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二二OO八年十月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 二 二 OO 八年十月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 2.1 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2.2 应急救援系统 2.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2.2 环境事故应急专业队 3 危险源情况与判断 3.1 物质危险性判定 3.2 重大危险源判定 4 预警 5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5.1 一般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5.2 较大或严重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6 报警、通讯联系方式 6.1 公司救援联系电话 6.2 紧急救援信息咨询
6.3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7 应急救援行动 8 应急保障 8.1 资金保障 8.2 装备保障 8.3 通信保障 9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检测方案 10 人员紧急撤离、疏散、应急剂量控制、撤离组织计划 10.1 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10.2 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10.3 人员在撤离、疏散后的报告 10.4 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10.5 危险区的设定与隔离 10.6 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方法 11 受伤人员现场救治和医院救治 11.1 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案 11.2 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11.3 入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 11.4 提供受伤人员的致伤信息 12 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与恢复措施 12.1 应急状态终止
12.2 善后处置 13 奖励和责任追究 13.1 奖励 13.2 责任追究 14 应急培训计划 14.1 应急培训计划 14.1.1 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14.1.2 员工应急相应的培训 14.2 演练计划 14.2.1 演练分类及内容 14.2.2 演练范围与频次 15 公众教育与信息
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 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 公司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黄
曦
副组长:赵佳全 成
员:林
捷、唐林伟、林玉秀、陈东秋、李述德、史振民、
徐敬国、任继祥、刘开锋、邹加兵、林
佳、林
波、罗远策、商春宝 2.2 应急救援系统 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救援组织能尽快的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厂区设立的应急救援小组包括厂指挥部和专业救援队伍。厂指挥部负责现场全面指挥;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事故控制、救援和善后处理。
2.2.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发生重大危险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经理任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生产副总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各分厂厂长为小组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的落实。指挥部设在生产部调度室,指挥部主任:生产部部长。
下设环境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科),办公室主任:由安环科科长兼任,日常工作由安环科兼管。
2.2.2 环境事故应急专业队 公司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抽调人员组成通信联络、治安、抢险抢修、医疗救护等救援专业队伍。发生事故时,工厂力量与外部救护人员合作排险,外部救护人员设备和装置
由惠山区消防队负责。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分工:
2.2.2.1 通信联络队:由安环科、生产部、后勤部组成,负责人:生产部部长。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任务。
2.2.2.2 治安队:由后勤部保卫科负责组成,负责人:保卫科科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2.2.2.3 现场应急处置队:安环科、生产部和事故所在分厂岗位队员,负责人:安环科主管领导,负责事故发生后针对土壤、水、空气的检验、监测和处理工作,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2.2.2.4 抢险抢修队:由设备部、生产部、电力、水汽公司组成。包括:铆管工、电(气)焊、电工、起重、钳工等。负责人:设备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电力、水汽公司总经理。担负抢险抢修指挥协调。
2.2.2.5 医疗救护队:由公司医务室负责。担负抢救受伤、中毒人员。
2.2.2.6 物资供应队:后勤部、供应部、物流部组成,负责人:后勤部部长、供应部部长、物流部部长。担负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任务。
2.2.2.7 运输队:物流部、公司小车队组成,负责人:
后勤部部长、物流部部长。担负物资的运输任务。
3 危险源情况与判断
3.1 物质危险性判定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料为含镍铬粉矿、废钢和铁合金,消耗的主要辅助材料有石灰石、碎焦、生石灰、白云石、萤石等,均不属危险化学品;生产消耗的主要燃料为高炉煤气,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中含有大量的 CO 和 H 2 ,属危险化学品,高炉煤气和转炉煤气中一氧化碳的含量分别为 25%和 60%。
3.2 重大危险源判定 高炉煤气部分自用于热风炉,其余供给厂内烧结、炼钢连铸车间和轧钢车间加热炉使用;转炉煤气全部供给厂内炼钢连铸车间和轧钢车间加热炉使用。根据 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判定高炉煤气的生产场所高炉车间、使用高炉煤气的炼钢车间、轧钢车间均构成重大危险源。
4 预警 当发生危险事故后,现场抢救指挥人员立即指定专人到事故发生部位 100 米以外的道路上进行指挥、阻拦、警戒,防止非抢救人员进入危险区。保卫科在接到报警后或接到厂事故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后,立即安排到达事故发生部位的 100 米以外道路上进行警戒,防止非抢救人员进入危险区。
当发生重大事故时,保卫科、生产部、安环科等部门必须配合市
里专业部门及消防队等,对厂区及周边进行隔离。
5 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根据所发事故的大小,确定相应的预案级别及分级响应程序。
5.1 一般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 15 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同时,应向无锡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综合协调小组在 15 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到应急指挥小组。由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各应急小组展开工作。
(3)在污染事故现场处置妥当后,经应急指挥小组研究确定后,向无锡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处理结果。现场应急工作结束。
5.2 较大或严重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指挥小组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通知各应急小组 15 分钟内到达各自岗位,完成人员、车辆及装备调度;同时,向无锡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综合协调小组在 15 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形成初步意见,及时反馈应急指挥小组。
(3)由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领导各应急小组展开工作,同时向无锡市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进行紧急动员,适时启动区域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迅速调集救援力量,指挥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应急预案组成各个应急行动小组。
(4)区域的应急指挥中心的各应急行动小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处理指挥部,厂内应急指挥小组移交事故现场指挥权,制定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各应急行动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中各自的职能和现场救援具体方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厂内的应急小组应听从现场指挥部的领导。现场指挥部同时将有关进展情况向无锡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报。
(5)污染事故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将根据专家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现场应急处理结束。
以上各步程序按照现场实际情况可交叉进行或同时进行。
