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10篇

时间:2022-11-09 17: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10篇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最近,市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镇雄、威信、盐津三县八乡镇司法所和大山村等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10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10篇

篇一: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层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最近, 市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镇雄、 威信、 盐津三县八乡 镇司法所和大山村等部分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 特殊人群管理、 规范化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等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中了解到,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县乡 党委政府 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 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全国、 全省、 全市政法工作及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紧紧围绕全市改革、 发展、 稳定大局, 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紧扣“十推目标”,全面落实“法治县区”、 “规范化司法所”、 “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三项创建工作, 着力创新社会管理, 主动服务第一要务, 提升社会服务管理 的能力和水平, 为全市改革、 发展、 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在调查中 我们也了解到, 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 的困难和问题。

  一、 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估价

 (一)

 强基固本“出实招”。

 一是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基层业务用房、装备得到加强, 办公设备不断完备, 经费保障、 基层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基本得到落实, 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全市 137 个基层司法所完成业务用房建设, 其中独建 88 个, 占 64.2%。二是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发展。

 构筑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 接边地区联防联调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不断丰富, “以奖代补、 以案定补”机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009 年以来, 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 151021 件, 调解成功率 97.6%。

 三是人民调解网络建设取得新突破。

 四是扎实推进“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 有效拓宽了普法领域, 提高了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提升了“依法治市”水平。

  (二)

 关口前移“见实效”。

 一是法律援助渠道不断拓展, 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完成了县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 乡 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和规范化建设任务。

 2009 年以来, 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5597 件, 提供法律咨询 20300 人次。

 二是以“管理规范、 业务规范、 服务规范”为目标, 加强律师公证工作 的基础管理和自 我管理。

 三是继续加大了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力度。截止2011 年底, 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 11849人, 实施帮教11330人, 占 95.62%,安置 9480 人, 占 80%。

 四是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自身建设, 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规范执业行为, 法律服务公信力不断提高。

  (三)

 发挥职能“见真章”。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市 143 个乡 镇(办事处)

 综治维稳中心大部分设在基层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理清法律关系, 制定合法有效 的调处方案, 矛盾纠纷分类、 化解、 调处中枢作用突出。

 (四)

 自身建设“求创新”。

 一是继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 创新工作方式, 盘活普法载体, 认真总结经验、 巩固成果, 及时启动“六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规划, 深入开展法治县区、 和谐社区、 和谐校园、 和谐家庭“一法治三和谐”创建活动, 把开展“法治县区”、 “规范化司法所”、 “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三项创建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 的工作重点。

 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 实现收归上划基础上, 积极推广外地经验, 大胆探索和创新特殊人群 的管理体制、 机制和方法。

 (五)

 打造队伍“树新风”。

 按照“政治上坚定、 理论上扎实、 纪律上严明、 业务上精通”队伍建设标准:

 一是抓灵魂, 促进面貌向“奋发型”转变。

 二是抓作为, 促进作风向“实干型”转变。

 三是抓创新, 促进管理向“规范型”转变。

 四是抓团结, 促进氛围向“和谐型”转变。近年来, 法律援助管理局等 14 个集体先后被司法部、 省委表彰为“先进集体”、 18 名干部被评为“先进个人”。

  二、 困难和问题

 (一)

 发展不平衡。

 县区司法局承担着对乡镇司法所管理、 检查、 指导和帮助职能,但在调研中发现, 县区司法局职能发挥存在较大差距。

 基层头重脚轻、 重硬件轻软件、 重管理轻服务和一人所现象尤为突出。

 法制宣传、 矛盾化解、 社区矫正、 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部分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思想不解放, 工作思路不清晰, 工作重点不突出, 畏难情绪和等、 靠、 要思想严重, 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不畅, 创新能力不足, 工作打不开局面。

  (二)

 人员总量严重不足。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 539 人(含市劳教强戒所)、地方行政编制 167 人、地方事业编制 174 人, 共 880 人, 占全市总人口 的 0.009%,实有 823 人。

 144 个基层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 268 名, 其中一人所 57 个, 占 39.58%, 二人所 44 个, 占 30.56%, 三人以上 的 37 个, 占 25.69%。

 威信县 10 个乡镇仅有扎西镇司法所有 3 名工作人员, 其余 9 个司法所均为一人所。

  (三)

 保障不到位。

 11 县区司法行政机关 的公用经费、 办案业务费、 装备费均未达到省财政厅、 省高院、 省检察院、 省公安厅、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

 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保障标准〉

 的通知》(云财行〔2009〕 464 号)

 规定 的每人每年 25000 元标准,高 的 21300 元、 低 的 18600 元, 且包括了社区矫正、 人民调解、 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经费 的紧张, 给司法行政工作 的开展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

 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专业化水平不

 高, 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亟待提高。

 全市 144 个司法所 268 名工作人员中, 非法律专业研究生 1 人、 占 0.37%, 法律专业大学 35 人、 占 13.06%, 其它专业 20 人、 占 7.46%,法律专业专科 68 人、 占 25.37%, 其它专业 68 人、 占 25.37%, 中专及以下 76 人、 占 28.36%。50 周岁以上 65 人、 占 24.25%。

 镇雄县司法局仅 50 周岁以上 的工作人员就达 12 人、 占18.46%。

  (五)

 社区矫正工作面临不少困难。

 一是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

 当前, 部分干部群众不了解社区矫正工作, 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 的思想认识存在偏差, 认为法院宣判、 监狱释放就没事了, 不愿参加社区矫正。

 二是社区矫正队伍力量薄弱。

 我市司法所一般只有 1-4 名司法所工作人员, 且司法所工作人员学识单一。

 三是社区矫正决定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规范 的执行交付制度, 部门之间 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四是经费保障严重不足, 影响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的正常开展。

 三、 对策思考

 司法行政机关是 我国国家政权 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各级政府对司法工作进行行政管理 的专门机关, 在 我国司法体系和法制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近年来,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化解矛盾纠纷、 服务保障民生, 充分发挥“前端性、 窗口性、 服务性” 的法律宣传、 法律服务、 法律保障职能, 在法制宣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社会稳定、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 的作用。

 当前,

 我市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的关键期、 攻坚期、黄金期和社会矛盾 的凸显期, 改革发展稳定 的任务艰巨繁重。

 作为政府工作一部分 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应顺应时代 的要求, 夯实基层基础、 加快观念转变、 推动创新发展。

  一是由传统型向创新型转变。

 思路决定出路、 作风决定作为, 理念创新乃工作创新之源。

 正确把握和认识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在新形势下发展变化 的规律, 是与时俱进、 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 的需要。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贴紧自身发展 的需要, 寻求司法行政工作新 的发展点; 贴紧党委、 政府中心工作, 寻求司法行政工作 的着眼点; 贴近群众法律需求, 寻求司法行政工作 的落脚点。

 要从传统矛盾纠纷化解转变为矛盾纠纷发生 的预防, 突出“预防性”, 真正体现“前端性”、 “服务性”, 向社会管理创新转变, 主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由配合型向主导型转变。《人民调解法》、《律师法》、《公证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是司法行政工作 的法律支撑, 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而为、 主动而为, 正确认识县区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发挥职能作用 的主阵地; 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思路、 新方法、 新机制实践 的主渠道; 是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 的主战场, 切实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和理念, 按照法律赋予 的职责和要求, 严格依法办事, 大胆实践、主动实践。

  三是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

 首先,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树立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舍 我其谁” 的观念。

 第一力戒消极懒散, 树立埋头苦干, 无私奉献 的司法行政精神, 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

 第二力戒满足现状, 树立迎难而上、 时不 我待、 座不住、 等不得 的紧迫感和勇于担当重任 的气魄、 开拓进取 的精神, 知难而进, 迎难而上,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 的业绩。

 第三力戒漂浮作风, 树立一抓到底 的求实精神。

 力戒急于求成、 精神萎靡不振, 坚持深入到工作落实 的终端跟踪问效, 以求实扎实 的工作作风狠抓工作 的落实。

  四是由试点型向常态型转变。

 社区矫正工作是国家赋予司法行政机关 的一项崭新 的工作职能, 是社会管理创新极其重要 的工作内容。它大大加强了司法行政工作 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必须紧紧抓住这个机遇, 认真全面总结试点经验, 建立相应 的机构, 搭建工作平台, 构建相关制度, 积极争取人员编制、 办案经费, 切实履行对社区服刑人员 的教育、管理职能, 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教育有方法, 管理有制度, 从而实现矫正工作 的常态化。

  五是由基础型向规范型转变。

 要从过去重基层基础建设向重管理、 重规范转变,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形成一套科学、 规范、 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 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 以制度 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 的建设和管理。

 开展经常性督查, 实行层级问责制, 切实提高法律法规 的执行力, 提高工作质量。

 六是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要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工作, 切实根除封闭思想, 变只干不说为既干又说, 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 的知晓率。

 一方面要做好内部宣传工作, 不断提升典型经验和做法 的推广力度, 推动精品司法建设。

 另一方面, 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扩大司法行政工作 的宣传, 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 的影响率和群众知晓率。

 再一方面, 要加强调研工作, 针对工作存在 的困难和问题, 深入开展调研, 通过调研把工作中存在 的问题研究透, 搞明白, 找到问题 的根结, 提出解决 的办法, 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由口号型向实干型转变。

 要认真研究普法宣传工作 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要把知晓法律法规、 树立法治理念、 创建法治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在营造法治文化建设方面狠下功夫。

 好 的法律、 政策关键在于落实, 面对当前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量大、 要求高 的实际, 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统筹运用好现有 的人、 财、 物等资源, 以“高效率、 快节奏、 大跨越、 大发展” 的昭通速度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纵深发展。

  八是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司法行政机关干部职工要切实转变观念和理念, 建立法律大服务 的司法行政工作 的理念, 自觉加强政治理论、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的学习, 不断夯实理论基础和“实战” 的能力和水平, 充分体现“前端性”, 把管理遇于服务之中, 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 来推进, 要跳出司法抓司法, 以更宽 的视野、 更高 的角度来谋划司法行政工作。

