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案例分析8篇

时间:2022-11-13 12:20:07 来源:网友投稿

税务案例分析8篇税务案例分析 1全国税务系统百佳纳税评估案例分析报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编 2N钢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评查结合显成效&m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案例分析8篇,供大家参考。

税务案例分析8篇

篇一:税务案例分析

国税务系统百佳纳税评估案例分析报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编

 2N 钢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评查结合显成效——Х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 -18S 食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8预警分析 帐实核查---------------- 33外企长期低税负评估案例---- ------------ 33某贸易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 49某造纸有限公司利用农产品收购凭证非法抵扣税款纳税评估案例-----55加强纳税评估 建立医药零售行业长效管理机制--------- 65某纺织企业纳税评估案例------ --- - ---- ---72巧立名目延迟纳税 抓住本质深入评估——XX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76科学分析 评查互动——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82开展专项评估 重点实施约谈 探索加强家装行业税收征管的有效途径---88一次引发“税务风暴”的洗衣机行业纳税评估--------- - 98××电瓷电器有限公司评估工作案例------------118运用经济数学模型,深化纳税评估工作----------- 122评估软件亮红灯 层层深入评税款------------126面粉加工行业纳税评估案例--------------134中国农业银行 M 支行纳税评估案例-------------142A 机械厂纳税评估案例---------------- 1452005 年度 XX 矿业集团 XX 煤矿纳税评估案例---------- 150XX 商业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纳税评估案例----------161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165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纳税评估案例分析------- 171收入实现不申报,约谈核实见分晓------------175乌鲁木齐某综合购物中心纳税评估案例----------- 178某工业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188A 科技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191××剧团评估工作案例--------------- - 195XX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00用“体积密度法”评估煤炭企业案例------------205

 3X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08钢铁、制锹行业纳税评估案例--------------215某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224A 塑料有限公司增值税纳税评估案例------------ 228某工业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233某公司重复列支费用少纳所得税纳税评估案例--------- 241××交通器材服务中心纳税评估案例------------245某家电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49**机械****公司纳税评估案例------------257某石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261X 化纤公司纳税评估案例分析-------------- 265某电机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268来料加工的外商独资企业所得税评估案例----------277通过核查企业账款往来评估出销售滞后问题--------- 282XXX 综合市场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288S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294某煤矿纳税评估案例----------------300利用税控数据 核实真实销售-------------- 305利用关联关系逃避国家税收-------------309以评促管 探索医药行业税收管理规律-----------310A 广告公司纳税评估工作案例-------------- 316利用趋势分析,纠正企业少记销售收入行为----------318某药业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328依托行业数据模型扎实推进制笔行业评估---------332AB 百货公司纳税评估案--------------- - 342某面粉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347某煤炭生产企业纳税评估工作案例------------357外籍个人所得税评估案例--------------- 359某石油成品油零售企业纳税评估案例------------363防范虚构业务代开发票 完善发票代开管理制度---------366

 4某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370Z 纺织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373A 机械厂纳税评估案例---------------- 383抓好典型解剖开展行业集评-------------389B 超市纳税评估案例---------------- -389HS 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395以点带面开展纳税评估强化混凝土行业税收征管--------406xx 市 xx 纺织有限公司评估案例--------------411xx 市电熔镁砂生产行业评估案例------------- 416xx 市 XX 纸业有限公司评估案例--------------420xx 市 XX 木制品厂评估案例--------------- 424xx 选矿有限公司评估案例--------------- 429N 钢铁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一一、、内容提要内容提要N 钢有限公司为一大型钢铁冶炼企业,是 N 钢联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产品结构上与 N 钢联合体内其他公司都有很深的关联性。

 2005 年, N 钢有限公司增值税税负为零,2006 年 5 月 16 日被南京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我局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评估小组,组员包括企业责任区管理员、分局计划统计科科长、评估业务分管科长、综合业务科所得税业务分管科长等,以税负分析为中心、以关联交易及产品品种结构分析为基本点、依托评估指标和产品增值空间测算展开分析评估。至 6 月 12 日,历时近一个月的评估处理终结,N 钢铁有限公司共补缴税款 1437 万元(其中增值税 377万元,所得税 1060 万元)

 。进一步通过对 N 钢联合体内各企业的评估和辅导,N 钢联合体共补缴税款 2004 万元(其中增值税 944 万元,所得税 1060 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330 万元。

 5二二、、案例介绍案例介绍((一一))分析选案分析选案1、选案背景。从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与税源趋势分析角度看,前几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 加大基本建设规模, 对钢铁企业无疑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

 2005 年我国钢产量 3.5 亿吨,占世界钢产量的 30%,为世界第一大产钢国。我市钢铁行业税收占有相当比重,是日常税源管理的重点。N 钢铁有限公司 2005 年实缴增值税零税负,如此税收“贡献度”不能不引起疑问。根据行业内部资讯,2005 年我国又迎来钢材市场的高峰期,钢材价格普遍上涨,综合钢材价格平均上涨 367 元/吨。我市钢铁行业税收收入也较上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增长率为 19.04%。而 N 钢铁有限公司实现税收却较 2004 年大幅下降,与行业整体趋势相反。2、对象筛选。主要运用行业税负对比法进行分析,进一步确定评估对象。(1)该企业 2005 年增值税税负 0%,远远低于全省预警下限。

 (见下表)单位名称监控级次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

 6N 钢铁有限公司总局监控C3230 钢压延加工2005 实缴税负全国平均税负全国预警下限全省平均税负全省预警下限0%3.77%2.29%2.7%2.5%(2)同时,在 N 钢铁联合体内的五家企业之中,税负率又最低,在增值税上存在疑问和隐患。

 (见下表,单位:万元)单位名称入库增值税主营业务收入税负N 钢铁联合有限公司125941539538.18%N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865113671644.29%N 钢铁有限公司16117620.00%JT 钢铁有限公司36562692971.36%江苏 NBX 钢铁有限公司7531880210.40%(3)企业 2003、2004 年盈利能力连续上升,但在 2005 年突然大幅度下降。特别是05 年在收入和成本同比减少 14%的情况下,而应纳所得税减幅达 53%, 明显不配比, 可能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见下表,单位:万元)项目2003 年2004 年2005 年销售(营业)收入5,373,874,3207,501,769,8296,449,855,876销售(营业)成本4,971,949,9677,167,178,3726,135,343,812利润总额127,644,669206,025,961-27,243,531实际应缴所得税39,252,67433,823,66515,878,931销售收入变动率52%40%-14%销售成本变动率47%44%-14%应缴所得税变动率3793%-14%-53%(4)关联关系分析。该钢铁企业作为 N 钢铁联合有限公司的下属四家子公司之一,形成 N 钢联合体内部关联企业, 彼此间存在着大量关联交易, 存在转让定价的操作空间,可能对企业的税收带来影响。鉴于以上情况鉴于以上情况,,经分局批准经分局批准,,将该企业确立为评估对象将该企业确立为评估对象。。3、案头分析基础N 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为 N 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127964 万元。企业主要经营:钢铁冶炼、钢铁轧制、机械加工、冶金铸造、机械设备修

 7理、修配,开展技术合作、来料加工。主要关联企业:

 N 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N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NJT 钢铁有限公司、 NBX钢铁有限公司。N 钢铁有限公司钢锭、钢坯由 NJT 钢铁购进由 N 钢铁股份购进中端产品:棒材、板材外购一部分低端产品:用于电线杆部分产品销往 N 钢铁股份进行深加工N 钢铁有限公司下设四家分厂:中型轧钢厂:将购入的钢坯生产轧制为各种类型的棒材;石灰厂:加工生产石灰并全部销售给 N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原料厂:为 N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运输、 存储原料服务; 球团厂:

 接受 N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球团。评估小组利用平时税源分析数据、征管资料数据、金税工程数据以及评估需要补充而收集的资料,根据增值税原理运用数学方法测算该公司的产品增值空间,从而推测出企业的实际纳税能力。

 利用评估分析指标对企业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 通过异常指标,锁定企业纳税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约谈举证的重点。4、指标选择与分析(1)对企业产品增值空间的测算分析,推测企业实际纳税能力。我们将对该企业产品的增值空间分析作为纳税评估切入点, 通过测算企业主要产品的增值额,推算企业真实的纳税能力。数据准备:主要产品销售价格表:

 (税源分析收集资料 )表五产品品种数量(万吨)平均单价(元)金额(万元)销售钢材122.193287.59401712.94其中:棒材、板材62.843417.98214785.70线材55.813295.57183931.09对外销售钢坯29.443101.5391309.12关联销售钢坯3.932867.7111270.12关联销售石灰8.30450.003734.93关联加工球团107.53260.7728041.14

 8合计327.201672.58547268.90购进钢坯情况表:

 (税源分析收集资料 )表六钢坯进货渠道数量(万吨)平均单价(元)金额(万元)N 钢铁股份供货30.292748.1683238.35JT 钢铁供货59.433281.82195033.64外购7.773013.6023428.86合计97.493094.68301700.85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开具:(金税工程数据) 表七(单位:万元)购货企业名称金额税款所占比重N 钢铁联合1809729612.85%N 钢铁股份1443912454223.66%JT 钢铁740761113710.74%BX 钢铁1458624802.39%以上小计2511504112039.65%总合计数610717103701-进项税金专用发票认证抵扣:

 (金税工程数据)表八(单位:万元)销货企业名称金额税款所占比重N 钢铁联合1097116991.63%N 钢铁股份938171594915.30%JT 钢铁1945923308031.74%BX 钢铁1822963099029.73%以上小计4816768171878.40%总合计数615062104223-各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比例图

 9根据增值税原理及以上各表数据, 我们对该公司 5 类主要产品品种进行增值额和增值税的测算,进而计算出税负:测算公式:单位产品增值额=销售平均售价 - 耗材平均进价 - 生产耗用能源(按产品数量比例进行分摊)某产品应纳增值税理论值=单位产品增值额*销售数量*适用增值税税率A、棒材、板材增值税税测算:该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是各种类型的棒材、板材,其主要消耗的原料是从 N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NJT 钢铁有限公司购进及外购。该企业 2005 年从 N 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购进的水电气计 10896.42 万元, 通过表五可以知道 2005 年生产加工收入:

 363338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547269 万元扣除其中非自产品线材收入 183931 万元)

 、棒材销售收入 214786 万元,按销售比例 59.12%(214786/363338)分摊,棒材承担水电气 6441.38 万元,当年生产棒材 62.16 万吨,平均每吨承担水电气 103.62 元。则销售每吨棒材增值额 219.68 元。

 (3417.98-3094.68-103.62)应缴增值税 37.34 元,税负为 1.1%。(注:该税负未考虑钢坯的正常损耗、存货的进项税金抵扣、运费的进项税金抵扣和设备修理配件进项税金抵扣等因素)这部分形成应缴增值税 37.34*62.84=2346.44 万元。

 10B、线材增值税测算:该公司销售的线材是从江苏N钢BX有限公司购进。

 2005年销售线材183931万元 (见表五)

 ,从 N 钢 BX 购进线材 182296 万元(见表八)

 ,增值额 1635 万元,应缴增值税 278万元。C、钢坯增值税测算:该企业对外销售钢坯平均单价为 3101.53 元(见表五)

 ,与购进钢坯平均单价3094.68 元比(见表十)

 ,每吨增值 6.85 元,共形成应交增值税:6.85*29.44*17%=34.28 万元。该企业关联销售钢坯平均单价为 2867.71 元(见表五)

 ,与购进钢坯平均单价3094.68 元比(见表十)

 ,每吨减值 226.93 元,共影响应交增值税:226.93*3.93*17%=-151.61 万元。D、球团矿加工增值税测算:该企业球团矿加工 107.53 吨,按每吨收加工费 200.2 元计算,应交增值税:[107.53*200.2-28041/363338*10896(球团矿加工按销售比例应分摊的水电气支出)]*17%=3516.72 万元。E、石灰增值税测算:该企业石灰销售 8.3 万吨,获取利润 213.10 万元,形成应交增值税:

 213.10*17%=36.23 万元。以上应交增值税合计:2346.44+278.00+34.28-151.61+3516.72+36.23=6060 万元各主要产品测算增值额主要产品增值情况如表九单位:万元产品品种数量金额增值额增值税税负 1棒材、板材62.84214785.7013804.692346.441.1%线材55.81183931.091635.09278.000.15%对外销售钢坯29.4491309.12210.6634.280.03%关联销售钢坯3.9311270.12-891.83-151.61-1.3%关联销售球团107.5328041.1420686.593516.7212.54%关联销售石灰8.303734.93213.1036.230.97%

 11合计267.85533072.1035658.306060.061.11%从上述分析...

篇二:税务案例分析

收征管法实施细则》 题库 第一部分 一、 案例分析:

 (共 50 题)

 1 、 案情:

 某税务所在 2001 年6 月 1 2 日实施检查中, 发现星星商店(个体)

 2001 年5 月 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后, 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 该税务所于 2001 年6 月 1 3 日作出责令星星商店必须在 2001年6 月 20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 逾期不办理的, 将按《税收征管法》 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决定。

 问:

 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答:

 本处理决定无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1 5 条规定:

 "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 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 持有关证件, 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

 " 星星商店自 2001 年5 月 20 日领取营业执照到 2001 年6 月 1 3 日还不到 30 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 税务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2、 案情:

 某税务所 2001 年6 月 1 2 日接到群众举报, 辖区内为民服装厂(系个体)

 开业近两个月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6 月 1 4 日, 该税务所对为民服装厂进行税务检查。

 经查, 该服装厂 2001 年4 月 24 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 月 26 日正式投产,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检查情况, 税务所于6 月 1 6 日作出责令为民服装厂于6 月 23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 5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

 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答:

 本处理决定有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60 条的有关规定: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 2000元以上 1 0000 元以下的罚款。

 " 3、 案情:

 某基层税务所 2001 年8 月 1 5 日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发现, 辖区内大众饭店(系私营企业)自 2001 年5 月 1 0 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来, 一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 也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该饭店应纳未纳税款 1 500 元, 税务所于 8 月 1 8 日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 、 责令大众饭店8 月 20 日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 500 元罚款。

 2 、 补缴税款、 加收滞金, 并处不缴税款 1 倍, 即 1 500 元的罚款。

 问:

 本处理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

 本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1 、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60 条的有关规定: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 2000 元以上 1 0000元以下的罚款。

 ” 2 、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64 条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 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50%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 3 、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74 条的有关规定: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罚款额在 2000 元以下的, 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

 4、 案情:

 某从事生产、 经营的事业单位, 于 2001 年4 月8 日领取营业执照。

 2001 年6 月 1 0 日,该事业单位辖区的主管税务所在对其实施检查时, 发现该单位尚未办理税务登记。

 据此, 税务所在6 月 1 1日作出责令该事业单位6 月 1 3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并处以 5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

 该决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答:

 该决定有效。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60 条的有关规定:

 “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该单位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办理税务登记, 违反了上述规定。

 5、 案情:

 如意美容厅(系有证个体户)

 , 经税务机关核定实行定期定额税收征收方式, 核定月均应纳税额 580 元。

 2001 年6 月6 日, 因店面装修向税务机关提出自6 月8 日至6 月 30 日申请停业的报告,税务机关经审核后, 在6 月7 日作出同意核准停业的批复, 并下达了 《核准停业通知书》 , 并在办税服务厅予以公示。

 6 月 20 日, 税务机关接到群众举报, 称如意美容厅一直仍在营业中。

 6 月 21 日, 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 发现该美容厅仍在营业, 确属虚假停业, 遂于6 月 22 日送达《复业通知书》 , 并告知需按月均定额纳税。

 7 月 1 2 日, 税务机关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 责令限期申报并缴纳税款, 但该美容厅没有改正。

 问:

 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该如何处理?

 答:

 如意美容厅行为属“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不缴应纳税款”的偷税行为, 所以税务机关对如意美容厅应做出除补缴6 月份税款 580 元及滞纳金外, 并可按《税收征管法》 第 63 条规定, 处以所偷税款 50%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6、 案情:

 某基层税务所 2001 年7 月 1 5 日接到群众举报, 辖区内大明服装厂(系个体工商户)

 开业两个月没有纳税。

 2001 年7 月 1 6 日, 税务所对大明服装厂依法进行了税务检查。

 经查, 该服装厂 2001 年5 月8 日办理了营业执照, 5 月 1 0 日正式投产,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共生产销售服装 420 套, 销售额 90690 元, 没有申报纳税。

 根据检查情况, 税务所于7 月 1 8 日拟作出如下处理建议:

 1 、 责令服装厂7 月 25 日前办理税务登记, 并处以 500 元罚款;

 2 、 按规定补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 并对未缴税款在《税收征管法》 规定的处罚范围内, 处以 6000元罚款。

 2001 年7 月 1 9 日送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 , 7 月 21 日税务所按上述处理意见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 同时下发《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 限该服装厂于 2001 年7 月28 日前缴纳税款和罚款, 并于当天将二份文书送达给了服装厂。

 服装厂认为本厂刚开业两个月, 产品为试销阶段, 回款率低, 资金十分紧张, 请求税务所核减税款和罚款, 被税务所拒绝。

 7 月 28 日该服装厂缴纳了部分税款。

 7 月 29 日税务所又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 , 催缴欠缴的税款、 滞纳金和罚款。

 在两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 经税务所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8 月2 日, 税务所扣押了服装厂 23 套服装, 以变卖收入抵缴部分税款和罚款。

 服装厂在多次找税务所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 8 月 1 5 日书面向税务所的上级机关某县税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要求撤销税务所对其作出的处理决定, 并要求税务所赔偿因扣押服装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问:

 1 、 县税务局是否应予受理?