当污染事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或因事故衍生问题造成重大社会不稳定事态,现场应急指挥部将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可向无锡市应急指挥中心请求援助。
6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6.1 公司救援联系电话 (1)生产部
内线:8025
直线:83581752 (2)调度室
内线:8523
直线:83582833
8106
83582960 (3)安环科
内线:8026
直线:83581998 (4)后勤部
内线:8008
直线:83580003 (5)保卫处
内线:8029
直线:83582809 (6)设备部
内线:8023
直线:83581999 (7)物流部
内线:8016
直线:83581398 (8)炼铁厂
内线:8101
直线:83582733 (9)炼钢厂
内线:8201
直线:83582822 (10)轧钢厂
内线:8301
直线:83582832 (11)氧气站
内线:8501
直线:83582660 (12)变电站
内线:8518
直线:83582590 6.2 紧急救援信息咨询 (1)急救中心电话:120
火警:119 (2)无锡市环境监察支队 24 小时值班电话:12369 (3)无锡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82701726
(4)无锡市安监局:82752597 (5)无锡市惠山区环保局:83597000 6.3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6.3.1 突发性溢漏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由当事人或发现者从发现溢漏事件起立即报告; 确保由危险品仓库负责人在弄清有关基本情况后 48 小时以内上报公司调度室; 处理结果报告在溢漏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科。
6.3.2 报告内容 速报: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物料种类、面积与程度、离居民点距离,报告人姓名或单位。
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采取的应急措施、受损情况、经济损失和处理结果。
7 应急救援行动 (1)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公司生产部通知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立即到达泄漏事故现场进行协调处理,指挥中心成员单位领导未在单位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2)在指挥中心总指挥的指令下,由生产部迅速通知相关应急专业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各应急专业救援组在作好自身防护的基础
上实施救援,控制事故扩大。
(3)事故发生单位要消除泄漏点附近所有火源,应迅速将泄漏部位、泄漏物性状及堵漏抢险具体措施提供给应急指挥中心。
(4)火灾扑救组到达事故现场后,消防队员佩戴好呼吸面具,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中毒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往医院救治,若泄漏引发火灾,要立即组织人员扑救。
(5)抢险救灾组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事故现场或受灾区域人员的疏散、隔离;清理事故现场,清点在场人员,统计伤亡情况,掌握事故救援进展,做好相关信息、材料是收集、汇总。
(6)现场保卫组到达现场后根据泄漏情况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作好人员疏散工作,负责现场警戒,维持秩序,保证物资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生产恢复指挥组到达事故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危险化学品泄漏可控情况,采取一切办法切断泄漏源,对于运行的生产装置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做出全部停车或局部停车决定;对于贮存装置发生泄漏,做出倒罐处理决定,并将决定报指挥中心。
(8)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后,要与火灾救护组配合,查明现场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抢险,对中毒人员根据中毒症状及时采取相应的
急救措施,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医院抢救。
(9)设备抢修组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现场设备设施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
8 应急保障 8.1 资金保障 公司财务处负责筹措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需的资金,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及时支出响应款项,保证环境应急事件的应急需要。
8.2 装备保障 8.2.1 监测装备 公司配备 COD 在线监测仪一套、流量计一台。其他特殊污染物的监测由环保监测站和公司化验室取样化验。
8.2.2 安全装备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使用、储存、处置的危险化学品性质,配备适宜的防毒面具、长管呼吸器、防护面罩、防护服、胶手套、水靴等应急抢险装备,在生产现场合适部位配备消火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材、砂袋等器材。
保卫科、各车间保修组根据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配置堵漏、断盘、堵孔等器材和设施,专门放置、专人维护。
8.3 通信保障
参加应急救援处置的所有成员必须配备移动通讯工具并处开机状态,确保本预案启动时环境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及现场各专业应急分队间的联络畅通。
9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检测方案 发生事故以后,立即通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环保检测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可燃物质泄漏后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浓度和扩散情况,根据当时风向、风速、判断扩散的方向、速度,并对下风向扩散区域进行监测,监测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根据领导小组决定通知气体扩散区域内的员工撤离或指导采取简易有效的保护措施。
a.物料泄漏可能造成大气污染 大气监测点位:针对因物料泄漏引起火灾,大气污染监测主要考虑在发生事故的生产装置、仓库的泄漏源为中心,3km 为半径,根据当日气象条件,取下风向区域内主要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监测因子:监测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
大气监测频次:监测...
篇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 XX 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1.6
环境风险分析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2.2
现场指挥机构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防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2
应急处置 4.3
应急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损害评估 5.2
调查处理
2 5.3
善后处置 5.4
保险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资金保障 6.3
防护装备、物资保障 6.4
应急车辆保障 6.5
通讯保障 6.6
技术保障 6.7
应急资源的管理 6.8
宣传、培训与演练 7
附则 7.1
预警管理与修订 7.2
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7.3
预案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3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 XX,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 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XX 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一般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区域发生的可能波及 XX 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超出一般环境事件或超出区政府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分别按国家、省、市的要求办理。其中重污染天气适用《XX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本预案指导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地质环境突发事件除外)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预防、预警
4 工作,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环境应急演练。
1.4.2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
1.4.3 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XX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政府。
1.4.4 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区生态环境分局;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4.5 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5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详见附件 1)。
1.6 环境风险分析
