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

时间:2023-02-24 19: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1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1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二、设置要求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三、分区要求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四、标识要求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五、基本设施标准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阅读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1)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制度3篇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制度1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2)

——全员核酸检测朋友圈文案

全员核酸检测朋友圈文案

  随着线上的、虚拟的社交的迅猛发展,大家都接触过比较经典的文案吧,文案具有文字简练、意义鲜明的特点。什么样的文案才让人印象深刻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员核酸检测朋友圈文案,欢迎大家分享。

  全员核酸检测朋友圈文案1

  1、一场疫情,让我们瞬间醒悟,一场灾难,让我们看轻所有。

  2、再次爆发的疫情让我一点一点的开始焦虑。

  3、今天这个核酸检测捅的我直流鼻涕。

  4、深夜排队做核酸检测,等得实在无聊做高抬腿,我是有多无聊,我还要等多久。

  5、待凛冬离去,雪融草青,相信一定有新的相逢将温暖延续。

  6、时代的一粒灰,落到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

  7、不知道疫情什么时候结束,没别的要求,只想回去睡半天。

  8、但愿寒冬过后春暖花开,但愿疫情过后一切如昨日重现!

  9、地铁会回归拥挤,街道会重返热闹,胡同里的早餐铺子和市中心的歌酒霓虹,都会一如往常。相信爱与希望蔓延的速度,一定会超过病毒,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10、你的隐瞒,是对大家的野蛮。

  11、我望着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为空气感恩,为光芒感恩,为仍活着感恩。

  12、山川异域,风月同天。

  13、爱之花开放的地方,生命便能欣欣向荣。

  14、生命无常,愿你无憾!想做的事就去做,想见的人就去见。好好善待身边的每一颗真心,好好珍惜相伴的每一个瞬间。不要等到人走茶凉,在心间徒留怅然!

  15、像列车经过黑暗的隧道一样,你遇到的那些艰难的"时刻,也终会突破重围迎来生机。

  16、北京出差两周,回来后核酸检测+居家隔离14天,终于回归正常。

  17、安全距离可以有,人间温暖不能无,等春暖花开,我们再见。

  18、疫情过后的第一件事,将会把人生的一件大事给办了,好好的去谈一场恋爱。用有限的生命去好好的爱身边的每一个值得爱的人。不负青年年华。勇敢的去爱!

  19、冬将尽,春可期,山河无恙,世间皆安。

  20、向奋战在核酸检测一线的医务人员及志愿者工作人员致敬!

  21、突然再次爆发的疫情让本来轻松的周末变成了繁忙的工作日!核酸核酸核酸!!!早点结束啊!!

  22、虽然我们素未谋面,但你一定要**安安。

  23、隔离病毒,但不隔离爱,因为爱是桥梁。

  24、好事!早日恢复正常秩序!但似乎也不能完全以此掉以轻心。

  25、和健康相比,权利名一文不值,和身体相比,房车钱轻如鸿毛。

  26、一场疫情,让我们悟透了人生,明白了很多。

  27、今天以前的每一段记忆中的好日子都值得珍惜,非常时期大家都多保重吧。还有,这次疫情再次感叹祖国强大,医生就是人间天使!

  28、没有人生来勇敢,正因为被需要,他们才选择了逆风前行,坚定地履行职责。疫情的阴霾之下,他们远离家人,奔赴战“疫”前线!

  29、熬过病毒这劫,我们谁也别说人间不值得了。

  30、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来临。

  全员核酸检测朋友圈文案2

  1、信念是鸟,它在黎明仍然黑暗之际,感觉到了光明,唱出了歌。

  2、熬过疫情,走过异地,你说:我们就在一起吧!

  3、走过坎坷,方现坦途。疫情过后,一切安好!

