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9 16:3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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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XXX 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为优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全面推进 XX 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 作,根据《XX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石政办函[201*]138 号)文件精神,以及 XXX 副县长在全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信用社信贷资金安全、最大限度的消化历史包袱和化 解风险为目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清收信用社不良 贷款,保障石门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顺利进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关镇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XX 同志负责不良贷款清收数据统计工 作,并按要求公布清收进度排名。各村(居)应成立清收工作小 组,确保清收工作取得实效。三、清收范围及目标任务

 截止至 201*年 9 月 30 日,信用社已形成的所有不良贷款均为 清收对象,清收目标 600 万元以上,重点是各村(居)自然人的 各类不良贷款;201*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任务的 80%以上,201*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任务的 100%以上。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深入发动。10 月 31 日以前由镇政府主持召 开全镇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动员大会,在公共活动场所张贴《关 于清收石门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各村(居)召开专 门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清收氛围。

 (二)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是国务 院为了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做出的重要决定,关系到农村信用社稳 定健康发展,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大局。巨额的 信用社不良贷款是实施农商行改革的最大“瓶颈”、最致命的软

  肋和最大的硬伤,也是一个难以逾越而又无道可绕的鸿沟,直接 影响我县农村商业银行的顺利组建。因此,各村(居)要提高认 识,积极清收;各站所,特别是司法所、派出所等部门要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支持清收活动的开展,维护信用社稳定。

 (三)明确任务、强化考核。一是要将清收任务明确到各村 (居),把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和年度评先评优,村干部 自借贷款逾期不还的,扣发工资抵还贷款;二是实行十日报,十 天对各村(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上报 XX 县 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年 10 月 15 日前)。信用社认真组织 清理,摸清底子,造具清收不良贷款明细表。

 (二)宣传阶段(201*年 10 月 31 日前)。召开全镇清收不 良贷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清收工作。

 (三)清收阶段(201*年 11 月 1 日至 201*年 3 月 31 日)。

 对辖内不良贷款进行清收,逐笔逐户填制《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

  单》,对在限定期限内任不偿还贷款的借款对象,对“钉子户”、 “赖账户”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措施强力清收。

 (四)总结阶段(201*年 4 月 1 日至 201*年 4 月 10 日)。县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对清收工作进行总结验收,按 完成任务情况兑现手续费,对清收工作成效大、贡献大的单位和 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XXX 清收不良贷款任务表 扩展阅读:大坪乡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 大坪乡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 实施方案 为营造良好的大坪乡金融生态环境,创建金融安全区,确保 我乡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形成金融产业大坪经济社会发展 的良性互动机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 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 201*25 号)、《韶山市关于开 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韶办发 201*85 号),经

  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同意,在全乡开展集中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 贷款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成华任顾问;龙涛常务副乡长任组长, 副乡长谭常青任副组长,乡信用社、经济发展办、财政所、司法 所、农业办、计生办、安监站、韶山冲派出所、各村主要负责人 为成员的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 室,由信用社主任赵四海任办公室主任,乡司法所所长赵勇峰为 副主任,办公地点设乡信用社院内。二、时间安排 集中清收从 201*年 10 月开始至 201*年 6 月结束。分四个阶 段。

 1、 准备阶段。(201*年 10 月 1 日至 201*年 10 月 20 日)一是召开各村、各单位的动员大会,部署不良贷款清 收工作,二是根据信用社的贷款明细表通知、落实到人,并进行 相关核实,做好偿还贷款准备工作。同时做好相关

  宣传工作,营造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强大新闻舆论。2、 催收阶段。(201*年 10 月至 201*年 11 月)各

 村、各单位要落实偿还计划,同时督促本村本单位人员及时 与信用社联系并偿还贷款;确实暂时有偿还困难的、规定时间内 不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实际用款人要与信用社签订 分期还款计划,或以物。3、 清收阶段。(201*年 12 至 201*年 5 月)对催收

 阶段不能主动还款的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由信用社统计后 上报不良贷款清收领导小组,依法采取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清 收。4、

 总结阶段。201*年 6 月。清收工作结束后,各 单位要认真总结,将清收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对工作成 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三、清收范围 1、2、3、贷款;4、 5、6、7、 村级组织不良贷款; 改制、关停、破产企业不良贷款;诉讼类不良贷款;

  农户小额不良贷款。主要是农村信用社以农户的党员干部、 国家工作人员不良贷款;农村信用社接收原基金会不良贷款;

 党政部门、行政企事业单位不良贷款和担保不良 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公开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

 小额信用贷款后形成的不良贷款。四、清收原则 1、谁借款、谁用款,谁还款;谁担保,谁承担连带责任原则。

 实际借款人、用款人是还款主要责任人。2、减量运行原则。借款 人在清收工作开展后,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的,在规定时间内一 次还清;额度较大、短时间内全额偿还有困难的,实施减量运行 的原则,必须按照首先偿还一定数额的贷款本金和利息,重新签 订还款合同,分期偿还。

 3、现金还款予以物抵债相结合原则。以现金还款为主,不能 全额现金还贷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以物抵债,但要通过相关部 门评估,农村信用社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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