 要以普法宣传为基础, 以法律援助为窗口, 以大调解为依托, 以安置帮教、 社区矫正为突破口, 稳步推进、 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平台建设。

 通过思维方式、 行为模式、 宣传形式等新转变, 力争通过几年 的努力, 进一步理顺司法所与乡镇党委政府 的关系, 把司法行政工作弱 的做强、 软 的做硬、 小 的做大、 虚 的做实、 差 的做好, 从而实现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五个提高”。

 即领导司法行政科学发展 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学习、 勤于思考, 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解放思想、 勇于创新, 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转变作风、 善抓落实, 工作执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率先垂范、 敢于提高, 队伍凝心聚力谋发展 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以工作成绩提升司法所 的职能地位, 开创司法行政工作 的新局面。(编辑:

 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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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新形势下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状的调查与思考——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陈秀蓉 肖 萱(福建省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A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见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党的十九大以来,对加强和改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是基础也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笔者对福建省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研究,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一、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福州市现有1279所中小学,在校生86.9万人,约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1%。“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全市围绕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不断健全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度化。福州市相继出台《法治福州建设纲要(2014—2020年)》《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责任。(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化。各部门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治进校园”“零犯罪学校”等主题活动为载体,依托线上线下平台,打造了福州市连江县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等36个法治教育基地,通过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方式开展渗透式的教育,编写了《小学生法治教育读本》《成长之路司法护航》等读本,让广大青少年在寓教于乐中学习法律知识,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意识。(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考评常态化。福州市全力用好考评这根“指挥棒”,将“法律进学校”作为年度县(市)区法治福州建设与宣传教育考评的重要指标,列人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将“法律进学校”纳人市直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考评范畴,列入市直部门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市人大及时对全市“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调研,并组织市、县两级人大代表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判工作,推动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二、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问卷分析为进一步调查分析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37万方数据

 隳2018年第10期·总第226期JUSTICE 0F CHINA作现状,笔者面向全市部分中小学的学生、教师及家长展开抽样调查,总计发放问卷3600份,回收3400份,回收率95%,共2040名中小学生、680名教师、680名家长参与。(一)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看法。问卷调查教师卷、家长卷的第一题,“您认为当前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如何”,受访者中有450人认为“好”,66人认为“较好”,206人认为“较差”,43人认为“很差”,虽然有约68%的人认可,但可提升空间仍然较大(见图1)。关于学校是否开设法治教育课,1321人选择“非常必要”,29人选择“无所谓”,4人选择“没有必要”,约98%的人重视且愿意推动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见图2)。至于当前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学生中,1145人觉得“刚好”,646人觉得“较多”,180人觉得“太少”,可见,在维持当前活动态势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已逐步成为新的焦点(见图3)。图1 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家长关于当前青少年法律素质及法治意识看法分布图图3福州市中小学生关于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看法分布图(二)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本次问卷设置9个备选项,用于进一步了解学生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据统计,学生中1 165人喜欢“法治课或法治讲座”,1558人喜欢“法治宣传展”,322人喜欢“法律咨询”,644人喜欢“法律知识竞赛”,760人喜欢“模拟法庭”,897人喜欢“法律书籍”,353人喜欢“法律诵读”,833人喜欢“法治教育基地”,1024人喜欢“网络平台”(见图4)。而教师、家长喜爱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1053人选择“法治课或法治讲座”,1065人选择“法治宣传展”,472人选择“法律咨询”,754人选择“法律知识竞赛”,675人选择“模拟法庭”,703人选择“法律书籍”,345人选择“法律诵读”,808人选择“法治教育基地”,519人选择“网络平台”(见图5)。可见,“法治课或法治讲座”“法治宣传展”“法律书籍”等传统宣传方式基本得到认同,“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基地”“网络平台”等兼具趣味性和社会化的新兴途径发展前景可观。Ⅲi、∥帮≯≯∥≯图2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家长关于学校是否应开设法治教育课看法分布图图4福州市在校中小学生喜欢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心■■● 娜- m■ 泖●■■ 彻- 似●■万方数据

 ∥∥≯≯哆≯图5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家长喜欢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三)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保障。学校是否每学期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要点或规划,597名教师表示“有”,16名教师表示“无”,64名教师表示“不知道”。可见,仍有极少数学校尚未及时予以制度保障(见图6)。关于综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校开展活动情况,2501人选“作法制报告或上法治课”,2067人选“协助做好学校周边社会治理工作”,1487人选“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计划”,1729人选“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1874人选“矫正学生不良行为”,充分体现了综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推动依法治校建设进程中发挥出重要作用(见图7)。关于学校是否设有法治教育经费,442名教师选择“是”,35名教师选择“否”,188名教师选择“不知道”,说明个别学校在经费保障上还有所欠缺,当前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然任重道远(见图8)。图6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关于学校是否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要点或规划的统计分布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矫正学生不良行为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制定法治教育工作计划防助做好学校周边社会治理工作作法治报告或上法治课1874729图7福州市中小学综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到校开展活动情况图8福州市中小学教师关于学校是否设置法治教育经费的统计分布图三、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七五”普法以来,福州市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从总体上看,依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结合问卷调查结果及实地考察情况,笔者分析归纳了当前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学校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但目前的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中,法治教育尚未作为专门课程列入独立课程标准,大部分学校多把法治教育作为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部分,分散在“道德与法治”或相关校本教材中,利用班会、国旗下讲话,简单进行一些宪法、校内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内容有限、课时不多且并未形成体系,无法保证学生系统进行学习。(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虽然当前全Ⅲ- 蝴●_ 粥-邢■●■仍■●● 耐■-觎●一㈣●■■■■ ㈣■■_万方数据

 豳2018年第10期·总第226期JUSTICE 0F CHINA市绝大多数学校设有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特别是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如鼓楼、台江等城区内的学校还能够优享一线法治教育资源,但一些城乡结合部及闽清、永泰、罗源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资金、师资、教材都难以满足需求,各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普法经费有限,导致偏远地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后劲不足,法治教育“纸上谈兵”,地区之间发展失衡。(三)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存在局限性。当前福州市中小学的法治教育课基本由班主任、政治老师或德育处教师兼职授课,而兼职老师并非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缺乏实践经验和说服力。部分学校选择依托综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等法律工作者的力量,多以警官、检察官、法官、律师为主,但各行各业的法律工作者宣讲侧重点有所不同,频率多为每学期1~2节,“蜻蜓点水”式的宣讲方式导致授课缺乏系统性和衔接性。(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不足。当前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家庭、社会三者的力量相对分散,尚未形成“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络。例如,重要时间节点的城区中小学内,相关部门接二连三地进校园开展“任务式”的宣讲活动,学校、学生应接不暇,教育质量大打折扣。再者,部分家长侧重于关注子女学习成绩的好坏,忽视了思想品德、心理成长和行为规范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农村的留守儿童,隔代教育难以跟上时代进程,加上一些不良社会现象和不健康的网络文化的影响,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了难度。四、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建议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进一步推动完善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上述问题,笔者结合新形势探索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一)以建机制为切人点,实现由“独唱”到“合唱”的转变。长效机制是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的重要基础。一是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为指导,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构建部门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二是坚持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校方应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确保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三是发动各方力量,以案释法、因材施教,开发编写符合青少年认知特点,实用性强、趣味性足的法治教育读本、课件、音像资料等教学资源;四是切实提高家庭法治教育能力,家长应加强与学校、社会的沟通,多渠道、多方面掌握孩子的心理动态;五是鼓励推动资源共享,不断加强单位、学校、法律工作者间的共建合作,构建互动交流新模式。例如,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关工委、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联合在福州十六中举行“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暨“法治进校园”推进会,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整合法制辅导员聘任、《宪法》(节选)诵读、法治课、法治研讨会等内容于一体,起到了“1+1>2”的效果。(二)以抓创新为着力点,实现由“虚功”到“实效”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加强教学方式创新,实现“精准化”普法。精准区分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等受众群体,将法治热点事件、常见法律问题融入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由“灌人式”“说教式”转变为“实践式”“参与式”,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由“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二是挖掘校园法治文化,实现“文化式”普法。各中小学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深挖提炼校园文化内涵,打造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校内外法治文化实践活动。例如,福州市晋安区则徐中学禁毒教育基地,融入学校特色禁毒文化,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名片;三是强化“互联网+”思维,实现“指尖上”普法。强化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增设青少年法治教育栏目,鼓励创作法治微电影、法治微动漫等法治宣传教育产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据统计,2017年各类线上法律学习活动累计参加万方数据

 人次高达15万余人,覆盖面广,影响力强,效果显著。(三)以强队伍为落脚点,实现由“单一”到“多元”的转变。一支优秀专业的法治教育工作队伍是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抓好综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队伍建设。在维持全市中小学综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配备率100%的基础上,继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遴选出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法律工作者充实到法治教育工作队伍;二是探索实施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中小学配备法律顾问,例如,福州市仓山区教育局与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法律顾问在为学校提供依法决策、健全规章制度、抵御法律风险服务的基础上,还将协助学校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教育工作;三是加强培育法治专职教师队伍。通过举办培训班、研习会、讲课比赛等方式,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师资力量建设,进一步提高法治巡讲的质量、水平和效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需要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水平为目标,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为导向,加大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内容,共同推动福州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l曩(责任编辑:贺垄)司法部召开会议要求积极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9月27日,司法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成效,交流经验做法,对全面推开工作作出部署。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主持。傅政华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牢牢把握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傅政华强调,要...