  4、深夜排队做核酸检测,等得实在无聊做高抬腿,我是有多无聊,我还要等多久。

  5、好久没逛街了,今天下午核酸检测正常,出来安心逛街,总有种周末的错觉。

  6、有沉痛,才会有反思。有寡静,才能生淡泊。

  7、危难时刻,遍地英雄。

  8、美好还在奔来的路上,没有期待中的圆满。

  9、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英雄。

  10、但愿曾经所有的遗憾都是以后惊喜的铺垫。

  11、上个月才去做了核酸检测,一切正常,结果今天发烧,先开始37。5℃,结果这会就38℃了,我也太惨了吧,我不想去医院,不然又要做核酸检测。

  12、寒冬路过,暖阳会至。此刻的艰辛,终如虹光前的雨。见证春暖花开的到来。

  13、为什么总有人在做核酸的时候插队呢?顶着大太阳我真的无语了。

  14、疫情结束,再无没有人间不值得,火锅值得、奶茶值得、串串值得、啤酒值得。

  15、穿着再也不是循规蹈矩了,换个风格,去做核酸检测。

  16、我真的无力吐槽了…知道今天多热吗…医护人员穿防护服做一天核酸检测中午晚上都不休,太苦了,大家积极配合吧!

  17、第二次核酸,排队一小时检测一分钟。

  18、冬天很长,但你知道的,春天总会来的,不是吗?

  19、待到春风十里时,愿有樱花漫盛世。

  20、疫情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人生海海,不过*凡一人耳!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3)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

  在写作工作方案时,可以预想多种方法避免可能发生的问题。当决定做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先准备多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那么你会写工作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范文(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1

  一、布点要求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二、设置要求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三、分区要求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四、标识要求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五、基本设施标准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2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xx市委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园区教育系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稳有序,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x肺炎防控办〔20xx〕32号)《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防控组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x校防组〔20xx〕41号)和《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苏防控学校防控〔20xx〕17号)等文件要求,xx工业园区就做好园区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事项列出如下方法:

  一、制定各单位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订本单位核酸检测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此方案纳入“三案九制”,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防控组将不定期抽查。

  二、建立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

  为保证此项工作迅速启动、有效组织、快速实施,建立全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周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动态,切实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疫情苗头,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各学校、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一上午9:00前,向教育防控组报送上一周本单位核酸检测工作进展汇总情况,完成在线表格《xx工业园区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周报表》(企业微信体卫艺群内)的填报,由教育防控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一旦发现有核酸检测阳性情况,须立即报告,并按照现行防控要求,科学有序处置。

  三、有序推进教育系统各类人群的全员核酸检测

  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常态化核酸检测的要求,认真开展摸底仔细排查,准确掌握重点人员信息并造册,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要汇总好接受检测的人员信息,对接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检测力量,在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宿舍区等空旷、通风条件较好的场所,根据实际检测人数设置临时采样点,并在采样结束后做好相关消杀工作。对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有近14天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接触史、近3个月境外旅居史、近14天省外旅居史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列为最近一次的核酸检测对象;对于经常出差的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也要高度关注。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3

  一、落实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一)1天1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区、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

  (二)2天1检:*干警,教职员工,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

  (三)1周1检:普通居民、员工。

  设立明泰路便民免费核酸采样点及流动采样点为广大市民提供服务,流动采样点地址另行通知。

  二、继续做好防范区防控工作

  (二)做好重点防范场所防控。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开放;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不早于义务教育同学段学生返校时间);开放式体育场所等按50%限流有序开放;各类餐饮机构堂食按75%限流有序开放。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码、限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宾馆、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办理入住手续。

  (三)做好聚集性活动管控。继续严控大型活动、论坛、培训等群体性活动,其他活动、会议等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三、加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的有效方式。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要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的要尽快接种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四、加强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管理

  各企业、小区要加强对入(返)区人员的摸排,对高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入区人员开展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从国内重点地区入(返)区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片区网格或单位主动报备,积极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

  五、继续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居民要自觉落实防疫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通风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4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核酸检测工作是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重要手段,为方便群众日常核酸检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鲤城区制定出台常态化核酸检测便民服务工作方案,助力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明确日常核酸检测频次

