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篇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湖南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序号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完成时限(一)现代金融1支持现有金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2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 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表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现代金融 1 支持现有金融和类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推动数据中心、研发中心、灾备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业在我省集聚发展。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企业运用多种方式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 (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持续推进 2 大力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建立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军民融合、乡村振兴专板。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证监局 2020 年 12月底前 3 发展区域产权市场。
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 发展技术交易市场。
省科技厅 持续推进 5 鼓励发展私募股权投资等风险投资。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证监局 持续推进 6 加快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 持续推进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订单融资等供应链融资和“信易贷”、“税融通”、“全民保”等融资。
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7 推动出台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政策。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省财政厅 2020 年 6月底前 8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探索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提升金融防控风险能力。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 持续推进 9 加快湘江新区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基金小镇建设。
湘江新区管委会、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 持续推进 10 支持农村商业银行上市融资,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财务、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消费金融、资产管理等地方类金融企业发展,实现地方金融牌照全覆盖,提升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 持续推进 (二)现代物流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1 加快长沙国家物流枢纽和衡阳、岳阳、郴州、怀化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及交通枢纽沿线中心城市物流节点建设,完善城乡物流配送网络,强化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一批国家、省级物流龙头企业和示范园区;落实《湖南省冷链物流业发展规划》;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各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2 实施多式联运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绿色物流发展,促进标准化单元化物流设施设备共建共享,整合提升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三)信息服务 13 实施大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海量数据、大规模分布式计算和智能数据分析等公共云计算服务发展。推动 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完善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和标识解析系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 2021 年 12月底前 14 研究出台支持 5G 产业发展政策。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2020 年 3月底前 15 研究出台支持 5G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2020 年 3月底前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6 推动 5G 规模组网商用,以长株潭三市以及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等为重点,培育壮大移动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智能轨道交通、智慧广电、信息安全等产业集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长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潭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17 推进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完善农村地区光纤、4G 网络覆盖。
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2021 年 12月底前 (四)科技服务 18 出台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支持国际标准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科技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型企业。
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2021 年 6月底前 19 健全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对外开放共享。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持续推进 20 立足于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打造“研发+制造+服务”全产业链产业集群。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长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湘潭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五)商务商贸 21 实施数字商务促进工程,加强电商平台建设和引进,培育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省商务厅 持续推进 22 加快会展业发展,推动湖南国际会展中心、长沙高铁会展新城等建设,做强做大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国际轨道交通和装备制造产业博览会、中国(长沙)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会等会展品牌。
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长沙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23 实施商贸流通“千百工程”,促进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积极发展新零售,支持长沙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长沙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24 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激发购物、餐饮、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夜间消费,重点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品牌商圈。
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持续推进 25 加快出台促消费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 年 6月底前 (六)文化旅游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26 巩固提升影视、出版、动漫游戏、演艺等行业优势,加速 5G网络建设,以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为载体,培育发展超高清电视、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虚拟现实等新增长极。
省文改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持续推进 27 促进文化创意与旅游、科技、体育等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文旅小镇、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进湖南全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培育发展汽车租赁服务、自驾房车营地、低空旅游、特色民宿、体育旅游、户外探险、研学旅行、工业旅游、文化旅游装备等,提升“锦绣潇湘”文旅品牌知名度。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持续推进 (七)健康养老 28 培育拓展药品流通、医疗器械、中药材和化妆品市场。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 持续推进 29 规范发展社会办医和第三方医疗服务,推进 “互联网+医疗”建设,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快湖南健康产业园等建设。
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持续推进 30 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 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 持续推进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系,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和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养老服务设施和示范园区建设,引进社会力量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养老机构,加快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等建设。
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1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
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持续推进 (八)居民和家庭服务 32 健全城乡居民家庭服务体系,加快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发展家政服务业,开展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完善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家政企业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培育家政龙头企业。实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工程,加大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力度。促进湘菜产业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强宣传推广,推动湘菜出湘出境。
