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3篇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xx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xx〕34 号)、《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 办〔20xx〕20 号)、《中共浏阳市委办公室浏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办通知〔20xx〕31 号),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围绕在长沙当标杆、在全省做示范、在全国争先进工作目标,在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建成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为浏阳奋进新征程,挺进前五强,加快建成“两个中心”,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浏阳提供更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全面落实《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全面提升森林湿地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确保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积极贡献,力争做到林长制工作在浏阳当标杆、在全市做示范、在全省争先进。
到 20xx 年底,全面建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组织体系、
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全面建成“一长三员一大队”的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森林湿地资源巡护监管责任体系,“天空地”一体化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平台上线运行,森林湿地资源源头管理落到实处,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森林督查交办问题图斑大幅下降,全街道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设立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
街道林长:街道党工委书记任林长,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林长,分管林业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林长。
村(社区)林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林长。
(二)成立集里街道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林长:
第一副林长:
副林长:
市督导联络员:
街道监管员:
街道林业执法员:
街道森林消防大队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林长办,由 xxx 兼任林长办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街道林长负责贯彻落实集里街道相关决策部署,推动街道林长制改革工作,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第一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强化源头管理架构;副林长负责协助林长、第一副林长做好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督导、调度,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重点难点问题。
村(社区)林长负责在责任区域内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指导督促护林员、村(社区)级监管员、执法协管员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制止责任区域内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创新开展“党建+林长制”工作,充分发挥微网格长、网格干部的兼职护林员作用,引导“民间林长”积极履职。
(二)林长办职责 负责组织街道、村(社区)两级林长贯彻落实上级林长会议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向街道林长报告街道辖区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承办街道林长会议、街道林长交办的有关事项;拟定街道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街道林长巡林、调研、督查、
考核和向上级林长汇报等工作;建立街道辖区内“一长三员一大队”责任体系,督导村(社区)建立“一长三员”责任体系;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街道“一长三员一大队”职责 街道按照“一长三员一大队”要求,设立街道级林长、1 名督导联络员、1 名以上监管员、2 名以上执法员和一支 40 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大队。
督导联络员由市林业局为街道选派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督促和协助街道开展资源监管、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行政执法等工作,确保林业工作有序开展和生态安全。
监管员由街道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担任,由街道林长办进行管理。监管员同时承担兼职检疫员和测报员的职能职责,负责辖区内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植物病虫害监测普查、防治、林下经济、花卉苗木、营林绿化、林产工业和林长制信息管理工作等。
执法员由街道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担任,由街道林长办进行管理。执法员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监管、监督村林长履职情况,监督检查护林员日常巡护工作,定期对护林员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合理规划护林员的管护区域、管护面积、巡山路线。
森林消防大队属于街道森林防灭火力量,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具体工作,森林高发火险期需要参与巡林工作。
(四)村级“一长三员”职责 村级按照“一长三员”要求,设立村级林长、监管员、执法协管员、专职护林员。
村监管员由村林业专干兼任,具体负责村的林业工作。
执法协管员由村辅警兼任,协助辖区内涉林案件的查处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微网格长做好兼职护林员宣传、报送重要涉林信息的作用。
专职护林员职责:
1.接受上级涉林机构的业务指导,学习宣传林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知识。
2.对管护网格内森林草原资源进行巡护,及时发现并报告林地、草地、湿地、荒漠化地及林草植被、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名木等附着物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垦滥占林地草地湿地等行为。
3.做好管护网格内的火源管理,劝阻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及时发现并前期处置森林火灾;及时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并配合做好线路踏查、监测预报和除治等工作;掌握管护网格内林区道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标志和林业生产作业等情况,协助处理各类安全隐患;发现相邻管护网格出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或提醒。
4.常规天气条件下,每月出勤天数累计不少于 15 天;森林防火
期,每月出勤天数累计不少于 20 天,森林高火险期全勤在岗。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将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构建生态一体化保护机制,全面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
加大林地湿地监管力度,严格控制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毁林毁湿开垦。禁止在自然保护区修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火力发电等项目的设施。严格落实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夯实“采伐管理”阳光平台,优化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建立健全古树名木、珍稀濒危树种保护管理体系。强化森林湿地资源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二)实施生态提质。持续推进国土绿化行动,高标准打造义务植树基地,丰富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加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打造一批森林建设示范村。持续推进封山育林、天然商品林、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重点自然修复工程。坚持森林多功能经营理念,加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着力推动林相改造,积极营造针阔、异龄混交林,着力培育高大乔木、大径级珍贵树种。扎实推进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实施生态廊道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贯彻中央、省、长沙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统一部署,探索林业碳汇交易模式,着力提高林业碳汇能力。
(三)强化灾害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加快补齐防灭火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预案体系、森林消防队伍等建设,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严控松材线虫病疫情,加大检疫执法,狠抓疫木除治。进一步探索森林保险和野生动物致害保险机制,提升林业抵御风险能力。
