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9篇

时间:2022-10-27 16:10:07 来源:网友投稿

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9篇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山东定陶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二○○九年三月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法人代表:边兴玉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9篇,供大家参考。

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9篇

篇一: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东定陶工业园区

 环境影响报告书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二○○九年三月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法人代表:边兴玉 项目名称:山东定陶工业园区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书

 地

 址:

 济南市历山路 50 号 电

 话:

 0531-85870070 传

 真:

 0531-85870070 邮

 编:

 250013

 前

 言

 山东定陶工业园区于 2006 年 3 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国家发改委 2006年第 23 号文公告,其编号为 882 S377153,核准面积 3.0km 2 ,主导产业为家纺、林产品加工、食品加工。

 依据《定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定陶工业园区位于定陶县城东部,规划范围为北至府前街、南至兴华路、西至京九铁路、东至工业路,规划面积 4.8km 2 ,拟规划形成“两轴、四区”的功能布局,以梁王路作为城市发展主轴线、鳞迹路作为工业发展辅轴线,将整个规划区联系为一个有机整体。工业园区将形成与地区相适应的经济规模,并带动周边区域的经济发展。2012 年工业园区将实现国民生产总值 20 亿元,规划末期2020 年国民生产总值将达到 40 亿元。工业园区的人口规模近期(2012 年)达到 0.72万人,远期(2020 年)达到 1.13 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七章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有关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同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流域开发、开发区建设、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区改建等区域性开发,编制建设规划时,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定陶县人民政府于 2007 年 8 月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该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进行了实地踏勘,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搜集了大量的相关经济社会基础资料,于 2008 年 2 月编制完成了《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大纲》(以下简称《评价大纲》),同年 4 月 3 日通过了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我们根据会议记要和《评价大纲》评估意见,对《评价大纲》

 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在此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2.4-1995、HJ/T19-1997)和《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了《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 年 12 月 5 号通过了由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我们根据会议记要和《报告书》评估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完成了报告书的报批版。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菏泽市和定陶县环保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的热情指导和大力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时间紧迫,报告书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批评指正。

  项目组

 2009 年 3 月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 年 9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9 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 3 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修订)》(2008 年 2 月 28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 年 4 月);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 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 年 1 月);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 6 月); (10)国务院国发[2002]38 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 年 11 月); (11)国务院国发[2005]22 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2005 年7 月 2 日);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14 号); (13)国务院 257 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年 1 月 1 日); (14)国办发[2003]70 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2003 年 7 月 30 日); (15)国发明电[2003]7 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2003 年 11 月 3 日); (16)国发[2004]28 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 年 10 月21 日); (17)国发[2005]39 号文《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商务部发改外资[2003]2343 号文《关于

 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2003 年 12 月 30 日); (19)国务院令[2002]344 号《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 (2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1)环发[1998]89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2)国环发[2002]174 号《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23)国环发[2005]152 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24)国环发[2006]28 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25)《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 (2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 (28)国函[2006]70《号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2006.08.05); (29)《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污染防治法>办法》(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20 次会议通过); (30)《山东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2003 年); (31)《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 年); (3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6 年); (33)《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1 年 12 月 7 日修订); (34)鲁政发[2006]82 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35)《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7 年 1 月 1 日); (36)鲁政发[1998]7 号文《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1998 年 1 月 19 日); (37)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2007]39 号《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8)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纲要》(2001 年 9 月 23 日); (39)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3 年 12 月 26 日)

 (40)鲁政发[2006]72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 号文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

 (41)《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 (42)《关于在环保系列创建中应把握的主要原则》(鲁环发〔2007〕132 号); (43)《关于印发全省“十一五”期间主要河流分年度剔除上游因素水质改善最低目标和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通知》(鲁环发〔2007〕138 号); (44)《山东省环保局关于对环保突出问题处理应掌握的主要原则(试行)》(鲁环发〔2007〕178 号)。

 1.1.2

 规划依据 (1)《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 (2)《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 (3)《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 (4)《山东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5)《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规划》(2002 年); (6)《山东省“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2005 年 1 月); (7)《菏泽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计划和 2020 年远景保护目标规划》; (8)《菏泽市环境功能区划》; (9)《菏泽市小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 (10)《定陶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6~2010 年); (11)《定陶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12)《定陶生态县建设规划》(2004~2020); (13)《定陶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14)《定陶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1.3

 技术依据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93); (2)《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T2.2-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T2.4-95);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1998 年 2 月); (9)《定陶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06-201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定政发〔2006〕30 号); (10)《定陶县水利志》。

 1.1.4

 项目依据 (1)定陶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书》(附件一); (2)菏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评执行标准的批复》(附件二);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 年)》(节选)(附件三); (4)《2005 中共定陶年鉴》。

 (5)定陶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 2006-2010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定政发[2006]30 号)(附件四); (6)山东省中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技术评估意见》(附件五); (7)《定陶工业园区村庄搬迁计划》(附件六); (8)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会专家评审意见(附件七)。

 1.2

 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1.2.1

 评价目的 (1)在对定陶工业园区规划进行详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分析论证区域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的矛盾以及现在与潜在的环境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提出防治措施,以达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2)依据《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推荐的方法,预测论证定陶工业园区建成后对各环境因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以环境功能达标为基础,通过分析所在地区水、气环境因子的容量,论证定陶工业园区建成后的污染负荷与所在地区环境因子容量间的相容性。

 (3)以生态工业建设总体目标为基准,着重分析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土地利用适宜度等,为优化产业布局、充分利用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依据。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工业园区建设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环境管理体系和生态环境恢复方案等。

 (5)通过定陶工业园区所在区域的环境容量、能源资源承载力分析,提出限制入区的工业项目类型。

 1.2.2

 指导思想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兼有环境规划性质的评价工作,将遵循统一评价、总量控制、定期监测、科学管理的原则来开展工作,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环保政策和法规。在评价工作中始终坚持科学、公正、求实、服务的态度,力求做到工作深入、内容完备、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措施具体。突出区域评价的特点,注意宏观性、整体性、区域性、科学性及实用性,力求做到:

 (1)现状调查要具有代表性; (2)污染源调查与源强核算要力求准确性; (3)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要力求数据充分,模式准确可靠; (4)明确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5)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方案具体、措施可行,针对行业提出相应的大气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使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对工业园区规划、工业布局及污染防治方案的分析与论证做到论据充分,并具有针对性,使环境影响报告书具备应有的功能。

 (7)对工业园区产业准入条件进行分析,杜绝盲目建设。

 1.3

 评价程序及技术路线 根据《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的有关要求,本次评价共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评价实施方案编制阶段和报告书编写阶段。

 本次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具体见图 1.3-1。

  1.4

 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 1.4.1

 识别程序 图 1.3-1

 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图 收集相关规划、环保政策法规等有关资料 识别主要环公众参与 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现状环境质量调查和现场监测 编制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仔细、正确了解园区规划 现场踏勘、初步环境现状调查

 规划方案分析 污染源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园区规划的综合论证 提出建设性建议 找出环境敏感问题 冲突 不冲突 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不能满足相关环保要求 规划调整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本次环评的环境影响识别依照 HJ/T131-2003 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见图 1.4-1。

 1.4.2

 环境影响识别 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因子识别情况见表 1.4-1。

 1.4.3

 评价因子筛选 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因子的确定结果见表 1.4-2。

  表 1.4-1

 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与识别结果一览表 影响类别 影响因素 影响因子 影响性质 直接 累积 长期 社会环境 能源及利用方式 集中供热(汽)

 √

  区域经济发展 经济规模

  √ 自然环境 水环境 地表水 √

  地下水 √

  图 1.4-1

 山东定陶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影响识别流程图

 工业园区规划分析 当地社会经济总体发展规划分析 环境保护规划分析 调查环境敏感目标 确定环境制约因素 分析环境问题与预测发展趋势 环境影响分析 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自然环境影响分析 资源与利用 产业结构 土地利用 就业与收入 交通运输 景观 水资源利用 环境空气 声环境 地表水 生物多样性 地下水 影响矩阵分析 影响因子确定

 水土流失率 √

  空气环境 大气质量

  √ 声环境 区内噪声

  √ 交通噪声 √

  生态环境 绿化覆盖率 √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

  其它 资源环境承载力 资源环境承载力

  √ 基础设施支撑力

  √ 土地利用适...

篇二: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松溪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规划概述 1. 1 规划范围与年限 福建松溪工业园区是由松溪县范围内的三个工业园区即旧县工业园、 松溪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

 与三和工业园(三和工业园 A、 B 组团)

 整合、 扩区而成。

 福建松溪工业园区北起旧县乡 五里牌村, 南至林屯村, 东至松溪河畔, 西到郑墩镇洋墩村, 由旧县工业园、 城东工业园、 三和工业园等三个工业园组成, 依托在建的长(春)

 深(圳)

 高速松(溪)

 建(瓯)

 段的岩下、 林屯二个互通口,沿松溪河两岸、 从上游至下游依次布设, 总规划面积 776 公顷。

 旧县工业园位于松溪县城东北部的旧县乡 , 园区分布在松建高速旧县连接线两侧。

 规划范围南起旧县乡 现有建成区东北侧(旧县大桥), 北至松溪北岸五里牌村至岩下一线, 东起六墩水电站, 西至五里牌村, 规划面积约 199. 03 公顷。

 城东工业园位于松溪县城东北部, 其用地属于原县城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 园区中心距县城中心 1 公里, 规划范围北以来龙山林业科技园为界, 南临松溪河, 东起横垄新洋村规划横垄北路, 西至西环支路, 规划面积约 318. 97 公顷。

 三和工业园位于松溪县城西南部、 松溪河下游, 规划面积 258 公顷, 以松溪河为界分成 A、 B 两个相互独立的组团。

 三和工业园 A 组团用地在松溪县郑墩镇洋墩村三和磷铁矿区范围内, 规划范围东临小溪尾, 南接交战路, 北邻山林, 西邻郑墩镇。

 三和工业园 B 组团用地位于县城总体规划区范围内, 规划范围东临湛卢山麓, 南接张屯村, 北、 西临松溪河。

 本次规划分近、 远期两个发展阶段, 近期设为 2009~2015 年, 远期设为2016~2030 年。

 1.2 规划功能定位与发展规模 (1)

