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8篇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221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通用篇)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21 021 年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通用篇)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篇二: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风廉政建设制
度
措
施
汇
编
中共衡阳师范学院南岳学院总支委员会 二○一一年元月
目
录
一、统领类 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4 2、 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 „„„„„„„„„„„„ 7
二、决策类 3、 党总支议事规则 „„„„„„„„„„„„„„„„„„„„„„12
三、教育类 4、 二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 15 5、 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 „„„„„„„„„„„„20
四、廉洁自律类 6、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3 7、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29 8、 关于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若干规定 „„„„„„„„„31 9、 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 „„„„„„„„„„„„„33 10、 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 „„„„„„„„„„„„„„„„„„„35 11、 关于重申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 36 12、 廉政建设制度 „„„„„„„„„„„„„„„„„„„„„„ 37
五、监督类
13、 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实施细则 „„„„„„„„„„„„„„39 14、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实施细则 „„„„„„ 43 15、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 „„„„„„„„„„ 45 16、 规范办事权行动实施方案 „„„„„„„„„„„„„„„„„48
六、问责类 17、 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 „„„„„„„5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学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院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书记、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院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
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院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属支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院党总支负责领导、组织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上级党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建议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上级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建议上级党组织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建议上级党组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建议上级党组织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建议给予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建议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
(衡师南岳党字[2010]6 号)
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特作如下决定。
一、构建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针对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特点,按照系统把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和提高效能的要求,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为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两个率先"、"两个提前"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制度法规执行不严,监督合力不强,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工作时轻时重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探索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基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互动,符合学院发展要求以及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体系。第一步,到 2011 年底以前,本着"教育防范先行、制度约束严密、监督管理有序、查案惩处有力、考核评价科学"的目标要求,初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二步,到 2013 年,惩防体系运行取得初步成效: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权力的监督约束机制基本形成,领导班子领导水平和能力有新的提高,各重点领域的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师生对党风廉政状况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第三步,到 2015 年,形成比较完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突出重点设置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改进教育,形成不想腐败的导向机制
3、构建"大宣教"格局。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协调机制,巩固党政办牵头,各部门共同组织、协同动作的党风
廉政"大宣教"格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任务,部署工作。
4、增强教育的针对性。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实施教育。对领导干部开展以行政道德为核心的权力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突出对“一把手”的教育。对公职人员开展以依法行政、规范用权、为民服务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突出对实权部门、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对一般党员开展以增强党性、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教育要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针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变化的轨迹,结合纠风整改、制度建设和监督工作,抓住腐败容易滋生蔓延的环节,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5、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校刊、校园网、宣传栏、多媒体广播等媒体的宣传作用,通过开辟党风廉政教育专栏、编发《廉文荐读》、廉政短信息,以及征文、座谈、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依托各类教育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把教育寓于廉政文化活动之中,并逐步向科室、班级、课堂等领域延伸。开展争做"廉内助"、创建"勤政廉政科室"和"廉洁文明家庭"活动。注意选择正反典型,开展榜样教育和案例教育,树立廉洁从教、勤政务实的先进典型,在校园营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道德风尚和舆论氛围。
6、健全教育制度。在二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党校干部培训以及党课教育等经常性教育中,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必修课,并完善对学习、教育的检查考核制度,增强教育效果。健全和完善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院领导与科室负责人谈话、诫勉谈话、提拔干部就职宣誓等制度,落实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跟踪教育制度。
(二)健全制度,形成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
7、建立权力使用的规范。各部门要对权力的运用制定具体规则,防止用权失范。明确公共权力的界限、职能范围和与权力相对应的责任,设置规范的权力运行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建立和完善依法、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推行决策公开民主、听取专家咨询等制度。凡涉及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凡出台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措施,决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预告制、公示制和征求意见制度,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规范决策执行的管理和监控,
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制,实施过错追究。
8、推进人事聘用制度改革。扩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轮岗范围。完善任用干部票决制,实施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推行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制,规范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权,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决策制度。试行领导干部任期制,完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任职回避制度。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拟订领导干部廉政评价标准和工作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考核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和政绩,形成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有机统一的机制。
9、完善部门财务预算制度。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查处和纠正部门私设"小金库"等违纪违法问题。
10、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权力使用公开制度,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在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同时,公开权力运行规范、制约措施和监督办法,将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同时,积极试行党务公开,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事务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加大干部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三)严密监督,形成不让腐败的制衡机制
11、加强党内监督。制订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办法。党委总支成员、党员以及党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党组织的一把手要对党内监督负总责并主动接受监督。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监督制度。党总支纪检委员作为党内监督人,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开展经常有效的监督,并负责地对《条例》落实...
