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10篇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庆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情况的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公管联办〔2020〕2 号)、《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
1.严格执行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的相关制度规定,对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要求招标人严格执行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关于进场交易的相关规定,依法确定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管局)对进场交易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截至目前,市公管局共对 108 个工程建设类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审批、核准。
2.不断完善评标办法。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依法选择评标办法。依据《安徽省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招标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招标方式。今年以来,我市已开展汽车出口生产基地涂装车间EPC总承包、安庆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工程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安庆机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旅客服务配套设施采购设计一体化等项目的招标工作;已开展安庆市滨江 ECD(油罐生态文化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高铁新区一期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安庆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招标工作。
二、完善交易制度规则方面
1.健全招投标规范性文件目录管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则。2020 上半年,我市对《安庆市 2019-2020 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已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安庆市 2020 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优化营商环境等相关政策要求,调整完善市县统一的招标文件范本,持续优化评标办法,设置合理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截至目前,已对建设工程类交易文件范本修订完善 6次,并结合项目特点,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2.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促进诚信履约,我市
结合实际,强化两场联动机制,加强标后履约监督检查。市公管局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出台《开展 2020 年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行为专项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安庆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及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的通知》等制度。2020年,市公管局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以及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等情况开展了跟踪检查。通过检查共发出 16 份《安庆市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了市场主体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关键岗位人员不按规定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3.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章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制度规则。今年 5 月底,我市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对包括《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 77 号令)在内的 19 份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公平竞争性审查评估;对列入《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目录》28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后继续执行 5 件,拟废止 10 件,拟修改 13 件。现正拟定《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初稿。
三、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方面
1.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落实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目前,正在收集、梳理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水利工程建设、土地交易等方面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分析我市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拟向省内已经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单位学习借鉴工作经验。
2.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按照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府服务”要求,在实现监管平台与政府服务平台、政府信用平台对接的基础上,市公管局加强与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2020 年 6 月初,全市数据归集第一轮攻坚战中,市公管局成功对接事项 660 项,率先完成数据归集任务。
3.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联防联治工作机制,为加快形成综合治理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2019 年下半年,市公管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公安局联合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工作机制》。对“安庆经开区天宝新苑、站东花园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安庆市宜秀区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总铺社区及桃元社区雨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两个项目,涉嫌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违规行为线索开展了联合调查,分别对两个项目 146 家、84家投标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由招标人不予退还保证金 2336 万元,对市场“恶意”竞争主体形成有力震慑。
四、厘清监管各方职责方面