 2 、 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答:

 1 、 县税务局对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予受理; 对处罚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

 (1 )

 按照《税收征管法》 第 88 条规定: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 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该服装厂未缴清税款和滞纳金, 县税务局不能受理复议申请。

 (2 )

 按照《税收征管法》 第 88 条规定: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由于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县税务局应当受理。

 2 、 税务所在执法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 )

 执法主体不合格。

 《税收征管法》 第 74 条规定: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罚款额在 2000 元以下的, 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税务所对服装厂因偷税罚款 3000 元超越了 执法权限, 是越权行为。

 (2 )

 执法程序不合法。

 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第 40 条规定, 要求听证的当事人, 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送达后3 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 逾期不提出的, 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所7 月1 9 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而7 月2 1 日就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书》 , 听证告知的时间只有2 天, 不符合法定程序。

 (3 )

 扣押服装厂的服装不符合法定程序。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40 条的规定, 其一,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 税务所没有经县税务局长批准对服装厂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 其二, 税务机关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 88 条第 3 款规定: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的, 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 40 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

 ”; 而该服装厂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了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就不能对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 案情:

 某企业财务人员1 9 9 5 年7 月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5 万元。

 2 0 0 1 年6 月, 税务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了这一问题, 要求追征这笔税款。

 该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时间已过 3 年, 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 不应再缴纳这笔税款。

 问:

 税务机关是否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为什么?

 答:

 税务机关可以追征这笔税款。

 《税收征管法》 第 52 条规定, 对偷税、 抗税、 骗税的, 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从案情可以看出, 该企业少缴税款并非是计算失误, 而是违反税法, 采取虚假纳税申报, 其行为在性质上已构成偷税。

 因此, 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8、 案情:

 2 0 0 1 年6 月2 3 日某地方税务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

 某私营企业, 已中途终止与某公司的《承包协议》 , 银行帐号也已注销, 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

 该局立即派员对该企业进行了 调查, 核准了上述事实, 于是检查人员对该企业当月已实现的应纳税额 5263.1 3 元, 作出责令其提前到6 月2 5 日前缴纳的决定。

 问:

 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是否合法? 为什么?

 答:

 该地方税务局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38 条规定: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 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 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 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本案中, 该私营企业已终止了承包协议, 注销了 银行帐号, 并准备于近日转移他县, 却未依法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可以认定为逃避纳税义务行为。

 该局采取提前征收税款的行为, 是有法可依的。

 企业应按该地方税务局作出的决定提前缴纳应纳税款。

 9、 案情:

 某政府机关按照税法规定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该机关认为自己是国家机关, 因此,虽经税务机关多次通知, 还是未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 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1 0 0 0 元。

 对此, 该机关负责人非常不理解, 认为自己不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而是替税务机关代扣税款, 只要税款没有少扣, 晚几天申报不应受到处罚。

 问:

 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答:

 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

 《税收征管法》 第 25 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 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因此, 该机关作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一样, 也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申报。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62 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以2000 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可处以 2000 元以上 1 0, 000 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是正确的。

 1 0、 案情:

 某集体工业企业, 主营机器配件加工业务, 由于经营不善, 在停止其主营业务时, 把所承租的楼房转租给某企业经营, 将收取的租金收入挂在往来科目, 未结转收入及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该县地税局在日常检查时, 发现了其偷税行为并依法作出补税、 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的决定。

 对此, 该企业未提出异议, 却始终不缴纳税款、 滞纳金和罚款。

 该局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 一方面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一方面将此案移送公安局进一步立案侦查, 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

 地税局在与公安局配合调查期间, 得知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已办理好出国、 出境证件, 有出国(境)

 的迹象。

 问: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是否可以出境? 为什么?

 答:

 该企业在缴清税款、 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之前, 李某不可以出境。

 依据《税收征管法》 第 44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 又不提供担保的, 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1 1、 案情:

 何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业主。

 2001 年7 月, 税务人员在检查该私营企业帐务时, 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 同时检查该企业在中国银行的存款帐户及何某私人和其妻王某在储蓄所的存款。

 查实何某自 2001 年1 月份以来帐外经营收入 70 万元, 于是依法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

 何某气急败坏, 当即向银行责问为何将该厂存款帐户和私人储蓄存款提供给税务机关检查, 银行人员称税务机关提供了检查存款帐户的许可证明, 有权进行检查。

 问:

 税务机关是否有权检查该企业的存款帐户和何某本人及其妻子的个人储蓄存款? 为什么?

 答:

 税务机关有权检查该企业的银行存款帐户, 但对何某妻子王某的储蓄存款检查不合法。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54 条第 6 项规定: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 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户许可证明, 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

篇三:税务案例分析

二章 增值税会计 六、案例分析 第二章 增值税会计 六、案例分析 华立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位于非增值税扩抵试点地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不含税价格,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华立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09 年 2 月,华立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情况如下:

 ①2 月 1 日,对 A 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为 200 万元,增值税额为 34 万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 A 公司,A 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 A 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 160 万元。2 月 19 日,收到 A 公司支付的扣除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存入银行。

 ②2 月 2 日,收到 B 公司来函,要求对 2009 年 1 月 10 日所购商品在价格上给予 10%的折让(华立公司在该批商品售出时确认销售收入 500 万元,未收款)。经查核,该批商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华立公司同意了 B 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当日收到 B 公司交来的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2 月 3 日,与 C 公司签订预收货款销售合同,销售商品一批,销售价格为 100 万元。合同约定,C 公司应当于 2 月 3 日支付预付款 30 万元,华立公司必须于 2 月 3 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 C 公司。华立公司开具了发票,并将预收款存入银行。该批商品的成本70 万元。

 ④2 月 6 日,华立公司销售给 E 公司旧设备一台,取得收入 10.4 万元。该设备于 2006年 1 月 1 日购进,原值 50 万元,已经提取折旧 18 万元。

 ⑤2 月 15 日,从 F 公司购进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50 万元,增值税 8.5 万元。该设备除用于生产经营外,有时也会用于本企业医务室。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注明运费 10 万元,装卸费 2 万元。

 ⑥2 月 28 日,与 G 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 60 万元(不含增值税额),由华立公司代垫运费 3 万元,运输公司的运费发票开具给 G 公司,并由华立公司转交给 G 公司。货物当日发出,运费通过银行付讫。该批商品的成本价 45 万元。

  ⑦其他资料:当月期初增值税留抵税额为 30 万元。

 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华立公司 2 月份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2)计算华立公司 2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和当月应当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会计分录

 ①借:应收账款 23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0。

 借:银行存款 2320000

 财务费用 20000

  贷:应收账款 2340000。

 ②借:应收账款 5850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红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红

  字)。

 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因此,应当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100×17%=17(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0000

  贷:预收账款

  1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

 ④2009 年 1 月 1 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 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应当缴纳增值税为 10.4÷(1+4%)×4%×50%=0.2(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20000

 累计折旧

 180000

 贷:固定资产

  500000。

 借:银行存款

 10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4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0。

 借:营业外支出 218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218000。

 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只有专门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等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他混用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均可抵扣。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8.5+10×7%=9.2(万元)

 借:固定资产

 61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2000

 贷:银行存款 705000。

 ⑥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向购货方收取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借:应收账款

 73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

  银行存款

 3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50000

 贷:库存商品

 450000。

 (2)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34-8.5+17+10.2=52.7(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30+9.2=39.2(万元),简易办法征税的应纳增值税额为 0.2 万元,按适用税率应当缴纳的增值税为 52.7-39.2=13.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3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35000。

 (3)营业收入为 200-50+60=210(万元),营业成本为 160+45=205(万元),期间费用为 2 万元,营业外支出为 21.8 万元,会计利润为 210-205-2-21.8=-18.8(万元)。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 号),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所得税按当月实现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华立公司 2009 年度 2 月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 0。

 第三章 六、案例分析 第三章 六、案例分析 某化妆品生产厂外购初级化妆品作为原料,本期购入共 4 万元,货款已经支付,该厂当期期初库存外购应税化妆品买价为 2 万元,期末库存外购化妆品买价 l 万元。该厂用外购化妆品配合其他原料生产新型成套化妆品,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额为 15 万元,已存入银行。则账务处理如下:

 当期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成本=2+4-1=5(万元)

 当期应纳消费税=l5×30%-5×30%=3(万元)

 原材料验收入库,根据有关原始凭证:

 借:原材料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销售化妆品,根据有关原始凭证:

 借:银行存款

  l75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l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 5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000

 实际缴纳消费税,根据有关原始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0 000

 贷:银行存款

 30 000

  第四章 六、案例分析 第四章 六、案例分析 问:A 公司委托 B 法人公司对一宗土地进行管理维护。根据协议,A 公司拨款给 B 公司用于购置相关固定资产、办公设备、保安用品以及日常工资费用开支等。请问这种性质的拨款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是否需开发票给 A 公司?B 公司收到拨款后应计入什么科目?