  (一)即到即检:机场、动车站、汽车站、国省道卡口、码头等入鲤关口的入鲤人员,发热门诊患者,非新冠肺炎住院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2天1检)。

  (二)1天2检: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三)1天1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机场、口岸、边检、海关一线工作人员,集中医学观察场所、集中监管仓、进口冷链相关工作人员,密接、次密接、境外入鲤、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鲤人员。

  (四)2天1检:教职员工,*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快递、外卖等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办事窗口、酒店、商超、餐饮业、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五)1周1检:防范区普通市民。(六)进出社区小区外来人员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七)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凭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八)进出各类宾馆、民宿、出租房等住宿场所,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建立责任落实机制

  以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建立“街道、社区、小区、楼栋、户”和“主管部门、行业、商户(项目)、班组、个人”五层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层层传导,确保落实核酸检测频次。

  (一)抓好入鲤关口人员检测在泉州西高速出口处设立24小时便民核酸采样点,检测对象为进入鲤城的司乘人员。

  (二)抓好区域人员检测

  1、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安排本行业核酸检测工作,由“个人—班组—商户(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逐级报送核酸检测人员信息,主管部门动态跟踪落实行业从业人员信息,收集整理检测信息后报送区卫健局。

  2、分级分类推进

  (1)抓好集中人群核酸采样工作:根据学校复课安排,分时段分年级推进师生核酸检测,具体时间安排:4月15日:高三年级、中职三年级;4月16日:初中三年级;4月19日:中学、中职其他年级、小学三年级以上;4月23日:小学一二年级、幼儿园和特教学校。复学后至2022年5月底(后续视情况动态调整),每天抽取各校各个类别教职工、每个班级学生各20%人员核酸检测,循环进行,确保每一轮核酸检测全覆盖无遗漏。同时,督促与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属同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2)抓好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的核酸检测工作: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星级酒店方面:采用流动采样队入驻相关场所进行核酸标本采集的工作模式。

  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员工,*干警,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机场、动车站、汽车站一线工作人员,公交、网约车、出租车、客运码头从业人员,物流配送从业人员,家政服务业从业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收集从业人员信息,报送区卫健局,各街道设立核酸检测便民服务点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抓好隔离点周边居民群众的核酸采样工作。

  三、优化采样时间

  根据天气变化及群众检测需求将采样时间更改为上午7:30-11:00,下午16:00-20:00。

  四、本方案自4月16日至21日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xx〕4号)、省防控办《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肺炎防控办〔20xx〕82号)以及《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防止疫情在我县传播和蔓延,特制定本方案。

  —、总体原则

  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应检尽检”;重点人群以外的其他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实施“愿检尽检”。

  二、重点人群范围

  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及护理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

  三、职责分工

  我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行“*主导、部门联动、联防联控”原则,统筹调配检测资源,全力做好各类重点人群检测工作。

  (一)密切接触者、中高风险地区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二)境外入境人员。由涉外防控指挥部、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乡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入境人员隔离期满14天后,再分别于第7天和第14天开展核酸和IgG抗体检测。

  (三)离京离鄂离汉来灌人员。由交通管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企业防控组、学校防控组、农村防控组等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进行摸排,摸排到的相关人员由相关专项组及镇(社区)、园区统一安排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四)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手术患者、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在院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以及在医疗机构工作的人员。所在医疗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在该医疗机构进行采样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自行釆样送检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五)边防检查、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工作人员釆样检测由本单位自行组织,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六)监所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部门安排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采样检测。

  (七)社会福利和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由民政部门安排至所辖镇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

  (八)重点人群以外的“愿检”人群,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由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九)采样检测费用依据《xxx市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连肺炎防控办〔20xx〕113号)由县*承担。

  四、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对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快速部署、立即启动,组建检测工作专项工作组,提高检测效率、保证结果精准。