篇三: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法局关于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七五”普法规划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16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法监督下,我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服务群众、普法为民,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大富美强现代化东部新城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普法,齐抓共管快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启动“七五”普法。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七五”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组。认真制定了《中共肥东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相继提交县依法治县普法教育领导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为启动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高规格召开了“六五”普法总结表彰暨“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对“七五”普法工作作了全面动员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普遍成立了依法治理普法教育领导组和办事机构,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

  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责任机制。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县、乡两级围绕“七五”普法目标任务,安排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县普法经费从 2016 年起按照人均 0.7 元的要求足额及时拨付到位,比“六五”期间经费上浮 40%。各部门、各单位也根据各自职能不断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确保“七五”普法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深化重点工作抓普法,筑牢根基促实效

  一是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成效更加巩固。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县政府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年初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将领导干部学法融入“周六大课堂”,每季度举办一次专题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查和年度考评,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宣誓制度,培养其忠诚、干净、担当和依法行政意识。编印了干部学法笔记本 2000 余本,发放到各地各相关部门。一年多来,共举办领导干部专题法律讲座(培训班)25 期,有 2000 人(次)领导干部参加。

  二是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措施更加有力。全县 120 多名法制副校长深入校园开展法治讲座,教学计划、法律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的目标基本实现。注重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在校生接受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2016

  年以来,司法干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到各乡镇中小学,开展法律演讲比赛、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夏季防溺水讲座等系列活动 80 余次,共赠送书籍 1.5 万余本,受教育师生达 3 万余人。2017 年 6 月邀请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师生来我县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教师法律讲座等。

  三是以开展主题活动为重点,作用更加突出。“七五”普法以来,为推动法治宣传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思路,我县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与此同时,“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春季宣传月”“禁毒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已经形成制度,使法律知识宣传进一步普及。2016 年以来,共开展广场宣传活动 50 余次,送法下乡活动 150 余次,发放宣传资料 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 2000 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 1800 余件(其中现场提供法律援助 100 余件)。

  四是以弘扬法治文化为重点,形式更加丰富。充分发挥我县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寓普法宣传于文化活动之中,打造“肥东法治文化”特色品牌。继续将特点鲜明的包公折子戏,纳入到 “全民文化月”活动之中。春节前夕,利用城乡居民赶集购物的契机,在全县各乡镇义务为群众书写普法春联达 2000 余幅。“七五”普法启动后,连续两年在县法治广场举办“法治灯谜竞猜”活动,共组织制作灯谜 6000余条,内容包含法律知识、法治人物、法治名言等诸多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

  五是以阵地建设为重点,活动更加多样。建设固定普法阵地,在

  广场、公园、集市设立固定标识牌、公益广告牌、标语宣传牌、法治宣传橱窗等普法设施,运用法治广场、电子显示屏、公交移动电视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大众传媒载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作用,在《肥东晨刊》开辟“七五普法”专栏;《与法同行》栏目共拍摄播放 112 期。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法治肥东”微博微信号开通以来,运用形象的法治动漫,向民众传递与之息息相关的法律和生活生产知识,多角度、全方位进行互动解读。目前微博发布 652 条,微信发布信息 107 条,赢得了受众的一致好评。抓好课堂教育培训,在党校主体班、函授班、临时班上安排法治课,共举办法治培训 18 期次,参训人数达 3000 余人次。创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妇女维权站、青少年维权岗等法治教育培训基地,全县现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23 个、维权岗(站)56 个。完善法律服务阵地,充分发挥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作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警民联调工作室、诉调对接室、乡镇检察站等法律服务站所,为社会和广大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加强依法治理抓普法,维护稳定促和谐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广场系列活动。出台了《肥东县“法治广场”和法律服务宣传活动方案》,明确每月一次的活动主题及相关单位。一年多来,20 多家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更换 20 余期法治宣传橱窗。对“法治一条街”经营户开展了送法进户、进小区活动。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工作。通过

  对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开展情况、农民普法学校和法律书屋建设情况等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肥东建设纲要的落实。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肥东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行动方案(2017—2019 年)》等文件,不断夯实依法治理工作基础。

  (四)严格目标考评抓普法,目标定位责任明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注重从政策、机制和制度层面上,推动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独唱式”向“全社会合唱式”转变。2016 年以来,先后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案》《进一步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构建肥东特色的普法目标考核。一是细化考核标准。围绕“七五”普法重点,全面修订和补充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时将上级的要求体现在目标考核中。二是细化日常工作在普法工作中的体现。各地各部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认真对照普法考核指标,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推动全县普法考核“硬指标”的全面落实。三是细化经验总结。通过法治建设考核,不断总结工作中的新思路、新问题,注重在今后的目标考核中加以改进和落实,夯实普法依

  法治理的基础,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补齐短板,为“七五”普法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争先进位打下坚实基础。

  (五)突出亮点工作抓普法,精准普法实效显

  一是开展“七五普法巡回讲坛”活动。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对五类重点人群(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法治巡回讲座。计划到 2020 年“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前,在全县开展活动 100 个场次,全面落实全县“七五”普法规划。活动于 2017 年 6 月开始,目前已在马湖乡和县自来水厂开展两次活动,300 余人聆听讲坛,受到了基层一线干群的热烈欢迎。

  二是打造肥东特色的法治廉政文化。强化法治廉政文化建设,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肥东县“七五”普法规划,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编印《肥东县廉政法治书画摄影作品选》。县委书记、县普法教育领导组组长耿延强同志为该书作了序。该书收录了全县“六五”普法期间和“七五”普法启动以来肥东各地书画摄影作品100 幅,彰显了全县广大干群倡廉崇廉敬廉、尊法守法用法的精神风貌。将廉政法治文化融入音乐快板、庐剧小品、安徽大鼓之中,创作了音乐快板《包公故里共建法治县》,庐剧小品《秸秆禁烧促环保》,

  安徽大鼓《土地确权》等节目,纳入全市第四届法治文艺汇演中,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打造区域法治廉政文化品牌,受到人民群众及县四大班子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是推动法律法规宣传向法治实践全面延伸。主动适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内涵新变化,出台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县普法办加强与县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按照“确定旁听庭审案件—案件公告—组织旁听—收集反馈意见”四个环节有序实施。2016 年以来全县共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12 次,3000 余名公民受到普法教育,基本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办对各地各单位普法工作督察指导不够到位;二是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工作开展的声势和力度有待加强;三是普法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打造的创新亮点还不多,等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 年,我县将迎来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我们将继续按照“七五”普法规划以及上级要求,在抓好常规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健全机制,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参与的“大

  普法”工作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普法教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督促各级普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县普法办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治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是示范引领,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努力推动领导干部当好合格的“关键少数”。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等,深入推动经常性学法。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加强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确保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在组织调训中设置法治类课程,明确最低课时要求。通过多措并举,推动政府工作全面迈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普治并举,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水平。进一步深化部门、行业、基层组织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营造出浓

  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扎实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建设现代化东部新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保障。我们将继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督促支持下,按照“七五”普法规划以及上级要求,对照规划抓落实,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篇四: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司法行政工作既是一项法治工作,也是一项社会工作。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职能,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工作者要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通俗讲,司法行政工作就是“做群众工作”,就是面向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对此,结合城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新时期如何做好司法行政创新与发展工作,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司法行政工作现状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弱化的客观情况下,只能依靠大量被动的行政服务手段,来体现司法行政的社会价值功

 能。由于司法行政机关受体制、机制的约束,制度和保障不够健全,服务的措施和手段较为单一,根本无法满足新时期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客观需要,导致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较多的困难和问题,很难有大的作为和发展。

 1. 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任务日益加重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步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力度加大,特别是城区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处理、人身伤害等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司法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矛盾的难度日益加大,维稳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2. 法律服务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 。部分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理念还不是很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还不够,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识还很弱,各级政府及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还有欠缺。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难以落实,法律服务机构及其人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缺乏有效平台及政策上的支持。

 3. 普法宣传难以实现齐抓共管。普法宣传难以深入,很难做到齐抓共管。其一,目前普法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虽然在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法治建设工作由政法委负责,

 但是长治市城区尚未有明确部署和规定。其二,少数部门、单位普法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大多采取街头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单、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行,缺乏吸引力和实效性。其三,农村普法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如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内容难理解,导致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不理想。其四,部分村、社区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不强,存有官本位、权本位的思想,挫伤了部分群众崇法、学法、守法的积极性。

 4. 社区矫正工作任务艰巨、繁重,责任重大,压力倍增。“两高两部”明确规定,从 XX 年 3 月起,社区矫正工作统一交由司法行政机关。这意味着司法行政机关一下变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承担起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改造工作。但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在缺乏专业队伍、缺乏工作实际经验等情况下,全面承担起全区 X 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改造工作,任务、责任和压力巨大,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短期内很难适应,同时很难保证监管、教育、改造的安全和效果。目前,虽然成立了城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并确定“四集中、四统一”工作方法(集中办公、集中宣告、集中学习教育、集中公益劳动,统一执法、统一档案、统一管理标准、统一电子监控),但在监督管理能力、基础条件设施等方面仍待提升和改善。

 5.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城区司法局机关干警队伍年龄老化,年轻干警经验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且近年来,基层司法所行政编制人员少,基层工作工作主要依靠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也相比其他政法部门低得多,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二、城区司法局在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创新与发展 近年来,城区司法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利益问题,有效预防冲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把“ 调解优先” 原则贯穿始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优势 把“调解优先”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这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的有效途径。从当前形势来看,因城中村建设、路网改造等引发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矛盾纠纷,社会影响大,纠纷解决成本高,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引发连锁反应,进而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城区结合实际情况,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团的作用,全区聘请有调解经验、有法律专业知识的退休干部和法律工作者投身到调解队伍中,既解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当事人之间的“心结”,调解自动履行率高,后遗症少,成本相对低,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此外,还将在每个农村、社区聘请 1 名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 首要标准”, 有效降低行刑和执法成本 本 把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这既是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也是在新形势下审视司法行政职能的新视角。当前,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困难,如果不从监禁期间就加强思想改造和技能培训,少数人可能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使落实“首要标准”比任何时候都变得更加紧迫和重要。要深刻认识监管改造工作规律,坚持多措并举,使他们从思想意识和就业能力两个方面都能适应社会经济形势,最大限度地降低行刑和执法成本。一要着力构建司法所安全防范机制,提高安全长效管理水平,保证司法所可持续性常态安全。二要探索完善教育改造标准化体系,努力把刑满释放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既在惩罚上体现正义,又在改造上体现正义。

 三要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运用政策的感召力和法律的震慑力,激发和调动刑满释放人员的自我改造积极性。