 松溪工业园区功能定位 海峡西岸经济区山海协作的窗口、 对接“长三角” 的产业基地; 松溪产业聚集的平台; 集科、 工、 贸一体, 产业特色鲜明, 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综合型、创新型和生态型创业基地。

 (2)

 松溪工业园区发展目标

 规划到2030年, 把松溪工业园建设成为综合服务体系完善、 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型现代化创业基地。

 近期目标:

 到 2015 年, 初步完成起步区的开发投资建设, 基本完成每个组团起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使投资环境有较大的改善; 逐步建立起适合现代工业区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体系, 中介服务体系、 投资服务体系; 初步形成以轻工业为主要特色的城东工业区, 并引进知名大型企业以及一批中小企业; 初步完成起步区旧县工业园和三和工业园的基础设施, 承接“长三角及珠三角” 经济辐射。

 到了 2015 年, 竹木加工、 食品加工业、 机械电子为主导产业在全县经济中所点比重在 2009 年的基础上实现鄱番增长, 部分产业逐步实现在全省及全国范围内的领先水平。

 远期目标:

 到 2030 年, 将松溪县建设成为闽北地区, 乃至全省的重要生态工业经济区和文化创意产业区。

 远景目标:

 进一步扩大松溪工业基地建设, 建设大型工业区, 大力发展物流、机械加工业, 特别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建成一个包含产业、 城市等组成部分,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生态城市。

 届时松溪工业园将是松溪城市建设历史上的又一次飞跃, 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 对闽北贡献巨大的力量, 将跻身现代化省级城市。

 (3)

 发展规模 《福建松溪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规划工业区规模约为 776 公顷。

 其中, 工业园区已开发面积 151.29 公顷, 近期开发土地面积为 266.02 公顷, 远期开发面积为 309.16 公顷, 规划保留山体、 水域和绿地 49.53 公顷。

 规划根据现已开发工业用地规模、 工业吸引劳动力情况及产业从业情况测算开发区人口规模约为 4. 06 万人。

 1.3 空间结构与布局 规划布局采用依托现状, 向城市南北两侧发展, 分区分片, 相对平衡, 滚动发展, 逐步建设的步骤, 构成松溪县工业发展的整体布局。

 规划布局结构为:

 “一区、 三园、 二条经济带” 的规划结构布局。

 一区:

 是指省级工业园区。

 三园:

 是指构成省级工业园区的城东、 旧县、 三和三个工业园区。

 二条经济带:

 是指松溪县境内沿松溪两岸的经济带。

 1.4 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载体作用, 从政策上鼓励新增工业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 鼓励投资资金和招商引资项目在优势生产要素集中的基础上形成产业链、 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

 根据闽北发展定位, 松溪工业园的工业产业选择根据区位、 资源、 生态和特色产业比较优势, 有的放矢地发展, 落地项目应坚持“两低三高” 原则, 即低污染、 低能耗、 高科技含量、 高投资强度、 高附加值。

 松溪具有发展林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等资源导向型产业和加工制造业等市场导向型产业的良好条件。

 按照松溪主导产业选择的标准, 确定将绿色食品、 机械电子、 竹木加工、 仓储物流、 生物科技、 生物质发电作为松溪工业园区的主导产业。

 表 2. 1-4

 松溪工业园区产业规划 工业园 产业规划 旧县工业园 竹木加工、 机械制造、 生物质发电 城东工业园 食品加工、 竹木加工、 机械电子 三和工业园 A 组机械制造 B 组仓储物流、 食品加工、 生物科技 旧县工业园:

 在五里牌组团布置能源工业区和机械制造工业区, 在赤山坪组团布置竹木加工工业区。

 能源工业区计划引进凯迪生物质发电项目。

 城东工业园:

 城东工业园处于松溪县城的上游, 东侧布置机械电子工业区,北侧布置竹木加工区, 西侧布置食品加工区。

 三和工业园:

 在三和 A 组团布置机械制造工业区, 三和 B 组团从东至西依次布置仓储物流区、 生物科技区和食品加工区。

 2.区域环境概况 2.1 自然概况

 松溪县位于福建省南平市北部, 地处武夷山脉北端、 仙霞岭南麓, 地理坐标为东经 118° 33′ -118° 55′ 、 北纬 27° 24′ 至 27° 5l′ 之间。

 全县辖松源街道, 渭田、 郑墩 2 镇和旧县、 溪东、 茶平、 河东、 花桥、 祖墩 6 乡 , 土地总面积 1040 km2。

 县境东与浙江省戈泉市、 庆元县交界, 南连政和县, 西南邻建阳市,北接浦城县, 是福建省南平市通往浙江省丽水市、 杭州市等地区交通要道。

 松溪县地处武夷山脉仙霞岭南端与洞宫山余脉交汇处, 全县中低山环绕县境

 四周, 河谷平原分布中部溪流两岸, 在山地与河谷平原之间, 错综分布低山丘陵和山间盆谷, 构成松溪县四周环山中央低陷的层状总体地貌特征。东西宽 34km ,南北长 50. 8km, 形如桑叶。

 松溪县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 冬无严寒, 夏无酷暑, 温和湿润, 四季分明,光照充足、 雨量充沛、 热量丰富, 霜雪少见, 农业立体气候明显。

 松溪县地表径流极为丰富, 县水文站断面多年平均流量为 55. 4m3/ s, 年均最大流量 88. 2 m3/ s, 平均最少流量为 22. 8 m3/ s。

 全县河流水源补给以降水为主, 流量季节变化大。

 由于全县植被覆盖较好, 一般河流含砂量不大, 据水文站资料, 16 年平均含砂量为 0. 10kg/ m3, 多年平均侵蚀模数为 99. 6t/ km2。

 地表径流分布规律:

 一是雨量随着地形与地势变化而变化, 径流分布趋势基本与降雨相似, 东北地势较高, 年径流深在 1000~1200 毫米之间, 中南部河谷盆地地势低处, 年径流深 950 毫米; 二是降雨径流量年内和年际变幅大。

 汛期 4 月~9 月,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 79%; 枯季 10 月至次年 3 月, 径流量占全年径流量的 21%;降雨量的年际变化大, 径流量年际变化也大。

 松溪县土壤分为红壤、 黄壤、 紫色土、 潮土、 水稻土等五个土类和 14 个亚类 33 个土属 42 个土种。

 其中, 红壤土类面积占土地总面积 81. 6%, 为全县最大面积土类。

 林业自然土壤呈红壤——黄红壤——黄壤垂直分布, 其大部份有机质丰富, 适宜用材林、 经济林、 毛竹林生长。

 松溪县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系, 但由于受人类活动的影响, 地带性森林植被——中亚热带天然阔叶林顶极群落不存在, 现状植被以亚热带阔叶次生林和亚热带针叶林为主。

 松溪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区域主要是在海拔 202~245 米之间的低丘、 农田、 园地和荒坡等, 地形由高往低向松溪倾斜。

 2. 2 社会经济概况 松溪县辖 1 街道(松源)、 2 镇(渭田、 郑墩)、 6 乡 (旧县、 溪东、 茶平、河东、 花桥、 祖墩), 全县总面积 1043. 4km2 , 人口 15. 93 万人。

 松溪县域中心城区由松源镇、 城东工业园、河东乡 与郑墩镇的部分区域组合而成。近年来, 松溪县确立了“建设海西绿色腹地生态经济县” 的战略目标, 加速推进工业化、 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 全县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

 2008年, 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8. 16 亿元, 同比增长 13. 3%。

 财政总收入 1. 03 亿

 元, 同比增长 12. 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0839 元。

 年末金融各项存款余额 19. 28 亿元, 同比增长 28. 4%; 各项贷款余额 9. 16 亿元, 同比增长 21. 9%, 为松溪县工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财政保障。

 近年来, 松溪县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取向, 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强化招商引资, 加快工业平台建设, 引进和扩建一批工业项目, 工业总量不断壮大、 效益加快提升, 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三次产业的比重也日趋合理化,现为 36. 0: 27. 7: 36. 3, 二产业比 2007 年提高 1. 6 个百分点。

 从总体产业发展情况来看, 第一产业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 第二、 三产业的主导地位正日益明确。

 特别是在现代服务业方面取得了极大的进展。

 产业发展中“绿、 旅、 新” 产业特色更加鲜明, 以绿色食品为主要标志的名、 优、 特、 新农产品迅速发展。

 福建省松溪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建设主要涉及到的松溪县旧县乡 、 松源街道、 郑墩镇。

 各乡 镇目前均处在由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转型的阶段, 其社会经济概况如下:

 (1)

 旧县乡

 旧县乡 总面积约 104km2, 下辖 12 个村委会, 86 个村民小组。全乡 总户数 4378户, 总人口 1. 6 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 15638 人。

 2009 年全乡 完成工农业总产值2. 31 亿元, 其中完成工业总产值 1. 09 亿元, 农业总产值 1. 22 亿元。

 完成财政收入 518 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 4360 元; 信用社年末存款余额 4242 万元。

 2009年, 旧县乡 还被市委、 市政府评为“2006—2008 年度文明村镇”。

 旧县乡 工业发展势头强劲, 工业平台招商作用进一步显现, 通过以商招商等形式, 全乡 共引进工业企业 43 家, 其中规模以上企业 8 家, 已初步形成水电、塑料加工、 笔业、 竹制品加工为龙头的产业群, 工业地位全面提升, 工业企业已成为该乡 农民增收和乡 财政增收的重要来源。

 (2)

 松源街道 松源街道是松溪县委、 县政府所在地, 也是松溪县政治、 经济、 文化中心,总面积 52. 5km2。

 辖 5 个居委会, 6 个村委会, 常驻人口 40017 人, 其中城镇人口 10204户 29617 人, 农业人口 2900 户 10400 人。全镇共有民营企业292 家。

 2009年, 完成工农业总产值 7. 1 亿元, 比增 25%; 其中实现工业总产值 6. 08 亿元,

 比增 28. 8%, 13 家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产值 4. 33 亿元, 比增 32. 8%; 实现农业总产值 1. 02 亿元, 比增 6. 3%; 财税收入 3555. 2 万元, 比增 15. 7%; 农民人均纯收入 5437 元, 比增 5%。