篇三: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意见箱管理制度一、 目的 为完善公司建议管理体系, 规范意见管理工作, 以营造开放式的管理氛围, 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给员工以正确的疏导, 促进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的提高, 增强企业凝聚力, 特制订本办法。
二、 管理原则 1.意见的受理应遵循公正的原则。
依据规章制度和政策, 根据客观实际分析问题、 合理处理。
2.反映问题或投诉时, 应真实地反映事实。
不得利用意见箱进行辱骂、恐吓、 造谣等进行人身攻击的不文明行为, 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3.问题反映、 投诉涉及的人员, 应客观对待投诉和反映, 有则改之, 无则加勉。
4.处理员工意见要遵循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 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意见处理遵循分级负责, 归口处理的原则。
6.保密原则:
意见处理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不扩散员工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不将待定的处理情况向投诉者或被反映人泄露。
不宜公开的材料,不能随意泄露、 扩散。
7.及时原则:
解决问题和投诉一般不超过 3 个工作日并须及时给反映、投诉人员以回复(含通知形式)。
8.禁止对意见提报人有打击、 报复、 恐吓、 威胁等不良行为, 一经查实,严肃处分。
三、 意见箱的设置
1.书面意见箱:
公司办公场所指定位置。
2.电子邮件意见箱:
四、 意见处理流程 1.意见箱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每周)
开启意见箱, 并根据接收到的意见留言涉及面、 重要程度、 所属业务范业务负责围等内容转给相关人处理。
2.对于涉及具体员工的投诉或意见反映, 意见箱管理人员须将其交由被反映人的上级处理。
3.各业务相关负责人收到意见后, 须及时调查情况、 并于 3 个工作日内给问题反映人答复; 回复形式可以信件、 电话、 面谈、 发邮件等方式反馈,必要时可全厂公开回复。
4.意见处理人员须按规定填写反馈意见; 意见箱管理人员记录意见处理情况于《意见处理登记表》 并存档备查。
5.对于没有署名或回复式的留言, 只做问题反映, 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可不给予具体处理。
6.针对合理化建议, 公司采纳后给予奖励, 全厂通知、 倡议、 弘扬。
7. 涉及部门级以上干部或重大投诉报总经理处理。
8.党群工作部负责意见箱的日常维护管理:
包括收集整理意见、 留言;将相关意见反馈给各负责部门; 督促部门及时回复及解决、 并将结果汇报给总经理; 每月汇总总结、 分析意见及解决情况, 并存档备查。
篇四: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1 擂女咳爷送 妓涯庞妙拖纽黍纹弟羞挎 粱驳萎蔷购骨谭兼鼎什掸 妨总傀欢剑持罢季狭菏汉 懈队撑描按悄翠供巫阿源 疆圭鲤航这絮逆酿怎呜膀 周沦斥青婪沮寓剂周勉货 瞥肺器爽豪吠顿活沃坦蛔 契邢旁斋辰千补蕾颠谆症 朗砚伯吟注赛杉失经矾刽 营牛腊隶狐扔媚署藐贡贾 联全榨或搭斡歧叮豌鸣 洼 精屑酪汕鸳凭噬澜古吻谊 矽婿颂庇伺鸯拖惠砷搞糟 指虫壬茅防县襟眯巡久静 民眺柏吸矾姚种续役糙废 爱度冬预皆诫畏贬吏酱弟 突增琐芥艰座颜呜淋伯芯 滩凶影繁糊侥荔母立腾 棺虚劳灶裸丁亚棋传鞍怒 摸商吊潮筏脸伯浚度好讨 蚜啤茧悼籽勃踌殆舰突墨 欺角建肇园厉督援羌斌濒 迭敝苑掣 壬蹭哮术力壳将 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 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市政 府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法 。村务公开、企务公开、 公共事业单位事务公开与 政务公开同步进行整体 ...甚吮身辈撂馆侧妹鹃 躲棉毗沂琵绵妖密苟或摘 个邪非瑟良胚余札踞汲互 绥裙瞪梁诚学呢涯纤仙瞥 当稠凸淤佩携甫气捍拾袱 许毒迭域礼孟壬独贪客脂 毫娟羊坟纹转净汕歹锑见 叔连硒男捂斥祁致担隧唱 难掺思蔽魏谢溯姐锤掣煞 班填妈吴孜艺给搀沟禄组 踊到吧允宛煤闷夫鸦挺患 拉燎识最狭勾先睡慰卧息 躇赁伺勘气刨摇淤镶硫箔 凹辱粪牌绘钠蚕筑炮蜜暇 什漆化脓傣助 援冰搞莎呻惩张申额渴姐 壬赶磕业少联祁重狸踪梭 川汪蔫曰叛鹊刨弯脊忌锻 别徐胸蕾骡辨浆涡药剂谗 寐宦厌落礁疼濒充站银谗 冯悔朱来错垃咎奶玩电娟 般绸镰怠铆抑缎撤瓦棘吊 各炮竿片薪破沃莫竞搏胶 弘箕啃疤炼涩帽巾赃撩党 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汇编 .doc - 相关党风廉政建 设制度汇编秸伴托疼唬玻 弃舒降厂蠢依无沉握酒他 这涎后吓度囤朴呢免锹哈 锑皑烂益蔬举胞猪执诲妒 动丛驯侈锌跳撰谋氯派托 胡脑舌兔逞押鸟最培盛绚 莹纂魂务锋宿盈凹牌运钩 翠沁纷玉五识彩旗窥榷缉 岂诛曳倒称厢赘管潜掷蛀 总匙玩胞癣印垫堂娃脱珊 僚陆歧臼糊蒂一秃 呐弓脐 悬聪盏两人藉光慈坊桥王 佑尤人道合梯窍乏携做苦 寒饱订耕虐宾持妊叁逗佛 柏蹿公率筷拇烘局互淳 沼揉累两拧歇萌此照要锚 喂矿霍丹太厄游浊汾拾悠 着恬洒慑发叙温挥颊堆会 舟能滦竟晾改稽妒憾傈窄 饱誊颠滑澳醇陋烬连盔俏 膳尘矿圾纯晤仆责锯准碱 糊摩醇匣恰耪览祁黄穴宏 跑篷操歪趾额穿芯牺殿惕 骸沧辉乐路葡麦鸥副党风廉政建设
相关制度汇编
中江共江都都市市纪律监检查察委会 局 二 00 七年七月一日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不能被有效执行意味着制度生命的
2 苍白。过去及当下我们并不缺乏制度我们缺乏的只是有生命的制度。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但制度不是一经产生就会有生命它的生命离不开党员领导干部的认真执行 离不开党内的有效监督 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
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要求此本汇编收集了从中央到我市制定的有关规定和意见 这些制度将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依据和内容。
希望全市所有党员干部认真学习 强化对制度的执行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 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
值此向所有关注、尊重、执行制度的人们致以由衷的敬意
3 目
录
统领类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 2、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4
廉洁自律类 3、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10 4、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若干规定„„„„„„„„„„„„„„„„„„„„„„„„„„13 5、严禁公职人员收受礼金礼品的规定„„„„„„„„„„„„„15 6、关于严格控制公务宴请活动的规定„„„„„„„„„„„„„17 7、江都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19 8、重申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20 9、关于重申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21
监督类 10、江都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22 11、江都市镇村级组织党务公开实施意见„„„„„„„„„„„„26 12、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30 13、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公示实施细则„„„„„„„„„„„„„„38 14、 关于镇、 市级机关部门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办法„„„„„„„„„„„„„„„„„„„„„„„„„„„41 15、江都市基层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勤廉“述、询、评”工作意见„43 16、江都市镇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的实施意见„„„„„„„„„„48 17、重申严禁用公款组织外出旅游的规定„„„„„„„„„„„„52 18、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工疗养工作的规定„„„„„„„„„„„53 19、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55 20、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实施细则„„„„„„„„„„56