 (三)对法律服务业加强引导,保障市场机制高效运转 当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是全国、省、市、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强调:“要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同时,要加强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做有利大局的工作,在困难时刻为党和政府分忧,在法律服务行业树立正确执业导向。当前的主要任务,一是认真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岗双责”履职活动,深入企业、农村、社区帮助企业积极参与经济竞争与合作,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民间法律疑问。二是筑牢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为政府应对经济发展作出的经济决策、开展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决策评估和风险防范。三是深入开展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帮助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因经济政策调整和工程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群众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四是成立城区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全面构建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大力加强法治文化的普及和培育,充分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当前,要有针对性地做好不同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农村、企业、学校和公民提供文化、观念和信息支持,帮助他们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带来的困难。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做好三大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农民群体,要紧贴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加强与农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对企业群体,要针对实体经济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对各类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对学校群体,要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要有针对性地抓准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内容和时机,突出重点,强化渗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三、优化司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坚持“三个面向,三个突出,三个提高”,即“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突出法律宣传、突出法律保障、突出法律服务,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员工作能力、提高为民服务质量“的工作思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结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努力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保持全市领先,力争全省上游”的奋斗目标,为打造“五宜”城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1.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加快推进法治城区建设,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强化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建设“五宜”城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一,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做好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好 3 月份诚信宣传月活动,5-6 月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月活动,“12·4”全国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其二,充分发挥“六五”普法讲师团、社区(农村)法制副主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干部、“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加大对农村、社区、流动人口的普法力度。其三,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开展法律赶集、送法下乡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编印形式多样的法律书籍和宣传品。

 2.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围绕社会管理,着力打造城区“两类高危人群”教育管理的品牌,突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亮点,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探索与规范相统一,坚持问题导向与制度建设相统一,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全力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其一,全面规范,重点突破。对矫正办审前社会调查、接收、事项审批、司法奖惩、收监、追查、禁止令执行、应急处置的 8 项执法职能进行定位和规范。其二,整合资源,

 重点建设。将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特别是帮教帮扶工作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解决监管帮教中存在的“管得着、看不见”和“看得见、管不着”现象,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流动监管难题。其三,全盘考虑,重点衔接。探索建立全区“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和监督平台”,协调推进信息、队伍、人员的有衔接,起到预防早、处置快、服务优的效果。其四,暖心回访,全力帮教。对全区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暖心回访,对重点人员办理低保、提供就业等便民服务,实现建档率和信息核实率为 100%。

 3. 人民调解工 作。围绕“保稳定、促和谐”,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重点,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其一,管理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信息库,实现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其二,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坚持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和日常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其三,成立城区矛盾调解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限期办理,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有效衔接。其四,完成诉调、检调、公调、政调、访调对接窗口建设,实现各类调解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推动大调解工作规范高效运行。其五,招募专职人民调解员。注重从退休党员干部、政法干警和具有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中发展人民调解员,注重邀请律

 师、其他法律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4. 法律援助工作 。围绕民生工程,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重点抓办案质量的提高,全面提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一,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其二,落实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设,开通环卫工维权和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其三,加强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全区 X 个街道办事处,X 个社区,X 个村,X 个律师事务所,X 个法律服务所已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其四,完成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 X 件,接待法律咨询不少于 X 余人次。

 5. 法律服务工作 。围绕公平正义,重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其一,开展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岗双责”履职活动。其二,组织全区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积极参与街道、社区调委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其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着力为区委、区政府在转型跨越发展、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市区路网改造中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6. 机关队伍建设。围绕凝心聚力、创先争优,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着力提高队伍

 的综合能力。其一,坚持周一、周三政治业务学习日,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二,开展好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司法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和“五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领导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其三,加强党性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强化队伍作风建设,实现弊革风清。

篇五: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2020 某 司法局“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自查报告 ( 仅供参考)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县普法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序开展,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普法为突破,按照“改革创新法治先行,法治护航经济发展、全力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执法主体单位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普法工作机制,五年来普法工作硕果累累。为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深入推进全国红色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五个到位”, , 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到位。县委、县政府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与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深化“七五”普法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二)工作部署到位。“六五”普法工作结束后,我县结合实际迅速启动“七五”普法工作,编制了《XX 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

 划(2016—2020 年)》(宝委发〔2017〕20 号)、《XX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宝人发〔2017〕7 号)和《XX 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七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逐一明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和责任清单,并召开“七五”普法工作启动大会、中期推进会和总结验收动员会,对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进行统筹、部署、推进、总结,掀起了新一轮“学法、尊法、守法和用法”工作新篇章。

  (三)督察考核到位。一是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分别将普法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精神文明创建考核,通过强化目标绩效考核导向,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值占比,用考核“指挥棒”倒逼各部门深化法治建设。二是建立落实法治工作亮点成效“考核加分”制度,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效显著、获省级以上表彰,法治创新亮点突出、创新经验被省级以上推广的,由县级分管领导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在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上另行加分。通过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县干部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达成抓法治就是促发展、抓法治就是惠民生、抓法治就是塑形象的广泛共识,有效增强参与法治 XX 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制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督察考核细则》,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督促检查,由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组建督察组深入各乡(镇)和各成员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扎实推动《规划》和《决议》落实,并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和“谁执法,谁普法”

 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存在不足和问题,强力推动“七五”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县人大、政协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把对普法工作的检查列入议事日程,组织人大代表对“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向执法部门和相关单位依法提出意见建议,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普法队伍保障到位。一是组建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团长,由县级有关部门的专业工作者以及法律执业人员任成员的普法讲师团,深入到各乡(镇)、单位、企业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活动。二是依托各部门、乡(镇)及村(社区)组建了 30 支由普法志愿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小分队141余人,五年来共计开展各类普法宣讲50000余次。

  (五)经费保障到位。五年来我县普法经费保障坚实有力,县财政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同期财政预算,适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普法工作经费预算标准,实现了全县每人 1.5 元的普法经费给予全额保障。

 二、聚焦“四个重点”, , 筑牢根基促实效

  (一)聚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重点。抓住“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每年制订印发《XX 县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对学习重点、学习要求、学习方式作出明确安排,增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中,2016 年—2020 年均制订印

 发了该年度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2016 年以来县委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 60 余次,参学率达 100%。

  (二)聚焦宪法宣传重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期间累计编制宪法宣传标语 100余条,利用户外 LED、横幅、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累计刊播标语 1000余幅(条),依托《与法同行》栏目刊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读节目 5 期,播放法治电影 500 余场次,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新闻、信息 50 余条。二是组织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法治 XX 建设书画展,参展作品题材广泛,创意新颖,贴近生活,彰显了 XX 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任前宪法宣誓活动 9 次。四是将宪法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与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作为干部法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的必修课。

  (三)聚焦专题宣传重点。五年来,普法治宣传不断向纵深发展,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的工作思路,“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城乡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有声有色。一是积极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5 年来,累计组织开展金熊猫“三下乡”巡演活动 60 余场次。二是结合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

 秋等传统节日积极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50 余场次。三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23 世界读书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网络安全周等主题活动 100 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 90000 余份。

  (四)聚焦疫情防控宣传重点。一是统筹推进依法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制订《XX 县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扎实落实中央、省、市、县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各项政策及系列配套措施,聚焦“8·22”特大暴雨灾害重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复工,狠抓汉白玉、铜循环等重点产业复产,推行县领导联系规上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复工复产方案,发布《XX 县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须知》,出台《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有关政策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县政银企座谈会,推出企业减负、金融财税支持、稳岗就业等举措,实现企业全面复工,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最大限度减少和对冲疫情影响。二是细化依法防控法律服务。组建了一支由政法各部门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专班,开展“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护航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专班深入乡镇、企业(项目)开展依法防控、依法复工复产督导、服务和宣传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专班走访了我县 7 个乡镇 70 余家企业,收集“法治体检”报告 70 余份,提供法律咨询 130 余次,排查疫情防控引起的矛盾纠纷 420 次,排查发现涉疫矛盾纠纷 38 件,化解成功 38 件,调解成功率达 100%。拍摄涉疫“以案释法”宣传片 1 期,有力助推了依法

 防控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同时制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汇编》及《疫情防控工作法律指引》等各类资料共计 20000 余份。

  三、狠抓“五类培训”, , 持续推进“法律七进”

  (一)狠抓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单位)。一是切实抓牢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普法力度,采取“一基地两考试三学习”的办法,不断增强全县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的培养。二是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邀请法学专家为中心组成员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积极带动了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学法,形成了良好的学法氛围,全县各机关、单位会前学法已成为常态。

  (二)狠抓师生教育培训,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一是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主题讲座。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法雨育人”活动,并将“法雨育人”教材印成教案汇编,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二是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全覆盖。从一线司法工作者中选配法治副校长和辅导员队伍,采取以案释法、实地观摩法院审判等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感染力。三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武警县中队、熊猫青少年宫、县看守所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紧密结合青少年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各有侧重,开展针对性突出的法治教育活动。四是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通过在每个学校设立 1 个法律图书室,开辟 1 个法治宣传专栏,建立 1 个法治文化阵地等形式,营造校园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五是开设家长普法教育讲座。组织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到学校,为学生家长开展普法专题讲座,引导学生家长运用法律法规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六是加强校长、教师法治学习。邀请律师为中小学校长、教师开展法治教育专题培训,促进依法治校。

  (三)狠抓僧人和信教人员教育培训,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一是成立县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在全县各寺庙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细化完善“法律进寺庙”和“藏传佛教文明和谐寺庙”工作方案,按照宗教“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要求,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指导宗教寺庙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制度,推动藏传佛教依法管理。二是在全县 3 个宗教活动场所,均设立法治宣传栏,主动向信教群众和香客游人宣传国家宗教政策法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居民群众普及宣传民族政策和宗教知识,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指南》等资料 1000 余份。三是组建藏区法治宣讲团,在硗碛藏族乡“上九节”“抬菩萨”等大型节假日进行集中宣传,全面推进送法进寺庙活动。