  答:我们理解问题所述管理维护应该是基础开发性质,至于问题所述拨款是否计征营业税以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要视具体协议约定情况,主要是 A、B 公司之间属于哪种性质的合作关系。

  (1)属于联营性质,即 A 公司提供资金、B 公司提供劳务,联合经营开发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分为三种形式:①法人型联营,即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应该按独立企业进行核算,所拨付的资金视其性质按投资或者借款性质处理,开具收据即可,如有劳务费性质的款项,应开合规发票。②合伙型联营,即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这种情况下,合伙实体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对 A 企业所拨付的资金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确定。③合同型联营,即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A、B 的合作协议中应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明确拨款性质,双方应视其性质确定会计处理方式,具体可区别情况按下述(2)(3)处理。

  (2)属于劳务性质,即全部款项均属支付给 B 公司的劳务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等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归 B 公司,那么 B 应该按全部收入确认劳务收入,并开具发票,会计上核算为主营业务收入。

  (3)属于代理性质,即支付的款项中有一部分是 B 公司的劳务费,另一部分是代购固定资产和办公设备等的费用,项目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归 A 企业所有。这样,应在委托协议中将全部拨款划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代理劳务费,另一部分是代购代建资产的费用。B 企业要对代理劳务费开合规友票,并在会计上确认劳务收入,而对代购资产的费用部分开具收款收据,核算为其他应付款,购建资产所取得的票据要直接由销货方或者施工方开具给 A企业,B 企业对资产只作备查管理,不做会计核算,而 A 企业要将这部分资产作为自有资产进行核算。

 第五章 六、案例分析 零部件进口省关税 第五章 六、案例分析 零部件进口省关税

  实力汽车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跨国大公司,该公司生产的汽车在世界汽车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2009 年 8 月,该公司决定打入中国市场,在中国境内有所作为。同月,公司召开董事会商议此事并初步拟定两套方案:

  方案一

  在中国设立一家销售企业作为实力汽车公司的子公司,通过国际间转让定价,压低汽车进口的价格,从而节省关税,这样使得中国境内子公司利润增大,以便于扩大规模,占领中国汽车市场。

  方案二

  在中国境内设立一家总装配公司作为子公司,通过国际间转让定价,压低汽车零部件的进口价格,从而节省关税。这样也可以使中国境内子公司利润增大,以便更好地占领中国市场。

  后经进一步讨论,公司决定采用第二种方案。

  分析

  本案例涉及到进口关税缴纳的筹划问题。

  根据有关关税法律规定,关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进(出)口应税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可见,关税负担的高低与单位完税价格有很大的关系,进(出)口价格越高,应该缴纳的关税就越多;价格越低,应该缴纳的关税就越低。因而,大多数企业在对关税进行筹划时,一般采用的方法就是压低进(出)口价格。

  但是,每个企业在进出口时,总不会愿意压低价格向其他企业销售货物,因为这就将自己的利润无偿地送给了他人。因此为配合价格下调节省关税的筹划,企业经常的做法就是在相应国里设立自己的子公司,进行国际间转让定价的筹划。

  本案例中的实力汽车公司就是采用的这种方法,而且在运用中有两种思路。这两种思路初看起来没有太多的区别,但细看起来却有着不同的经济效果。

  根据第一种方案,企业可以利用转让定价进行筹划。由于我国沿海地带优惠较多,利润从高税国转到低税国会节省税款,当然关税也能节省。

  根据第二种方案,企业也可以得到第一种方案所说的好处。而且由于零部件的进口关税比成品汽车的税率要低很多,低的关税税率可以帮助企业节省不少税款;其次由于零部件比较分散,进行转让定价筹划更加容易,这也使筹划经济效果有所增加。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实力汽车公司的选择是正确的。

  点评

  在国际经济日益发展,国际经济联系逐步增强的今天,跨国公司越来越被人们所熟悉。在影响跨国公司发展的诸多因素中,关税是很重要的一个,关税税率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跨国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但关税税率在一定时期是固定不变的,能够进行筹划的一个方面就是通过降低企业产品的进口价格,使征税税基变窄。

  虽然关税税率是不可变的,但是人们却不难发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关税税率最低,半成品税率次之,产成品的税率最高。因而跨国公司可以考虑进口原材料及零部件到欲投资国进行加工生产,从而节省税款。

  当然,关税除了这些筹划方法之外,还有其他形式,比如利用优惠税率等。跨国经营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合于自己的筹划,以使自己的企业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不断发展壮大。

  第六章 六、案例分析 第六章 六、案例分析 某中日合资电器公司为 1993 年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电子元器件为来料加工贸易,生产电子配件出口货物为一般贸易,并有一定数量的内销。1999 年 2 月增值税计税资料如下:

 ①本期国内来料加工贸易出口报关单 3 份,出口金额(FOB)180000 美元,加工费收入36000 美元。一般贸易出口报关单一份,出口金额(CIF)27000 美元,其中运费、保险费 2000美元,记账汇率为 8.3。本期内销产品销售额 560000 元,销售来料加工产品边角料取得收入 38000 元。

 ②本期采购原材料等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为:原材料 120000 元,包装物 l1500 元,水电费 23000 元,运费 6000 元。

 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36000×8.3=298800(元) 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25000×8.3=207500(元) 两项合计为 506300 元 内销产品销项税额:560000×17%=95200(元) 内销边角料销项税额:38000×17%=6460(元) 两项合计为 101660 元 出口货物分摊计入成本的原材料进项税额:

 120000×[207500÷(207500+560000)]=32443(元)

  出口货物分摊计入成本的包装物、水电费、运费进项税额:

 40500×[(207500+2988...

篇四:税务案例分析

所得税涉税风险 案例分析

 一、 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成因

 二、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种类

 三、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应对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什么是税收风险?

  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实践中,纳税人由于对税收信息了解不够,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了解,对一些税法公式理解不透,不清楚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等原因,从而导致税收流失的可能性。

 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成因 税收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 税法遵从风险

 政策原因

  税收政策多变性导致的风险:

  税法体系基本结构具有综合性;

  税收调控具有广泛性;

  税收政策具有差异性;

  税收政策具有变化性。

 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成因

  暂时性差异: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额。

  永久性差异: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利润总额之间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与企业会计核算处理方法的差异性

 差异性 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成因

 企业原因 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账项调整);

  企业经营多元化带来(企业兼并和收购);

  税务筹划不当导致(偏于主观的判断);

  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尚未建立导致(缓冲及规避作用);

 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成因

 二、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种类  收入 类项目 :如视同销售收入、补贴收入(不征税收入)、确实无法支付款项、政策性搬迁收入等()。

  扣除类项目 :未扣缴个税工资薪金、个人负担费用、应计未计费用、工会经费、商业保险、应资本化的大修理支出、关联方借款利息支出(资本弱化)( 财税 [2008]121 号 )、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国税发 【 2009 】

 31 号)等。

  资产类项目 :资产处置、资产损失、不征税收入形成资产、固定资产评估增值等。

 二、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种类  优惠类项目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本化与费用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清算、小微企业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节能设备

  特殊事项类 :企业股权转让(“对赌协议”)(国税函 【 2010 】

 79 号)、企业分立资产处置(财税 【 2009 】

 59 号)、企业重组(非股权支付)、跨区域汇总纳税(二级分支机构)、违规核定征收等。

 三、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应对  总局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总体要求:运用风险管理,提高所得税后续管理水平。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 》 (税总发〔2014〕10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 》(税总发〔2013〕55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 》(税总函〔2016〕148号)

  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管理的基本思路:

  风险管理下的所得税专业化管理

  进一步提高所得税风险识别应对能力相关工作

  确立“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全面覆盖为目标、以急用先行为原则”的所得税风险管理机制的思路。

 企业所得税风险 管理体系 分规模 分行业 分政策 事项 特殊纳 税事项 三、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应对

 三、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的应对  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应对工作思路:

 积极落实信息管税的工作思路,将挖掘和利用好内外部涉税信息作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注重收集宏观经济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企业财务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纳税申报信息,整合不同应用系统信息。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并定期予以更新。对于集团性大企业,还要注重收集集团总部信息。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一 :江西 ××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取得土地返还款不符合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案例

  案例二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如何确定

 

  长江公司为一上市公司。

 2012 年公司向其 150 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 200 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如下:第一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15%- - 20% ,第二年年末的可行权条件为公司的净利润平均增长 10%- - 15% ,管理人员就可以6 6 元/ / 股购买200 股公司股票,从而获益。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6 6 元/ / 股。长江公司的股票在 2012 年 12 月 31日的价格为 15 元/ / 股,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价格为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15 元/ / 股。

 2012 年末,长江公司净利润增长了 14%- - 18% ,同时有8 8- - 10 名管理人员离开,企业预计 2013 年将以同样的速度增长,因此预计 2013 年资产负债表日可行权。另外,长江公司预计 2013 年又将有8 8- - 10 名管理人员离开。

 2013 年末,长江公司净利润按预期增长了 18% ,实际有 10 名管理人员离开。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长江公司上述股权激励计划应如何进行所得税前扣除?