1.厘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招标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取消招标文件中各类限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条款,禁止随意抬高投标企业资质等级,严禁设置与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业绩要求、技术商务条件及评标加分指标。
2.严格执行合同备案手续,依法纠正违反招投标约定事项的合同内容。我市采用“线上线下”同步方式,严格做好交易项目合同复核备案工作,确保合同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合同内容、合同格式以及签章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复核,2020 年我市完成备案的 483 个进场交易项目合同均符合要求,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一致。
3.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的联防联动。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移交的线索,公安机关依法加快审查,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积极配合调查。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我市共排查出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 46条(市本级 8 条,县级 38 条),已全部“清零”。其中,作出行政处理 6 条,作出信用处理 18 条,移交公安 22 条(立案 5 件,7 人被采取措施,已全部结案),线索处理率达 100%。对违规企业实行“打血断财”,由公安部门查实并认定企业的违规行为,招标人依照招标文件对违规企业追究民事违约责任,共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累计近 4700 万元,对市场“恶意”竞争主体形成有
力震慑。
五、创新监管方式方面
1.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完善交易服务平台功能。2020 年 8 月,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升级改造项目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现正在开展交易、服务、监管三大系统分离部署工作,预计于今年 11 月份完成。通过此次升级改造,将强化交易服务平台功能,突出服务系统发布、交互、汇集、储存各类信息的枢纽作用,依托交易平台系统,实现市场主体和招投标过程信息全面记录、实时交互,保证交易记录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监督留痕、责任可究。
2.加大对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精准甄别投标人串通投标等问题线索。2020 年 9 月,市公管局配合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借鉴芜湖市公安机关与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联合运用交易大数据分析查处串通投标经验做法,利用串通投标分析系统,对我市 2018 以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及项目交易数据开展了数据分析,以全方位摸排招投标领域围标串标可疑线索,精准甄别、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此次系统分析,共对 2136 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数据分析,其中 51个项目存在可疑线索。目前,公安机关相关部门正对两个重点项目的可疑线索进行甄别。
3.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市持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信息特别是审批信息、招投标、履约
及其变更信息的依法集中公开。畅通监督渠道,加强市场主体、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外部监督,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加快推进招标项目的审批、履约及变更等全流程信息在“省市共建,市县一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集中公开共享。2019 年以来,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信息 48025 条,其中,审批信息 47条,招投标信息 45529 条,监管信息 763 条,履约及变更信息623 条,信用信息 1063 条。
4.严格把关专家入库审核,健全评标专家征集、培训机制。加强评标专家网上教育培训,依法依纪处理违法违规评标行为。截止 2020 年 9 月,我市共征集到 143 位评标评审专家入库申请表,初审通过 130 位入库申请,专业涵盖工程施工、监理、造价、设计、勘察、测绘以及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机电产品、医疗器材、公共咨询、投资策划与决策等多个类别,补充、优化了评标评审专家库安庆地区的评标专家力量和构成。坚持“一标一考评”,通过对专家的日常考核,督促专家自觉遵守评标工作标准和纪律,恪守职业操守。目前,已对 4 名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处理。
5.不断推进我市乡镇招投标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进一步打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乡镇招投标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出台《安庆市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由市公管局牵头,于
2020 年 5 月至 9 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行动共对 56 个(高配副县级乡镇 23 个、普通乡镇 33 个)乡镇 1731 个项目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重点实地督查,反映问题 270 个。乡镇招投标领域问题集中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增强了乡镇招标采购人规范开展招投标活动的意识,促进了乡镇招标项目程序规范完善,招标方式和评审办法适用合法科学。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9 月 25 日
篇二: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委监察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情况的调研报告 县纪委监察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情况的调研报告 工程招投标是工程领域反腐的源头和关键环节,又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滋生地之一。为摸清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情况,分析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招投标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的对策措施。一、当前基层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情况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探索和实践,XX 县招投标工作已基本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利国招 喘 投标法》、《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下发,作为指导 坩 招投标活动的纲领性文件,为规范工程建 鳖 设招投标活动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目 前,县设有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土地交易 糙 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4 晰 个招投标管理中心。各招投中心各司其职 麓 ,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招投标工作基本走 阱 上正规。
