一,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负担。

 三是坚持开源节流,不断增强基金的支撑能力。为保证基金收支的平稳运行,我们狠抓了开源节流工作。在开源方面,我们通过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允许原国有身份的职工参保补费、开展缴费基数专项稽核以及社保年审等,有效地增加了基金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在节流方面,我们通过规范养老保险支出项目、清理违规退休人员、严格退休审批程序、开展生存调查认证等,有效地控制了非正常支出,不断增强了基金的支撑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各级财政也加大了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四是扩面工作不断加强。2003 年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办[2003]19 号),将农牧企业、农村信用社、马兰基地后勤单位、监狱等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同时加大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的扩面工作。下发了《关于外来人员和进城农民工参加基本

 调整养老金,总结(三):2016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第 1 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xx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 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 100 元补 30 元,缴 200 元补 40 元,缴 300 元补 60 元,缴 400元补 80 元,缴 500 元及其以上补 100 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60 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 500 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 5 月 20 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 11 个乡镇的 323 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 20xx 年 12 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 124586 人,占市局下达任务 124500 人的 100、07%,其中 60 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 27070 人。

 20xx 年基金收入共计 4530、10 万元,其中保费收入 1765、44 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 万元的 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 133 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 210 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1834 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149、95 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236 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77 万元;丧葬费补贴 22、65 万元,利息收入101、63 万元,转移收入 0、43 万元。

 20xx 年 1-12 月份,基金支出共计 2256、58 万元,其中 60 周岁以上农村居民 26930 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 2208、94 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34、85 万元,转移支出 0、97 万元,丧葬费支出 10、5 万元,一次性支付 1、32 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 20xx 年 12 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 8684 人,占市局下达任务 6594 人的 131、70%,其中 60 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 1490 人。

 20xx 年基金收入共计 38、65 元,其中保费收入 74、97 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 154、62万元的 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 2、7 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 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8、21 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 13 万元,县级财...

篇三:养老金调整发放情况总结

保险金案例养老保险金案例养老保险金案例何跃武何跃武

 关于养老保险的案例25-32

 一、 养老金能否停发••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1]44号)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 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 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 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 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 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 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 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 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

 如果法院判其无罪, 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二、 养老金停发后其妻女生活怎么办••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对生活确有困难, 又没有条件从事劳动, 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 通过各种渠道给予社会救济和困难补助, 保障他们的生活。

 ••

 三、 停发服刑中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否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十六条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第四条……单位有为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在职人员有为自身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 按

  ••

 ••• 《复函》 中社保部门停发养老金的行为无法理依据, 不符合法律规定(一)

 养老金属于退休人员的个人财产范畴。根据《社会保险法》 的规定,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按法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金, 属于职工个人的工资以外的法定福利。

 对于离退休人员, 其已经完全履行了规定的缴费义务, 其在工作期间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到社保部门的养老保险金就属于个人的财产所有权范畴, 是受宪法保护的一项绝对公民权利, 非经司法程序,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对于社保部门而言, 个人的养老保险金到了社保部门的账上, 并不意味着个人的养老保险金就是社保部门保管的国家财产了, 而是为个人提供保管服务, 发放个人养老保险金不是社保部门对个人的施舍, 而是社保部门对个人的法定义务。

 •

 •• (二)

 社保部门不具备刑事处罚的主体资格和收缴罪犯养老保险金的权力。如果一个人仅仅是因为犯罪而被社保部门取消了作为其个人财产的养老保险金, 那么社保部门实际上是行使了刑事上的财产处罚权, 显然社保部门没有这样的权力。如果认为社保部门取消罪犯养老保险金的做法能归结于一种行政处罚, 一个人因犯罪受到国家刑事处罚的同时还要并处行政处罚, 也缺乏法律依据。

 社保部门只是一种社会服务机构,只是代个人保管养老保险金, 其只有向用人单位和个人强制为个人征收养老保险金的权力,而没有对属于个人的养老保险金占有和处分的任何权力。

 •

 •• (三)