  (二)加强财政保障。县*门要建立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经费保障机制,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性基金预算等财政资金及社会捐赠资金,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得到保障。

  (三)加强实验室建设。县疾控中心和有条件的二级医疗机构于6月30日前建成符合要求的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镇卫生院、综合医院等不具备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医疗机构及时与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或者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检测协议,不折不扣完成“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任务。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检测工作安排、收费政策、结果出具时间等内容,争取公众理解和支持,避免造成纠纷和投诉。

  (五)加强信息报告。县疾控中心、各医疗机构汇总整合重点人群和“愿检”人群核酸检测开展情况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日检测情况统计表统一报送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预防控制组。

  (六)加强督导检查。县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人员对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组织实施情况、检测能力建设、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对履职尽责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6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返X高校师生核酸检测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省外返苏师生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检测对象:

  返校前14天内从省外返X的学生和教职工。

  二、检测时间及检测单位:

  1.第一阶段:20xx年3月1日上午8:30—11:30,分3个检测小组进行;

  2.第二阶段(未正常报道的省外学生):初定20xx年3月6日,在XX校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检测当天出检测结果,整体反馈,不再单独出具个人检测报告;

  4.检测单位:XXX

  三、检测地点:

  体艺中心,根据要求体艺中心内检测区域分为3个区域即等候区、采集区、临时隔离区,具体如下:

  1.等候区:体艺中心正门口室外设置进口通道2个;

  2.采集区:由等候区进入采集区后,2个通道变为3组进行样本采集,检测人员需间隔1米排队;

  3.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具体检测时间段安排:

  1.纺艺300人,检测时间8:30—9:00;

  2.信息250人,检测时间9:00—9:25;

  3.会国450人,检测时间9:25—10:10;

  4.电商280人,检测时间10:10—10:35;

  5.人旅350人,检测时间10:35—11:10;

  6.机电184人,教师36人,检测时间11:10—11:30

  五、所有参加检测人员须于2月28日前完成系统注册,并形成预约码,具体步骤详见附件(略)。

  六、注意事项:

  参加检测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并携带身份证和手机,步行前往体艺中心检测点,进行检测前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暂停检测并启动应急预案。检测结果出来前,学生不得离开校园,寝室间不串门。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7

  面对新冠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新形势,为全力做好秋季开学准备工作呢,筑好校园安全第一道防线,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开学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教育局统一布置,我校于8月26日,对幼儿园全体师生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依照区教育局批示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全园师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迅速反映机制,及时采用有效防控办法,防止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我园发生和蔓延,最后实现“零病例”、“零感染”目的。

  二、组织领导

  园长王凌云担任演*指挥,统一调度,现场指挥,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一)综合协调组

  1.人员构成组长:张俊*成员:李莹莹韩雪

  2.重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调度、秩序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②综合评估各环节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优化应急处置流程。

  (二)疫情监测组

  1.人员构成组长:李静

  成员:张婧李婧付静

  2.重要职责

  ①负责全校师生晨午检、教学过程中体温监测;

  ②疫情发生后,负责排查患病学生活动轨迹和接触对象状况,拟定确切接触者;

  ③对患病学生状况持续关注,每天加强疫情防控与巡视,对其班级及幼儿园其她同窗加强后续观测和状况排查。。

  (三)现场处置组

  1.人员构成组长:毕英兰

  成员:王立微雷红月李雪

  2.重要职责

  ①疫情发生后,及时组织患病学生隔离和初步诊断救治;

  ②保证发热学生隔离通道和其她师生疏散通道互相独立,避免交叉感染。

  (四)对外联系组

  1.人员构成组长:夏春丽

  成员:薄钰杰潘伟李玉翰

  2.重要职责

  ①浮现疫情后,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并告知学生家长;

  ②按规定向上级教育部门、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状况;

  ③协助上级关于部门做好疫情防控、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五)消毒防疫组

  1.人员构成组长:韩艳

  成员:段就来张园园耿影

  2.重要职责

  ①负责对浮现疫情症状学生通过通道及该也许接触过物品进行应急消毒;