(一)强化法制观念,市场引 力基本形成。各代理和监管机构不断加强 队伍建设,以组织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 腺 ,
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水平。在 难 招投标工作中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及 鹄 配套法规,不断加强和规范招投标活动, 割促进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 臬 )健全配套制度,市场运作基本规范。各 湓 县文件下发后,进一步规范了山区县招投 标活动,县监察局、招标办等部门也出台 局 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实行公开、公 锬 平,阳光管理。通过登报、网上发布等形 艳 式,提前预告交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粮 防止因信息渠道不畅、交易透明度不高而 发生私下承诺、“暗箱操作”等违规现象 虢 。资格预审和开标结果事后及时告知公众 柞 ,尤其是各投标单位,主动接受监督。同 瑛 时,统一文本,规范管理。招标办全面落 夭 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外统一推行《招标 方案》、《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 柜 》等统一文本,强化了监督,规范了管理 。
(三)加强监督管理,市场建设正规 仕 有序。各类公共交易活动进入交易中心后 沆 ,接受来自执法单位、招标办和相关职能 幛 部门三个层面的统一监管。县纪委监察局 逞 负责对招标办、交易中心履行职能情况及 肚 投标企业的廉政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招 岔 标办专门履行对交易中心的监管职能;相 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对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业管理 á 和监督职能。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存 刹 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县招投标工作虽 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 蛹 忽视的问题:
一是监管机构和服务机构 嫦 未按要求完全脱钩,导致职责交叉、政企 昌 不分;机构重叠,造成大量的人力、财力 钉 、物力资源的浪费;部门和行业各自为政 鲛 ,制度不统一,行为不规范,监督不到位 迩 。
二是评标专家库结构单一,专业人员 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项目管理法 悠 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执行 不到位,容易造成违法分包、转包、虚大 诹 工程造价和偷工减料等行为。
四是尚未 瞵 建立统一的“不良记录”处理机制,对交 犟 易主体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大。原因主要 罡 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法规不配 赡 套。工程项目的立项、资金筹措、施工、 更 质监、竣工验收、资金投标等涉及到多个 ┒ 职能部门,而各个部门又受各自规章、制 嘁 度的限制,致使相互之间的职能不明,责 质 任不清。
(二)法律意识不够强。招投 俭 标工作经近几年的法律建设,特别是《招 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一些招投标 サ 管理规定陆续出台,全社会对招投标的工 作认识有所提高,但
建设单位由于急功近 郇 利思想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法律 偿 约束,造成招投标行为不规范。
(三)
足 执行规定不严格。表现在招标人对招投标 法律法规部分条款不理解,如从发售招标 柰 文件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 日, 宕 他们认为时间较长不符合实际,延误了他 俊 们的建设工期。招标单位一味压缩投标单 盖 位编标时间,而不知道编标是件工作量大 躜 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编标时间较短,不 绗 但标书质量低、准确率差,而且很容易造 喝 成招标失败。
三、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 尺 监督的建议 (一)大力强化法纪意识。
扬 围绕《中华人民共利国招投标法》的实施 墼 ,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地方招投标管理 桨 规定,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 嗬 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此来规范招 漪 投标市场,使之走上健康、有序、良性发 渣 展的轨道。
(二)切实规范决策行为。
丽 一是要科学决策。不管是哪一级政府或部 軎 门,每决策一个重要项目,都要首先开展 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尽最大努力去把握 簟 实情,保证决策符合当前形势和当地的实 骧 际,符合本单位和本部门事业发展的方向 з 。二是要民主决策。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 与个人分工制相结合,在决策过程中,要 □ 充分听取和采纳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不 洧同意见,集中智慧,博采众长,对影响全 瑙 局的重要项目要反
复权衡慎重决策,对群 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要摸准实情及时 颓 决策。三是要透明决策。政府的决策出台 貂 后,除按规定保密的内容,要尽可能的让 坛 广大群众及时知情,特别是对一些涉及面 贱 广或容易引起误解的决策,及时做好解释 蝼 说服工作。实行重大项目绩效考核、绩效 清 预算和行政问责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 塄 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追究决策者的 η 责任。
(三)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要解 驷 决招投标问题的根本办法就是进一步优化 寅 资源配置,建立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 采购于一体的交易中心。目前由于多方面 踌 的原因,建立统一的交易中心还不能实现 ,我们建议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与实践, 局 最终能够建立山区县统一的招投标交易中 心,即按照“统一领导、行业参与、中心 犰 服务、政府监督”的改革理念,建立集工 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和经营性土 祈 地使用权出让为一体的综合招投标中心, 詹 最终实现管办分离、职能分设、政企分开 。“行业参与”,指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槭 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心服务”,指把“中心”为综合性招投 奶 标交易场所,为招投标各方提供法律、信 貌 息、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服务。“政府监 督”,指市政府、纪检监察及发展改革等 孬 部门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 麝 和监督管理。
(四)完善行业管理机制 吻 。一是要坚持“两到位、一控
制”即:法 人或法人委托授权人到位、保证金从企业 苎 基本帐户转入到位、不同类别工程实行不 拒 同的控制价。二是坚持随机摇号制。坚持 蛤 评委、标段划分入围随机摇号产生,标段 要根据报名前后排序随机摇号产生,杜绝 б 人为划分行为,入围不搞推荐,报名原始 材料要存档以备查。三是要防止“假法人 ”到位。要在拍照存档基础上,及时辨别 雩 法人真假。四是完善评标专家库。评标专 茚 家库要实现微机建档,与省上评标专家库 ぱ 实行对结,对山区县上报的专家,实行登 е 记、备案。五是要建立起“不良记录”清 郅 出市场制度。对交易主体出现的围标、串 墙 标、陪标、违法分包、转包、虚大工程造 罪 价、偷工减料及行贿等行为,一经发现, 踵 一律记录存档,并按规定通报给有关部门 嗷 或向社会公布;落实廉政准入制度,严格 橱 兑现奖惩。六是吸收审计、财政部门参与 歇 审核。引进经验丰富的审计、预结算方面 专业人员,对控制价的客观性、合理性进 行审核。