 我国刑罚体系中没有取消养老保险金的规定我国刑法体系中, 财产刑罚是罚金、 没收个人财产。

 这些刑罚必须由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书确定, 并由法定部门依法定程序才能执行。

 社保部门取消养老保险金的做法既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也没有法院判决书确定。

 • 劳动者于劳动期间创造物质财富, 退休后享有法定的生活补偿。

 已经履行了缴费义务, 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离退休职工有权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于以上几点分析, 《复函》 和社保部门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复函》 是无效的, 养老金在服刑期间应该继续发放。

 • 其次, 基于本案情况, 从养老保险的待遇上来说, 我国可以适当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 扩大养老保险待遇的给付范围和给付项目。

 就给付范围而言, 除了被保险人外, 还可以包括没有收入的配偶、 由被保险人抚养的直系亲属等。

 就给付项目而言,除了基本退休金, 还可以增加低收入补贴, 配偶以及其他被抚养亲属补贴等。

篇四:养老金调整发放情况总结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5 5 篇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

 2022 年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生态田园·有机**”发展战略,学习贯彻县人社局“159”工作思路,紧扣“保障民生,服务大局”根本职能,全面推进“四大居保”行动,致力于“三条线”,确保居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抓好“主战场”,民生实事扎实推进 为全面推进 2022 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局上下一心,积极奋进,确保上半年工作指标全面落实。一是参保扩面形势良好。通过户外宣传、折页宣传、新媒体宣传等各种宣传载体,进行广覆盖的政策宣传,有力提高了居保政策的群众知晓度和群众参保意识;年初将目标任务分解下达至 23 个乡镇(街道),并纳入乡镇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每周调度、每月分析、每季通报”的作法,努力实现全民参保全覆盖,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现实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度和满意度。截至 5 月底,累计发放宣传单 40000余份,全县新增参保 180 人,全县参保覆盖率达 98%。二是待遇发放及时准确。强化数据共享,加强比对协作机制,每月定时将符合待遇领取的人员在居保系统进行比对,确定待遇发放和暂停、恢复人员名单,保证不漏发、不错发、不迟发一人。通过下发乡镇到龄人员名单,督促乡镇提醒参保到龄人员及时办理待遇手续(尤其对未足额缴费人

 员及时通知其补缴不足年份费用后退休领待);今年以来已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人员 1125 人,确保群众及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截至 5 月底,居保局累计完成待遇发放 440415 人次,共计 5990.14 万元。三是困难代缴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大战略,我局将困难群体养老保险代缴视为上半年重点工作任务,通过下载省乡村振兴系统平台下发的数据,共对 98220 人(其中低保 75176 人、特困人员 6026 人、重度残疾人 17018 人)进行数据去重、筛选、对比、核实、分类,锁定 16 至 60 岁参加居保的三类人员共 20937 人,并于2022 年 5 月前全部完成代缴,占 2022 年目标任务 1.8 万的 116.32%,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乡村振兴代缴任务。四是征地保障稳步推进。积极与县财政局、县自规局、县社保局等部门的对接,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年初将 2018 年度 1416 人被征地农民信息下发各乡镇后,多次组织政策宣传、业务经办培训;督促各乡镇进行被征地农民保险相关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并加强对收集到的资料严格核实,层层把关。截至目前,已完成 2018 年度 600 人被征地农民保险参保审核、录入等工作。

 二、打好“组合拳”,基金管理安全稳定 为有效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我局详实制定基金管理提升年工作方案,多措并举保障群众利益。一是落实生存认证。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 12 个月)未认证、经核实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或难予核实的作养老金暂停发放