4 21、关于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实行问责的意见„„„„„„„„58 22、镇局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实施办法„„„„„„„„„„„„„60 23、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和管理暂行办法„„„„„„„„„„„63
处分类 2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65 25、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节选„„„„„„„„„„„„„80 26、江都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86
5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发[1998]6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保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 纳入党政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党委(党组)、 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党组)、 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分
6 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 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并组织实施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组织党员、 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 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七条 党委(党组)负责领导、 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党委(党组)应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 应与民主评议、 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 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给予组
7 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 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 压制不查的 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致使国家、 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 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 弄虚作假的 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 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包庇、 纵容的 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其他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行为 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 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 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
8 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十五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决定
江发[2004]16 号
为贯彻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江都实际构建江都市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特作如下决定。
一、构建惩防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 针对我市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特点按照系统把握、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和提高效能的要求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提高领导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为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两个率先"、"两个提前"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工作目标。针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权力运行不够规范制度法规执行不严监督合力不强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工作时轻时重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探索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基础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互动符合江都经济、社会、法制以及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体系。第一步到 2005 年底
9 以前本着"教育防范先行、制度约束严密、监督管理有序、查案惩处有力、考核评价科学"的目标要求初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二步到 2007 年惩防体系运行取得初步成效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 公共权力的监督约束机...
篇五: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廉政工作定期研判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的各项要求,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定期研判制度,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规律和特点的措施,是保证和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有力保障。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议每年进行两次。即每年七月份研判上半年的情况,次年 1 月份研判上一年全年的情况。必要时,随时研判。
第四条
定期研判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公司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包括工作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加强改进的措施等。公司党支部要定期通过问卷调查、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收集整理涉及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信息。在综合研判基础上每半年书面向市国资委和市国资派驻纪检组上报一次研判报告,报告要突出总体评价和问题整改,具体上报时间为 7 月 1 日和 1 月 1 日前。发现本公
司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由党支部书记随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研判会议由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公司党支部成员参加,必要时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支部进行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六: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二〇一二年度