(四)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提升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能力。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推进林权抵押扩面增量,探索政府赎买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推行自然保护地内集体林地地役权制度改革等方式,创新生态保护和林农利益维护双实现机制。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建立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加快秀美林场和现代示范林场建设。探索区域合作发展,创建湘赣边区域林业生态圈联盟,着力打造湘赣边区域林业生态合作示范区。实施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林业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五)建设智慧林业体系。运用遥感、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依托森林、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点及生态系统监测网络,科学采集整合“天空地”多源数据,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构建“天空地”和点线面一体化遥感分析、地面调
查、定位观测与生态物联网综合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智慧林业监测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林地占用、森林火情、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状况和风险隐患,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不断提升森林资源保护智慧化管理水平。融合开发林长制智慧平台、“党建+林长制”信息系统,配备无人机、手持终端、护林员巡护 APP,强化源头管控,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有奖举报机制,推行森林湿地资源影像变化图斑季度监测,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逐步实现“天上看、地上查”、一个平台全覆盖全监管的“天空地”现代化智慧监管模式。
(六)强化基层治理。强化对村(社区)监管员、执法员、执法协管员、专职护林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充分发挥源头管理作用,确保林地湿地都有专人管理;不断完善偏远山区林区水、电、路、网、讯以及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配备必要的执法、巡护装备。
(七)加速推动林产振兴。结合我街道“乡村振兴”全驱动战略,争当乡村振兴的林业样板,铺就高质高效林产盛景,拓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综合利用林业资源、林产品基地、产业园区等平台,加速产业链融合发展,加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推动特色林产品品牌化发展。加快家居产业链建设,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大力扶持和引进家居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自主研发创新,延长深加工产业链条,全力打造百亿级产业集群。探索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建立健全林农参与森林湿地资源管护、生态工程建设等促进增收的生态建设制度。创新林下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立体复合种养
经营模式,融合观赏、品尝、采购等一站式消费体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统筹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系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会议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召开 1 次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若干次街道村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并协调解决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林长令制度,统筹调度街道林长制各项工作,督促村(社区)林长履职尽责。建立健全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各级林长定期对责任区域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协调解决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部门协作制度,形成全街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打造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林长制,及时推介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项督查。
(三)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落实护林员经费和生态保护修复资金,为林长制主要任务完成提供资金保障。
篇二: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全面提升宝山工业园区公园绿地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压实保护发展生态资源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宝山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宝山工业园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林长制”,落实责任,强化巡管,对区域内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等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现全域绿化“面貌良好、环境整洁、设施规范、文明有序”的良好营商环境。
二、组织体系、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体系 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原则,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设立林长、常务副林长、副林长。林长由园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林长由分管绿化建设管理的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政班子相关领导担任。
园区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园区常务副林长兼任主任,建设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林长制办公室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2 名。
(二)工作职责 林长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林长制工作,对本行政区内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负主要责任。常务副林长具体负责林长制工作的落实、推进和督查。副林长以各自联系片区为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负责片区内绿地资源保护和日常监督检查。
林长制办公室,负责落实区林长制办公室和园区林长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及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巡查中已出现的占绿毁绿、绿化带偷倒垃圾等涉绿违法违规行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机制 1.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由林长制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绿地资源保护的相关事项,及时协调处置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各成员单位在林长领导下明确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设立工作联络员 1 名,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建立各部门“接转、办理、督核”的工作制度。
2. 建立检查督导制度。
开展多形式检查督导,统筹推进林长制工作。园区林长每季度检查督导不少于 1 次,园区副林长每月检查督导不少于 1 次。
3. 建立日常巡查制度。
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制度,组建志愿者巡查队伍并对公园绿地、居住小区绿化、社会单位绿化、重要干道通道河道两侧绿化等进行专业巡查和网格化监管。
4. 建立闭环管理制度。
坚持问题导向、分级负责,将巡查发现、群众投诉、上级交办的问题实行“四级”处置机制,打造管理工作闭环,提升问题处置高效。即:
一般问题一线巡查员自行发现、自行及时处置; 专业问题由一线巡查员发现上报至林长办。由林长办派单至专业部门处置; 复杂问题由园区林长制办公室召集联席会议,与相关部门会商会办;超出职能范畴的 疑难问题经园区林长同意后报区林长办,争取区级层面协调处置。
5.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园区林长制办公室定期向林长和区林长制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在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情况报区林长制办公室。
6.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细化考核方案,强化监督检查,采用林长督查、专业巡查、群众评价、投诉处置等方式,开展绿地资源的工作考评,将考核结果纳入基层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依据。
三、主要任务 (一)保护生态资源 以实施林长制为抓手,全面落实绿地管护责任主体,严格绿地规划用途管制,实现绿地监管全覆盖。
(二)
美化营商环境 结合绿化建设改造提升,美化园区营商环境。
(三)强化 有效 监管 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制度,提升监管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狠抓责任落实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继推行河(湖)长制之后,进一步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治理的重大制度,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和打造美丽中国“上海案例”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制度和解决生态资源保护发展问题的必然要求。各级林长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