5 按照突发事件的诱因,本辖区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有:安全生产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如辖区内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引发的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事件等;交通事故导致的化学品泄漏、爆炸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企业直接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如涉重金属企业违法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导致的水体污染;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因管理不善可能导致危险废物非法处置利用或流入环境,可能导致水环境、土壤等造成环境污染;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区级组织指挥机构 区政府是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工作。区政府依法设立 XX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详见附件 2),XX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和要求;统一协调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XX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
2.2 现场指挥机构 区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由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部门构成,区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
6 别、特点,确定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现场环境应急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调查情况,组织开展环境监测,研判事态发展;组织制订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组织调动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落实应急指挥部指令和决策;监督事故单位控制切断污染源、消除环境污染、处置泄漏危险废物、恢复生态环境。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XX 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污染处置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区林业服务中心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等。
应急监测组:由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
7 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医学救援组: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伤员紧急医疗救援;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及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
应急保障组: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经费。
新闻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参加。主要负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 XX 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通过多种方式,通俗、权威、全面地做好相关知识普及;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社会稳定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参加。主要负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
8 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事发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防 3.1.1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全区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3.l.2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信息监控。
(1)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辐射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2)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藻类污染的预防预警由区生态环境分局 XX 区水利局、区气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3)有可能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监控。
9 3.1.3 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监控信息在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上实现共享。
3.1.4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 号)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监督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
3.1.5 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普查。掌握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源头把关,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过程中,重点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审查,检查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和设施落实情况,以及针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变化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补充完善情况。对已建成投
10 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凡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已做过评价现已不可行的,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并加强风险评价;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5)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6)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的建设工作。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红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省政府发布。
橙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危害的。橙色预警由省政府发布。
黄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
11 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黄色预警由市政府发布。
蓝色预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蓝色预警由区政府发布。
当一个流域或者两个以上镇(街道)同时发生或可能发生自然灾害,危及环境安全时,区生态环境分局研判相关信息后,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当环境质量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发生严重环境污染时,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密切监测污染状况,及时启动预警系统。
3.2.2 预警状态 发布预警进入预警状态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与信息报送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 (3)落实 24 小时值班制度,责令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报告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4)区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有关领导和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5)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随
12 时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预测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 (6)组织对重点防控区域、环境风险隐患单位的应对措施准备工作等检查、督导,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问题; (7)要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8)明晰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及其储备、运输情况; (9)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 (10)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当收到上级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时,还应该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向市政府、市生态环境...