  案例三 :房地产公司与其他公司联合竞拍得地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投资款利息税前扣除(详见案例八)

 —— 借款费用资本化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四 :

 网络科技公司自主研发软件产品研发费用进行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加计扣除

  2016 年1 1- - 10 月,巨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一项软件专利新产品。当年 10 月 10 日,该专利产品已经达到预定用途,按 10 年进行摊销。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 1 )

 2016 年1 1 月,巨网公司收到市科技部门的科研项目扶持资金 50 万元,符合且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全部用于该项目研究阶段的研发人员工资发放。

 (2 2 )在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 300 万元、人员工资400 万元,用于研发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200 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其中包括房屋的折旧 100 万元)、无形资产(用于研发的软件)摊销 100 万元,总计 1000 万元。

 (3 3 )在开发阶段,所发生的支出全部符合资本化条件,发生材料费 100 万元、人工工资 200 万元,用于研发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200 万元(全部为研发专用设备的折旧),总计 500 万元。

 2017 年3 3 月巨网公司进行 2016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申报,将上述研发费用共计 1500 万元在税前据实扣除,并按研发费用发生额的 50% 进行了加计扣除 750 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五 :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项目所得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

 

  江天农业合作社是一家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企业性质的专业合作社,从农户手中收购稻米,一部分直接销售,一部分进行初级加工再销售,同时还为农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016 年江天农业实现销售收入 3000 万元,其中直接销售稻米收入 2000万元(实现所得 60 万元),对稻米进行初级加工再销售取得收入 1000 万元(实现所得 30 万元),为农户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取得所得 60 万元,合作社全年实现利润总额 150 万元,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江天农业按 150 万元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减免。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需要注意的是: :

 

  如果专业合作社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5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可以减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六 :

 企业股权转让和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处理

  友邦房地产公司 2016 年9 9 月以其开发的在建工程项目(账载及计税基础为5 5 亿元,不考虑流转税等其他因素),评估做价 10 亿元 100% 出资设立B B 公司,2017 年 10 月又将B B 公司的股权以 16 亿元 100% 让给C C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在 2017 年 11 月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后支付 50% 股权价款,半年后即 2018 年4 4 月支付剩余 50% 股权价款。

 (1 1 )评估做价 10 亿元出资设立B B 公司时,友邦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2 2 )将B B 公司股权以 16 亿元转让给C C 公司时,友邦公司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七 :

 企业债务重组非股权支付应纳税所得额如何计算

  X X 公司从Y Y 公司 2007 年6 6 月购入原材料 100 万元(含税),由于财务困难无法归还。双方商定在 2011 年1 1 月1 1 日进行债务重组。假定:

 (1 1 )X X 公司以现金 10 万元、一台债务重组日公允价值为 20 万元的设备(账面原值为 20 万元,已提折旧10 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计税基础为 10 万元)、持有的S S 公司的公允价值为 30 万元的股份(计税基础 10 万元)以及增发公允价值为 30 万元的X X 股份( 15 万股,面值1 1 元/ / 股,市价2 2 元/ / 股)清偿债务;

 (2 2 )

 2011 年X X 公司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50 万元;

 (3 3 )Y Y 公司对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八 :

 房地产公司跨区域开发项目部就地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钱多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浙江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8 年在我省 ×

 × 市成立了钱多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钱多多滨江花园项目部,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是销售公司开发的房产。

 2009 年2 2 月办理税务登记, 2010 年9 9 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税务登记证中载明总机构名称为钱多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6 年税务稽查部门对钱多多滨江花园项目部进行税务检查,其中检查结论认为该项目部 2016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800 万元(其中调增不予税前扣除的借款利息3000 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 1450 万元。钱多多实业公司对稽查检查结论存在异议 :(1 1 )

 认为滨江花园项目部是一个非法人的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钱多多实业公司(总公司)

 2012 年、 2013 年共有未弥补亏损 6120 万元,滨江花园项目部 2016 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用于弥补总公司的亏损,不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 2 )税前扣除的 3000 万元利息是向个人借款的利息,公司已取得税务发票,并代扣代缴了利息个人所得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要求,不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税企双方分歧较大,案件处理提交市局重大案件审理

 委员会进行审理。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案例九 :

 汇总纳税建筑企业违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

  非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法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有关工程建筑安装业务,该公司下设两个跨省分公司(非法人二级分支机构),分别是A A 分公司和B B 分公司。2013 年度,非块公司企业所得税采取按收入额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征收方式,公司当年营业收入为 5.3 亿元。该建筑公司适用的核定应税所得率为 10% ,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 3000 × 10% × 25%=1325 (万元)。

 2015 年3 3 月,税务机关在对非块公司 2013 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会计账簿设置健全,财务核算规范、准确,符合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要求。非块公司 2013 年度账面核算的会计利润总额为 1.1 亿元,如果企业按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考虑纳税调整等因素,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1000 × 25%=2750 (万元),比核定征收多 2750- -1325=1425 (万元)。

 本案例中,税务机关在检查时能否对该公司 2013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按查账征收来查补税款呢?

 四、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案例分析 

 需要注意的是: 

 除了本案例中的汇总纳税企业外,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规定,不得核定征收的企业还有上市公司、金融企业、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享受 《 企业所得税法 》 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 仅享受 《 企业所得税法 》 第二十 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 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 他企业等。

篇五:税务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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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筹划经典案例 100 篇 税务筹划的关键是“预”字,只有了解业务实质业财整合,前提做好准备,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做好公司各项业务的税务筹划。这里收集了 100 余篇税务筹划的经典案例,按涉及税种排序更利于理解应用,让大家能在读后开拓思路,继往开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最适合的筹备筹划方案,真正体现财务的工作价值!

 目

 录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 ......................................................................................................................................................... 1 1.新办商业企业慎选优惠年度........................................................................................................................... 1 2.减免期多分利可以少补税 ............................................................................................................................... 2 3.科学确定核算方式 .............................................................................................................................................. 5 (一)分阶段投资,分别设立账册进行核算。

 ...................................................................................... 5 (二)分阶段投资,不分别进行核算 ....................................................................................................... 5 4.合理设置机构享受最低税率 .............................................................................................................................. 7 5.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 8 6.房地产开发经营与资产管理活动税务筹划思维与方法 ............................................................................. 11 一、关注不同的产品销售方式之间的税政差别 ................................................................................... 11 二、优选、创新会计核算方法 ................................................................................................................ 12 (一)许诺赠送的装修、家私等支出的核算方法选择 ............................................................................ 12 (二)空置与自用房地产的会计核算方法选择 ......................................................................................... 13 (三)“会所”开发成本的会计核算选择 ................................................................................................. 14 (四)建筑物更新改造或装修支出的会计核算方法选择 ........................................................................ 15 三、关注混合销售与兼营的税负差别 .................................................................................................... 16 四、内部工程回避工程结算 .................................................................................................................... 16 五、以收取转/分包管理费取代收职工程居间介绍费 ....................................................................... 17 六、合作建房与土地使用权的资本化——一种极重要的节税筹划思维 ......................................... 17 七、关注企业法人财产权转移与法人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的税负差别 .............................................. 18 八、利用境外关联机构或个人进行营业税筹划 ................................................................................... 18 九、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 19 7.合法避税:纳税人“辩护律师” .................................................................................................................. 20 (一)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 20 (二)转移定价法 ........................................................................................................................................... 20 (三)成本计算法 ........................................................................................................................................... 21 (四)筹资法 ................................................................................................................................................... 24 (五)租赁法 ................................................................................................................................................... 24 8.不要忽视所得税优惠政策影响....................................................................................................................... 24 9.关联企业借款利息扣除的筹划....................................................................................................................... 27 10.利用出口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 29

 2

 11.一项投资获取多项优惠 ................................................................................................................................. 31 12.合理分配管理费用可节税 ............................................................................................................................ 32 13.投资国债的所得税筹划 ................................................................................................................................. 34 14.预缴所得税的筹划 ......................................................................................................................................... 36 15.企业股票长期投资的筹划 ............................................................................................................................ 38 16.外资生产型企业税收策划案例 .................................................................................................................... 41 17.捐赠变投资 双方都受益 .................................................................................................................... 44 18.筹资活动中的所得税筹划 ............................................................................................................................ 46 一、不同筹资方案的税负比较 ................................................................................................................ 47 二、租赁的税收筹划 ................................................................................................................................. 49 19.企业选址、机构设置税收筹划案 ................................................................................................................ 51 20.债务人债务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 52 21.营业费用的检查 ............................................................................................................................................. 55 22.溢价发行债券 享受纳税递延....................................................................................................... 57 23.会计处理巧筹划工效挂钩妙节税 ................................................................................................................ 59 24.选择企业形式 需作综合考虑....................................................................................................... 61 25.商品换季促销慎选让利方式 ........................................................................................................................ 63 26.资产合理分流破产企业活了 ........................................................................................................................ 68 27.招用下岗人员 盘活闲置房产....................................................................................................... 70 28.变换专利使用方式可节税 ............................................................................................................................ 73 29.利用捐赠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 .................................................................................................................... 75 30.企业产权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 78 一.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 ......................................................................................................................... 79 二.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 ......................................................................................................................... 80 三.企业清算的纳税筹划 ......................................................................................................................... 81 3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筹划 ........................................................................................................................ 82 32.纳税也可“事后”筹划 ................................................................................................................................. 84 一、选择税收优惠期间的筹划 ................................................................................................................ 84 二、成本、费用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筹划 ........................................................................................... 85 三、投资收益弥补亏损的筹划 ................................................................................................................ 86 33.改变转让方式 取得节税效益....................................................................................................... 87 34.企业内部核算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 88 35.合理筹划固定资产大修理 ............................................................................................................................ 92 36.出租开发产品的所得税负比较及筹划思路 ............................................................................................... 95 37.汇算清缴开始 弥补亏损有方....................................................................................................... 98 38.企业理财需巧作筹划 ................................................................................................................................... 101 39.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税收筹划案例 .......................................................................................................... 102 40.股权投资收益税收筹划技巧 ..............................................