  (四)狠抓农村群众教育培训,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一是加强乡、村、组干部培训。依托“农民夜校”和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对乡(镇)干部、村支“两委”及村民小组长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推进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前的 57 个行政村(社区)均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建议、开展普法宣传、实施法律援助。三是强化基层普法宣传基础。把村(社)法治辅导站、法律援助工作站、法治宣传队伍、法治宣传栏、

 便民法律服务牌、法律图书角、普法便民连心卡的设立和“法律明白人”的培养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增强农村普法教育阵地建设。四是拟定了《村级公共权力运行工作手册》,涉及村级公共权力 42 条,进一步规范运行村级公共权力,简化办事流程,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基层“微腐败”。

  (五)狠抓务工农民和企业人员教育培训,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一是法律援助进企业,成立法律援助服务队,开通职工维权“快速通道”,积极为农民工讨薪和维权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二是法治宣传进企业,深入工业园区为企业经营管理员开展法治讲座和免费“法律体检”,并逐一形成诊断报告,提出企业整改措施,推动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并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三是法律顾问进企业,组织引导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发挥“参与诉讼”与“非诉讼”双重法律服务职能,积极参与企业解困工作。引导律师深化法律顾问工作,为顾问单位把好法律关。四是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监督检查,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严厉打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41个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94家次,餐饮服务单位386家次,药械经营单位232家次,其他经营户393家次,受理消费者价格问题投诉 3 件,办结 3 件;查处疫情防控有关案件 5 件(其中食品经营案件 1 件、价格违法案件 4 件),结案 5 件。五是加强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执法力度,2016 年—2020 年,共立案查处案

 件 207 件,罚没收入约 80.17 万元,其中食品案件 96 件,药品案件 31件,医疗器械案件19件,特种设备案件2件,其他适用于市场监管案件59 件。

 四 、推行“三项举措”, , 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订《XX 县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宝委办发...

篇六: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普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普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1

 普法工作作为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我国普法工作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经历了整整三十年,2016 年又将拉开“七五”普法序幕。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如何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普法成效,本人有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上重视不够,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一是认识上存在偏颇。有的认为普法工作抓了这么多年,但以权谋私、滥用权力、执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的现象仍有发生,甚至某些方面发案率比过去还高,觉得普法宣传并未起到真正的作用,开展普法意义不大。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有的部门认为普法工作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与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平时碍于上级的大力推动,表现出口头上重视、停留于转发文件上面,工作流于形式。三是考核制度不够健全。不少领导干部认为普法工作与政绩考核和提拔晋级无关,抓好抓坏对年终考核影响不大,对普法工作缺少研究部署、倾斜支持,在被考核时存在“临时抱佛脚”的情况。以往的普法工作评比检查大多采取听汇报、看材料等方式进行,没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没有制定具有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的量化标准,随

 意性较大,很多考核结果未能真实反映普法工作情况。

 (二)体制不够健全,普法力量没有得到很好整合。一是工作体制不顺,协调较困难。普法工作国家层面由设在司法部的全国普法办承担,2014 年我省成立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的普法工作仍由司法部门承担,由于撤销了设在司法厅的法建办,与国家层面的普法机构对接不顺。二是被动参与多,主动介入少。普法工作尚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各部门(单位)仅是被动参与,普法教育“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有的牵头部门只是“政治应付”,缺乏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形式比较单调,普法内容不易被群众接受。一直以来,多数部门(单位)把普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普法形式简单、载体不多,大多采取搭台子、发传单、搞咨询等摆摊设点传统宣传方式,缺乏吸引力和实效性。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双向互动。

 二、建议措施

 (一)建立推动普法落地的制度。一是建立普法评价考核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政绩内容。从“法治 GDP”入手,解决法治建设动力不足问题,尽快建立起包括法治指标在内的完整政绩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普法评价标准并纳入

 依法治省评价标准、评估办法中,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地方和部门政绩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法治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是否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作为选拔干部、考核政绩的重要标准。三是普法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避免普法工作的随意性,在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时,应对“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作出明确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安排。

 (二)健全联动普法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理顺普法工作机制。加强对普法工作领导和统筹,把普法列入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工作重要内容,定期研究。由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司法厅协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量化考核标准,加强对执法、管理部门的普法考核,进一步调动部门普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普法合力。二是进一步构建联动普法机制。消除普法工作的部门本位色彩和普法与其他法治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普法工作应注重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力求实效,避免孤立地就普法抓普法。执法和办案过程均是普法,普法工作应尽量与行政执法、司法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治工作有机结合,把普法工作融入每一项具体的法治实

 践,实现普法效益的最大化。三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普法。扩大社会力量对普法工作的参与度,形成全民普法“众人划桨”的局面。借助、发挥普法志愿者的作用和优势,大力扶持民间公益性普法组织,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全社会总动员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三)不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一是在提高针对性上下功夫。各地各部门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必须且急需的法律法规,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按需普法。二是在增强实效性上出举措。根据不同对象的学法需求,采取订单式普法、案例式普法、项目化普法,运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普法,增强公众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注重对法治文化的培育和打造,更新观念、提升层次,把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思维、倡导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目的,贯穿于普法工作始终。借力新兴媒体,综合运用传统媒介和“互联网+”优势,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等普法新媒体,与时俱进开展普法教育,提升普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在打造品牌上做文章。鼓励各地在完成“规定动作”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用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思路引领普法工作,充分挖掘和培育本土普法特色,打造一批群众知晓、广泛认可、具有地方特色的普法品牌。

 普法工作意见和建议 2

 一、督查时间

  镇普法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组于 4 月 25 日至 29 日开始在全镇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询问督查的方式进行。

 二、督查内容

 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内容进行检查。

 三、几点要求

 1、各站所,各村在此督查工作中,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切实可行的汇报材料。

  、各站所,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寻找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予以加强和完善,防止做表面文章,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因工作失误而影响到全镇“六五”普法工作,要追究领导责任,并在全镇予以通报。

  、结合此次督查活动,要根据各自特点,做好发现,培养典型工作。主管领导要亲自抓典型,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本真依法办事水平和能力的不断提高。

篇七: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司法· 201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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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健全立体化社会普法教育机制的调研与思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东城区作为首都北京的功能核心区之一,面积41.84平方公里,辖17个街道187个社区,划分为589个网格,常住人口91万。针对社会普法教育工作,围绕机制的健全、力量的聚合、资源的统筹、载体的丰富四方面做文章、下功夫、求实效,搭建全区上下协同联动的“法制宣传进网格”工作平台,建立机制,创新方法,扎实推动区域社会普法教育立体化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普法成效,被评为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区。一、立体式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工作理念,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作为社会工程的综合性、系统性特点,大力推进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部门普法专业指导性和普法对象自主性需求服务对接相结合,强化社会普法共同责任。在机制层面,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的思想保障和法治建设基础纳入全区发展目标,夯实“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建立了“以网格化为基础、以满足群众需求为根本、以法治文化为引领、以媒体宣传为载体、以依法行政为保障”的网格化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东城区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网格化管理工作,从2004年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到2010年作为全国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不断强调管理与服务并重、需求与服务对接、效率与效益同进的精细化、效能化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进网格作为网格化服务管理创新的一大重点内容,每年投入10万元经费保障,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区级综合指挥中心、街道指挥分中心、社区工作站“三级平台”和区、街道、社区、网格“四级管理”组织体系,在全区589个网格中健全完善法律讲堂、法律咨询台、网上咨询等形式的“法律服务岗”,构建了街道有法律服务所、社区有法律服务室、网格有法律服务岗的面向社会、面对群众的三级法治宣传体系,形成了设置科学、运行顺畅、执行到位的“普法面对面、服务零距离”的网格化法宣工作机制。二、立体式思路聚合工作力量全区统筹层面推进司法力量进网格。成立区司法力量进网格工作专项组,统筹协调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专业人员定期进驻社区网格,开展法治宣传与教育等工作。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落实网格力量配备机制,统筹指导205名司法行政干部、法官和检察官进入网格开展工作,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网格力量,定期开展进网格工作系统培训,配发《东城区司法力量进社区网格》工作手册,严格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以法治宣传为主的“五个一”活动。法律服务领域深化律师公证下网格。有效统筹法律服务资源,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社区网格开展普法专项服务,重点做好社区网格与辖区律所律师的结对合作事宜,组建专业律师普法讲师团,不断提升律