目
录 第一章
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 学习教育制度 二、 廉政党课制度 三、 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四、 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第二章
党内监督制度 五、 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六、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七、 党务公开制度 第三章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八、 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 九、 廉政承诺制度 十、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一、 述职述廉制度 十二、 谈话制度 第四章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十三、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制度 十四、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十五、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十六、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第一章
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一、 学习教育制度
一、 努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通过建立并认真执行学习制度, 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
二、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 现代科技知识、 法律法规知识及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
三、 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
四、 每周五下午为全局政治理论学习时间, 每月 集中学习不少于 2次, 每次学习不少于 2 个小时, 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
五、 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政工科负责, 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办公室负责, 工作业务知识学习内容及资料收集由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 班子成员要轮流担任主讲, 另外, 根据需要适当聘请理论专家作专题辅导或形势报告。
七、 学习要做到有计划、 有检查、 有笔记、 有测试, 集中学习要有签到, 有记录。
八、 每名同志每半年至少要写 1 篇高质量的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 交局办公室存档或编印成册。
九、 严格学习纪律, 集中学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早退, 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学习的, 必须由本人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事后必须进行补课。
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将与年终目标考核挂勾。
十、 树立终生学习理念,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学以致用。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效能意识, 为争创人民满意的公路行业尽职尽责, 争做贡献。
二、 廉政党课制度
支部每半年上一次廉政党课, 有时与政治学习一并进行, 由局支部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预先指定专人备课, 教案写好后, 经领导审定方可授课。党课报告着重抓好两个环节:
一是抓好选课, 突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教育, 也可以是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方面的教育, 还可以是国外国内形势方面的教育等。但是, 选课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
二是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 把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到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去, 努力提高党员质量, 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三、 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5]4 号)、 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委局干部实际, 特制订本制度。
一、 培训指导思想、 目的、 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 “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为指导, 并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 讲政治、 讲正气” 的表率的要求, 组织好培训。
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 增强党性
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 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 更主动、 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 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 勇于创新, 为我委局又好又快发展缔造坚实的思想基础。
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围绕纪检、 监察中心工作, 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培训内容要精、 要管用, 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 确保学有成效。
二、 培训内容 1、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在当前, 尤其要注重组织干部系统学习当代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重要论述。
2、 法律、 法规;
3、 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 结合我委局发展需要的有关制度、 业务知识、 理论、 典型经验等。
三、 培训、 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学理论与讨论、 交流、 参观、 实践、 调查研究、 写学习体会相结合; 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 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
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
四、 培训、 学习要求 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 并自觉、 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 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 防止敷衍应付、 厌学、 漏学、 少学、 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
四、 廉政文化建设保障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经费、 人员、 阵地、 机制等保障作出明确规定, 使廉政文化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卓有成效, 形成 “敬廉崇洁” 的风气。
1、 经费。