 (3)

 郑墩镇 郑墩镇总面积 180km2, 下辖 15 个村委会, 96 个村民小组。

 全镇总人口 2. 12万人。

 2009 年, 全镇工业总产值 21056 万元,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15056万元. 全镇 2009 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17682 万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 4343 元。

 2.3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从收集的常规监测数据分析, 松溪干流各断面的水质变化不大, 枯水期水质稍劣于丰水期。

 从各评价指标看, 出现超标的指标主要是总磷和总氮, 监测断面重金属指标较好。

 造成评价河段总磷和氨氮较高的主要原因是松溪两岸大量生活污水、 工业废水排放。

 松溪干流多级水电站库区现状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 30. 7~36. 4, 属中营养水平, 水质尚可, 但应控制沿岸总磷、 总氮的排放, 避免水质富营养化。

 杉溪为松溪县城饮用水水源, 日供水规模 2 万吨。

 常规监测结果表明,该河流水质较好, 各评价指标均可以达到 GB3838-2002 中 III 类水标准。

 从监测结果可知, 各点位各指标均可达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 III 类标准, 这表明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良好。

 本项目由旧县片区、 城东片区、 三和片区组成, 部分企业已建成投产。

 城东片区内的企业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已经体现在本次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值中。

 各监测点 SO2、 TSP、 NO2 本底监测结果均未超出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的二级标准,大气特征污染物甲醛、 硫酸雾、氯化氢、 TVOC、 三苯均符合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 说明评价区域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区域大气环境有一定的容量, 利于开发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

 规划区中对环境噪声贡献突出的为干道交通噪声, 其次为工业噪声, 区域中的集中居民区声环境现状除交通干道一侧夜间难以达标外, 其余居住环境可符合2 类标准。

 相对规划面积, 目前各片区开发力度较小, 各片区现状居民点分散,随规划建设, 社会活动带来的交通负荷将占一定比例, 摩托车和小车对声环境贡献也会日趋增加; 同时随工业入户, 物流增加, 交通干道噪声影响将会增大, 干道周边的声环境质量会有所下降。

 因此, 建议规划区中居民区应集中分布, 利于声环境的控制规划。

 由于松溪工业园规划区历史上一直以农业生产为主, 除一些采矿企业会给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某些重金属的影响外, 土壤环境总体质量相对较好。

 根据松溪工业园各园区现状的生态要素、 生态功能和生态系统特征, ...

篇三: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2014-2030 年‎ )》 环境影响报‎ 告书 (简本)

  清华大学 二零一五年‎ 十一月

 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2014-2030 年‎ )环境影响报‎ 告书简本 错误! 不能识别的开关参数。

 第 第1 章

 总 总则 则

 1.1

 项目背景 大路工业园‎ 区位于鄂尔‎ 多斯市准格‎ 尔旗大路镇‎ ,于 2005‎ 年启动规划‎ 建设, 2010 年‎ 被列为《内蒙古自治‎ 区以呼包鄂‎ 为核心沿黄‎ 河沿交通干‎ 线经济带重‎ 点产业发展‎ 详细规划(2010-2020 年‎ )》中重点推动‎ 建设的大路‎ —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内蒙古环科‎ 园环境科技‎ 有限责任公‎ 司依据《准格尔旗薛‎ 家湾镇城市‎ 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大路区说明‎ 》(鄂府[2013]240 号)和《准格尔旗大‎ 路工业园区‎ 产业发展规‎ 划》(内发改产业‎ 字[2013]406 号),于 2012‎ 年 12 月编‎ 制完成《大路工业园‎ 区总体规划‎ 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通过环境保‎ 护厅组织的‎ 技术审查(内环字[2014]18 号)。

 2014 年‎ ,园区管委会‎ 委托内蒙古‎ 城市规划市‎ 政设计研究‎ 院编制完成‎ 《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2014-2030 年‎ )》,取得鄂尔多‎ 斯市人民政‎ 府批复(鄂府发[2015]35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 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条例‎ 》及《关于加强产‎ 业园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有关工作‎ 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省级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 的经济技术‎ 开发区、高新技术开‎ 发区等开发‎ 区和设区的‎ 市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 批准设立的‎ 各类产业集‎ 聚区、工业园区等‎ 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 依法开展规‎ 划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 设规划的环‎ 境影响报告‎ 书。为此,园区管委会‎ 委托清华大‎ 学承担内蒙‎ 古大路工业‎ 园区总体规‎ 划的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 。清华大学在‎ 资料分析研‎ 究、现场踏勘、科学预测的‎ 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2014-2030 年‎ )环境影响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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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指导思想与‎ ‎ 基本原则 1.2.1

 指导思想 按照“合理布局、统一监管、总量控制、集中治理”的原则,本次研究重‎ 点关注规划‎ 分析、园区开发回‎ 顾及资源环‎ 境制约因素‎ 分析、资源环境承‎ 载力评估和‎ 环境影响预‎ 测分析等内‎ 容。

 坚持区域经‎ 济建设、环境建设同‎ 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方‎ 针,体现持续改‎ 进的理念,促进区域的‎ 经济、环境、社会持续协‎ 调发展,使园区持久‎ 地保持良好‎ 的生态和投‎ 资环境。

 坚持“有利于产业‎ 升级、有利于结构‎ 调整、有利于污染‎ 集中控制、有利于生态‎ 产业链的延‎ 伸和环境综‎ 合整治”的原则。坚持用循环‎ 经济的理念‎ 指导各类集‎ 中区建设和‎ 发展,促进生态型‎ 园区的建设‎ 。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和“不欠旧帐、多还老帐”的原则,对照中央和‎ 地方构建和‎ 谐社会的要‎ 求,以及环境保‎ 护工作的提‎ 升要求,通过跟踪评‎ 价,推动集中区‎ 实现可持续‎ 发展。

 坚持突出重‎ 点,通过回顾评‎ 价,对照园区环‎ 境影响评价‎ 结论和审查‎ 意见要点,排查存在的‎ 主要环境问‎ 题和区域环‎ 境制约因素‎ ,明确解决方‎ 案,从环境保护‎ 角度,优化园区布‎ 局,督促园区配‎ 套环保基础‎ 设施的实施‎ ,指导入区项‎ 目的环境管‎ 理工作。

 1.2.2

 基本原则 本次规划环‎ 评既要有一‎ 定的先进性‎ 和代表性,又要兼顾实‎ 用性和创新‎ 性,评价结论合‎ 理可靠,提出的环保‎ 对策措施与‎ 生态保护方‎ 案应具有可‎ 行性和可操‎ 作性。在评价工作‎ 中遵循以下‎ 原则:

 (1)因地制宜原‎ 则 针对大路工‎ 业园区的发‎ 展现状及规‎ 划目标、所在区域生‎ 态环境特征‎ ,应在多个方‎ 面体现因地‎ 制宜的原则‎ ,其中重点考‎ 虑防范环境‎ 污染和事故‎ 风险,优化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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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 水处理方案‎ ,完善园区供‎ 热方式等。

 (2)整体性原则‎ 整体性原则‎ 体现在三个‎ 方面:一是对评价‎ 对象进行整‎ 体评价;二是对环境‎ 要素实施系‎ 统分析预测‎ ;三是制定全‎ 面系统的环‎ 保对策措施‎ 。

 评价对象方‎ 面,分析规划建‎ 设活动与上‎ 层相关产业‎ 政策、规划及其所‎ 在区域发展‎ 规划的一致‎ 性,园区内部功‎ 能区布局的‎ 合理性,并提出污染‎ 物排放总量‎ 控制方案,完善和调整‎ 规划建设,以协调经济‎ 发展与环境‎ 保护之间的‎ 关系;全面分析规‎ 划实施可能‎ 引发的累积‎ 性环境影响‎ ,乃至可能发‎ 生的环境风‎ 险;环保对策措‎ 施方面,在对园区现‎ 状及未来发‎ 展趋势的分‎ 析基础上,预测项目将‎ 来可能产生‎ 的环境影响‎ ,对规划实施‎ 后可能带来‎ 的不利影响‎ 提出有针对‎ 性的环境保‎ 护对策措施‎ 。

 (3)突出重点原‎ 则 在全面系统‎ 分析的基础‎ 上,综合地理优‎ 势和资源禀‎ 赋,结合区域关‎ 键环境要素‎ 以及规划实‎ 施过程中可‎ 能产生的突‎ 出环境问题‎ ,对规划区域‎ 内重点企业‎ 、重点环境要‎ 素实施影响‎ 分析与预测‎ 评价,并制定有针‎ 对性的调整‎ 、改进与保护‎ 措施。

 (4)可行性和可‎ 操作性原则‎ 本次评价工‎ 作尽可能选‎ 取简单实用‎ 、经过实践检‎ 验的评价方‎ 法,所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 措施与评价‎ 结论应具有‎ 针对性和可‎ 操作性,达到经济技‎ 术可行、便于实际管‎ 理与操作,为科学决策‎ 提供依据。

 1.3

 评价范围与‎ 年限 评价时段:本次评价时‎ 段为近期 2‎ 020 年,远期 203‎ 0 年。

 评价空间范‎ 围:地表水:规划区内及‎ 周边的河流‎ ,主要包括黄‎ 河及其支流‎ ;地下水:园区规划区‎ 范围及下游‎ 水文单元;大气环境:规划区及规‎ 划区边界外‎延 25km‎ ;声环境:规划区及规‎ 划区边界外‎ 延 0.2km;环境风险:规划区及规‎ 划区边界外‎ 延 5km;生态环境:规划区及所‎ 依托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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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环境保护目‎ 标 大路工业园‎ 区位于准格‎ 尔旗薛家湾‎ 镇区规划区‎ 北部 10k‎ m,东工业基地‎ 距离黄河最‎ 近 1.5km,南工业基地‎ 距离在用苗‎ 家滩水源地‎ 2km。窑沟水源地‎ 位于南工业‎ 基地东南 8‎ km,官板乌素水‎ 源地位于南‎ 工业基地南‎ 14km。