  张洪亮(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副局长)“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JUSTICE OF CHINA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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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司法· 2016年第10期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JUSTICE OF CHINA师服务进社区、下网格活动的常态化,实现“一格一律师”目标落实到位,推进公证送法进网格等主题活动,确保法律宣传服务力量专兼相辅、全面覆盖、效能凸显。社会组织培育助推志愿服务在网格。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组织的培育工作,组织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和法治宣传志愿者切实发挥第一线作用,3883名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104名法治宣传志愿者下沉到网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法规答疑解惑、法律知识培训宣讲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网格普法效能。三、立体式联动统筹工作资源从法宣工作队伍建设与法宣工作对象服务反馈两方面入手,牢牢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努力实现“干法宣的人与被法宣的人”服务与需求的有机统一,抓好区域丰富的政策资源、政务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有机整合利用。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宣传精细化。一是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区法宣办对全区普法工作的指导、督查作用,围绕“六五”普法规划,推进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联系机制,实行法宣办同志分工负责联系单位责任制,通过干部联系、领导走访、集体座谈顺畅关系、共享资源、推动工作。二是加大考核机制建设,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作机制,制定法宣工作信息考核机制,定期汇总情况全区通报。三是搭建普法联动平台。以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资源需求对接平台、法宣特色展示平台为中心,全面推进区域上下、内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覆盖,营造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分工负责、共建法治城区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法宣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筹建法宣干部微信圈,强化资源统筹、法律专业、依法行政等多方面的学习培训。坚持需求导向,推进法治宣传效能化。一是构建需求摸排机制,定期组织需求调研、网格助理员走访记录《网格法律需求日记》、深入社区网格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举措,汇总分析网格内法律需求,建立台账,及时解决。二是因需施教,分类教育。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宣教,强化入职、任职、提职、晋升等重要时期的法治培训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针对青少年,提升“青春船长法治起航”品牌效能,引入10余所高校20余个青春船长团队,发挥各中小学校青春船长、法制副校长200余人的团队作用,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安全教育、科普教育等相结合,探索青少年普法教育长效化发展。针对流动人员,切实发挥公安、流管、街道等单位的主体作用,发挥全国首家“流动人口之家”网站、龚海英“群众贴心人”普法达人的示范效应,组织开展“拍微博、讲法制”主题活动,做好针对性强的法宣工作。针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推进法治宣传进商务楼宇工作,点面结合,重点突破,实行私人定制。针对居民普法,在法治宣传网格行活动常规运行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开展司法大讲堂、法治故事会、学法看电影、普法话剧展演等各类网格主题活动,以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上门。四、立体式发展丰富工作载体以创新思维多举措建设法宣载体,注重紧跟形势发展,注重宣传实效,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效能体现的多元性、综合性、动态性和服务性,切实推进普法阵地载体建设,增强社会普法教育影响力。强化网格法宣阵地建设。引入社会第三方力量对全区法治宣传栏等固定载体进行效能评估,统一组织维修及新建工作,重点是针对区域王府井、南锣鼓巷等人流汇集地段增加安装。投资数百万,在社区网格内的显要部位安装大型法治宣传液晶屏,在长安街、东单、东四大街公交岗亭、区域重要地铁站口、部分公共汽车投放普法海报,用于规模化开展法宣活动。发挥区委党校、法院行政庭等法治理论和实践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发挥龙潭公园、北京站广场等法宣规模性阵地作用,在史家小学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举办北京站“春运”流动人口普法专项活动。培育崇外街道普法直通车、天坛街道普法宣传车、北新桥街道普法大蓬车的流动普法阵地品牌,在街头巷尾传播法律知识,开展简捷高效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宣刊物系统化建设。研提规范区域法宣传统载体使用的工作意见,分两个层面开展品牌打造工作:在社会层面,以《新东城报》六五普法专版、专栏为龙头,以17个街道社区报六五普法专版、专栏为辅助,发挥新闻媒介的传播优势,重点做好法律普及、案例讲法;在机关层面,以《东城区法制宣传教育简报》普刊、专刊为龙头,以各相关区属单位编发的工作刊物、信息简报、法宣资料为辅助,发挥法治宣传工作点面结合、分兵作战的特色,策划组织开展万方数据

 中国司法· 2016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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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JUSTICE OF CHINA年底法宣刊物集中展览。打造东城普法新媒体品牌。摸排区属单位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网点等涉及法宣内容的相关资源,指导、督促区属单位加大法宣信息定期更新。依托区司法局数字东城网站“六五”普法专栏,系统链接区属各单位普法网站页面,制作统一的线上、线下宣传口号及资料,积极打造区域普法政务网站联盟。策划开通推广“法治东城”官方微信,实行工作日每天一期微信普法,举办宪法网络知识竞答,开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手机报,打造北新桥Q法在线等法宣品牌,策划开展“宪法关系你我他”动漫普法并荣获全国二等奖,广泛吸纳全区干部群众乃至社会各界力量为区域普法献计献策。加快普法宣传教育市场培育。探索运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助推法治宣教工作,与中央电视台、相关社会文化公司联手,挖掘辖区优势普法资源,拍摄普法微电影,对社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专业指导培训,引导就地取材、就地普法,连续三年开展“法治文化你我他”活动,组建法治文化骨干队伍178支,申报项目100余个,创作法治文化作品500余件,开展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200余场。出台《东城区法律顾问工作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政府购买专业法律服务的形式,推进政府机关内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加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17个街道20个社区创建为区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7个社区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法官“一驻两进”,推进巡回法官驻街道、进社区、进网格的“一驻两进”工作常态化发展,开展基层矛盾化解、普法宣传工作。以法惠民生为主旨,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建成老年消费维权指导站21家,启动全区社区职工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区187个社区配备志愿律师。围绕安全生产、群租房整治、城市病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开展规模化、集中性法宣主题活动,营造法治氛围,深化依法治理成效。创新发展格局和发展方式。紧密结合依法治国方略推进实施,制发《中共东城区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东城建设的意见》,从区域发展整体格局深化法治建设。紧密结合区域发展形势,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到东城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内容,强化高站位引领;把法律宣传纳入到东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范畴,明确职责内容,坚持全系统盘活;结合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深化法治文化你我他活动,深入挖掘蕴藏在群众中的法治文化资源,将文化生活与法治建设结合起来,组织普法对象、居民群众自导自演,培育法治文艺节目,在各街道、社区、网格普遍开展法治文艺汇演的基础上,集中优势资源,举办全区性集中展演,推进文化育人、法入人心,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相关活动受到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专题报道。五、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东城区在健全机制、统筹资源、创新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仍然存在资源统筹力度不够、品牌特色凝聚不强、法育人心能力不足的问题。究其根源,区域普法工作的不足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前社会普法事业发展存在的系统性不足、精确性不强、社会化不够等内在问题。(一)存在问题1.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力度仍有不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目前,市区各级层面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部分单位普法责任意识不强、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存在着“法宣工作就是法宣办、司法局的事”“配合法宣办、司法局做好法宣”的错误观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牵头部门协调难、执法部门力度弱、普法效能零散化的窘境。2.普法工作联动机制作用不突出,合力难显。一是从法律体系建设而言,制度张力不明显。首先,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与维权理性的不足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积极响应用法律保护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却不满法律程序要求,积极坦然钻法律漏洞;一方面号称以法律为武器,另一方面却以极端方式维权。其次,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要求与法律质量不理想存在矛盾。一些低层级的法律规范严重滞后,质量不高,科学性不足,制约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再次,严格制裁违法行为的要求与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之间存在矛盾。执法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违法行为查处率低,普遍守法成本相对畸高,造成群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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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司法· 2016年第10期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JUSTICE OF CHINA众产生守法吃亏、违法占便宜的心态,知法不信法、信法不守法的现象不断出现,导致违法趋势不断加大。二是从普法实操而言,普法合力不明显。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整合力度偏弱,法宣工作凝聚力建设、向心力建设、团队化建设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各普法单位各自为战,工作沟通、信息交流、资源整合、服务对接存在少、慢、偏现象,普法方式失之于旧、失之于软、失之于粗,形式主义、走过场、一阵风、运动式宣教仍然存在,普法综合效能不强。(二)建议与思考1. 以立体化认知筑牢系统化普法理念。法治宣传教育内涵的变化、外延的扩展,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展望“七五”普法,作为首都北京功能核心区,东城普法既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东城区经济和社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建设法治东城为抓手,为落实首...

篇八: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工作意见和建议 2 篇 XXXX 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议 XXXX 县司法局就多渠道全方位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基础性。把农村普法放到全局性工作去谋划、去落实。乡镇、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流动普法宣讲员、法制文艺演出小分队、法律明白人等农村普法队伍,让他们常年活跃在农村、社区、校园,切实形成覆盖乡、村两级的农村普法队伍网络;阵地上,要针对实际情况,依托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重点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有条件的村还可以建立法治文化墙或法治文化长廊,不断拓宽农民学法途径,努力营造农村法治文化氛围。

 二是突出针对性、灵活性。涉及农村法律法规较多,因此,要选择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把普法教育建成“为民所想,为民所学,为民所用”的利民、惠民、安民工程。在普法内容上除《宪法》、《刑法》、《民法》、《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社会治安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等基本法律法规外,还要结合本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抓好不同人群的普法教育。

 三是体现多样性。农村普法工作面广量大,要进一步整合资源,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

 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涉农部门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乡村、法制信息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等活动;法制文艺

 队要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民群众在娱乐中受教育;基层法律工作者要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学法专栏,定期向农民普及法律知识,向农民传播法制信息, 努力扩大农村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极力化解矛盾纠纷,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是注重示范性。充分发挥典型引导示范作用,是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手段。要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示范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农村普法教育中的好经验,充分发挥其典型效应作用,以点带面。坚持用制度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增强基层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养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农村问题的习惯,不断提升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是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常抓不懈。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后备力量。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也就是等于抓住了普法的源头。我县中、小学都设立了法制学校,但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要想建立成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强大宣教体系。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制度。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聘任、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保证法制教育“课时、师资、内容、阵地”四落实,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学法用法活动。其次是宣传教育娱乐化。在

 校园内外大力开展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制宣传动。利用主题日或者各种节假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举办“法律知识抢答比赛”、法制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互动性强的活动达到潜移默化、寓教于乐的目的。最后要加大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现代传媒的利用效率。进一步利用网络资源,加强与电视台、报刊、手机短信平台等新闻媒体通讯的合作,开办法制专栏,大力提倡“守法平安,平安是福”、“学法懂法,知行如一”等理念,并用短信形式进行“温馨提示”、“善意提醒”,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新风尚。

 六、预防留守儿童违法行为的发生。一是要求农村中小学对留 守学生登记备案,专门管理,根据情况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管理。二是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制道德观念,不断增强学生 遵纪守法意识。三是重视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对其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帮助其健康和谐发展。

 七、 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是国家机关依法行政的主体,他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将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为提高领导干部及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平时应加强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律师或法律专家授课。对领导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要坚持以普法来促进用法,以用法来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着力解决依法治理的实际问题,重点抓好土地征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劳动关系等方面的依法治理,预防和遏止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普法工作意见和建议(二):

 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普法依法治理虽然开展了二十多年,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从整体来看,这项工作开展还不很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从纵向看,这项工作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总体情况上边比下边好,城镇比农村好。二是从横向看,不同的部门、行业、单位之间,这项工作开展也不平衡。有的部门或单位,由于领导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经费有保障,人员素质高,因而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而有的部门、行业或单位,由于领导不重视,加之受到经费等因素制约,这项工作相对滞后,差距还很大。三是在一些偏远农村和企业,这项工作还属于薄弱环节存在死角死面,成为普法的盲区。

 2、普法和依法治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在一些乡镇和少数单位,重普法轻依法治理,学用脱节,对法制宣传教育比较重视,但对依法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抓的不实不硬,有走过程、搞形式、应付差事现象,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纯碎当做为普法,忽略了依法治理,学用结合不够,普法效果不好,引发各种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