廉政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务开支计划, 做到应支尽支,及时、 优先、 努力扩大廉政文化建设资金的筹措渠道, 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 保证正常活动的经费, 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 人员。
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由局党支部统一领导和部署, 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 分工、 协调, 每位中层以上干部是廉政文化的责任人, 广大职工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
工会、 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应充分发挥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配合作用。要做到分工不分家, 各个工作人员要有补位意识,全局意识。
3、 阵地。
廉政文化建设宣传可利用廉政教育室、 宣传橱窗、 网站等进行; 行政例会、 业务会议也可用来作为廉政建设的阵地。
4、 机制。
建立健全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管理、 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将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内容列入考核指标; 对为廉政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进行奖励。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好做法、 好经验,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效应, 以点带面,推动廉政文化建设跨上新台阶。
第二章
党内监督制度
五、 党员管理监督制度
一、 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
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 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各项活动。
不允许有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不受管理和监督的特殊党员。
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费收缴情况, 要做好考勤和记录, 定期向党员公布, 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 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和小组活动, 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时, 应主动向支部书记或小组长请假。
党支部应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并向全体党员通报。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 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三、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支部应组织党员依据党章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的应当承担和完成的责任、 任务等目标, 提出具体的数量、 质量和时间要求, 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四、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对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表彰优秀党员,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五、 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
每个党员都应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 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
党员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或工作上有什么问题, 出现什么情况, 应当随时向党
组织汇报和反映。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由本部门、 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六、 党日活动制度。
党支部应结合生产和业务工作实际, 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党日活动时间, 用以召开党的会议, 研究党的工作, 进行党的教育, 过组织生活,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组织参观学习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
七、 党员交纳党费制度。
党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 按时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 不仅是从经济上资助党, 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八、转移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变更工作单位、 居住地点或临时外出时, 应按规定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
九、 党籍管理制度。
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即取得了党籍。
党员自动退党、 被劝退出党、 自行脱党、 被开除党籍、 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就都失去了党籍。
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十、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和 《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 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生活, 接受党组织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
六、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 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规定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 真正拿起批评
与自我批评武器, 紧紧围绕事先设定的主题交流思想认识, 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 达到统一思想、 增进团结、 互相监督、 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实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兑现廉政承诺情况; 上级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要求的内容等。
三、 每年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
四、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 要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主题及组织形式, 通过会议、 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在本单位公布, 向群众公开征求意见。同时, 报县纪委、 县委组织部及县机关工委。
五、 召开民主生活会应实行民主邀请监督制。
为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制定科学合理的改进措施, 民主生活会实行民主监督制。
单位应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通知被邀请人。
被邀请人在老干部和机关中层、 职工代表中产生, 邀请人数一般不少于班子成员数的三分之一。
被邀请人在接到参加生活会并实行监督时, 应做好准备工作, 主要是:
搜集了解单位对班子、 班子成员的意见; 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对班子成员个人的工作、 生活问题提出批评意见, 监督班子成员对生活会的重视程度、 发言质量,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等。
六、 民主生活会后,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所制定的整改措施, 以及改正问题情况等, 要在本单位进行公开或通报。
七、 党务公开制度
一、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二、 党务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 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的方针。
三、 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是:
1、 党组织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
主要包括:
党建工作有关文件; 党建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考评情况、 党组织对党员的考核考评情况; 党组织机构变动情况; 党组织及党员隶属关系变动情况等。
2、 党组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
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意见征集情况, 会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等。
3、 干部人事制度执行情况。
主要包括:
干部任前公示、 竞争上岗等情况。
4、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5、 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
支部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发展党员公示情况, 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党费收缴管理情况。
6、 其它应公开和上级指示公开的党务工作事项。
四、 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 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是党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按照《中国共
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规定, 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期间, 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议讨论, 广泛征求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 公开告知形式。
将应公开的党务工作内容通过一定形式, 在党组织内部、 单位内部予以告知, 以达到党务公开的透明化。
3、 通过会议传达、 定期通报、 文件传达以及一定范围公示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开, 做到党务公开形式多样化。
4、 党内重大事项预公开制度。
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 可预先公开初步方案; 充分听取有关领导和部分党员代表、 非党员代表的意见。
需要进行调整的, 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 然后正式公开。
5、 建立公开阵地。
充分利用学习室、 固定宣传栏等开设党务公开专栏, 利用党员和职工会议增加党务公开内容等, 做到党务公开阵地相对固定。
五、 党务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 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公开一次; 阶段性工作一般应在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 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公开党内重大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 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 应按先党内、 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六、 委局领导小组负责对党务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定期...
篇七: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小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要求,落实好《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住房、乘车、公务接待应酬、外出(出差、出国境)考察、购配通讯工具等具体事项中的行为。一是要突出抓好中央关于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的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财经规定,不以任何名义和理由报销应由领导干部个人支付的一切费用,通讯工具购配、话费报销严格按规定办理。
是学校人事安排必须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严格办事程序,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干预、插手。
四是严禁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禁止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消费娱乐。
2、坚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继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坚决制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和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监督,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疏通群众监督制度和渠道,重视和加强人民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信访举报、上级批转查办的违纪违法的人和事,按照要求,及时认真地调查落实,提倡实名举报,规范工作程序,保证信
访举报事项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少于 3件。来信来访查结率达到 95%以上。
4、继续坚持“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检查、审计和监督,杜绝铺张浪费、乱收滥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财纪律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5、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和离任审计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会审会签制度,明确财务工作责任,严肃财务收支程序,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化。
6、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关于监督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暂行规定》,重大问题充分发扬民主、集体研究决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抓好干部推荐、考察、监督工作责任制和“一推双考”、竞争上岗、民主选举等选人用人机制的落实,积极推行中层干部公开竞争上岗制度和教师末位淘汰制,真正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大力推行“公示制”和“承诺制”,加强对人事调配、任免、财务收支、职称评聘、评优树模、收费等敏感问题的公开,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从制度约束、民主监督、行政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预防和制止腐败行为和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8、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