 表 1-错误 错误!不能识别的开关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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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区环境保‎ 护目标及保‎ 护要求 环境 要素 保护目标 位置关系 保护要求 地表水 黄河 东工业基地‎ 东侧 1.5km 大沟、孔兑沟、大南沟和柳‎ 林沟均为黄‎ 河一级支流‎ ,园区不 其‎ 排放废水,

 《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III 类水‎ 体要求。

 大沟 南工业基地‎ 和煤电铝基‎ 地中间 孔兑沟 东工业基地‎ 和南工业基‎ 地南侧 大南沟 东区工业基‎ 地北侧 柳林沟 东工业基地‎ 东侧 地下水 园区规划区‎ 及下游水文‎ 单元 /

 好区域地‎ 下水和

 ‎ 污染防控,确保地下水‎ 水质不受污‎ 染,

 《地下水质量‎ 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苗家滩水源‎ 地 (不属于水源‎ 保护区)

 市政生活区‎ 西 200m‎ ,南工业基地‎ 北 2km 环境 空气 清水河县喇‎ 嘛湾 (5000 人‎ )

 东工业基地‎ E,3km 防治大气污‎ 染,

 环境容‎ 量和环境质‎ 量要求,达到《环境空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 5-2012)二级标准。

 大路新区(6300 人‎ )

 东工业基地‎ N,2.5km 大路乡(998 人)

 西工业基地‎ NE,0.8km 前沙湾(48 人)

 西工业基地‎ NW,0.8km 二官镇(98 人)

 西工业基地‎ NW,7km 格条布 格‎ (232)

 煤电铝基地‎ N,2.1km 卜尔洞壕(76 人)

 煤电铝基地‎ 内 鲁家坡(134 人)

 煤电铝基地‎ S,0.7km 查干淖尔(85 人)

 煤电铝工业‎ 基地内 场汉儿(78 人)

 煤电铝工业‎ 基地内 常暑梁(288 人)

 西工业基地‎ SW,1.5km 钟家滩(85 人)

 西工业基地‎ SW,0.7km 谢家圪旦(161)

 西工业基地‎ S,1.1km 庙圪驼(68 人)

 西工业基地‎ S,1.5km 杨家沟(35 人)

 西工业基地‎ S,2.5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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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尔计圪洞‎ (88 人) 西工业基地‎ 内 阿 不 (49 人)

 西工业基地‎ 内 东孔兑(234 人)

 南工业基地‎ S,4km 原大路镇(1842 人‎ )

 南工业基地‎ S,2.5km 房子滩(208 人)

 东工业基地‎ S,,6.3km 何家塔(1571 人‎ )

 南工业基地‎ 南界 董家塔(160)

 东工业基地‎ S,1.5km 放牛窑(416)

 东工业基地‎ 南界 前房子(1251)

 东工业基地‎ SE,2.7km 红胶泥塔(94 人)

 东工业基地‎ NE,4km 神树沟(120 人)

 东工业基地‎ SE,7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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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第2 章

 规划分析 2.1

 原规划及规‎ ‎ 划环评执行‎ ‎ 情况 本次评价对‎ 象《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2014-2030 年‎ )》,为内蒙古大‎ 路工业园区‎ 首次进行总‎ 体规划,其于 201‎ 5 年 3 月 2‎ 日取得了鄂‎ 尔多斯市人‎ 民政府的批‎ 复(鄂府发[2015]35 号)。

 内蒙古环科‎ 园环境科技‎ 有限责任公‎ 司依据《准格尔旗薛‎ 家湾镇城市‎ 总体规划(2012-2030 年‎ )—大路区说明‎ 》(鄂府[2013]240 号)和《准格尔旗大‎ 路工业园区‎ 产业发展规‎ 划》(内发改产业‎ 字[2013]406 号),编制完成了‎ 《大路工业园‎ 区总体规划‎ 环境影响报‎ 告书》,并于 201‎ 4 年 2 月通‎ 过了内蒙古‎ 自治区环境‎ 保护厅组织‎的技术审查‎ (内环字[2014]18 号)。

 2014 年‎ ,园区管委会‎ 委托内蒙古‎ 城市规划市‎ 政设计研究‎ 院编制完成‎ 《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取得鄂尔多‎ 斯市人民政‎ 府批复(鄂府发[2015]35号)。内蒙古环科‎ 园环境科技‎ 有限责任公‎ 司对《内蒙古大路‎ 工业园区总‎ 体规划》进行了环境‎ 影响评价,并于 201‎ 5 年 4 月通‎ 过了内蒙古‎ 自治区环境‎ 保护厅组织‎ 的技术审查‎ (内环字[2015]27 号)。

 园区总体上‎ 落实了原规‎ 划和规划环‎ 评的要求。

 2.2

 规划概述 2.2.1

 规划期限和‎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 规划期为 2‎ 014~2030 年‎ 。其中近期为‎ 2014 年‎ ~2020 年‎ ,远期为20‎ 21 年~2030 年‎ 。

 规划范围:西至煤电铝‎ 循环经济产‎ 业基地西侧‎ 壕赖河;东至东工业‎ 基地东侧沿‎ 黄高速公路‎ ;北至煤电铝‎ 循环经济产‎ 业基地北侧‎ 牛场圪卜、南煤化工基‎ 地北侧1.4 公里处快‎ 速路、东工业基地‎ 北侧大南沟‎ ;南至煤电铝‎ 循环经济产‎ 业基地南侧‎ 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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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兑沟、南煤化工基‎ 地南侧沙卜‎ 图沟、东工业基地‎ 南侧孔兑沟‎ ;大路工业园‎ 区总体规划‎ 控制范围为‎ 223.36 平方公‎ 里。

 2.2.2

 产业发展规‎ 划 产业总体发‎ 展目标:以循环经济‎ 和生态工业‎ 理论为指导‎ ,以大路工业‎ 园区为平台‎ ,以鄂尔多斯‎ 地区丰富的‎ 煤炭资源为‎ 依托,以洁净煤化‎ 工开发企业‎ 为载体,以强有力的‎ 政策支持和‎ 良好的环境‎ 为保障,以发展洁净‎ 煤化工产业‎ 为主要方 ‎ ,建成面 世‎ 界的集煤化‎ 工的研发、生产、贸易、信息、人才为一体‎ 的洁净煤化‎ 工产业示范‎ 基地,形成具有高‎ 技术、低污染、低排放、环境优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套完整的‎ 示范基地。

 产业定位:煤炭深加工‎ ,重点发展清‎ 洁能源和煤‎ 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煤‎ 制油、煤制气、煤制醇醚、烯烃及煤化‎ 工下游产品‎ 和精细化工‎ 产业,积极培育煤‎ 电铝循环经‎ 济产业。

 产业规模:2030 年‎ 发展的主产‎ 业规模目标‎ 是:煤化工产品‎ 1000 万‎ 吨以上;煤制天然气‎ 200 亿天‎ 然气;电力装机达‎ 到 1500‎ 万千瓦;高铝粉煤灰‎ 提取氧化铝‎ 550万吨‎ ,铝材加工 2‎ 75 万吨;园区总产值‎ 达到 200‎ 0 亿元以上‎ 。

 2.2.3

 空间布局规‎ 划 大路工业园‎ 区包含东工‎ 业基地、南工业基地‎ 、西工业基地‎ 及煤电铝循‎ 环经济产业‎ 基地四个分‎ 区。

 1、东工业基地‎ :以发展精细‎ 化工及下游‎ 产品、多晶硅和物‎ 流为主; 2、南工业基地‎ :以发展煤制‎ 油、煤制甲醇、二甲醚、烯烃项目、煤制乙二醇‎ 等煤化工下‎ 游产品和煤‎ 炭物流为主‎ ; 3、西工业基地‎ :以发展煤制‎ 天然气为主‎ ; 4、煤电铝循环‎ 经济产业基‎ 地:以发展电力‎ 、粉煤灰提取‎ 氧化铝、电解铝、煤制气及煤‎ 化工综合利‎ 用产业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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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人口发展规‎ 划 产业人口规‎ 模:2020 年 4-6 万人; 2030 年 8-12 万人。

 2.2.5

 用地发展规‎ 划 建设用地规‎ 模:建设用地含‎ 东工业基地‎ 、南工业基地‎ 、西工业...

篇四: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11. 总则1.1 规划背景与任务由来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位于靖江东南部,南濒长江下游黄金水道,处于江海换装江河转运交汇处,北依靖江市中心城区,东西连接上海与南京两大经济圈,南与苏南的江阴、张家港隔江相望。新港工业园始于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开始于1993年,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靖江市主城区南部,随着经济发展和多年开发建设,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形成了“一区三园”的基本格局,一区为经济开发区,三园为新港工业园区(本次评价园区前身)、城南园区、城北园区,其中新港园区为49.7km 2 ,四至范围分别为东至永济港,西至罗家桥港,南至长江,北至江平路,重点发展仓储物流、能源电力、船舶修造和配套(特种钢等)、化工等大运输量、大用水量的港口工业。江苏省靖江经济开发区于 2005 年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范围为城南园区、城北园区和新港园区,2008 年通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苏环管〔2008〕62 号)。随着国家以及省市关于工业园区的转型发展要求,新港园区原有规划开始进行调整和修订,2014 年新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院重新编制了《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15-2030)》,开发面积扩为 82.7km 2 ,四至范围东至靖江市界、南至长江、西至蟛蜞港与货站路、北至江平公路与北沿江城际铁路。主导产业为船舶修造、金属制品、金属材料、木业加工、粮油加工、机电产业等制造业。同年园区管委会委托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15-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5 年 6 月 8 日获得靖江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靖环建审[2015]46 号,附件 3),2015 年靖江市人民政府对《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15-2030)》出具了批复(靖政发[2015]69 号,详见附件 XX)。2016 年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 号)要求,江苏省发布了《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江苏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报告》(苏政发[2016]54 号),要求“2016 年,压减江苏华菱锡钢特钢有限公司炼钢产能 100 万吨。”。园区管委会迅速响应压减炼钢产能的要求,花大力气实施江苏华菱锡钢特钢有限公司的减产能及转型升级工作,调整主导产业定位,去