  ②依照关于规定做好有关班级、卫生间、公共场合等消毒工作,并在学生离开隔离观测室后对留观室进行终末消毒,同步做好记录。

  (六)宣教组

  1.人员构成组长:侯征华成员:肖长枝李海静

  2.重要职责

  ①负责疫情发生后引导*论,稳定师生及家长情绪;

  ②对隔离进行医学观测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不恐慌、不猜测、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心态。

  三、重要办法

  (一)核检前准备工作

  1.加强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通过学校官方微信*台、手机短信、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各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约会,不到人员密集公共场合活动。开学前要依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工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习。

  2.提前告知详细核检时间。

  正式核检前,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就核检详细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拟定后另行告知),告知到每一位幼儿,并告知幼儿家长提前三天做好自查症状、自测体温,浮现有关症状、体温高于37.3℃,要暂缓核检。

  3.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

  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引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图书馆、食堂、运动场、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集中清洁消毒,保证卫生达标、不留死角。

  4.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合。

  教务处依照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喷雾器、手持喷壶、消毒液、口罩等物品备用,设立相对独立观测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师生,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二)核检当天工作筹划

  1.入园当天家长及幼儿应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注意与她人保持一定距离。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汇集。

  2.严控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填写健康卡。进入园区内所有人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3.如学生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及时将感染状况和排查状况上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第一时间上报区教体局和疾控中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夯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教学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4)

——2022核酸检测制度3篇

2022核酸检测制度1

  1、采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核酸检测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2、采样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进行,做好生物安全防护,采样人员采取二级防护,防护得当。

  3、严格按照采样流程、采样规范操作,遵守职业道德。

  4、做好采样前准备,确保各种器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5、熟练仪器性能及操作流程。

  6、采样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要求。

  7、做好标本的登记、编号,保证信息准确对应,保证样本流转无差错,质量不改变。

  8、做好采样后的医疗废物分类处理工作。

  9、对采样区进行常规消毒处理。

  10、按照样本转运要求对样本进行包装、消毒、转运。

  11、采样室人员离开采样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的安全,做好采样室安全管理工作。

  12、需送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项目,做好相关交接工作,及时查询检测结果。

  13、加强采样室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追查责任。

  14、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等隐私,严防信息泄漏。

2022核酸检测制度2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目的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办法》全文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2核酸检测制度3

  一、发热门诊、门急诊及挂号处规范核个人酸检测信息,务必不漏项,信息正确。

  二、大规模核酸采样信息,医务科核酸组及时把核酸检测个人信息及时传输到体检信息系统,确保检验科能及时收集到检测人员信息。

  三、门急诊及隔离酒店样本按本院批次准时送样,避免耽误PCR实验室开展工作。

  四、新冠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患者及疑似病人1.5小时内出报告;发热门诊、急诊患者及隔离酒店境外人员核酸检测,6小时出报告;普通门诊、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原则上12小时内出报告;对于“原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一般在24小时内出报告。

  五、检验科在出报告后立即上传报告到广东省新病毒信息检测系统,针对个别人员信息错误,由医务科核酸组纠正。

  六、违反上述条款,将按医院管理规定处理。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5)

——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核酸检测管理制度1

  第一条为规范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保障检测效率和质量,有效控制疫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是指辖区内局部或全部人群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量超过辖区内单体医疗卫生机构日常最大检测能力,需调动辖区内更多或辖区外检测力量,共同完成的核酸检测工作。

  第三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包括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实验室(含医学检验实验室,下同)和疾控机构实验室。

  第四条根据交通条件、人口及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分布等因素,对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及县域内开展大规模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分类管理。

  第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或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疾控机构;

  (二)医疗机构实验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

  (三)按照规定规范开展室内质控,并参加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临床检验中心或其他机构组织的实验室室间质评,且最近两次质评结果合格;