 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等现象还时常发生;二是少数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严格依法行政,不作为, 乱作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损害了政府形象;三是一些司法部门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不能依法独立办案,不能严格公正司法,有案不立,有警不出,有事不管,工作拖拉,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及时保护,群众对此意见很大。特别是一些司法部门和人员特权思想严重,随意曲解亵渎法律,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刑讯逼供,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导致冤假错案和司法腐败,造成群众信访不信法,越级上访,无理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信访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困扰了各级党委、政府。

 3、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紧缺,不能满足形势需要。经费是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前提基础和物质保障,虽然各地对普法经费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中执行时因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制约,往往给打了折扣,经费的预算和拨付难以达到规定标准,导致业务开展受到影响,普法档案资料不全,宣传工具落后陈旧,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形势需要。

 4、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法律素质不高。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一般都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内部,与司法行政部门是一套人马二块牌子,没有专门的人员编制。在县乡一级,司法行政部门除了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外,还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刑释

 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市场监管、法律援助等职能,一个县级 司法局编制二十来个人,主抓普法工作的仅一、二个人,还要配合县上搞中心工作,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而且单位人员呈现老龄化,多年未进新人,人员法律素质不高,难以指导,开展业务。尤其是乡镇司法所人员编制更少,绝大多数一人一所,工作更加繁忙紧张,且职务低、待遇少,少数基层工作经验和能力强的人还被其他部门挖走,绝大多数留下来的人员终生与副科无缘,工作条件差,与同级公、检、法等政法部门无法相比,与所担负的工作职责相距甚远,与形势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少数人尤其是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认识不够,思想不重视,认为普法是虚事情,软工作,可有可无,因而,重视支持不够,工作时搞形式,走过程,应付差事,致使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专治社会,受封建专治独裁观念的侵蚀危害,少数职能部门和领导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妄自尊大,唯我独尊,普法时将法律挂在嘴边,执法时将法律抛在脑后,一切依个人意愿办事,致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脱节,学用不能结合。三是由于受经济发展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致使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短缺。

 三、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是表现在地方和基层,即乡、村两级工作处于薄弱环节。要改变目前的现状,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相适应,就必须切实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建设。一是增加基层人员编制,提高相应职级待遇。要加强基层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想法设法增加县乡普法机构人员编制,补充工作人员,适当提高职级待遇,吸引和留住更多奋战在一线的司法行政干警,改变县级司法局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基层司法所一人一所难以适应工作需要的局面,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基层普法机构人员培训,提高法律素质。要把人员业务培训纳入计划,通过轮训等形式,定期对基层普法机构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从事业务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三是增加普法依法治理经费和装备配置。在保障普法经费的前提下,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增加普法经费投入,改善基层普法机构办公条件,加强装备配置,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民主法 治进程,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状况。因此,“六五”普法在继续加强全体公民法制教育的基础上,要把各

 级领导干部、广大公务员、全体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通过普法学习教育,着重培养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权威,提升法律素质,切实增强他们的学法用法自觉性和依法办事能力,从而促进和带动全体社会成员的学法用法,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3、进一步加强司法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治理的关键环节主要体现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方面,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损害了法律应有的权威。因此,要采取有效措施,普治并举,促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的关系,普法是依法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治理是普法的关键和保障,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个不同方面,要齐举并进,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当前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重普法轻依法治理的不良倾向,把依法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一是要建立健全严格执法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依法办事制度,使此项制度与各级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选拔、

篇九: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普法宣传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基层普法宣传工作的现状与思考发表时间:2017-3-15 17:05:07

 基层普法宣传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自 1986 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一五”普法以来,全民普法至今已走过 30 年的历程。30 年来,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难以发挥最大的效能,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现实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和工作效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成为当前基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现阶段普法宣传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从 1986 年至今,我国已经开展了 6 次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个阶段普法工作既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又具有典型的政治特色。经过多年的普法实践,各地区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做到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占领一切可以占领的阵地,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普法阵地在所有镇、村和街道、社区实现了立体覆盖、多元渗透,搭建了便民学法平台,增强了普法效果,形成了“12.4”法制宣传日、“3.8”妇女维权周、“安全生产宣传月”、“法制宣传年”、“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看上去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然而,认真分析现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领导机制不顺。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机构办公室一直设在司法局,工作职责落实在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科(股),主管部门是由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分管领导兼任,成员由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实行的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都属虚设的工作机构。由于办公室挂靠司法行政部门,因职责、权限、编制的限制,造成普法机构人才难进、职责不明、权限不清,工作起来缺乏力度,同时造成社会上的人们普遍认为普法宣传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而依靠司法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而到乡镇一级

  解上有偏差。随着普法工作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已经不是简单地停留在获取法律知识的层面,而是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年来,我们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运行模式,主仆角色错位导致我们长期主观替人民群众确定需要知道那些法律,要向人民群众普及什么法律,而忽视了广大普法对象对法律的真正需求。特别是随着社会多元化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因群体、时期、环境等不同而呈现差别化,其中个体差异尤为明显。这种供求错位致使我们长期以统一的、不变的普法供给应对人民群众千差万别的法律需求,必然导致普法预期效果与实际成效之间的落差。

 三是保障上无规范。随着“六五”普法即将结束,我国基层的法制宣传教育已经有了近三十年的历史,关于法宣各地均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经验和做法。但是不难看出,各地的基层普法宣传不同程度的停留在“运动化”、“形式化”、“模式化”的层面,全国目前关于法制宣传没有法律规定,没有统一的行政条例,只局限于地方人大和政府的规定,造成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机构的名称和隶属都不统一,对于工作内容和形式只停留在经验和做法上,各地的做法五花八门、各显神通,没有固定的队伍、阵地、经费等,很多地方存在着今年这样做了,明年

 不知该怎么办的问题,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法制化程度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四是评估上不健全。对于普法工作的评价一直都是按照自上而下的一套考核评价体系进行,各级普法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围绕这个考评体系开展的,基本上是年年有“小”评估,每五年“大”评估。普法宣传工作虽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但是分值太低,不能引起太多的重视。由于普法宣传的工作面很广泛,对其考核的措施很难面面俱到,具体方式上也难以科学量化,导致普法工作缺少切实有效的促进措施,从上到下,从市到乡,层层讲,人人讲,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来促进工作的落实,激励手段不确定,制约手段很有限,导致考核工作无从抓起,考核结果也难以有效适用。另外,考核形式比较单一,还是千古不变的方法,只重视法律条文,从实践的角度来进行考核的方式方法不多,对于涉及到公民切身利益和农村基层的各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考核的相对较少,考核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的措施

 (一)创新普法工作理念,把握群众需求,推动普法宣传工作全面开展

 思路决定出路,理念决定层次。进入“七五”普法阶段,我们唯有更新理念,才能提升法制宣传的层次,凸显法制宣传的实效。

 一是坚持科学普法,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需要才是根本,普法只有成为人们的内在需要时,才能持之以恒和深化发展。普法对象众多,法律内容广泛,普法工作要承认和重视不同对象人群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一切以适于公众掌握、满足公众需求为标准。以往推行的“送法下乡”、“送书到户”活动,有其积极的因素,应当予以肯定。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人手一册法律书,不等于人人都知法和懂法了。要让人们通过生产和生活实践,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我们在工作中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对法律知识、法律文化、法律思维的探索愿望,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宣传有机地融入公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为了普法而普法。

 二是注重普法实效,树立观念和行为相统一的理念。普法宣传要破除就普法而普法的观点,推动从“单项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既强调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更强调公民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正确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树立双向规范理念,既强调公民遵纪守法,规范民众行为,更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才能赢得广大公民的主动参与,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为“我要学法”,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

 三是培育法治环境,树立法治文化的理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体,并制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法律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注重传播法律思想、培育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因此,下一阶段,应将法制宣传与城镇化建设、网格化管理、文明城市创建、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注重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使文字化的法律转化为法律意识,逐渐地使法律信仰植根于人的心灵,使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的主流文化,改善社会的法治氛围,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法律信仰,使广大公民知法守法,树立法治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而起到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观念、营造法制氛围、弘扬法治精神的作用。

 (二)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强化职能作用,保证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其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经常化的特点,需要加强领导、创新载体,社会参与,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建立完善领导机制。普法宣传工作作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的不懈努力,常抓常新,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对普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配齐配强人员,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织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制知识测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化、经常化,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再上新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以往的普法宣传工作主要依靠普法主管部门单独组织实施,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直接影响了普法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我们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拓宽法制宣传教育领域,促进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规定,确定年度普法宣传重点,同普法成员单位签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各行各业,落实到有关部门,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配合、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

 三是建立健全队伍保障机制。要加强普法机构的建设,把市一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正科级建制,编制 5-6 人;乡镇普法办应有 2—3 人专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直 20 人以上的单位或部门,应成立普法办,有专人办公;不足 20 人的,要明确专人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各级普法宣讲团、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顾问团”队伍、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发挥“五支队伍”作用,提高普法效果。

 四是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使工作正常运转。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每年每人不低于 0.5 元的标准,全额拨款到位,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递增。各单位、行业要安排相应专项经费,保障普法依法治理顺利开展。

 五是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从法制宣传教育的长远发展来看,关于法制宣传除了五年规划和有关会议的讲话外,为了法宣工作的更好丌展,有必要制定一部统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完整的法制宣传的规范,至少以法制宣传条例的形式将其制度化、法制化。制定一部法制宣传教育法有三方面的作用:首先,可以把有关法制宣传的内容、方式、步骤、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其次,有利于对法制宣传教育有一个制度保障,这个制度保障里面包括有经费保障,因为法制宣传教育是全民教育,需要财政投入;再次,如果有了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法有利于提高整个法制宣传的效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法,可以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明确新闻媒体所负有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确立公职人员法律考试制度、保障公.