 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除原有规划的炼钢定位,积极推动华菱锡钢向金属材料制造转型升级;另外,随着国土空间规划的逐步展开,空间规划进入存量时代,逐步由增量型规划走向存量型规划,在土地利用上要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因此,园区 2014 年的规划已经难以适应新背景、新要求,迫切需要对规划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修订,对规划研究范围进行优化,推动工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经过综合考量,园区管委会于 2019 年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院重新调整编制了《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本次规划范围由 2015 年的 82.7km 2 缩减为 52.51km 2 ,四至范围东至永济港、南至长江、西至蟛蜞港、北至江平公路与兴阜路。重点发展“6 制造+2 产业园”,即船舶、金属材料加工、粮油、木材、能源、重装、港城科技产业园(高端装备+精密制造+金属制品)、精密制造产业园(高端装备+精密制造),同时结合未来跨江交通枢纽建设,打造国际的临港产业基地;园区规划范围调整对照图见图 1.1-1。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包括港城科技产业园及靖江市电镀集中区。港城科技产业园总面积 2.41km 2 ,北起阜前路,南至规划新农路,西起敦土路,东至经一路,2019年《港城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靖江生态环境局的审查(靖环审[2019]1 号,详见附件);靖江市电镀集中区总面积 13.42 公顷,北起沿江高等级公路、南至新农路,苏农路从中间南北向穿过,2019 年《靖江市电镀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查(泰环审[2019]6 号)。本次评价范围包括港城科技产业园,但不包括电镀集中区(涉及电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 号)等文件要求,开发区规划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园区管委会于 2020 年 6 月委托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进行了详细调查,在与规划单位进行产业定位和规划布局对接的基础上,于 2020 年 6 月委托监测公司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环评单位与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充分的互动,在规划纲要编制阶段环评单位参与规划纲要的讨论,对产业定位、用地规划等方面均提出了一定的参考意见;在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阶段,环评单位在进行了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回顾、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等的基础上提出了空间管制指导意见、提高入区准入门槛及现状环境问题整改等一系列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于 2020 年 7 月编制完成了《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

 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3(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查,作为园区环境管理的依据。1.2 与规划全程互动的情况介绍规划编制过程中,环评单位全程参与积极互动,从环保方面对规划内容提出了一定的建议,最终规划单位及园区管委会对环评单位提出的建议采纳汇总结果见表1.2-1。表 1.2-1 环评与规划全程互动最终采纳情况序号规划要素 规划内容 环评建议采纳情况1 规划期 未明确规划期限及规划分期情况规划期:2020-2030,根据园区发展趋势,不实施规划分期已采纳2 评价范围包含已通过环保审批的电镀集中区和港城科技产业园本次评价不包含电镀集中区已采纳3 产业定位包括造船、钢构、能源、粮食、木材和两大特色产业园区,包括港城科技产业园、精密制造产业园。钢构改为金属材料加工,另外补充重装产业定位已采纳4 规划用地规划用地包括发展预留用地,占地 16.05km 2发展预留用地本次规划期不发展,本次评价内容不含发展预留用地已采纳5 空间布局 -规划工业用地距离居住用地较近,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空间管制建议已采纳6 基础设施污水规划、供热规划较粗,缺少了固废处置规划及岸线综合利用规划对污水、供热规划进行细化,补充固废处置规划及岸线综合利用规划已采纳7 - 其他就提高入区准入门槛及现状环境问题整改等提出一系列对策措施。已采纳

 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11.3 编制依据1.3.1 国家环保政策、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并施行;(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 4 月 24 日修订;(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通过;(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通过;(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 年 6 月 5 日修订通过;(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国人大 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通过,2012 年 7 月 1 日实施;(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通过,2011 年 3月 1 日起施行;(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并施行;(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并施行;(14)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 年 8 月 12 日通过,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5)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 年 10月 1 日起施行;(16)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正),2011 年 1 月 8 日;(17) 《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19)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

 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22015 年 4 月 16 日;(20)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 年 5 月 28 日;(21) 《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22)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公告 2013 年第 31号);(23)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 2019 年)。(24) 《长三角地区 2018-2019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8〕140 号);(2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26)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国家发改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27)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4 号,自 2017 年 7 月 28 日起施行;(28)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工产业〔2010〕第 122 号,2010 年 10 月 13 日;(29) 《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 号,2012 年 9 月 12 日;(30)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1)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 号);(32)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33) 《关于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10]113 号;环境保护部,2010 年 9 月 28 日;(34)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 17 号令,环境保护部,2011 年4 月 18 日;(3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部令第 39 号,201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3(36) 《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37)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 2017 年 78 号;(38) 《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 3 号;(39)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意见》(环发[2015]178 号);(40) 《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2016 年 2 月 24 日;(41)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环环评[2016]95 号,2016 年7 月 15 日;(42)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境保护部,2016 年 10 月 26 日,环环评[2016]150 号;(43) 《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1.3.2 省、地方法规、政策(1)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3 月 28 日修订;(2)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3 月 28 日修订;(3)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水域功能类别划分》,苏政复[2003]29 号;(4)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 号),江苏省人民政府,2014 年 1 月 6 日;(5) 《关于落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苏环办[2014]104 号,2014 年 4 月 28 日;(6)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5]175 号,2015 年 12 月 28 日;(7)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号,2016 年 12 月 27 日;(8) 《省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苏政发〔2016〕96

 靖江市新港工业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4号,江苏省人民政府,2016 年 7 月 22 日;(9)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0)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181 号);(11)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的通知,苏环办[2014]128 号,2014 年 5 月 20 日;(12) 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5]19 号;(13)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 号,2014 年 6 月 9 日;(14) 《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正)》,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2 号,201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15) 《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 号);(16) 《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97]122 号;(17)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18) 《 企 事 业 单 位 和 工 业 园 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DB32T3795-2020);(19) 《关于切实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7]140 号;(20)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2013 年 1 月 29 日;(2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 号,2015 年 11 月 23 日;(22)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2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

篇五: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1 -1 总则 1.1 任务背景 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成立于 2007 年,规划区域位于金湖县中心城区东部,规划范围东至黎东河路,北至建设东路,西至九里二路,南至金湖东路,规划总面积为 1.13平方公里。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规划产业定位为城市近郊工业板块,以机械、仪表线缆、新型建材、轻工(服装生产为主)等为主导产业,承接主城产业辐射,兼顾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的协调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 559 号)、《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发[2014]14号)要求,省、市环保部门相继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要求加强开发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工作,对无规划环评批复的工业集中区内的单体项目,不再受理其环评文件审批(见附件三、四)。为了使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于 2020 年 4 月委托XX公司对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在金湖县人民政府黎城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初步分析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完成了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 2 -1.2 评价依据 1.2.1 国家环保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 29 号,2019 年 4 月 23 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16 号,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70 号,2017 年 6 月 27 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24 号,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 57 号,2020 年 4 月 29日发布,2020 年 9 月 1 日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主席令第 72 号,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24 号,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主席令第 16 号,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 90 号,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8 号,2018 年 08 月 31 日发布, 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1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59 号,2009 年 10 月 1日施行;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 682 号,2017 年 6 月 21 日修改,2017年 10 月 1 日施行; 1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6[50 号],国家环保总局 2006 年 9 月 12 日; 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 17.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19. 《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 号); 2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3 -2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 年修订);22.《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 年版)》(商务部第 27 号令);23.《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 号);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2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2013 年 9 月 10 日;26.《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83 号,2011 年 1 月 8 日修正; 2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2015 年 4 月;28.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 年 3 月; 2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 4 号)。1.2.2 省、地方法规、政策 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及其常委会,1997 年 7 月 31 日;2.《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 号);3.《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1998 年 6 月;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 号);5.《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修订)》,2018 年 5 月 1 日实施;6.《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4〕);7.《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5〕175 号);8.《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 号);9.《关于明确苏北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的通知》(苏环管[2005]262 号);10.《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15 号); 11.《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16 号);12.《关于加强环境管理促进苏北地区产业优化的意见》(苏环委[2007]19 号);1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 6 月 3 日; 14.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 号; 15.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3]113 号);

 16. 《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DB32T3795-2020);

 - 4 -17.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 (苏政办发[2013]9 号)以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 18.《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和建设项目环评中公众参与和听证会制度的通知》(苏环办[2011]173 号文); 19.《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苏政办发〔2007〕56 号); 20.《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江苏新型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38 号); 21.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69 号);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2011]308 号); 23.《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11]374 号);2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 号);25.《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 26.《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 年 6 月 9 日第91 号令); 27.《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准入审核的通知》(苏环办〔2014〕148 号); 28.《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 号,2014 年 1 月; 29.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控制单元治污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的复函(苏政复[2005]28 号); 30.《关于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等五项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06)166 号); 31.《关于加强工业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环委发[2011]1 号)。

 1.2.3 有关技术导则和标准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 5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9.《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10.《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要点》(环评估发[2014]80 号);11.《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1.2.4 规划文本及其它 1.《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2013 年 8 月 30 日;2.《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苏政发〔2016〕35 号); 3.《江苏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苏政发〔2014〕20 号);4.《江苏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苏政办发[2017]3 号);5.《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水环境保护规划》;6.《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淮安段治污方案》;7.《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淮政办发〔2016〕79号);8.《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 年)》(苏政复[2011]50 号文);9.《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全市空间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淮发〔2016〕37 号); 10.《淮安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淮政办发〔2016〕86 号) ;11.《淮安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淮政发〔2017〕67 号);12.《金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 年);13.《金湖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14.《金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15.《金湖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金政发〔2019〕36 号);16.《金湖县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 年 7 月);17.《淮安市金湖县黎城镇大兴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8.《金湖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及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9.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资料。

 - 6 -1.3 评价目的与原则 1.3.1 评价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1.通过对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周围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的调查,弄清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2.通过对总体规划的分析,准确、科学的识别规划的环境影响因子;3.研究规划影响区域的环境特点、环境承载力,分析评价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发展规模、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及基础布局的合理性;4.预测规划方案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提出合理的、切实可行的环保对策及措施;5.从环保角度评价总体规划方案的可行性,为管理部门决策和规划实施单位环保管理提供科学依据。1.3.2 评价原则 1.早期介入、过程互动评价应在规划编制的早期阶段介入,在规划前期研究和方案编制、论证、审定等关键环节和过程中充分互动,不断优化规划方案,提高环境合理性。2.统筹衔接、分类指导:评价工作应突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特点,充分衔接 “三线一单”成果,分类指导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