篇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XX 县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l.5 事件分级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2.2
领导机构组织与实施 2.3
工作机构组成及职责 2.4
工作机构组织和实施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防 3.2 预警 3.3
信息报告与通报 3.4
信息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2
响应措施 4.3
响应终止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5.2
调查处理 6
应急保障 6.1
资金保障 6.2
装备、物资保障 6.3
通信保障 6.4
技术保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管理与修订 7.2
监督考核工作机制 7.3
奖励与责任追究 8
附则 8.1
本预案用语的含义 8.2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强化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扎实构建全县环境安全防控体系,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环境安全,建设生态 XX,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XX 省环境保护条例》、《XX 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 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 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 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 市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 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一般以上突发环境事件、超出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开发区管委会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由县政府或 XX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认定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
辐射事故应急工作按照《XX 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XX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本预案指导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地质环境突发事件除外)。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和处理能力。
1.4.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 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工负责,各相关科室、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中队、环保所各司其职。
1.4.3 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和风险源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响应和处置,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
1.4.4 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应急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工作,加强培训,定期演练,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应急专业队伍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
的作用。
1.5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突发环境事件标准见附件 1。
2
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组成及职责 在县政府和 XX 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领导下,设立 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XX 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和 XX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指示和要求;组织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及组成部门职责见附件 2。
2.2
领导机构组织与实施 根据县政府、XX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或应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请求,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经局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
2.2.1 接受任务,了解有关情况 为正确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局应急领导小组及有关单位、人员在接到任务时要尽快了解以下情况: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性质,必要时要了解事件发生的原因; (2)污染源的种类、性质、危险特点、数量、泄漏规模、污染范围、污染毒性特征、污染区、周边敏感点及其周围人员、动植物等中毒症状; (3)事件危害的严重程度、发展趋势、受到控制的可能性以及预采取的措施; (4)本单位的基本任务和要求; (5)上级指挥机构及指挥员的位置、指挥关系及报告联络方法; (6)外部接口单位的任务,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协同; (7)其他与应急处置有关的情况。
2.2.2 下达预备通知 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后,应尽快下达预备通知,使所属各应急小组人员尽快展开应急准备。其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需要启动的相关应急小组及人员; (3)应急准备的内容及要求; (4)人员集结地点及达到时限;
(5)事件所在地部门所采取的工作。
2.2.3 派出先遣处理组 为及时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尽快协助或指导事发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在下达预备通知后,应组织先遣处理组,明确任务及职责,提出有关要求,迅速赶赴事发现场。
2.2.4 分析判断,明确任务 1.听取报告建议:局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应急组应依据各自的职责,积极主动地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指挥协同、应急处置方案、应急保障等方面的建议,为应急指挥决策提供参考。
2.明确任务:局应急领导小组在听取有关报告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制定应急处置预方案,内容包括:
(1)应急意图及目标; (2)出动的力量及应急行动规模,包括应急人员组成、分工及应急行动要求等; (3)所需仪器设备及应急器材、人员防护要求、完成准备工作及达到事件现场的时限; (4)地形、气象及公众行动等对应急行动的影响及应采取的对策; (5)行进路线;
(6)应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应对措施。
2.2.5 下达应急通知 明确任务后,立即下达应急通知,内容包括:
(1)事件概况; (2)应急目标; (3)各应急组的成员、任务及有关要求; (4)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 (5)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法,通信联络方式,与外部接口单位的联络协同方式; (6)指挥员或代理指挥员的位置。
2.2.6 赶赴现场 按照指定的路线组织应急车辆编队开赴现场,明确途中通信联络方式,妥善处置途中的各种情况,确保按时到达应急地点。
2.3
工作机构组成和职责 局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专家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应急监察组、应急危废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环境安全应急科,是局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