(五)努力加强监督管理。一 是细化实施细则。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 赔 ,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操作办法,注意把握 霄 三个原则:工程项目招投标,原则上不设 羝 技术标,只设商务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 琢 预算价必须经审计确认;报名投标企业超 圊过10家的,先通过抽签的办法,确定6 フ —7家企业入围开标,可以有效防止陪标 鼍 、围标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项目管理监 勋管。实行招投标前置化,即在项目立项审 俱 批时就对其招投标
提出明确要求。同时, 到工程验收阶段必须出具招投标相关手续 叫 。完善建立专业代建机制。要在严格城市 诹 投资工程建设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非 н 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范围,从而有 舂 效防治腐败问题。三是加强执法监督。纪 子 检监察部门要派员全程参与监督招投标活 动,对那些规避招标和假招标行为,以及 捌 领导干部插手招投标活动或随意转移监督 匦 职能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篇三: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2009 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调研方案的总体要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就全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开展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情况报告。
一、专项监督工作的调研概况 2009 年 7 月 7 日,松江区人大常委会第 27 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由常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制定《关于松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调研方案》。7 月中上旬,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赴区建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就我区在建的住宅建设工程及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作了专题调研。7 月 23 日,区人大常委会第 28 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对我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并由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关于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讨论意见》。7 月下旬,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在调研的基础上,充分吸收主任会议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专项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二、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现状
近年来,松江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管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在建住宅工程和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基本受控,趋于稳定。目前,全区在建住宅工程项目共计 69 项,建筑面积为 292 万平方米,工程造价达 458293 万元,单位工程 1286 个。其中,保障性住宅占 2个项目,单位工程有 78 个。
1、严格准入,认真做好工程建设事前关口治理。近年来,我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严格把关,狠抓工程建设事前关口治理工作。一是把好“入门关”。在“三个更加注重”建筑领域试点工作中,创新性地将各镇、街道(园区)等总投资 100 万元及以上的各类投资项目均纳入施工公开招投标管理范围。对应招未招项目均予以查处。二是把好“资格关”。无论是招投标项目还是直接发包项目,均严格按照承包单位的资质及项目经理的资格登记范围予以承接工程。三是把好“评标关”。一方面,改进评标专家的通知方法,由计算机随机抽取并语音通话,加强了入选评标专家的保密性,增强了评标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建立了一支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社会监督员队伍,参与招投标过程中重要环节的监督,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面。
2、依法行政,加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改变传统监管模式,在建设工地检查方式、安全质量监管方式、违规查处方式等方面积极探索,力求实效,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到位。一是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在对建筑工地监管上改变了传统做法,大胆创新,做到“三
个改变”。改变工地巡查方式,由单一的预约式检查变为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和到位检查相结合;改变安全监管方式,由以往的划片一组监管转变为多组随机编排的交叉监管;改变查处方式,实行查处分离制度。二是在强化责任主体上下功夫。在加强工程实物安全质量监管的同时,设定现场监督标准动作,并通过宣传教育、组织培训等途径,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不断增强参建各方主体的核心责任。三是在信息技术上下功夫。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安全管理。如:在本区域实施建筑工地短信群发系统,提高预警效率;通过信息技术对机械设备进行实时监控,出现故障及时报警提示,并具有“黑匣子”功能,一旦发生事故可及时查找事故原由;针对吊篮停层不准确、事故频发的状况,直接把摄像头装到吊篮进料口上方,有效地解决了施工人员的视觉盲区问题。同时,切实强化由原先的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的转变,积极防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入生产领域;对违规项目,依据法律法规,做到该停则停,该罚则罚;对情节严重的,一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据统计,自 2007 年以来,我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共计 180 例,单位 182 家。特别对“六无”工程予以重拳出击、巨额处罚。
3、创新管理,探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网络体系。根据以往我区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特点,针对性地出台了《松江区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自《规定》实施以来,相比 2005、2006 年发生的 9 起钢结构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而言,近两年来仅发生 1 起死亡事故,极大地减少了此类事故的发生。2006 年,我区在全市率先成立
了各镇、街道(园区)建筑业农民工服务分中心,积极维护农民工利益。同时,为了弥补建筑监管力量的不足,充分利用这支队伍的力量,在 2007 年建立了建设工程协管员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通过协管员对建筑工地的巡查,把事后被动管理变为事前主动管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现场,做到全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巡查基本全覆盖。