  (四)具备经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的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实验室条件;

  (五)近两年内未受行政处罚,信誉良好;

  (六)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检测时效要求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承担设区的地市级以上城市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5000管的能力。

  承担县域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验室,除具备第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当具备每天检测至少1000管的能力。县域内的最大检测能力不足时,可委托其他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

  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检测工作需要,对不具备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的实验室统筹分派检测任务。

  第七条按照《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建设的公共检测实验室和城市检测基地,应当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

  第八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度前往支援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受援地应当为实验室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食宿、场地、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置等条件,保障检测及时顺利安全开展。

  第九条拟承担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主要包括实验室场地、人员、仪器设备、检测能力、室内质控记录、室间质评结果等。

  第十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应当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同时,在“全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台”中予以标识,供辖区内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参考使用。

  第十一条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时,可通过临时增加人员、设备等快速提高检测能力。拟承担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的证明文件中,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通过证明文件、文书等方式标明该实验室具备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并标明有效期。

  第十二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制订工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强化人员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随时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根据自身检测能力接收新冠病毒核酸样本,避免样本数量明显超出检验能力导致的样本积压、样本失效、检测结果反馈迟缓等问题。

  第十四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当是按照规定接受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有《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人员上岗证》的卫生技术人员。签发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还应当同时具备相应资质。

  第十五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第十六条各地决定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后,应当根据交通条件、检测能力等,从通过审核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遴选相关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检测量、完成时限、检测费用等,并约定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接到检测任务后,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立即激活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短时间内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物资到位,样本送达后即刻开展检测。

  第十八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每批次检测时,随机进行弱阳性和阴性室内质控,并定期参加国家或省级组织的室间质评。

  第十九条鼓励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在每个分区的.核心工作区域安装摄像设备,安装位置能清楚记录检测的关键流程、关键部位和操作,实时录制加样、抽取、扩增和报告等关键环节全过程。影像资料至少保存一个月。

  第二十条在开展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期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派驻质量监督员,对实验室室内质控等工作进行监督,并做好记录。出现问题时,派驻的质量监督员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大规模检测实验室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再允许其承担检测任务,废止加注“大规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一)实验室条件发生明显变化,不符合大规模检测实验室规定条件时;

  (二)在质量监督过程中发现检测不规范,可能影响检测质量的;

  (三)擅自将样本转包给其他实验室的;

  (四)样本积压超过样本保存有效期的;

  (五)在检测过程中未开展室内质控,未参加室间质评的;

  (六)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擅自进行混采、混检的;

  (七)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

  (八)未在约定时限内完成核酸检测任务的。

  第二十二条室间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暂停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使用未经专业培训、无核酸检测培训证明的人员从事核酸检验工作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罚。

  第二十四条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处罚。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医师,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罚。

  第二十五条出现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第二十六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未按照规定从具备条件的大规模检测实验室中确定检测单位的,各地应当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导方案3篇(扩展6)

——核酸检测志愿者活动总结

核酸检测志愿者活动总结1

  在本次志愿服务活动,我参与了来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的引导工作,主要负责给未扫二维码的教职工、学生提供二维码,用来填写核酸检测所需的相关资料,同时引导检测结束的人员从相应的门离开检测点,合理安排排队人员的位置,确保人数*均,将出口与入口人流分开,保证核酸检测的有序快速进行。除此之外,我耐心回答大家的问题,帮助不会操作的人进行信息的填写。

  我在这次志愿服务过程中,提高了自己与人交流的能力,从最开始小声的说,到大声引导大家去做正确的事,这让有些羞涩的我能够去为他人做事,为自己“发声”,帮助别人,我感到很高兴。

  核酸检测事关重大,能够参与到这件事,我也感到很荣幸、很自豪,我相信我在现场做的事给大家带来了便利,在核酸检测的过程中起到一定作用,同时感谢所有参与其中的其他志愿者、老师、保安,他们所有人的辛苦是维持现场秩序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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