 3.客观评价、结论科学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客观分析,评价方法应成熟可靠,数据资料应完整可信,结论建议应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 7 -1.4 评价范围 以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实际规划面积为基础,兼顾周边地区,充分考虑其相互影响。具体如下:1.大气环境:以园区为中心,边长 5km 的矩形区域。2.地表水环境:利农河金湖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 500m 至排放口下游 3000m,高邮湖利农河入口至入口下游 1000m,周边河流黎东河(雨水受体)。

 3.地下水环境: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及边界 1km。4.声环境: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周边 200m 范围。5.生态环境: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及周边受影响的区域。6.土壤环境:园区规划用地范围及边界向外扩 1km 的范围。7.环境风险:以园区中心为圆点半径 3km 的范围。各主要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列于表 1.4-1。表 表 1.4-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环境要素 评价范围大气环境 以园区为中心,边长 5km 的矩形区域 地表水环境利农河金湖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 500m 至排放口下游 3000m,高邮湖利农河入口至入口下游 1000m,周边河流黎东河(雨水受体)、三河 地下水环境 园区规划用地及边界 1km 范围 声环境 园区规划用地及周边 200m 区域范围 生态环境 园区规划用地及周边受影响的区域范围土壤环境 园区规划用地及边界向外扩 1km 区域范围 环境风险 以园区中心为圆点半径 3km 的范围

 - 8 -1.5 评价重点 1.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筛选出与本规划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经济政策、环境技术政策、资源利用和产业政策,分析本规划与其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规划规模、布局、结构等规划内容与上层位规划、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战略或规划环评成果的符合性,识别并明确在空间布局以及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冲突和矛盾。分析与同层位规划在关键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性2.区域环境现状分析分析说明近年来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统计现有入园企业基本情况,产污情况、产业分布。3.资源承载力分析预测规划项目拟新增的资源需求、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结合区域环境容量分析园区所在区域的资源承载力。4.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重点预测分析大气主要污染物 S0 2 、NO X 、非甲烷总烃、PM 10 、PM 2.5 对园区及周边的大气环境影响。6.规划优化调整建议针对园区环境问题及限制因素,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7.确定规划园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 9 -1.5 环境影响识别

 根据规划区开发活动的特点和所在地的环境状况,结合国家及地方的环境法律法规及标准等,采取类比调查分析和现场勘查等方法,对金湖县大兴工业园区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了初步识别,结果见表 1.5-1。

 表 表 1.5-1

 规划区区域开发的环境因素识别 序号 影响环境的活动...

篇六: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 总则1.1 规划背景云南省工业园区历经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集中办工业、集群打造产业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但园区规划面积过大、片区过多、集中度不高的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园区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不协调的情况仍然存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主体功能区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部署的落实,推动全省工业园区“瘦身强体”、高质量发展,须要求各个省级工业园区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实施和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27 号),进一步明确要“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健全不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协同发展长效机制”。主体功能区建设是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云南省作为长江经济带的省份之一,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划定城镇建设、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是精准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的关键举措,是打造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抓手。工业园区作为全省开发建设平台,是现在和未来的城镇建设区域,园区规划进一步划清与农业生产、生态保护空间的界线,实现“多规合一”,是关乎规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园区建设是否科学、是否服从国家空间治理大局的关键环节,有利于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形成发展合力;有利于促进园区绿色发展、集聚发展,提高园区发展质量。因此,各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本轮工业园区规划修编,按照新形势下的要求,尽早尽快抓好园区规划调整工作。2018 年以来,云南省工信委结合国家开发区目录要求,把工业园区重点放在“瘦身强体”上,打造产业集群,从重新审视规划入手,下决心舍去那些“一企一个点”“两户一片区”的“鸡肋”,集中精力做好核心区。昭通市和镇雄县结合国家和省级对规划的发展要求,同时结合省工信委对园区规划的调整思路,积极对镇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工业园区原规划布局及范围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一园五片” 规划面积由

 529 平方公里调整为 “一园三片区”,规划面积缩减为 21.9 平方公里左右。“一园”即镇雄工业园区,“三片区”即“塘房—坪上煤电煤化工片区、大火地—松林特色轻工片区、以勒现代物流片区”。发展为云南省滇东经济圈重要的煤电煤化工基地,昭通市东部产业增长极,镇雄县特色轻工制造和现代物流产业基地。近期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和特色轻工产业,远期结合国家政策适时发展煤电煤化工产业,打造成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资源循环利用率高、生态环境较好的新型工业园区。通过园区规划调整修编,在资源配置、地域环境上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规定,镇雄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8 年 9 月 29 日委托我单位承担“镇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资料搜集,对规划方案进行了初步分析和环境影响识别,开展了环境监测和公众参与,同时结合有关规范、环评技术导则、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有关要求以及区域环境特点,编制完成了《镇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工业园区开展建设的指导依据。1.2 编制依据1.2.1 相关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 4 月 24 日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实施;(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 8 月 29 日第二次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2018 年 1 月 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2 月 29 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 年 8 月 29 日;

 6(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 7 月 2 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 8 月 28 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订),2015 年 4 月 24 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正),2016 年 7 月 2 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1.2.2 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文);(2)《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 号);(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 559 号),2009 年 8 月 12日;(4)《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09]38 号),2009 年 10 月;(5)《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6)《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 号);(7)《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 第 3 号);(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257 号),1998 年 12 月 27 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0 年 12 月 1 日施行);(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 年 10月 1 日;(1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1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 号);(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2010年 12 月;(14)关于印发《全国生态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的通知(环生态[2016]151号),2016 年 10 月 27 日;(15)《“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6 年 11 月 24 日;

 7(1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 2 月 16 日修正;(17)《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坚决制止违规建设行为的通知》(发改产业[2010]1635 号);(18)《关于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和工业合理布局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09]第 103 号);(19)《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6]109号),2006 年 9 月 25 日;(20)《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21)《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22)《关于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环发[2001]199号),2000 年 12 月 17 日;(2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2012 年 7 月 3 日;(24)国家环保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 4 号),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6)《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 号);(27)《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 14 号);(28)《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29)《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 号);(30)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7号);(31)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 号),2015年 4 月 2 日;(32)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2016

 8年 5 月 28 日;(33)《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2016 年 2 月 24 日;(34)《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2016 年 10 月 27 日;(35)《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 号);(36)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条件的通知》(环发[2014]30 号),2014 年 3 月 25 日;(37)《关于提供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7 年版)的函》(环办政法函[2018]67号);(38)《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6]61 号),2016 年 5 月 31 日;(39)《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3]514 号),2013 年 12 月 23 日;(4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的通知》(发改产业[2013]892 号);1.2.3 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1)《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09]79号);(2)《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 号),2014 年 1 月 6 日发布;(3)《云南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 年)》(云环发[2014]34号),2014 年 3 月 31 日发布;(4)《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996 年 11 月 19 日公布;(5)《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6)《云南省森林条例 》,2002 年 11 月 29 日实施;(8)《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5 年 9 月 25 日;(8)《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 年 6 月 29 日修订;

 9(9)《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1998 年 3 月施行;(10)《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1 年 9 月 30 日施行;(11)《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2014 年 1 月 1 日施行;(12)《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2009 年 11 月 17 日发布;(13)《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6]3 号),2016 年 1 月10 日发布;(14)《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云政发[2014]9 号),2014年 3 月 20 日发布;(15)《云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云政发[2017]8 号),2017 年 2月 19 日发布;(16)《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 年)》(云环通[2013]73 号),2013 年 5 月 9 日发布;(17)《七彩云南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09-2020 年)》,2010 年 3 月16 日发布;(18)《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 号),2018 年 6 月 29 日发布;(19)《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云政发[2016]36 号)(2016 年 4 月 22 日发布);(20)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1]185 号);(21)《云南省经委关于印发〈2006 年全省工业园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22)《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的意见》(云政发[2015]43 号);(23)《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 号);(24)《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的通知》(云工信园区[2018]381 号);(25)《云南省工业产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 年本)》(2006 年

 1011 月 20 日);(26)《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年规划纲要》。1.2.4 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和标准(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4);(2)《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9)《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192-2015);(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11)《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17);(12)《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13)《国家危险废物目录》(2016 年版);(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1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16)《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274-2015),2016 年 1 月 1 日;(1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2016)。1.2.5 相关规划及技术资料(1)《云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纲要》(云环发[2016]68 号);(2)《云南省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2016-2025 年);(3)《云南省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6-2020 年》;(4)《昭通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5)《昭通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6)《昭通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15-2025 年)》;(7)《昭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8)《镇雄县总体规划》;

 11(9)《镇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0)《镇雄县林地保护利用发展规划》;(11)《镇雄县生态保护红线规划》;(12)《镇雄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13)《镇雄县“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14)《镇雄县“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15)《镇雄县工业园区“十三五”发展规划》(16)《镇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 年)》。1.3 评价目的在现有规划的基础上,从区域的角度评价《镇雄工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8-2035 年)》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通过评价,提供规划决策所需的资源与环境信息,识别制约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如土地资源、水资源、能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生物资源、景观资源等)和环境要素(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确定环境目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分析、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的长远影响,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论证规划实施后环境目标和指标的可达性,形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跟踪评价方案,协调规划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之间以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为规划和环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1.4 评价原则1、全程互动原则:规划纲要编制阶段(或规划启动阶段)介入,并与规划方案的研究...