4、突出重点,及时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查。“6•27”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倒覆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应敏捷,行动迅速,以此为戒,积极开展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查。一是通过媒体,要求各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文明世博专项整治,加强宣传,增强在建工程建设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三是区建交委会同区安监局,联合对一些在建的重点工程、住宅房项目进行抽查,及时排摸安全隐患;四是对在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安装项目,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施工质量安全检查。
三、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建设工程质量总体安全状况还不容乐观,仍然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1、参建各方主体履职不力。主要表现在:建设单位存在着违规操作,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队伍;扣减安全费用,包括盲目压价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费用,导致施工企业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有效落实;压缩合理工期,使工人因长期加班疲劳作业而引发事故;转嫁责任,建设单位利用其
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转嫁到施工企业头上,规避监管部门的监督。施工单位主要存在违法分包或转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经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不到位;一线工人缺乏安全保护意识等情况。监理单位主要问题在于其性质为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属市行业协会,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工作难以无缝对接。同时还存在着部分监理不到位,部分监理人员责任意识不强,致使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2、工程中标办法存在缺陷。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以“经评审合理价最低中标”为招标原则,造成有的项目投标人低价竞标,中标后由于标价过低、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等客观原因,在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时,特别挤压安全费用支出。有的项目承包商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刻意扣减安全费用投入,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设施陈旧,作业人员缺乏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个别企业为了争得投标加分,集中力量突击创优,甚至出现转移其它工地的安全投入等情况,造成同一企业不同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反差极大。
3、安监队伍与任务不匹配。目前,我区重点产业开工建设项目有 100 余个,全区安全质量受监的建筑工地有 500 余个,而据统计,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员人均监督面积达 166 万平方米/年,人均月监督工地数达 140 个。这就存在着安全监督任务与安全监督队伍力量的严重不匹配。加之,开工建设中的项目,如:深坑宾馆、轨道交通 9 号线南延伸、佘山华侨城等项目均被列为市、区重点项目,其
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高、风险源集聚、监督任务重。这些高、大、精、深的监督任务与监督人员结构也不相匹配。
4、区镇两级管理体系缺乏。一方面各镇、街道(园区)的部分领导质量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注重抓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忽视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各镇、街道(园区)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建设资金偏紧,部分建设方未办理法定建设程序擅自施工,而建设工程所属的镇、街道(园区)也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致使村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
四、几点建议 建设工程质量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连,事关重大。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出如下建议:
1、对市、区重点项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思想认识,真正树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必须要从严遏制“六无”工程。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的问题,决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随意压缩工程周期。
2、针对当前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各自为政”、随意“挂靠”等问题,应对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加强业务指导,积极
改革和完善评标、定标办法等措施,遏制“串标、围标、陪标”等现象。
3、鉴于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以“经评审合理价最低中标”为招标原则的现状,建议区人民政府加强研究,重新审视其合理性、可操性。同时,建议市建交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建交委的工作业务指导。
4、针对监理单位难以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市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使监理单位真正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督责任。
5、根据目前的建设总量和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现状,建议要科学地配备质量监督人员,拟定规范的操作办法,可推行差异化的监管模式,把最优质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控上。
篇四: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设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局认真对 20xx年以来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部门履行职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从政行为,促进反腐倡廉具有重大的意义。为做好此项治理工作,我局成立了以xx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有落实。
二、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进行自查
根据专项治理要求,我局对 20xx年以来实施的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就审批程序、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自查。经查,我局实施的建设工程项目共有 4 个,分别为xx路建设工程、县城人民广场改造工程、xx机场进场道路绿化工程、县城公厕改造工程,具体情况为:
1、xx路工程。包括路基、路面、人行道、绿化、路灯、排水管道等项目,道路全长x米,宽x米,总投资额x万元,
该工程于 20xx年x月x日进行公开招标,中标施工企业为xx县建筑工程总公司,设计单位为xx县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为xx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开工时间为 20xx年x月x日,施工、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县城人民广场改造工程。包括硬化、绿化、亮化、亭等工程项目,面积x平方米,总投资x万元,项目于 20xx年x月x日进行公开招标,施工单位为xx市政园林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xx市园林设计院,监理单位为xx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于 20xx年x月x日开工,于 20xx年x月x日竣工,施工、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xx机场进场道路绿化工程。包括土方平整、开挖回填、绿化种植、管涵修筑等工程项目,道路全长x米,总投资x万元,项目于 20xx年x月x日扫分两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Ⅰ标段施工单位为xx市xx园林有限公司,Ⅱ标段施工单位为xx市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xx县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为xx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于 20xx年x月x日开工,于 20xx年x月竣工,施工、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县城公厕改造工程。项目总面积x平方米,总投资x万元,于 20xx年x月x日进行招标,施工单位为xx县华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xx市赣中设计院,项目于 20xx
年x月x日开工,于 20xx年x月竣工,施工、监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现已移交给县环卫所进行日常管理。
总体上说,经政府决策我局为业主实施的工程依法履行了有关建设程序。
三、强化内部监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
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我局制定了《xx县建设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规划报建、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的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在实际工作中,各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把关,坚持按程序办事,无上道手续不办下道手续,做到政务公开、阳光操作、优质服务、廉洁高效,较好地履行了部门职能。
对于以后实施的工程项目,我局将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合理工期、合理标价、合理标段,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突出监管重点,促进工程建设实施健康发展,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篇五: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工程领域源头治理腐败情况总结:腐败控制成本核算,强化质量监管工程建设涉及立项、招标、投资、建设和管理等诸多环节,从破获的工程建设腐败案件看,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充斥着权钱交易的魅影,腐败的烙印无处不在,“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现象屡见不鲜。
近年来,红塔镇以“科学核算成本、强化质量监管”为重点,以“健全制度、规范流程”为核心,坚持问计于民、集体决策,实行纪委全程监督,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了一批人民满意的“干净工程”、“民心工程”,在工程建设领域筑牢源头治腐“大堤”,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健全制度体系,用科学完善的制度机制来筑牢源头治腐“防火墙”。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推进“十个全覆盖”强化源头治腐制度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源头治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治本之策。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工程领域源头治腐工作给予了科学总结:“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预防核心就是成本和质量,只要坚持科学核算成本和加强质量管理这两个方面都做到位,坚持按制度办事,严格按制度执行,那腐败就没有滋长的空间了。” X年10月,乡镇换届。新班子到任后不久,党委就出台了“发【X】17号文件”《关于建立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及《严禁乡、村、组干部承揽一切工程的规定》。此文件对乡村干部及其亲属承揽工程行为明确要求严令禁止,同时严格执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决定。此后,乡党委政府先后制订了《红塔镇工程建设议标制度》、《红塔镇工程建设
2 竣工验收决算制度》、《红塔镇工程建设变更审批制度》、《红塔镇工程建设成本核算制度》和《红塔镇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表态制度》。制度体系的完善,使我们在操作各个环节时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加强质量监管,从规范运作各个关键环节来织密源头治腐“监督网” 红塔镇党委政府对工程建设管理各环节规范运作,坚持“立项之前问计于民,招标之前科学预算,定标之前集体议标,施工过程全程监督,工程变更提前审批,竣工验收专班决算”的办法,实行纪委全程监督,确保严格按制度办事,有效防止了违规操作和滥用职权。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表态制度,在全镇建立起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决策机制,对重大工程项目、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问题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避免盲目决策和个人意志,以防出现乱上项目而造成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问题。
1 1 、立项之前问计于民。近年来,红塔先后投资 1.2 亿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项目建设,建成了一批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每一个工程在立项之前,镇主要领导总是把考虑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以百姓答应不答应”来作为立项与否的关键因素。在谈到集镇下水道改建项目时,虎川村书记刘正文的说:“新班子来红塔后,就到街道居民家中走访座谈,为下水道改建项目先后多次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讨论该不该搞?该怎么搞?最后经群众代表一致通过该项目立项上马。”诚心交流赢得了民心,问计于民赢得了和谐的发展环境,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仅用半年时间就全部竣工。
2 2。
、招标之前科学预算。“领导干部要当工程预算的内行