篇六:税务案例分析

程序违法。

 该所在作出 3000 元处罚决定前未下达《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 告知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利。《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规定, 对个人罚款超过 2000 元的应履行告知听证程序。

 2、 该税务所对杨某作出罚款 3000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属越权行为。《税收征管法》 第 74 条规定: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 可以由税务所决定。” 超过 2000 元的,税务所不能作出决定。

 【案例 22】

 案情:

 2011 年 4 月, D 县地税局在对该县某报社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报社在 3 月份支付某作家稿费 5000 元, 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60 元。

 该县地税局遂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税务处理决定, 由报社补缴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并处 1000 元罚款。

 请问:

 D 县地税局的决定是否正确, 为什么?

 1、 由报社补缴税款的决定错误。《税收征管法》 第 69 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2、 对报社处以 1000 元罚款符合法律规定。《税收征管法》 第 69 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 23】

 案情:

 根据工作计划, 2011 年 4 月, A 县地税局开展了房地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4 月 10 日, 县稽查局按规定向兴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达了检查通知书, 并取得送达回证, 定于 4 月 15 日派人对其实施检查。

 4 月 15 日, 稽查员发现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已逃避,后经几次联系, 该单位总以各种借口拒绝检查。

 请问: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 规定, 对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上行为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70 条规定, “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逃避、 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 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 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 24】

 案情:

 2010 年 2 月起, 根据《税收征管法》 的需要, A 县税务局在饮食行业中依法强制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

 某个体餐馆在税务机关的监督下安装了税控收款机。

 2011 年 4 月中旬,地税局发现该餐馆在 3 月初自行改动了 税控装置, 并虚假申报纳税, 导致少缴 3 月份应纳税款 2000 元。

 该县地税局于是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在履行告知程序后, 对其自行改动税控装置的行为处 500 元罚款, 并按照法定程序对其偷税行为作出补缴税款、 加收滞纳金, 并处 1000 元罚款的决定。

 问:

 1、 A 县地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 简要说明理由。

 2、 A 县地税局的决定是否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1、 有法律依据。

 一是《税收征管法》 第 60 条第 1 款 5 项规定,“纳税人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是该个体户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并虚假申报而少缴税款, 属于偷税行为,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63 条规定, “对纳税人偷税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A 县地税局的决定未违反一事不二罚的原则。

 因为该个体户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又采取了虚假的纳税申报方式进行偷税, 不属于同一违法行为。

 【案例 25】

 案情:

 某从事商品销售的个体户, 自 2008 年起在 B 县某服装市场经营服装, 2011 年 1月该市场拆迁。

 该个体户自 2011 年 2 月 1 日起搬至自己家中继续从事经营。

 同年 4 月中旬该县国税局在税务登记验证工作中发现其未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并少缴税款 6000 元。

 国税遂责令其于 4 月 23 日前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缴纳未缴的税款 6000 元及相应的滞纳金 500 元。

 该个体户到期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也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4 月 26 日该局再次发出催缴税款通知书, 限 4 月 28 日前缴纳税款。

 该个体户逾期仍未履行。

 4 月 30 日,经县税务局长批准, 该局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冻结其相当于应纳税及滞纳金的存款, 并对该个体户处以 3200 元的罚款。

 银行在接到通知后, 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税款决定。

 请问:

 1、 B 县国税局对个体户处以 3200 元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

 2、 指出 B 县国税局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3、 对该个体户的开户银行, 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1、 对个体户处 3200 元罚款有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 第 68 条规定,“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逾期仍未缴纳的, 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 B 县国税局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1)

 国税局适用法律错误。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68 条规定, 对个体户的违法行为, 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而不是税收保全措施。(2)

 程序违法。

 B 县国税局实施行政处罚前, 未履行告知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 第 31 条规定,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的处罚的事实、 依据及理由, 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3)

 未履行听证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 规定, 对公民处以 2000 元以上罚款的, 还应告知听证权利, 当事人提出听众要求的, 应组织听证。

  3、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73 条规定, 对开户银行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税款决定的,造成税款流失的, 税务机关可依法对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 26】

 案情:

 2011 年 4 月 16 日, 某区国税局稽查人员在对某加油场进行日常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加油场于 3 月 9 日, 根据市规划的统一安排, 由原经营地新华大街 33 号, 搬迁至马路对面新华大街 38 号经营。

 由于加油站的经营地址中只有门牌号稍有不同, 该加油站的财务人员就将税务登记证件中的地址 33 号直接改为 38 号。

 稽查人员还发现, 该加油站在搬迁时不慎致使加油站的税控装置部分损坏, 还有部分账簿的账页毁损丢失。

 3 月份, 加油站装修、 搬迁、停止营业, 无销售收入, 故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上述情况, 该加油站均未报告税务机关。

 问:

 分别指出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 并针对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分别提出处理意见, 并进行处罚。(该加油站的违法行为均不属于情节严重)

 1、 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对此应限期改正, 并处以2000 元以下罚款;

  2、 该加油站涂改税务登记证件, 税务机关对此应限期改正, 并处以 2000 元以上 10, 000 元

 以下罚款;

  3、 该加油站毁损税控装置, 应限期改正, 并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

  4、 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 应限期改正, 并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

  5、 该加油站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应限期改正, 并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 第 60 条和第 62 条规定。

 【案例 27】

 案情:

 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 县稽查局于 2011 年 3 月 25 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 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 对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核查; 同时经县地税局局长批准, 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酒店 1-2 月份利用收入不入账方式偷税 9500 元的事实。

 在取得证据后, 地税稽查局于 3 月 30 日作出了补税、 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 1 倍即 95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酒店在依法提供纳税担保后, 于 4 月 5 日向该县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

 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 10 天以未缴纳税款、 滞纳金及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请问:

 (1)

 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并说明理由。

 (2)

 如该酒店对不予受理的裁决不服, 可通过什么途径寻求帮助。

 1、 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

 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 第 59 条规定,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 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该案中, 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2)

 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 第 54 条第 6 款规定:

 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必须经设区的市、 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 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

 县地税局局长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

 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 第 31 条规定:

 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 依据及理由,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

 本案中, 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4)

 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 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 5 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5 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可推定为已受理。

 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 10 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5)

 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 法规确定的税额、 期限, 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 60 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如该酒店对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 于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注:《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三十四条规定,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 应当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 再申请行政复议。

 【案例 28】

 案情:

 某县国税局集贸税务所在 2011 年 3 月 4 日了解到其辖区内经销水果的个体工商户B(定期定额征收业户, 每月 15 日缴纳上月税款), 打算在 3 月底收摊回外地老家, 并存在逃避缴纳 2011 年 3 月税款 1200 元的可能。

 该税务所于 3 月 5 日向 B 下达了限 3 月 31 日缴纳 3月份税款 1200 元的通知。

 3 月 26 日, 该税务所发现 B 正在联系货车准备将其所剩余的货物运走, 于是当天以该税务所的名义由所长签发向 B 下达了扣押文书, 由税务人员李某带两名协税组长共三人将 B 价值约 1200 元的水果扣押存放在借用的某机械厂仓库里。

 3 月 31 日 11时, B 到税务所缴纳了 3 月份应纳税款 1200 元, 并要求税务所返还所扣押的水果, 因机械厂仓库保管员不在未能及时返还。

 4 月 2 日 15 时, 税务所将所扣押的水果返还给 B。

 B 收到水果后发现部分水果保管不当, 损失水果价值 500 元。

 B 向该所提出赔偿请求, 该所以扣押时未开箱查验水果是否完好, 水果损失的原因不明为由不予受理。

 而后 B 向县国税局提出赔偿申诉。

 请问:

 1、 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哪些错误?

 2、 个体工商户 B 能否获得赔偿?