 处理,直至其重新完成资格认证。取消“看看社保”app 和“**居保”微信公众号认证方式,改用全省统一的认证软件“四川 e 社保”app和“四川人社”app 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活体认证,并及时向群众通知宣传,进一步完善了资格认证途径,使认证变得更方便更简单更有效;截至目前,共计认证 70464 人(其中含特殊认证 152 人);二是强化死亡报备制度。要求乡镇、街道按月及时上报辖区内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死亡情况表,并建好台账,保证死亡报备制度的落实。截至5 月底,共收到乡镇死亡报备 1117 人,拷贝疾控死亡数据 2164 人,卫健死亡数据 1190 人;通过对以上几类数据的筛查、比对,在居保系统及时对已死亡人员进行待遇暂停发放,有效防止了社保基金流失。三是加大死亡冒领追缴。持续开展违规参保、重复领待、死亡冒领、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违规领取养老金、“假人”骗领数据比对核查;对已核实的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超发等开展追讨工作,并要求乡镇对辖区内可能存在的冒领重领行为及时发现和上报。通过加强对乡镇经办人员的业务督导、下发追缴通知书、和乡镇形成合力追缴等举措;截至目前,共完成 223 名已死亡冒领人员追缴工作,合计追回金额 176396.88 元(其中抵扣 19794 元)。

 三、念好“紧箍咒”,工作作风持续转好 半年来,我局落实开展“温暖人社”活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专项整治,狠抓政风行风建设,达以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切实提升了职工能力素质和窗口服务水平。一是不折不扣抓好党建工作。

 上半年,围绕党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组织思想建设、阵地建设、队伍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站位,牢树“四个意识”,将其融入工作、生活和学习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起到先进引领作用,对照<**县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工作会议重点任务清单>自检自查。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 1 次、主题党日活动 2 场、党史党章学习 6 堂、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 2 份。二是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内敛好气象,外树好形象”这一总体要求推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上半年,共组织召开 6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并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集中开展谈心谈话 2 次,有效处理回复县长信箱、12345热线平台咨询 28 件、来电群众 4231 人次、微信留言 175 条,每月按时透明公开“三公”经费,实现零投诉、零违规的良好成绩。三是全力以赴抓好效能建设。积极完善“互联网+”的工作内容,优化工作流程,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件效率;利用学习强国、人社练兵比武学习平台,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氛围,利用职工会议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掀起比学赶超的热潮,有力提高了干部职工思政素养和办事服务水平。

 四、2022 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对标、对表,横向找差距、补短板,纵向抓落实、抓推进,着力“两推进”、“两持续”、“三加强”、“三落实”,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争创一流佳绩。

 “两推进”:推进人社“159”战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两持续”:持续做好全民参保工作;持续做好困难群体代缴工作。

 “三加强”: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暂停人员清理;加强重领冒领追缴工作。

 “三落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双评价工作;落实好党建工作;落实好乡村振兴工作。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2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

 2022 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人社局的组织领导下,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现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截至 5 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1.15 万人,待遇领取人数为 10.65 万人。预计到 6 月底,参保人数将达到 21.5 万人,待遇领取人数达 10.68 万人。截至目前,已为 8768 名低保、640 名特困人员代缴 2022 年保险费 94.08 万元。2022 年全县预算下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 13120.17 万元,已拨付到账 7600 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1.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及时分解下达扩面征缴任务。根据县政府十届 79 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2022 年 3月 1 日,以县人社局名义下发《关于做好 2022 年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蓬人社发〔2022〕51 号),将全年扩面征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乡镇、街道和有关县直部门(县经开区)。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与县融媒体中心合作,分别于 6 月和 10 月份在县域范围内通过农村广播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集中宣传

 活动。同时,还将通过设置政策宣传栏、发放政策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参保意识,引导群众参保缴费。

 2.认真开展信息系统岗位权限自查清理工作。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领会信息系统岗位权限自查清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妥善保管账号密码,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二是按照内部控制相关规定,对信息系统现有各岗位权限、人员在岗情况逐一梳理排查,注销已离岗人员账号,进一步明确岗位权限设置方案,作为系统管理员的排查清理授权依据。三是规范信息系统岗位设置、权限变动和人员变动流程,进一步明确信息系统岗位权限、人员变动等系统管理业务的经办流程,规范系统管理员授权操作。四是对乡镇业务经办人员账号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改,及时为没有账号的经办人员建立账号,注销已离岗经办账号,杜绝账号混用现象。