XX 市生态环境局 XX 县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及组成部门职责见附件 3。
2.4
工作机构组织与实施 2.4.1 受领任务。各应急组受领任务的内容主要有: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情况;本组的任务、人员、分工及准备工作要求;出动时间、行进路线、行进序列、进入应急现场的时机及方位;指挥关系与方式,报告程序及方式,通信联络方式;外部协助单位的任务及协同方式与要求等。
2.4.2 组织准备。各应急组接受任务后应立即集结所属人员,研究本组的行动计划,明确人员分工,检查准备器材和车辆,组织本组按照要求赶赴事发地点。
2.4.3 注重安全,加强防护。各应急组到达应急现场附近,应根据环境事件性质、事故等级、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进行个人防护,然后进入事故应急现场。
2.4.4 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各应急组根据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应急处理处置程序和规范,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应急处理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理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局应急领导小组。
2.4.5 组织第二梯队。根据任务需要,适时组织第二梯队支援前方,始终保持应急队伍的战斗力。
2.4.6 应急后期工作。各应急组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命令后,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灾后环境恢复工作,同时各应急组应做好应急总结。
2.4.7 应急过程的记录。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各应急组在应急过程中,均应准确及时的记录应急过程,为总结应急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提供依据。记录工作需专人负责,必须记录的内容有:
(1)事件的发生、发展与终结; (2)指挥程序,出动力量的规模; (3)任务分工与完成任务的情况,各个接口的衔接情况; (4)公众采取的防护措施及其效果; (5)地形、气象等对应急行动的影响情况; (6)其他各类有必要记录的情况。各类公告、通报、通知及重要指示等,均应收集整理。
各种情况的记录必须有时间、地点、执行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签字。应急终止后交应急管理办公室存档。
2.4.8 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视情况临时组 建,主要担负事件现场应急指挥工作。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与通报 3.1
预防 3.1.1 局应急领导小组及其组成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县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例行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3.l.2 局应急领导小组和环境应急小组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和信息
监控。
(1)涉及空气质量重污染应急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大气环境科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科、监测站、监察大队、监察中队、环保所协助,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2)水环境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水生态环境科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科、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协助,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3)涉及土壤和贫困村饮用水源地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科、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协助,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4)涉及固体废物和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科、土壤生态环境科、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协助,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5)生物物种安全事件的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科、环境监察大队协助,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6)水体富营养化导致的藻类污染的预防预警由土壤生态环境科负责,环境安全应急科、监测站协助,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7)有可能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
信息接受、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局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科室、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中队和环保所负责,并对相应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
3.1.3 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监控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3.1.4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对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3.1.5 局应急领导小组组成部门、有关科室、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中队、环保所,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调查。进行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普查,掌握环境污染源和环境风险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实施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与环境风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监控。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及演练工作。
(3)加强源头控制,实施新建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制度。
把落实环境风险评价和风险防范措施作为环评审批关键环节,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存在环境风险的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加强对环境风险评价的审查,“三同时”巡查重点检查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境风险隐患防范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对已建成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发现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已做过评价现已不可行的,应补充开展环境风险评价。加强对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工作,防止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
(5)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
(6)定期组织环境安全应急管理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专业化水平。
(7)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环境安全防范意识。
3.2