 1、 该税务所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 违反法定程序。《税收征管法》 第 38 条规定了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程序是责令限期缴纳在先, 纳税担保局中, 税收保全措施断后。

 该所未要求 B 提供纳税担保直接进行扣押, 违反了法定程序。

 第二, 越权执法。

 对该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应该按照《税收征管法》 第 38 条的规定执行, 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应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 本案中由该税务所所长向 B下达扣押文书显然没有经过县以上税务局(分局)

 局长批准。

 第三, 执行不当。

 其一,《实施细则》 第 63 条规定,“税务机关执行扣押、 查封商品、 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 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 该税务所执行扣押行为时只有税务人员李某一人, 协税组长虽可协助税务人员工作, 但不能代替税务人员执法。

 其二, 在扣押商品、 货物或其他财产(以下简称物品)

 时应对被扣押的物品进行查验, 并由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共同对被扣押物品的现状进行确认, 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登记填制《扣押商品、 货物、 财产专用收据》; 未对扣押的物品进行查验,《税收征管法》 中虽没有明文规定, 从《实施细则》 第 58条关于对扣押鲜活、 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 货物的规定可以看出, 在执行扣押时应掌握扣押物品的质量(现状), 因此有必要对所扣押的物品进行查验, 并由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其现状进行确认, 这是税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的, 只有这样才能分清责任, 避免纠纷。

 其三, 未妥善保管被扣物品。

 第四, 税收保全措施的解除超过时限。《实施细则》 第 68 条规定,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 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 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本案中, 该税务所向 B 返回所扣押的商品是在该税务所收到 B 缴纳税款后的 52 小时之后, 违反了上述规定。

  2、 纳税人 B 可以获得行政赔偿。

 根据《税收征管法》 第 39 条、 第 43 条的规定,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 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

篇七:税务案例分析

20 0 7年财务报表案例分析xx班第x小组LOGO

 xx班第x小组成员

 目 录一、 概 述二、 审计报告措辞三、 财务比率分析四、 结合附注, 对三张报表对比分析五、 该企业财务状况的总体评价

 一、 概 述1、 企业提供的年度报告的总体结构的详略情况2、 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生产经营特点33、 企业对自身财务状况的表述企业对自身财务状况的表述4、 企业的主要股东, 尤其是控制性股东的持股及背景情况5、 企业对行业的分析

 二、 对审计报告措辞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一方面可能是双方合作较好, 相互之间比较了解另一方面也存在串通、 舞弊的可能性

 三、 财务比率分析盈利能力周转质量短期偿债能力长期融资能力企业毛利率为11.78%营业利润率为6.1%净资产收益率为13.09%总资产报酬率为6.72%每股收益为0.5927元存货周转率为4.13次流动资产周转率为2.62次固定资产周转率为1.91次总资产周转率为1.21次流动比率为1.02倍速动比率为0.46倍应收帐款周转率为2563次应付帐款平均付款期为27.35天资产负债率为56. 01%在钢铁行业中属于资产负债率合理区的偏低区

 四、 三张报表比较分析1 、 对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进行分析2、 对现金流量表以及现金流量质量进行分析3、 对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大多结构、 变化、资产质量以及资本结构进行分析结结论论

 第二、 营业收入结构分析第三、 各项费用走势分析1 、 对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进行分析第一、 综合毛利率分析第五、 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分析第四、 利润结构分析

 第一、 综合毛利率分析分析其原因应该有:• 一是当年企业产品综合售价升幅较大;• 二是由于新会计准则实施有一定的影响, 原固定资产维修费用从成本项转为管理费用。2007年的营业收入对比2006年上升1 9.53% , 营业成本对比2006年同期上升1 7.68% , 收入上升的幅度明显大于成本上升的幅度, 这说明企业的综合毛利率在上升, 2007年毛利率为6.1 1 % , 对比2006年的4.63% 上升1 .48% 。从董事会报告证明由于售价较高的产品比例上升带来了综合售价的上扬, 同期所有产品售价对比上期均出现明显增长, 说明市场需求较为旺盛, 企业竞争环境较为宽松从韶钢松山的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数据来看, 公司连续三年取得了超过1 5% 的营业收入增长, 2005年毛利率与2006年几乎相同, 而2007年出现了较大的升幅

 第二、 企业的营业收入结构分析营业收入地区构成营业收入品种构成地区行政手段对营业收入的影响关联交易占总收入比重情况

 第三、 企业各项费用走势分析销售费用Diag ram2Diag ram2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从韶钢松山的利润表数据可看出,业的利润构成几乎为主营业务利润, 投资收益本期报表显示为零, 营业利润与资收益本期报表显示为零, 营业利润与企企投资收益之间不存在互补性变化。时营业外收入非常小, 不足于影响企业的利润。

 从此可见韶钢松山的利润结构单一, 可以客观公允反映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 具有较强的现金支付能力。利能力, 具有较强的现金支付能力。同同从韶钢松山的利润表数据可看出,业的利润构成几乎为主营业务利润, 投投资收益之间不存在互补性变化。时营业外收入非常小, 不足于影响企业的利润。

 从此可见韶钢松山的利润结构单一, 可以客观公允反映企业的实际盈第四、 企业利润结构分析企业所得税在2007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主要原因是国产设备可以抵免所得税, 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税率显著下降所致, 这些政策可以长期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 将会长期对企业带来正面影响。影响。企业所得税在2007年度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主要原因是国产设备可以抵免所得税, 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税率显著下降所致, 这些政策可以长期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 将会长期对企业带来正面利润结构分析

 第五、 企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分析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在逐年增加07年公司净利润对比06年有较大的增长现金股利分配比2006年有所下降但我们注意到年2007年公司净利润对比2006年有较大的增长 , 但现金股利分配却对比2006年有所下降。2006年有所下降。但我们注意到从从年报数据来看,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在逐年增加, 也保持了每年一定比例的现金股利分配报数来现金股利分配

 2. 对现金流量表以及现金流量质量进行分析第四.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之和的适应程度第三.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出量与企业发展战略之间的吻合程度第一. 企业当期现金流量的基本态势第二.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够用程度

 3、 对资产负债表以及资产大多结构、 变化、 资产质量以及资本结构进行分析第四、 关于存货与预付账款;第七、 对企业融资环境的分析;第八、 关于或有负债;第一、产负债表的总体状况的初步分析 ;对韶钢松山资第二、 对韶钢松山资产负债表的总体状况的初步分析;第三、产负债表的总体状况的初步分析;对韶钢松山资第五、 对固定资产质量分析;第六、 对无形资产质量的分析;第九、 关于税务环境;第十、 对资产负债表总体分析的结论。

 五、 对企业财务状况的总体评价就盈利能力而言就现金流转状况而言就资产总体状况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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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税务案例分析

税收经典案例分析 1. 案 例 分 析 “ 偷 梁 换 柱 ” 多 抵 税 款 “瞒天过海”法网难逃 _____________ 1 2. “偷梁换柱”多抵税款 “瞒天过海”法网难逃 _____________________ 1 3. 多付租金转移利润避税案 ___________ 3 4. 查偷电牵出偷税大案 _______________ 4 5. 无偿提供双定户”掩盖下的偷税行为 _ 6 6. 劳务不应视同销售 _________________ 9 7. 税务机关核定帐目混乱企业利润案 __ 10 8. 企业为我购车 为何要我缴税 _______ 12 9. 免税企业为何也偷税? _____________ 14 10. 将工资性所得按劳务费计扣个人所得税偷税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11. 票、货、款一致”的虚开把戏 ______ 16 12. 错列预提费用,隐瞒利润案 _________ 17 13. 棉纱耗量露真相 __________________ 17 14. 非涉外案件不适用默示协议管辖 ____ 18 15. 人民医院的复议申请应当受理 ______ 19 16. 对这起偷税案应该如何处罚 ________ 21 17. 非涉外案件不适用默示协议管辖 ____ 23 18. 王某的遗孀可以申请复议 __________ 24 19. 代位不能“越位” ________________ 25 20. 改归改罚归罚一码归一码 __________ 26 21. 毁损原材料不能进成本 ____________ 27 22. “耗油”的货车 __________________ 28 23. “偷梁换柱”多抵税款 “瞒天过海”法网难逃 ____________________ 29 24. “预收账款”还是“分期收款” ____ 30 25. 北京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缴未缴税款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 26. “废品损失”账中的偷税文章 ______ 33 27. 采取强制措施要开准对象 __________ 34 28. 程序不合法地税局输了官司 ________ 36 29. 存货舞弊案例分析 ________________ 37 30. 合同无效仍须承担法律责任 ______ 41 31. 检查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43 32. 借用他人帐户滥发实物偷漏所得税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33. 警惕用加工材料抵加工费偷税 ______ 44 34. 滥发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偷漏个人所得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5 35. 利用运费进行偷税案例分析 ________ 46 36. 利用帐外经营偷逃税收案 __________ 48 37. 联营企业之间转移利润逃税案 ______ 49 38. 某某苏果有限公司税收违法案 ______ 50 39. 收入记借款 偷税被移送 ___________ 54 40. 痛快承认偷税原来藏了后手 ________ 55 41. 源自下脚料的启示 ________________ 57 42. 造假帐或不设置帐簿偷逃税款案例 __ 58 43. “其他应付款”里的秘密 __________ 59 44. 北京某建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缴未缴税款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 45. 电子商贸公司现金不入账及虚开发票偷税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46.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房屋抵顶工程收入偷税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3 47. 建筑装饰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 ______ 64 48. 利用运费进行偷税案例分析 ________ 66 49. 联营企业之间转移利润逃税案 ______ 68 50. 人为压低产品价格避税案 __________ 69 51. 识破假工资单 ____________________ 71 52. 以收抵借偷漏税款 ______________ 72 53. 这家外商投资企业为何“闯红灯” 73 54. 王贵珍不服保康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55. 利用帐外经营偷逃税收案 __________ 78 56. 以资产作材料偷漏增值税和所得税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9 57. 将工资性所得按劳务费计扣个人所得税偷税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0 58. 汽车配件行业检查方法 ____________ 81 59. 无偿提供劳务不应视同销售 ________ 81 60. 税案调查如何收集证据 ____________ 83 61. 卖一辆车为何开两张票 ____________ 85 62. 多列费用 少缴税款 _______________ 86 63. 大头小尾抵扣进项税额 ____________ 86 64. 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案购进在建工程材料抵扣进项税额 __________________ 88 65. 电风扇厂以物易物偷税案 __________ 89 66. 零申报发现纳税人偷税 ____________ 90 67. 某商业企业发生短缺不? 转出进项税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0 68. 贷款长期挂账 只为逃避税收 _______ 91 69. 擅转往来 瞒报收入 _______________ 92 70. 不能忽视“货物贱卖” ____________ 93 71. 出库单揭开偷税底牌 ______________ 94 72. 恶意串通物物交易说成来料加工 __ 96 “偷梁换柱”多抵税款 “瞒天过海”法网难逃 青岛市某三通管件公司是某研究所开办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空调器专用的三通管件。该研究所主要从事