3 人。”镇主要负责人多次在党政领导班子会上强调。担任工程项目的分管领导必须对当前的市场行情要摸得一清二楚,做到心中有数,科学合理核算成本,对工程项目造价的预算要尽可能详细周全。工程造价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费、税收和管理费,我们通过核算成本将管理费控制在 5%-10%,既让承建商有一定的利润空间,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又能降低成本,花小钱办大事,少花钱多办事,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3 3 、定标之前集体议标。工程建设议标制是我们红塔在发展中探索出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即由乡党政领导班子和纪委成员组成工程建设竞标委员会,工程项目议标小组在竞标委员会成员中产生,一般有 5 至 7 人组成,议标之前由镇主要领导抽签确定该项目议标小组组成人员,并坚持“一把手不直接参与议标”原则,确保议标小组独立议标来选择“有实力重品行守信用”的承建商,经议标后再由领导班子集体定标。
4 4 、施工过程全程监督。我们坚持“一个项目一个领导一套专班一抓到底”,采取“政府监管、协会监管、群众监管和社会监管”多种方式相结合,由群众代表推荐工程质量监督员,随时监督工程质量。
坚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来作为检验工程质量的唯一标准。谈到流水河大道和防护堤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管时,老党员们娓娓道来:“河道防护堤先后建了三次,第一次修的堤质量不过关,第二次补修不知啥原因只修了一半,成了“半拉子”工程。这一次修堤,党委政府硬是下了大决心,不仅加高了高度,还清理了河道,还在堤内新修了 20 多米宽的大道,质量和前两次大不一样,那硬是把水泥当泥巴使,想用多少就用多少。我亲自参加了修堤修路,这样的工程我们完全放心。”
4 5 5 、工程变更提前审批。施工过程中,对于确因工程需要而变更的要提前填报工程变更审批单并按程序报批,凡未报审批的变更项目在工程验收决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6 6 、竣工验收专班决算。每一项工程竣工后,由镇长,纪委书记牵头成立该项工程竣工验收决算专班,同时明确该项目分管领导和工程直接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中,实行隔手制。工程竣工验收决算专班的成员严格依据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变更审批单、工程日志以及实际测量的数据等为标准进行工程决算,必要时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了解详细情况。验收决算完毕后所有单据交由党政领导班子集体会审,会审通过后由镇纪委、分管领导和镇长一起会签。
三、创新管理方式,以实际成效来拓宽源头治腐“生命线” 近年来,红塔镇不断创新管理方式,采取得力措施,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以实际成效来拓宽源头治腐“生命线”。
去年以来,红塔镇建起了一个又一个民心工程,一个又一个旅游景点项目。投资近 400 万元的中心集镇下水道改造工程;投资 3000 多万元的流水河大道和防护堤工程;投资250 万元的集镇中心水厂,武昌会馆,墙维修,门楼修复,主街道人行道美化绿化工程;山倍村村庄整治工程。这一项项、一件件工程,被上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满意工程”和“阳光工程”。
篇六: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的基础和根本,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 中华民族形成了重承诺守信誉、以诚立业、 以信取人的道德传统。当前, 在工程建设领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是党中央、 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 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 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 是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措施。
一、 我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 我市在认真抓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狠抓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同时, 开展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如 XX 市建设局在 2009 年 4 月就印发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利用 XX 建设信息网、 行业会议加大对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宣传。
由招投标科、建管科、 监察科、 市安监站、 市质监站、 市造价站等科室对全市建筑业的招标代理机构、 造价咨询机构、 施工、 监理等企业的诚信行为检查、 记录并进行通报处罚。
使到诚实做工程信誉好、 工程质量安全好、 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及管理人员得到良好的行为记录;一些信誉差、 弄虚作假、 质量安全差的企业及管理人员受到不良行为记录, 个别企业甚至被清出市场。
据统计, 近年对 XX 华禹造价师事务所等企业记不良行为记录 17 条, 对吴树坚等管理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 38 条。
通过近年开展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建设, 使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体系有了一个雏形。
2009 年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将诚信行为记录范围扩大到整个建筑市场各方主体, 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检测试验、 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并具体明确了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共 175 条, 使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向纵深方向推进了一大步, 为全国建筑市场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统一了标准、 统一了信息管理平台、 统一了公布制度、 统一了诚信档案建设、 统一了对建设各方主体的信用评定工作。
二、 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依法行政、 依法治建工作, 工程建设市场不断规范, 监管体制日益完善, 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 建设市场秩序逐步好转。
但是, 建设领域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其中很多症结就在于一些市场主体不守信用、 不珍惜信誉, 有的甚至采取商业贿赂乃至欺诈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些招标代理机构做招标文件时, 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一些评委评分时未能做到公平公正, 有偏袒行为; 一些施工企业围标串标, 挂靠投标; 为了中标, 压低价格, 恶性竞争, 中标后没有按国家规定对工程投入, 压缩工期, 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 一些业主未组织竣工验收, 擅自交付使用或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各种费用, 造成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 一些管理人员没有按规定履职, 有冒签代签现象等等。
产生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一些企业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 甚至违法了也不知; 二是金钱作怪, 为了钱不择手段, 有些人甚至以身试法; 三是诚信的缺失, 道德论丧,为了个人的目的把道德、 信誉都抛到了九霄云外;四是政府监管部门缺位或不敢管现象; 五是部分管理法规的滞后。
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企业的资质等级是企业进入各级、各类建筑市场的入门证, 成为一项决定建筑企业命运的行政许可制度。