预警
3.2.1
预警分级与预警发布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
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
红色(Ⅰ级)预警、橙色(Ⅱ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
篇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风 理昌 (十堰)科技 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1.总则„„„„„„„„„„„„„„„„„„„„„„„„„„3 1.1 工厂概况„„„„„„„„„„„„„„„„„„„„„„„3 1.2 编制目的„„„„„„„„„„„„„„„„„„„„„„„3 1.3 编制依据„„„„„„„„„„„„„„„„„„„„„„„3 1.4 应急救援分级„„„„„„„„„„„„„„„„„„„„„4 1.5 适用范围„„„„„„„„„„„„„„„„„„„„„„„4 2.指挥体系与职责„„„„„„„„„„„„„„„„„„„„„4 2.1 组织体系框架„„„„„„„„„„„„„„„„„„„„4 2.2 应急救援机构职责„„„„„„„„„„„„„„„„„„„„5 3.环境事件的确定、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和应急救援预案程序„„„„7 3.1 重点控制部位„„„„„„„„„„„„„„„„„„„„7 3.2 重点部位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和分类„„„„„„„„„„7 3.3 各级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8 4.信息传递与处理„„„„„„„„„„„„„„„„„„„15 5.附则„„„„„„„„„„„„„„„„„„„„„„„„15 5.1 预案管理与更新„„„„„„„„„„„„„„„„„„15 5.2 预案解释部门„„„„„„„„„„„„„„„„„„„15 5.3 预案实施时间„„„„„„„„„„„„„„„„„„„15 附件一:
东风理昌(十堰)科技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1 1 .总则
工厂概况 东风理昌(十堰)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十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龙门工业园,工厂占地 16 亩,是东风实业有限公司和无锡理昌科技有限公司麾下骨干汽车安全带零部件企业。
公司自创立以来,充分发挥东风品牌和民营机制最佳效应,确立了“做大做强东风传动系统总成”的发展战略.公司目前一期投资 3960 万元,设计传动轴系列及零部件 10 万辆╱年,生产转向垂臂等系列零部件 50 万件╱年,5 年内达到传动轴系列 20万辆╱年,其他主要产品 80 万件╱年,投产后 3 年内达到产值1.1 亿元╱年、5 年内达到 2.38 亿元╱年,产品涵盖转向垂臂、转向节臂、传动轴零部件、传动轴总成。
公司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秉承“注意细节、精益求精”的精神,铲平做工精细、品质优良,顺利的通过了 ISO╱TS16949 质量体系认证。产品在满足东风公司的同时,还远销河北、北京、福建、广西等多家主机厂。
公司的企业文化根植于东风公司深厚的历史沉淀,同时又不断赋予东风品牌新的生机与活力,在科学发展中逐步打造了“开放、进取、参与、包容”的企业文化,遵循“管理规范、稳健经营、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依托东风品牌和民营机制,实现了健康、平稳和较快的发展。公司 2010 被湖北省国资委授予“文
明单位”称号,2011 年被东风公司党委授予“五星级”“四强党委”称号。
志存高远,勇于探索。公司将围绕“做大做强汽车传动系统总成”的发展远景,创新开启梦想,改善实现跨越,在传播东风文化道路上勇于担当,激情奋进。
公司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十分重视,于 2012 年建立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现有员工 79 人,其中管理人员 32 人,技术人员 8人,直接工人 47 人。从事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内审员 3人。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工厂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健康和保护环境。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其它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 8.《东风汽车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东风司发[2006]6 号)
9.《东风实业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分级
根据险情或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范围及应急方式,公司内应急救援行动分为三种级别:
a.一级应急(预警)——作业岗位级应急处理。是指发生了影响工厂安全、情况较为紧急且事态立即可控的异常事件,主要以岗位人员或作业区域人员协作方式,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应急处理预案,快速进行应急处置。必要时,应启动工厂级或公司级应急救援系统。
b.二级应急(现场应急)——工厂级应急处理。是指发生已影响工厂重要单元且情况紧急的死亡、较为严重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但事态影响尚未超出厂界的严重事故。二级应急要求工厂应急救援系统全面启动。必要时,应启动公司或外部应急救援系统。
c.三级应急(全体应急)——公司级应急处理。是指发生了情况十分紧急且事态影响已超出了厂界的重大伤亡、严重火灾、爆炸和大面积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且需要关闭工厂重要单元的重大事故。三级应急要求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全面启动,并紧急寻求公司外的社会救援以有效控制事态。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 有限公司。
2 2 指挥体系与职责
组织体系框架
公司成立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如下图:
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框架图
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2.2.1 机构 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 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指挥):
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 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指挥):
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 有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组员:生产装备部、综合部、维修班、技术质量部、各班组、采购部、市场部、财务部以及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 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生产装备部)。
办公室主任:生产装备部部长 成员:生产装备部安技环保员 2.2.2 主要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办公室 采购部 生产装备部 技术质量部 各班组 综合部 财务部 市场部
组长:
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负责应急所需物资及人员配备; 3.负责一级、二级环境事件救援现场的应急指挥; 4.负责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审批。
副组长:
1.负责组织环境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环境事件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 3.协助组长参与环境事件救援现场的应急指挥; 4.负责组织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生产装备部:
1.负责重点控制部位的调查确认; 2.负责组织公司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更新; 3.负责重点控制部位的日常预防与预警; 4.参与公司内各级各类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5.负责各级各类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的备案; 6.负责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7.