 3.不断夯实强化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积极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市 2020 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遂人社函〔2022〕159 号)文件要求,收到审计反馈问题后,赓即组织人员根据问题台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乡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追缴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与公安、卫健、计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注重与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工作联动,在通过去电、去函协作追缴重复领取待遇,切实做好了审计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向在押

 服刑人员24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金额47221.84元的问题,经整改已追回 24 人,追回金额 47057.96 元,还有 163.88 元未全额追回;重复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147人,涉及金额46943.62元的问题,经整改已追回 140 人,追回金额 43330.62 元。已暂停待遇 7 人,3613元正在追回中;在对审计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整改时,发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户资金未按要求执行三个月的定期利率的问题。经与开户银行协调,从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基金支出户资金享受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

 二是严格落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首先要求各乡镇、村(社区)两级确定专人严格落实死亡月报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将本辖区上月参保死亡人员按业务流程进行上报和业务处理,压实各经办人员职责,有效防范死亡冒领情况发生。其次要求各乡镇认真落实待遇领取人员至少每 12 个月进行一次资格认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同时针对高龄病残人员进行上门认证,建立认证台账,有针对性开展上门认证服务。在此基础上组织人员对乡镇资格认证工作进行抽查,将发现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予以通报,促进了资格认证工作的开展。

 三是加大死亡冒领养老金追缴工作力度。督促乡镇对上级下发疑似数据核实和主动发现的死亡冒领养老金进行追缴,建立追缴工作台账,追缴到账一个,销号一个,截至目前,追缴到账 146 人次,追回冒领基金 26.16 万元。

 四是启动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工作。按照省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启动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工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下一步将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排查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做好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主动同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接,核实锁定应代缴人员,协调代缴资金拨付,及时在信息系统确认代缴到账。截至目前,已为 8768 名低保、640名特困人员代缴 2022 年保险费 94.08 万元。下一步,将继续根据民政部门“困难人员”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5.平稳有序推进老农保清退并轨工作。继续开展清理化解老农保历史遗留问题。1 至 5 月,办理老农保退保人数达 112 人次,退保金额 4.18 万元;办理老农保并入城乡居保 83 人次,并保金额 3.67 万元。

 (三)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为加强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和高龄病残人员上门认证服务工作,4 至 5 月,对两个乡镇 22 个村(社区)全覆盖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督查和高龄人员上门认证服务工作。工作取得实效,得到群众好评。一是主动作为,上门为 80 周岁及以上高龄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服务,共上门开展认证服务 2373 人,其中认证通过 2150 人,认证不

 通过 184 人,在外地居住,待进一步核实 39 人。二是查比结合,全面核实领取待遇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在调取核查乡镇领取待遇人员名单后,通过数据比对初核,村社干部核实确认,实地走访查核“三结合”的方式,对乡镇资格认证工作进行核查,共核查待遇领取人员12500 余人。其中,核查通过 12300 余人,核查不通过 209 余人,有待核实后确认 98 人,并将发现问题及下步工作要求予以通报。

 (四)存在主要问题 1.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难度大,进度滞后。一是参保对象养老保险意识不强。人们普遍存在缴费满 15 年即可的思想,男在 45 岁以下,女在 35 岁以下人员暂时没有考虑养老保险。二是参保后不愿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后未缴费的中断年限可以补缴,仅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对待遇影响不大。较大一部分人员参保后不愿按年缴费,待到龄补缴保费后即可享受待遇。给扩面征缴工作增加了难度,扩面征缴工作进展不理想。

 2.人员相对不足,工作开展、岗位设置存在一定困难。以单位现有人员数量和结构现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要求,做到岗位分离制约、不相容、互斥、轮岗、重要岗位不使用临聘人员等原则存在一定实际困难。

 二、2022 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督促乡镇加强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征缴工作,克服困难,增添举措,统筹力量,积极引导群众参保缴费,力争达到扩面征缴工作预期目标。

 (二)扎实开展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风险排查工作,根据省、市、县排查清单,逐一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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