篇十:司法局普法工作调查与思考

司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去年以来,我县 全 全面开展了“三个代表”重 要 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为切 实 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 要 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从维护 人 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 于 于年月份和月份,先后两次 组 组织检查组对公、检、法、 司 司机关以及其下属的所、队 、 、庭、室的办案工作进行检 查 查督促,通过听取汇报、查 看 看案卷、召开座谈会、走访 有 有关人员等形式,比较全面 地 地了解了当前司法工作的基 本 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并 并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 , ,就如何促进公正司法进行 了 了积极探讨。

  一、司 法 法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 司 司法部门面对新的形势,能 从 从各自的工作出发,健全内 部 部监督机制、约束机制,狠 抓 抓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积极 推 推进自身的改革,使得公民 的 的合法权益基本得到保障。

 县 县公安机关通过开展严打整 治 治斗争,在制止、预防和严 厉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建立健 全 全办案责任制、错案追究制 等 等内部监督机制,防止在执 法 法中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防 防止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等 问 问题发生;县人民法院围绕 “ “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 积 积极推进制度建设、队伍建 设 设、审判方式改革和执行工 作 作改革,努力构筑“铁案工 程 程”;县人民检察院以“严 打打”整治斗争、整顿和规范 市 市场经济秩序为龙头,在“ 突 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检察职 能 能,促进严格执法,推动全 面 面发展”等四个方面取得进 展 展,查办职务犯罪取得成效 , ,办理严打案

 件的数量、质 量 量、效率均有所提高,司法 局 局及基层司法所也充分发挥 职 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 传 传,调解纠纷,化解了大量 矛 矛盾。目前,我县基本形成 了 了学法、守法、用法,打击 违违法犯罪,宏扬社会正义的 法 法制环境。

 二、存在问题 ⒈一些案件久拖不决。个别 司 司法单位对公民的报案求助 推推诿拖拉,不及时深入侦查 , ,或侦而不结,或伤情鉴定 耗 耗费时日,致使群众告状无 门 门。

 ⒉办案人员素质参差 不 不齐。个别办案人员工作态 度 度蛮横、方法简单、作风粗 暴 暴,甚至办人情案。

 ⒊一 些 些案件侦查工作不到位。年 ~ ~月份,公安机关向检察机 关 关报送刑事案件中,由于主 客 客观原因侦查不全面、证据 不不足,被退回补充侦查件人 , ,撤回件人。

 ⒋取保候审 工 工作存在漏洞。取保候审案 件 件的续侦、续办工作比较薄 弱 弱,取保侯审人员较多,“ 人 人保”与“财保”问题在案 卷 卷中没有体现,保证金未全 部 部统一交付管理,对犯罪嫌 疑 疑人决定取保侯审的集体研 究 究意见在卷宗上没有体现, 甚 甚至有个别案件的取保侯审 人 人未在决定书上签名。

 ⒌ 暂 暂扣款、退脏款处理不清楚 、 、不及时。有的在操作上区 分 分不清,有的去向情况在卷 宗 宗上不明确,有的未随案件 做 做及时处理。

 ⒍执行难问 题 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 一些生效的判决

 难以执行, 法 法院的判决成了“法律白条 ”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 得 得到保护,一定程度上动摇 公 公民寻求司法保护的信心。

  ⒎诉讼成本高,公民打不 起 起官司的现象仍然存在。公 民 民到法院起诉,除了要预交 诉 诉讼费外,还需支付一笔数 额 额不小的律师代理费以及其 他 他开支,经济负担重,耗时 又 又耗费,一部分法律知识匮 乏 乏、经济实力差的弱势群体 , ,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 , ,常常放弃诉讼,而采取上 访 访、以恶制恶等方式去讨回 公 公道。

 ⒏个别案件存在以 罚 罚代刑的现象,损害了司法 机 机关的形象和当事人利益。

  三、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 问 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 要 要有:

 ⒈司法部门内部监 督 督制约机制没有有效启动起 来 来,外部监督制约乏力。当 前 前司法部门基本都建立了执 法 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以 及 及案件评查制度、执法人员 诫 诫勉制度、首问责任制、执 法 法活动公开和监督制度等一 系 系列保证严格执法的内部监 督 督制约制度。这是司法工作 的 的一大进步,但是,已建立 的的监督制度并没有很好地执 行 行,存在只查纠错案而少追 究 究个人责任,只追究重大违 法 法违纪问题而放任一般问题 等 等不正常

 现象。

 ⒉个别司 法 法人员素质不高,公正司法 的 的观念不强,缺乏证据意识 、 、程序意识、时效意识,办 案 案拖拖拉拉,粗枝大叶,责 任 任心不强,甚至存在“不给 好 好处不办案,给了好处乱办 案 案”的现象,办案质量低。

  ⒊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还 较 较低,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 益的能力有限。一些公民在 民 民事诉讼过程中,不知如何 举 举证、举哪些证。有的公民 在 在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时, 不 不知如何提起诉讼,或慑于 对 对方权势而不敢诉讼。

 ⒋ 权 权力干预,冲击司法独立。

 一 一些部门领导从本位主义出 发 发,或从个人利益出发,对 司 司法行为进行不正当的干预 , ,有的案件刚着手,说情电 话 话、领导条子就接踵而来, 影 影响了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 事 事。

 ⒌由于办案经费有限 , ,制约了对一些案件的续侦 、 、续办工作,导致结案率不 高 高。

 四、对策、建议 依 法 法办案、公正司法是广大群 众 众对司法工作的基本要求, 也 也是实现公民合法权利的重 要 要保障。上述问题不仅影响 改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影 响 响了广大公民的根本利益, 也 也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 众 众心目中的形象。解决这些 问 问题,不仅需要司法部门的 努 努力探索和实践,也需要各 部 部门各单位和

 广大公民的积 极 极参与。

 ⒈加强司法队伍 建 建设。司法部门掌握着定罪 科 科刑、财产予夺大权,司法 人 人员工作上出现差错,就会 在 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加 强 强司法队伍建设必须在三个 方 方面下功夫:一要深入开展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 教 教育活动,使广大司法人员 充 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 的 的,为人民掌权就应该要从 广 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以 以“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 不 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衡 量 量标准,增强全心全意为人 民 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从思想 上 上弄清“为谁执法、为谁服 务 务”的问题。二要加强司法 人 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帮助 他 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 界 界观、价值观,摆脱特权思 想 想,增强打击邪恶、维护社 会 会正义的浩然正气。三要提 高 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 法 法水平,通过加强对宪法、 法 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特 别 别是对程序法、行政诉讼法 等 等法律的学习,提高依法办 案 案意识和执法水平,提高办 案 案质量。

 ⒉进一步开展“ 四 四五”普法教育。一方面, 要 要将普法工作深入农村,抓 好 好基层法制建设,让人民群 众 众学法、懂法、守法,懂得 用 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 法 法权益不受侵犯。利用法律 法 法规颁布实施日、纪念日以 及 及结合党政中心工作,通过 法 法律知识讲座、竞赛、法制 宣 宣传栏等传媒和手段,推进 普 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司法部 门 门要结合具体案例,以案释 法 法,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 方 方的效果。另一方面,要提 高 高干部队伍

 的法律和政策水 平 平,特别是依法行政、公正 司 司法的水平,预防和减少渎 职 职侵权、滥用权力、干预案 件 件办理等行为的发生。

 ⒊ 建 建立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 和 和错案追究制。推行“两制 ” ”是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 法 法治县进程的重要步骤,是 遏 遏制司法腐败的有效措施。

 它 它是将执法活动与相关责任 联 联系起来,通过行使职权和 责 责任承担一体化,在机关内 部 部建立起对执法活动的一种 内 内部监督机制。“两制”的 落 落实,能比较明显地解决“ 分 分工不清、责任不明、违法 不 不究”的问题。通过执法主 体 体层层分解制订执法责任, 使 使每部法律直至每项条款都 落 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增强 执 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

 。司法人员特别是部门领导 在 在思想上要进一步提高对落 实 实“两制”重要性的认识, 把 把落实“两制”作为推进依 法 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切入点 , ,切实采取措施,明确执法 主 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 、 、执法行为,做到以制度管 好 好人,以制度促办案,努力 营 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⒋ 强 强化人大监督。人大及其常 委 委会依法对公、检、法、司 办 办案工作开展监督,是宪法 赋 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 职 职权。①要改进案件督查方 式 式,加大案件督查力度,使 人 人大对司法工作的检查督促 经 经常化、制度化。②要开展 个 个案监督,对那些社会影响 较 较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司 司法机关错而不纠或纠而不 正 正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有 重 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跟踪 监 监督。③要落实好案件报备 制 制度。案件报备制度是县

 人 大 大常委会开展司法监督的一 大 大创新,该制度规定公、检 、 、法三机关对个方面类案件 必 必须每月向县人大常委会报 备 备,以便人大常委会及时掌 握 握司法工作动态和热点问题 , ,及时对司法机关开展有效 监 监督。④要多种监督形式并 举 举,县人大常委会除开展执 法 法检查、听取工作汇报、工 作 作调研外,还要采取视察、 质 质询,必要时成立专案委员 会 会开展监督等形式来促进司 法 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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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⒌加大案件办结力度, 严 严格案件审查,切实保障公 民 民诉讼权利。侦查工作应把 着 着力点放在初始阶段,及时 查 查处案件,收集证据,避免 时 时过境迁,证据消失,导致 案 案件久拖不决。执行部门要 加 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 避 避免法院的判决成为法律白 条 条,使判决真正成为维护当 事 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⒍正确使用取保候选。取 保 保候审在侦查部门办案过程 中 中经常使用,但要防止出现 犯 犯罪嫌疑人“保而不候”, 对 对案件“候而不审”,甚至 影 影响案件查处的情况。对犯 罪 罪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保证 金 金,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 案 案件的续侦续办,同时要加 强 强对保证金、暂扣款物及退 赃 赃款的规范管理,谨防在这 个 个方面出问题。

 总之,贯 彻 彻落实“三个代表”的要求 , ,就必须一切从最广大人民 的 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放过 一 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

 好人 ” ”,打击邪恶,宏扬正义, 努 努力维护我县社会安定稳定 , ,促进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努 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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