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九)实施领军企业培育行动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33 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筛选一批营业收入高、税收贡献大、就业人数多的服务业企业,纳入服务业“双百”工程,在资金安排、金融信贷、技术创新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34 对省内注册、首次进入世界 500 强、中国 500 强、民营 500强的服务业盈利企业管理团队给予一次性200万-300万元奖励。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省工商联 持续推进 35 聚焦新兴服务业领域,鼓励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力度。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持续推进 36 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市场占有率高的“单项冠军”,对进入湖南 500 强且经认定的全国“单项冠军”企业由相关专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37 实施“招大引强”和“湘商回归”计划,聚焦“三类 500 强”、全国重点行业 100 强、大型央企和湘商企业开展服务业专题招商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 持续推进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活动,引进一批服务业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
(十)实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 38 按照“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实施一批、竣工一批”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每年筛选 100 个左右示范效应突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纳入省“五个 100”重大产业项目、省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业“双百”工程项目范围予以重点推进。对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项目、安排省服务业相关专项资金。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成员单位 持续推进 39 鼓励各市县政府统筹各类专项资金,采取租金补贴、物流补贴、厂房代建、人才奖励等方式,对服务业重大项目予以支持。
各市州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40 建立服务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审批手续,探索引进专业机构,对重大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和专员负责制,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建设手续。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十一)实施平台载体提升行动 41 支持技术交易、移动支付、工业互联网、检验检测、物流共同配送等专业平台建设,鼓励有条件市州对重点平台企业按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持续推进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贡献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各市州人民政府 42 开展工业互联网 APP 培育行动,推动成立湖南省工业技术软件化创新中心。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2021 年 12月底前 43 加快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线上线下联动的分市场(工作站),逐步构建省市县互联互通的科技要素市场体系。
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44 对接期货交易平台,推动生猪、茶油、茶叶、蜂蜜等品种期货上市,争取设立相应品种期货交割库。
湖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 年 12月底前 45 进一步健全集聚区服务功能,增强资源要素集聚能力,加强动态管理,推进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特色化、规模化发展,省服务业发展专项对新授牌的省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首次给予200 万元补助,复核合格后,再给予 200 万元补助。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持续推进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6 推进中国(长沙)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服务业重大开放战略平台建设,打造中非经贸孵化园、中非经贸合作促进会、中非经贸合作研究院、中非跨境人民币中心、网上中非经贸博览会等交流合作平台。
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长沙海关、长沙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十二)实施服务品牌打造行动 47 实施“湖湘服务”品牌培育计划,建立服务业品牌库,每年统筹相关专项培育 10-20 个品牌;健全服务质量治理体系,完善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开展国家、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每年遴选若干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验收合格项目或主导制定发布的服务业国家标准项目由省服务业相关专项给予适当补助;加强服务业品牌宣传,开展地域品牌、老字号系列宣传推广活动,提高“湖湘服务”品牌影响力。加大品牌保护力度,依法打击品牌侵权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持续推进 (十三)实施生产性服务业补短板行动
序号 重 点 工 作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8 建设一批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示范集聚区,在财税、金融、用地和人才等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统筹相关资金,支持一批科技、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持续推进 49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农产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
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
篇二: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
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桂政发〔2010〕67 号)精神,确保我区服务业品牌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增强我区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培育服务业品牌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相关政策,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推动我区服务业提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建立比较完善的服务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服务业品牌建设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XX 服务业在整体发展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特色服务产业上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一)到 2015 年,培育 1-3 家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10 家在东盟有较大影响的服务业品牌企业,
20 家进入中国服务企业 500 强企业,300 家 XX 服务业品牌企业。
(二)形成优势互补、层次鲜明的“一个核心区、三个功能带”,即建成以南宁为中心的现代服务业核心区,南北陆路通道服务业集聚带、西江黄金水道服务业集聚带和沿海开放通道服务业集聚带三个功能带。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树立品牌意识(2011 年 1 月-6月)。
第二阶段:结合实际,推进品牌建设(2011 年 6 月-2015年 6 月)。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品牌建设上台阶(2015 年 6 月-11 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为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下设的自治区实施质量兴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质量兴桂办)为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对服务业品牌建设的组织协调。自治区质量兴桂办要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集中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品牌培育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承担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要做好工作的跟踪衔接,加强与配合单位的联系沟通,特别是在落实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方面,要加强通报和协调。配合单位要积
极配合责任单位开展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自治区质监局负责全区服务业品牌的认定工作。自治区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所负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品牌培育计划、工作措施以及推荐服务业品牌企业。具体分工为: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商贸流通业、会展业、服务外包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现代物流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信息服务业;自治区金融办负责金融服务业;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科技服务业;自治区旅游局负责旅游业;自治区文化厅负责文化产业。服务业品牌培育工作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层层抓好落实。遵照本方案的任务分解表的工作安排,逐项落实好服务品牌培育工作,把服务品牌培育的各项要求具体化、责任化,真正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任务、每一个工作过程和每一位工作人员,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服务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协会助动、企业主动”相结合的服务业品牌创建机制,确保服务业品牌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在每年 5 月 30 日、11 月 30 日前向自治区质量兴桂办报送一次工作总结。自治区质量兴桂办每年要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及时汇总整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等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必要时向全区通报,确保服务品牌培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