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时的信息联络。
综合部:
1.负责灭火救灾抢险,参与实施应急救援; 2.负责维持应急救援现场秩序。
3. 参与应急救援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相关善后事宜。
维修班:
1.负责提供事故现场设备设施资料; 2.负责应急救援的物资保障、下达维修与保养计划。
技术质量部:
负责提供事故发生部位的工艺资料和技术资料。
各班组:
负责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与保养。
采购部:
参与协调应急救援的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办公室:
1.负责应急事件信息的收集、传递; 2.参与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3 3 环境事件 的确定、潜在危险性的评估和应急救援预案程序
重点控制部位
a. 油库、油漆库、化学品库以及油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放点; b. 空压站。
重点部位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和分类
3.2.1 环境事件潜在危险性评估 (1)油库、油漆库、危险化学品库可能会因容器腐蚀、人员误操作等,导致大量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而污染土壤,流入水体会对周边居民生活和农作物带来危害;一旦有静电或火种带入,就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而且会对工厂及周边区域大气带来污染、并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
(2)空压站可能会因设备故障、违章操作等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而且会对工厂及周边区域大气带来污染、并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
3.2.2 应急目标分类 按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发生后影响程度和范围,将工厂环境应急救援目标分为三类:
油库、油漆库、危险化学品库以及油品、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存放点为一类目标; 空压站为二类目标。
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重点应急事件分布详见《东风(十堰)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重点应急事件分布图》。
各级各类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3.3.1 一类目标 一、油库主要存放有:机油、废机油灯。根据以上物质危害性特点,特制定如下预防事故措施及应急事件处置预案。
1.预防措施
执行工厂编制的 DFL8787C-P014-4《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DFL8787C-P024-4《安全防火管理程序》和《岗位作业指导书》。
2.事故处置预案 1) 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向消防队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警,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泄漏量、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及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发生火灾时首先给消防队报警,报警电话:119。如有人员伤亡,还须拔打急救电话:120。报警后派专人在必经路口等候,使消防车、救护车及时准确到达现场。同时将信息传递给生产装备部(电话:8288152、15972567955、8288158),生产装备部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总指挥、副总指挥不在工厂时,应向生产装备部负责人报告,由其担任临时总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并全权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全厂职工进行扑救,并安排现场一切工作。
3)
若发生泄漏,则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电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消防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沙土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或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就地焚烧。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
若发生火灾,则利用现场灭火器控制火情,疏散起火现场员工,尽量转移火场周围物资。扑救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关闭各部门阀门,使用各种消防器材扑救起火点,并用水降温冷储罐。在扑救火灾中,如发现油罐破裂、变形的现象,则组织人员和车辆及时撤离现场,防止爆炸伤亡事故。
5)
综合部、生产装备部和相关部门会同上级职能部门,认真对事故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二、危险化学品库主要存放有:硅烷、稀料、油漆、固化剂、清洗剂等,根据以上化学危险品特点,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预防事故措施及应急事件处置预案。
1.预防措施
执行工厂编制的 DFL8787C-P014-4《危险化学品管理程序》、DFL8787C-P024-4《安全防火管理程序》和《岗位作业指导书》。
2.事故处置预案 1)
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消防队及工厂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警,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化学品名称及泄漏量、事故性质(外溢、爆炸、火灾)、危险程度及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发生火灾时首先给消防队报警,报警电话:119。如有人员伤亡,还须拔打急救电话:120。报警后派专人在必经路口等候,使消防车、救护车及时准确到达现场。同时将信息传递给生产装备部(电话:8288152、15972567955、8288158),生产装备部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若总指挥、副总指挥不在公司时,应向生产装备部负责人报告,由其担任临时总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并全权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
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到达现场,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全厂职工进行扑救,并安排现场一切工作。
3)
若发生泄漏,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沙土或其它不燃物吸附。也可用大量水冲洗稀释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
发生火灾,扑救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失火部位,并用水降温。在扑救火灾中,如发现盛有油罐压力容器变形、破裂的现象,应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现场,防止爆炸伤亡事故。
5)
综合部、生产装备部和相关部门会同上级职能部门,认真对事故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3.3.2 二类目标 空压站可能会因设备故障、违章操作等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而且会对工厂及周边区域大气带来污染、并产生固体废弃物和噪声污染。根据锅炉房、空压站的特点,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如下预防事故措施及应急处置预案。
1.预防措施
执行工厂编制的 DFL8787C-P020-4《机械电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和《岗位作业指导书》。
2.事故处置预案 1)一旦空压站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立即向消防队及工厂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警,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爆炸、火灾)、危险程...
篇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作者:admin 来源:企业环保咨询服务中心 更新时间:2006-12-26 ]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l.3.1 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 30 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 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 5 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 1、2 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3.2 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 1 万人以上、5 万人以下的;