  2 港口设施和船舶防腐研究并承揽防腐工程的制作属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1998 年初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这家三通管件公司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材料采购账有问题。该公司 1995年购进大部分材料发票是一些防腐材料厂开具的而应付账款方却是其主管部门——某研究所且材料入库后基本没有领用 1996 年以后购进的材料大部分直接计入工程成本未计入原材料账应付账款方仍为某研究所所购进的材料为防腐专用材料与该公司生产无关。经对某研究所的有关账目进行检查发现该研究所购进工程用原材料的计账凭证所附发票为复印件。至此真相终于大白。原来三通管件公司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较高材料成本利润率高达50因而增值税税负率较高该公司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在某研究所购进防腐材料时以三通管件公司的名义进货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则由某研究所支付货物也为某研究所使用而增值税专用发票却由三通管件公司作记账凭证开具材料入库单搞假入库并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经查实认定自 1995 年 3 月至 1997 年 12月三通管件公司利用上述手段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40 份价税合计 135 万元 申报抵扣税款 23万元。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除了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外应限于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通管件公司利用他人名义购货开列自己公司的名称非法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法入账并申报抵扣税款其行为属于偷税。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计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认定该公司除应补缴多申报抵扣的进项税款 23 万元外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并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案三通管件公司和其主管部门某研究所共同实施的偷税手段较为隐蔽。这就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对有关联业务关系的企业的检查尤其应注意对购销双方一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另一方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检查。从此案中我们可看出税务机关只有划分清楚关联企业双方耗用材料的主要品种准确计算出原材料的投入产出率才能判断出企业间是否有用于非应税项目材料的进

  3 项税额未予转出或者生产的产品无偿或低价销售给关联企业的现象。才能再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对企业是否有偷税行为做出准确的认定。税收法规是规范征纳双方的行为准则它不能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同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的税务稽查也只有建立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才能体现税收执法的有效性。

 多付租金转移利润避税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是香港 A公司在深圳独资创办经营的一家外商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实收资本 200 万港币 于 1994 年 2月正式开业。公司主要经营与计算机相关的产品如线路板微型马达等以及塑料制品的加工装配业务。

  二、关联企业认定

  香港 A 公司拥有该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的原材料完全由香港A 公司供应其产品也全部销售给香港 A 公司。因此该公司与香港A 公司是关联公司。

 三、基本案情

  1.财产租赁情况。

  该公司 1994 年 2 月开业后从该公司的财务人员和有关财务报表反映的情况看该公司租入了大量固定资产。其中厂房、宿舍的价值约 40 00 万元机器设备价值约 3000 万元办公、电子设备及运输工具等 530 万元。

  以上固定资产的出租方是公司股东——香港 A 公司。

  2.租金支付情况。

  该公司与香港A公司签订的租赁合约规定公司按租入固定资产总金额每年以 26租金率支付租金。1994 年度10 个月该公司支付给香港 A 公司的租金为

  40003000530×26÷12×101631.5万元

  每年 26的租金率明显高于正常的租金率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五十七条规定 “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不按独立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使用费用当地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进行调整” 。

  因此税务机关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调整。

  四、调整依据和计算

  税务机关曾要求该公司提供其关联公司——香港A公司上述租赁项目租给非关联公司的租金收取情况 但该公司无法提供 因此税务机关根据某租赁公司的租金收取标准来核定该公司的租金额。

  税务人员从某租赁公司了解到的租金率为

  房屋4.725

  机器设备9.225

  其他设备 18.225

  该公司 1994 年应付租金金额计算如下

  1.厂房、宿舍租金

  40000000×4.725÷12×10

  4 1575000元

  2.机器设备租金

  30000000×9.325÷12×102306250元

  3.办公、电子设备及运输工具租金

  5300000×18.225÷12×10804937.50元

  1994 年租金共计 4686187.50元。

  该企业原支付租金 16315000元调增所得额 11628812.50 元

  五、 调整所得额企业自报 1994年度亏损3335877.6 元 经调整后1994 年利润为11628812.53335877.68292934.90 元税务机关认定该企业 1994 年度为第一个获利年度。该公司对此调整无异议以后年度亦按此办法进行调整。

  查偷电牵出偷税大案

 ——武平县杭岩水泥厂偷税、盗窃案查处始末

 □林俊平魏晓干

 武平县岩前镇地处闽粤两省交界处境内石材资源丰富。近几年来以石灰石为主原料的水泥产业在该镇迅速发展不少广东客商纷纷前往投资为当地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个别不法商人为牟取私利将“黑手”伸向了国家的“口袋” 。武平县杭岩水泥厂的承包人就是这样的不法商人在承包武平县杭岩水泥厂期间承包人一个多月内偷电 11 万多度并幻想“一箭双雕”以此达到少计用电量偷逃税款的目的如此手段经营这家企业可谓机关算尽。

 追踪电量流失

 2002 年 3 月 10 日武平县电力公司向县公安局报告发现公司下属的岩前供电所 2001 年 12 月份大量电量消失无踪。武平县公安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成专案组迅速深入岩前镇对各用电大户逐一排查通过大量的排查查明杭岩水泥厂用电量的电度表下方的A相电线被人为损坏杭岩水泥厂有重大的偷电嫌疑。

 3 月 12 日 武平县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派人到邻省广东蕉岭县新埔镇在广东蕉岭警方的配合下将该厂承包负责人陈集国、陈集荣控制在其住所内。

 2001 年 10 月杭岩水泥厂承包负责人陈集国通过本村陈某的介绍认识了古志光。两人商议由古志光秘密调节武平县岩前变电站内用于杭岩水泥厂计量的电度表以达到少计用电量的目的事成之后由陈集国付给古志光“酬金”3 万元并当即由陈某垫付了 6000 元。10 月 20 日 古志光到杭岩水泥厂陈集国对陈集荣杭岩水泥厂负责人说此人可帮厂里“省电” 并要求陈集荣带古志光到岩前变电站。陈集荣和古志光两人到变电站后陈将用于计量杭岩水泥厂用电量的电度表指示给古志光由古志光实施偷电。事后陈集国又付给古志光 14000 元“劳务费” 。经查实杭岩水泥厂在一个多月内共少计电量 11 万多度合计电费 5 万余元。

 查偷电牵出案中案

 在调查杭岩水泥厂偷电案件的

  5 过程中经侦人员在搜查犯罪嫌疑人陈集国的住所时一张杭岩水泥厂的月份收入、支出清单引起办案人员的警觉。按常理企业有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要了解企业收支情况只需正常财务会计报表即可无需另外建立收入、支出清单。莫非另有蹊跷

 办案人员带着疑问联合税务稽查人员迅速深入杭岩水泥厂财务科进行调查取证。经过深入的调查办案人员发现从犯罪嫌疑人陈集国住所搜查到的月份收入清单与该厂产品出库单相吻合但却与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收入相差很大。企业有设立账外账的重大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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