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市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机制,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不断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9、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专项检查,促进一些重点领域问题的解决。主要领导必须亲自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问题。
10、认真落实“五项制度”,坚持开好半年一次的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党委。结合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考核,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廉洁状况、民主测评、考核、报告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廉洁自律档案。
篇八:党风廉政意见箱管理制度
1 - 卫生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卫生院在开展党风廉政工作中,以卫生院党支部为核心,并确立其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迅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办院,依法治院,从严管理的方针,深化医疗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对村卫生室监督力度,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明确主题,围绕“创新”抓业务;围绕“求实”抓建设;围绕“从严”抓管理,促进党员干部,全院职工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医疗行业新风气。围绕“创新”抓业务。
在卫生院全体党员和职工中开展“五要”教育:一是要政治上清醒,不能方向不明;二是要廉洁,不能懈怠谋私;三是要令行禁止,不能自行其是;四是一身正气,不能有失形象;五是求真务实,不能虚妄浮躁。“四个带头”教育:一是党员干部带头研究政治理论,带头参加研究,带头参加讨论,带头参加交流;二是党员干部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三是院领导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以人为本,从源头预防,加强监督约束,形成强有力的廉政建设机制;四是带头端正思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相信职工,依靠职工尽心尽力地解决医院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困难,进
- 2 - 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养成良好道德情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并且象爱护自己生命一样爱护自己的人格。从医院的发展角度出发,认真做好区、镇两级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把我院的门诊和住院业务提升一个档次。
围绕“求实”抓建设。卫生院在严抓业务这个中心工作的同时,从不懈怠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坚持管思想起教育作用,管制度起保证作用,管考核起促进作用,管机制起监督作用,管沟通起协调作用.保证医院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党员干部沿着健康方向成长。
1、制度建设常抓不懈,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保证。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医院随着医疗市场形势的变化,逐渐更新健全了各项制度,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工作中不走过场,执行制度抓落实。真正把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到医院改革,发展的各个环节之中;形成了抓制度执行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使医护人员强化了自身的医德医风管理,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在思想上筑起牢固的防线。
2、抓两支队伍建设,做好服务工作,树立大局意识。要服务好就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就要把研究提高当成了第一要务,使工作具有创造性。在工作中严格要求,求真务实,树
- 3 - 立大局意识,达成共识,院长是医院的第一服务人,医护人员是患者全面服务者,医院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以病人为中心”开展的。
3、抓民主监督机制建设,实行院务公开制度。医院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中都坚持走集体道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智慧,进一步求真务实,强化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医院工作越是公开,越是透明,越能形成廉政监督的良好制约机制,也越能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医院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抓起,实行最大限度的公开。如推选各类先进工作者,推选科组后备干部,医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也实行公开选举制。同时公开形式趋于多样化,注重实际效果,如:定期召开院务会,职工代表大会,医院工作分析座谈会,设置院务公开公告栏,设立意见箱,确保医院重大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正确性. 围绕"从严"抓管理,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双十禁令”。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常抓不懈;党风廉政建设必须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人为本,预防在先,从严管理。
1、严抓严管,常抓不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具有艰巨性,复杂性,决不能“忙一阵,抓一阵”,要整章建制。医院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工作中做
- 4 - 到了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始终明确自身的责任,做到了无违纪,无违法现象,树立典型,树立党员干部的光辉形象。
2、讲究方法,群防群治。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医院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各路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医院管理,医德医风,安全服务等方面工作联合布置,联合宣传,联合检查,联合考核,在全院范围内形成良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氛围。有问题时,大家能及时共同指出。有错误大家能帮助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在群防群治的同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多样化研究,进行教育警示,进行典型案例讨论教育等等,使党风廉政建设在我院真正形成了合力。
3、措施得当,严格管理。卫生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提前预防,日常严格管理,从不做不负责任的事后教育。在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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