强组织领导,根据林长制要求,健全工作队伍、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推进“ 三个美丽” 建设 , 提升城市品质 结合宝山区《环境美化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和“美丽家园”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加快重点区块的绿化建设,尤其是对道路局部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性改造,提升环境品质和城市风貌,营造与“科创宝山”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及生活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林长办公室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把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进度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各部门及责任人员,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推行。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夯实工作基础 开展巡查人员绿化知识培训,提高日常巡查发现能力。完善绿化资源保护巡查、处置程序。
(三)强化社会监督 根据区林长制办公室要求,在重要道路、河道和重点区域的绿地设置林长公示牌,公示养护管理目标,公示林长、巡查人员信息,公布区、园区两级林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推进林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意识。
(四)强化考核问责 每年由林长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
六、部门职责 制定林长制相关方案、计划,传达上级各类文件精神,联合林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做好落实推进工作;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召集林长制专题会议,研究处理重难点问题;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性工作;指导居民区、物业,切实做好林长制日常巡查、台账记录、信息报送工作。
篇三:乡镇林长制工作方案
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李*谢制作 李 A 谢老师制作虚拟乡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印发虚拟市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关于印发虚拟县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效益。加强生态脆弱区和生态廊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管理和建设,推进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为目标,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构建由乡村两级领导干部担任林长,全面负责相应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坚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高
效利用,促进绿色惠民富民,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 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管,责任到人。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四)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坚持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资源管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到 2025 年,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到 2035 年,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生态质量效益更加显现,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机统一。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扎实推进增绿增效行动,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着力加快推进国土绿化,着力全面提升森林质量,着力加快发展
绿色富民产业,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各级“林长”责任,努力建设绿色美丽新芹泉。
(一)加强森林生态和湿地保护修复。继续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禁牧、休牧和轮牧制度,严禁在新造林地、成林地、封山育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放牧。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禁止乱采、乱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推进造林绿化进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围绕提高全县森林覆盖率的目标,以主题教育、公益活动、绿地认养等多种形式,动员、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植树造林,组织开展义务植树,使社会各阶层都参与到造林绿化中来。
(三)提升森林质量效益。不断加大森林抚育经营和退还林修复力度,因地制宜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抚育经营和退化林修复,完善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加快林区道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严厉制止和惩处乱砍滥发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大力推动干果经济林综合管理技术,注重用材林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森林资源经济效益。
(四)提高森林灾害治理能力。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
火源管控力度,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虚拟乡应急队伍建设,加大对野外用火的惩处力度,不断完善森林草原防火体系,提高防灭火能力水平,防止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全面建立乡、村护林组织体系,普遍配备护林员,对林区进行常态化巡护。
五、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 领导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乡村两级林长体系。
1、乡级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同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包片领导、分管领导担任副林长。
2、村级设立林长,以行政村为单位,由村支书担任林长。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乡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村级林长,相关乡级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乡级机关包括派出所、司法所、学校、工商所等。乡级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 1 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村级林长会议由各村林长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召开。
(三)设立林长制办公室。虚拟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林业
站,由林业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四)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乡、村林长和副林长主要负责实施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本区域护林组织体系,实现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
2、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调度、协调解决森林保护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
3、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乡林长确定的事项,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4、相关乡级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派出所:负责指导、协助对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司法所: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规范性文件审查。
工商所:负责加强市场日常巡查监管,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行为;及时推动木材
加工企业登记和经营管理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学校: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湿地保护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村村委会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机制,加强保障。各级林长机构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村两级履职尽责,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建立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的政策措施。
(三)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涉及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各责任单位要在林长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相关职责,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巡查,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要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
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管理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在林区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布责任范围、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