篇七: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零一九年十月

 I目 录第一章 总则..................................................................................................................11.1 前言..................................................................................................................11.2 评价目的..........................................................................................................11.3 编制依据..........................................................................................................21.3.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21.3.2 地方有关法规、文件............................................................................41.3.3 技术规范................................................................................................51.4 评价年限..........................................................................................................51.5 环境保护标准..................................................................................................61.5.1 环境质量标准........................................................................................61.5.2 污染物排放标准....................................................................................91.6 评价范围和环境影响识别............................................................................101.6.1 评价范围..............................................................................................101.7 环境保护目标................................................................................................111.8 评价重点........................................................................................................121.9 评价程序........................................................................................................13第二章 区域自然环境................................................................................................152.1 自然环境概况................................................................................................152.1.1 地理位置..............................................................................................152.1.2 地形地貌..............................................................................................152.1.3 地质.......................................................................................................162.1.4 水文......................................................................................................172.1.5 气候、气象..........................................................................................19第三章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评及批复要点..........................................................253.1 规划实施情况................................................................................................253.1.1 基本概况..............................................................................................253.1.2 原基础设施规划方案..........................................................................27

 II第四章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364.1 产业园规划实施情况....................................................................................394.1.1 空间范围、布局实施情况..................................................................394.1.2 产业结构与规模..................................................................................394.1.3 规划基础设施实施情况......................................................................414.2 开发强度对比................................................................................................434.2.1 资源消耗..............................................................................................434.2.2 污染物排放..........................................................................................444.2.3 突发环境事件回顾..............................................................................524.3 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534.3.1 规划及环评生态环保要求落实情况..................................................534.3.2 国家及地方最新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564.3.3 环保制度执行情况..............................................................................56第五章 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655.1 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分析........................................................................655.1.1 环境空气质量......................................................................................655.1.2 地表水环境质量..................................................................................675.1.3 地下水质量..........................................................................................695.1.4 声环境质量...........................................................................................72第六章 公众意见调查................................................................................................756.1 部门与专家意见.............................................................................................756.2 公众投诉意见收集.........................................................................................75第七章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767.1 规划已实施部分环境影响对比评估.............................................................767.1.1 大气环境影响.......................................................................................767.1.2 水环境影响...........................................................................................767.2 环保措施有效性分析及整改建议.................................................................77第八章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788.1 规划后续实施开发强度预测..................................................................78

 III8.2 土地资源需求..........................................................................................788.3 水资源需求..............................................................................................788.4 能源需求..................................................................................................798.5 废水污染物排放......................................................................................798.6 废气污染物排放......................................................................................798.7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80第九章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829.1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829.2 规划优化调整建议..................................................................................83附件 1 委托书..............................................................................................................84附件 2 关于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85附件 3 关于对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89

 1章 第一章 总则1.1 前言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于 2007 年 5 月开始规划建设,2009 年 10 月被确定为地区级工业园区,2010 年 8 月被批准为全疆首家自治区级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并被列为自治区工业领域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园区。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位于县城西南 1.5 公里,规划面积 14.5km 2 ,建成区域 7.3 km 2 ,已落户使用的 4.5km 2 ,储备用地 2.8 km 2 。园区已于 2010 年 8 月20 日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先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新环评价函〔2010〕487 号,同月取得阿克苏地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文号阿地园区办〔2010〕2 号。按照综合产业园、轻纺产业基地、天然气化工产业基地的“一园两基地”产业布局规划,现入驻企业 29 家,规模以上 19 家,提供就业岗位 4000 余个。园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先后投入资金 8.9 亿元,建成“三纵六横”道路 20 公里,供排水主管线和支管线 20 公里,铺设完规模为 13 亿立方的天然气主管线 70 公里,园区天然气支管线 10 公里,10M 宽带全覆盖。建成日处理 4 万方污水处理厂 1 座;日处理 50 吨垃圾处理厂 1 座,220KV 变电站 1 座,110K 变电站 2 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2018 年 12 月,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单位承担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2011-2030)跟踪评价工作(见附件 1),我单位接到环评任务后,先后开展了园区规划方案分析、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区域生态环境调查等工作,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并参考《规划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于 2019 年 10 月编制完成了《沙雅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跟踪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评价目的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和保障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变

 2化情况、国家和地方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和公众对规划实施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的意见,对已经和正在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调查和评价,分析规划实施的实际环境影响,评估规划采取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有效性,研判规划实施是否对生态环境产生了重大影响,对规划已实施部分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规划后续实施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或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3 编制依据1.3.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1 月 1 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7 年 12 月 29 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 7 月 2 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订,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修改,1997 年 3月 1 日施行;(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订,2016年 11 月 17 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 7 月 1 日施行;(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 9 月 1 日施行;(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2004 年 8 月 28 日施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 年 1 月 1 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修订,2011 年3 月 1 日施行;(1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 559 号令,2009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14)《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15)《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篇八: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六月

  1 第 1 章

 总则 1.1 任务由来 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清水河县西北、喇嘛湾镇北端,地处自治区沿黄沿线经济带及呼包鄂经济圈腹地,北与托克托工业园区毗邻,西与准格尔达路工业园区隔黄河相望,南濒准兴重载高速公路,东临 209 国道、准大铁路。开发区于 2002 年 9 月经呼市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成立,2010 年被列入《内蒙古自治区以呼包鄂为核心沿黄河沿交通干线经济带重点产业发展规划(2010 年-2020 年)》大路-托克托-清水河工业集中区。

 2013 年,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5 年)》。规划编制完成后,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4 年 3 月,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关于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呼环政批字[2014]82 号)。

 由于近几年招商引资项目增多,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拟对该园区范围进行调整,并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园区范围东至营盘梁村、阴背村一带,南至兴巴高速,西至后圪卜村一带,北至麻黄滩和沙沟子村一带,总规划面积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了 26.26km 2 ,即目前总规划用地面积为 41.76km 2 。产业发展定位是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冶金、资源性终端产品深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物料等产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清水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本公司承担《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多次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同时收集了当地土地开发利用、环保、水文、地质、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及规划的有关资料,在结合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了预测和分析,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

  2 本次评价对园区现有的环境状况和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了调查,并针对现有环境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对区域环境及各项资源承载力进行分析,确定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预测,计算区域内环境容量,论证工业布局和规模的合理性,提出区域总体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和建设方案以及规划方案调整建议。

 1.2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 1.2.1 评价目的 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2.2 评价原则 1、早期介入、过程互动。评价应在规划编制的早期阶段介入,在规划前期研究和方案编制、论证、审定等关键环节和过程中充分互动,不断优化规划方案,提高环境合理性。

 2、统筹衔接、分类指导。评价工作应突出不同类型、不同层级规划及其环境影响特点,充分衔接 “三线一单”成果,分类指导规划所包含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生态环境准入。

 3、客观评价、结论科学。依据现有知识水平和技术条件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进行客观分析,评价方法应成熟可靠,数据资料应完整可信,结论建议应具体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

 1.3 评价时段及评价范围 1.3.1 评价时段 评价基准年:2020 年,评价年限:近期 2025 年,远期 2030 年 污染物产生与排放估算:近期 2025 年,远期 2030 年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近期 2025 年,远期 2030 年

  3 1.3.2 评价范围 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详见表 1.3-1。

 表 表 1.3-1

 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评价要素 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 规划范围以及其外围 1km 范围内的区域 大气环境 园区规划范围及相邻的敏感点、居民点,预测评价范围为规划区为中心点,规划范围各顶点(最远)向外(南北向及东西向)延伸 2.5km 组成的区域,总量控制范围为规划范围 地表水环境 黄河 地下水环境 园区规划区范围向西北延伸 4km,东侧及南侧以沟谷为界,西南侧以黄河为界 声环境 园区规划区范围外延 200m 范围 土壤环境 园区规划范围外延 1km 范围 1.4 环境保护目标 园区规划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4-1,地下水保护目标见表 1.4-2。

 表 表 1.4-1

  园区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内容 方位及距离 保护等级 大气环境 南壕赖 居民 100 人 园区内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 贾格素窑 居民 70 人 园区内 喇嘛湾镇 居民 1.1 万人 SW 1.75km 董家沟 居民 120 人 SW 1.8km 白泥窑沟 居民 20 人 SW 0.9km 后贾浪沟 居民 10 人 SE 1.3km 营盘梁 居民 10 人 SE 1.1km 犋牛沟 居民 8 人 E 2.1km 史达好赖 居民 30 人 E 0.8km 阴西背村 居民 100 人 E 0.6km 圪西盖沟 居民 70 人 E 0.15km 落四坪村 居民 50 人 E 0.13km 达尔麻营 居民 30 人 E 0.1km 前什拉村 居民 20 人 NE 2.4km 上杨西梁 居民 15 人 NE 2.3km 沙木村 居民 80 人 NE 0.4km 南营子 居民 25 人 NE 3.2km 喇嘛营 居民 130 人 NW 1.9km 麻黄滩 居民 220 人 NW 1.23km 后圪卜 居民 35 人 W 2.2km

  4 环境要素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内容 方位及距离 保护等级 西浩赖 居民 70 人 W 2.5km 地表水环境 黄河 地表水资源 W 2.1k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 功能区划 1、2、3、4a 类区域 园区办公、住宅、工厂、道路两侧及相邻的居民区 GB3096-2008 中 1、2、3、4a 类 土壤环境 园区规划范围外延 1km 范围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筛选值 生态环境 规划范围以及其外围 1km 范围内的区域 保护土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表 表 1.4-2

 地下水环境 保护目标 1、分散式村庄 保护目标 方位及最近距离(km)

 取水含水层 环境功能 地下水环境 1 麻黄滩村 W、1.23 潜水含水层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2 喇嘛营 NW、1.9 3 胡忽浪营村 W、4.64 4 后圪卜 W、2.2 5 东壕 NW、3.65 6 西浩赖 W、2.5 7 碱池 W、7.23 8 章盖营村 W、5.99 9 前房子 W、5.07 10 大石窑 W、3.24 11 小石窑 SW、1.78 12 白泥窑沟 S、0.9 13 杨西梁村 S、0.67 14 营盘梁 E、1.1 15 八犋牛沟 E、1.81 16 阴西背村 E、0.6 17 更远壕赖 E、0.86 18 圪西盖沟 E、0.15 19 达尔麻营 N、0.1 20 落四坪村 N、0.13 21 沙木村 E、0.4 22 贾格素窑 园区内 23 南壕赖 园区内

  5 1、分散式村庄 保护目标 方位及最近距离(km)

 取水含水层 环境功能 2、评价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含水层

  6 第 2 章

 规划概述 2.1 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名称:《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 年)》 2、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 3、编制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4、园区主管部门:清水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5、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2030 年,分为近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近期:2020-2035 年,远期:2025-2030 年。