(4)1、2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1.3.3 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 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l.3.4 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 3 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 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核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
1.4.1 超出事件发生地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1.4.2 跨省(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1.4.3 国务院或者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l.5 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突发环境事件国家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相关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环保总局应急救援队伍由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核安全中心组成。
2.2 综合协调机构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协调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务院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统一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完成国务院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2.3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提出增援请求。必要时,国务院组织协调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4 地方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2.5 专家组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聘请科研单位和军队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工作为: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国务院或部际联席会议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 预防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3.1.1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国内(外)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3.l.2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1)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事件、辐射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环保部门负责;
(2)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海洋部门负责;
(3)海上船舶、港口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由交通部门负责。
3.1.3 环境污染事件和生物物种安全预警信息监控由环保总局负责;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海洋局负责;海上船舶、港口污染事件信息监控由交通部负责;辐射环境污染事件预警信息监控由环保总局(核安全局)负责。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经核实后,及时上报国务院。
3.2 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国环境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软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并建立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
3.3 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预案执行。
进入预警状态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4)指令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5)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3.4 预警支持系统
3.4.1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建立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实时监控信息系统、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区域环境安全评价科学预警系统、辐射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建设重大船舶污染事件应急设备库和海空一体化船舶污染快速反应系统;建立海洋环境监测系统。
3.4.2 建立环境应急资料库。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数据库系统、生态安全数据库系统、突发事件专家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恢复周期检测反馈评估系统、辐射事件数据库系统。
3.4.3 建立应急指挥技术平台系统。根据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协调指挥中心及通讯技术保障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环保总局及国务院相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
按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由环保总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4.2 应急响应程序
4.2.1 ⅰ级响应时,环保总局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开通与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省级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
(2)立即向环保总局领导报告,必要时成立环境应急指挥部;
(3)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4)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地方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4.2.2 有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接到特别重大环境事件信息后,主要采取下列行动:
(1)启动并实施本部门应急预案,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通报环保总局;
(2)启动本部门应急指挥机构;
(3)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支援时,向国务院提出请求。
4.2.3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可以参照ⅰ级响应程序,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应急响应行动。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环保总局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请求。
4.3 信息报送与处理
4.3.1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 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后,1 小时内报告省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立即报告国务院相关专业主管部门,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 1 小时内,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国务院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4.3.2 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 1 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捕杀或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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