 6、园区地理位置 清水河县工业园区位于清水河县西北端喇嘛湾镇境内,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1°25′53.88″,北纬 40°9′9.13″。清水河县位于呼和浩特市最南端,喇嘛湾镇位于清水河县城西北,是清水河县经济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建制镇之一。东接和林格尔,北连托克托县,南至宏河镇,西与准格尔旗隔黄河相望,全镇面积 213 平方公里。工业园区交通条件便捷,109 国道、荣乌高速从东西、209 国道从南北贯通清水河全境,大准铁路在工业园区的南侧通过,其支线通过托电及恒诺物流园已接入清水河园区,拟建的准兴高速在园区南侧留有互通出口,呼准铁路、呼准高速从园区西侧通过,并分别引入园区。

 园区地理位置见图 2.1-1。

 7、规划范围 园区位于清水河县西北端喇嘛湾镇境内,东至营盘梁村、阴背村一带;南至兴巴高速;西至后圪卜村一带;北至麻黄滩和沙沟子村一带。规划总面积 41.76km 2 ,规划建设用地约 34.46km 2 。

  7

 图 图 2.1-1

 园区地理位置图

  8 2.2 规划目标及产业定位 规划目标:工业园区以大工业、重工业为主,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重点发展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深加工、再生冶金循环产业链(煤电灰铝)及物流等产业。

 产业发展定位:国家呼包银榆经济区、内蒙古清水河县新型建材、重化工生产基地,国家少数民族地区非金属矿物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内蒙古自治区沿黄沿线经济带重要产业布局区。重点发展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冶金、资源性终端产品深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其物流等产业,坚持“一区多园”的思路,努力推进化工产业园、高岭土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特种合金产业园、物流园等分园分区建设,辅之以发展金融、商贸、公共服务等第三产业,将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建成首府呼和浩特市承接区内外产业转移的集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2.3 产业布局规划 规划工业园区空间布局概括为:“一心、两轴、三个片区” 一心:工业园区中部利用自然地形布置的大片绿地为工业园区的绿地中心 两轴:工业园区内的南北主干道和园区中部金融办公区为工业园区的景观轴线,形成工业园区的两条发展主轴 三个片区:河流及河流西侧的绿化区将工业区分为三个片区,河流东侧的片区、河流西侧绿化区以北的片区以及绿化区以南的片区 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图见图 2.3-1。

  9

 图 图 2.3-1 园区产业布局规划图

  10 2.4 用地布局 (1)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在工业园区中部纬四路北侧和经二路交汇处,规划行政办公用地,规划面积 14.51 公顷 商业用地:在工业园区中部纬四路南侧和经二路交汇处,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规划面积 67.25 公顷。

 (2)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面积 2467.21 公顷,占建设总用地 71.58%。

 (3)仓储用地 在园区东南侧规划仓储用地 89.84 公顷。

 (4)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161.13公顷,占建设总用地4.67%,其中道路面积为158.95公顷。

 (5)对外交通用地 长途客运站用地:在纬五路和经三路交汇处建客运站一处,规划面积 2.18 公顷。

 (6)市政用地 污水处理厂:园区规划两个污水处理厂,结合地形进行布置,占地面积 11.07 公顷。

 加油站:在经七路与经九路交汇处及经九路与纬九交汇处各设立加油站一处,占地总面积为 3.63 公顷。

 消防站:在纬三路北侧规划消防站一处,占地面积为 0.64 公顷; 垃圾处理厂:工业片区渣土处理与托县工业区共用一个工业渣场,位于托克托工业区东南。

 (7)绿化用地 规划区内绿地面积为 628.28 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 18.23%。

 表 表 2.4-1 规划用地平衡表 城乡用地汇总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乡用地比例(%)

  11 大类 中类 小类 H

  建设用地 3446.96 82.54 H1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3446.96 82.54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446.96 82.54

 H2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158.20

 3.79

 H22 公路用地 24.20

 0.58

 E

  非建设用地 571.15

 13.68

 E1

  水域 200.13

 4.79

 E9

  其他非建设用地 371.02

 8.88

 城乡用地 4176.31

 100.00

 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²)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小类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51

 0.42 A1

  行政办公用地 14.51

 0.42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67.25

 1.95

 B1

  商业用地 63.62

 1.85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3.63

 0.11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3.63

 0.11 M

  工业用地 2467.21

 71.58 M2

  二类工业用地 225.49

 6.54 M3

  三类工业用地 2241.72

 65.03 W

  物流仓储用地 89.84

 2.61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89.84

 2.61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61.13

 4.67

 S1

  城市道路用地 158.95

 4.61

 S4

  交通场站用地 2.18

 0.06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2.18

 0.06

  12 U

  公用设施用地 18.74

 0.54

 U1

  供应设施用地 7.03

 0.20

 U12 供电用地 5.25

 0.15

 U14 供热用地 0.98

 0.03

 U15 通信用地 0.80

 0.02

 U2

  环境设施用地 11.07

 0.32

 U21 排水用地 11.07

 0.32

 U3

  安全设施用地 0.64

 0.02

 U31 消防用地 0.64

 0.02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628.28

 18.23

 G1

  公园绿地 516.95

 15.00 G2

  防护绿地 111.33

 3.23 H11 城市建设用地 3446.96

 100.00

 土地利用规划见图 2.4-1。

  13

 图 图 2.4-1 土地利用规划图

  14 2.5 基础设施规划 2.5.1 给水工程规划 1 、用水量预测 到规划期末,人口规模 14026 人,其中 12751 人为产业人口,1275 人为服务人口。根据规划区产业结构以及类似工业园区的用水情况,规划工业园区总用水量为 40.52 万m 3 /d。

 2 、水源选择及水质 根据规划区用水量预测及本区水资源赋存、分布条件及利用现状,规划区内工业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由黄河水供给。水源水质要分别达到生产用水标准和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部分工业用水大户尤其是对水质要求不高的企业,可采用污水厂处理的再生水,同时可作为市政用水、蓄水或绿化用水。

 3 、给水管网规划 规划区供水管网按远期的生产、生活用水规模进行规划,同时考...

篇九:工业园区规划报告书

武安工业园区 总体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 征求 意见稿)

 委托单位: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环评单位:河北瑞三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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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目

 录 1 总则........................................................................................................................................................................... 2 1.1 任务由来 ..................................................................................................................................................... 2 1.2 评价依据 ..................................................................................................................................................... 3 1.3 评价目的和原则 ....................................................................................................................................... 7 1.4 评价技术路线 ........................................................................................................................................... 7 1.5 评价内容与评价重点 ........................................................................................................................... 10 1.6 评价范围 .................................................................................................................................................. 11 1.7 功能区划 .................................................................................................................................................. 13 1.8 环境保护目标 ........................................................................................................................................ 13 1.9 评价标准 .................................................................................................................................................. 17 2 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 .............................................................................................................................. 24 2.1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规划概述 ............................................................................................................. 24 2.2 规划实施情况 ........................................................................................................................................ 27 2.3 开发强度对比 ........................................................................................................................................ 32 2.4 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 ...................................................................................................................... 32 3 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 ................................................................................................................................... 35 3.1 环境质量变化趋势 ............................................................................................................................... 35 3.2 资源环境承载力变化趋势 ................................................................................................................. 37 4 、生态环境影响对比评估及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 40 4.1 大气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 40 4.2 地表水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 40 4.3 地下水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 40 4.4 声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 41 4.5 固废影响对比评估 ............................................................................................................................... 41 4.6 环境风险影响对比评估 ...................................................................................................................... 41 4.7 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有效性分析 ........................................................................................................ 42 5 、生态环境管理优化建议 ............................................................................................................................... 43 5.1 生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和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 43 5.2 跟踪评价宏观建议 ............................................................................................................................... 44 5.3“三线一单”管控...................................................................................................................................... 45 6、评价结论与建议 ............................................................................................................................................. 53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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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任务由来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曾称为:武安市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位于武安市主城区内,于 1992 年由河北省科委批准设立。2009 年 9 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函[2009]94 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邯郸、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永年、武安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的批复》,该文件明确:“四、同意武安工业园区扩大规划区域范围,由原来的 3.2 平方公里(以下称:西区)扩大到 5.7 平方公里。新扩大规划区域 2.5 平方公里(以下称:东区),新扩区域四至范围为:东至城市规划线的东边线,南至玉带河,西至东环路,北至邯武复线(309 国道)。”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河北武安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范围与省政府批复范围一致,范围如下:河北武安工业园区分为东西两个区,规划面积 5.7 km 2 ,其中西区规划面积 3.2km 2 ,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建设大街东 100m 和新华大街中线东 200m,南至中兴路中线及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原邯武复线(309国道);东区规划面积 2.5 km 2 ,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腾飞大街,南至玉带河南路,西至东环环路,北至原邯武复线(309 国道)。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于 2015 年 9 月17 日出具了《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15]1200 号)。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立足自身条件与现状产业基础,重点发展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包括:新能源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锂电池储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车用新型钢材)、前沿新材料(纳米材料、智能材料、超导材料)。以研发促进生产,以生产推动研发、以服务保证生产、三次产业集聚并举的现代产业结构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高地、产业创新动力引擎。园区规划期限为 2013-2020 年,其中近期为 2013-2015 年,远期为 2016-2020 年。园区规划已到期,2013 年进行规划环评后未及时开展跟踪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 号)等有关规定“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跟踪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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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 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结合《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开发区应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结合评价要求及时提出优化建议和减缓措施。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河北瑞三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状监测、调查研究等工作,在详细了解规划背景和历史、分析规划方案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编制完成《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人民政府、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武安市分局、武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水利局、河北武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2 评价依据 1.2.1 相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第二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第二次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第二次修订,2020.9.1 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起施行,2018.10.26 修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起施行,2016.7.2 修改。

 1.2.2 相关法规和规章 (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 559 号,2009.10.1 起施行;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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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国发[2010]32 号);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9 号);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 号); (5)《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环发[2015]178 号; (6)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7)《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 号); (8) 《关于开展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6]61 号); (9)《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环环评[2016]95号); (10)《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 (11)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5 号); (12)《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 号);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部令第 4 号,2019.1.1起施行);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 (15)《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 号); (16)《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 (17)《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 号); (18)《关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区域差别化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16]190 号); (19)《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 (20)《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 号);

 河北武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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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3 年第 31 号); (22)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 号); (2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 (24) 《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3 号; (2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办字[2010]78 号); (26)《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冀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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