评定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条件有四个:
(1)注册资本;(2)拥有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3)固定工程技术人员数量;(4)以往业绩纪录。
现在, 这些决定建筑企业资质等级的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业的要求。
如对职称人员的要求方面:
建筑行业是劳动力密集型行业, 具有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 企业承揽的工程量大时, 需要吸纳人员, 没有工程或任务不饱满时, 人员则需要流出。
把企业拥有一定数额的人员作为评定资质等级的条件, 就是要求企业要有固定的人员数量, 这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由政府确定各个企业用工定额的习惯做法的延续, 违背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用人的规律, 与建筑业的用人特点相矛盾。
迫使一些企业弄虚作假, 在评定资
质时相互借用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评定机关也只好装聋作哑。
资质评定制度造成的结果是:
对于获得较高资质等级的企业来说, 这一制度限制了竞争对手的进入, 成为他们的保护伞; 有的企业自己并不从事具体工程建设活动, 而是让其他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承揽工程,自己收取“挂靠费”。
对于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来说, 他们只能处于为拥有较高资质等级的企业“打工”的地位, 或者挂靠资质等级更高的企业, 以其名义承揽工程, 自身的发展受到制约。如我市本地并没有一家施工企业是一级资质, 但却有三十多家外地一级施工企业进驻经营。
如果对这些不良行为不进行及时、 有力惩处, 长此下去就是导致违法违纪、 不讲信誉道德者横行无忌, 奉公守法、 讲道德、 重信用的人反而吃亏, 从而对市场的公平竞争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因此, 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规范化, 必须以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础, 坚决树立正气, 逐步形成奉公守法、 讲信用者得益, 违法乱纪、 失信者受罚的良性循环局面。
三、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1、 坚决贯彻、 认真实施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工作的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 做好本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包括业主单位和参与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招标代理、 造价咨询、 检测试验、 施工图审查等企业或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信用的管理, 及时采集、 审核、 汇总和发布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 并将符合《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时报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统一公布 6 个月至 3 年。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 完善建筑市场和工程现场联动的业务监管体系, 在健全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基础上, 建立向社会开放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及时做好诚信信息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可在建设信息网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供社会各届了解和选择。
2、 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监管。
着眼于“联手”, 紧密联系检察、 监察、 发改、建设、 财政、 审计、 工商、 税务、 银行等部门, 明确各自职责, 明确监管范围、 明确专业行为标准, 密切配合, 形成协调联动机制, 进一步提升整体合力, 共同促进建设工程诚信体系建设, 可将企业划分为“守信、 警告、 失信、 严重失信”四个级别。
落脚于“自责”, 根据违法违规事实, 采取会商会办形式, 在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的基础上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作出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认定, 通过建设信息网为主的信息系统(网站)
和交易中心信息平台予以发布。
3、 加大对违反诚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和良好信誉的奖励力度。
纪检监察、 发改和建设部门联合出台有关对违反诚信行为和良好信誉的主体及责任人的处罚和奖励规定。对违反诚信行为的主体和个人限制其承接工程业务。
视情节 1-3 年内不准在 XX 市承接工程建设业务。
对获得良好信誉行为的主体和个人视其信用程度, 在参与工程招投标时适当加分奖励。
4、 建立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
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是深圳市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政府工程牌”经验, 率先在全国建设工程领域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措施。
其核心内容是由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每年一次对申请承接政府投资工程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者列入名录。政府投资工程发包人必须在该名录中确定承包人,未列入名录者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该制度是政府作为建设单位, 对其投资建设的工程的承包商进行定期的、 集中的、 规范的资格预审, 是对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制度的改革, 也是对现行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的补充与完善。该制度明确有以下七种行为不列入预选承包商名录。(一)
因拖欠民工工资逾期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二)
拖欠分包商工程款逾期未整改或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通报; (三)
因行贿、 受贿、 串通投标、 转包、 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四)
承接违法建筑的设计、 施工、 监理业务的; (五)发生叁级(含叁级)
以上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有关政府部门处罚的; (六)
对
于申请时隐瞒真相、 弄虚作假的申请人, 不予列入名录, 并在 2 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 (七)
根据税务机关的意见, 有严重的偷税、 漏税等违反税收管理法律、 法规行为的,不予列入名录。
目前已有上海、 青岛、 东莞等多个城市借鉴, 逐步在政府工程中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
5、 建立诚信道德的长效机制。
要建设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信用体系, 必须从深层次的信用文化建设的“本”入手, 从社会风气的净化做起, 从经济领域作为突破, 并以其对经济运行质量提高的显著作用为“教材”, 进行标本兼治, 进行精神和物质两手抓, 才能使真正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成为有源之水, 有根之树、 才能真正在全社会“兴诚树信”。
目前我国的教育体系中, 还没有完善的诚信规范教育, 特别是关于制度规则和信用方面的教育还比较匮乏和粗放,应积极探索面向公民, 特别是建设工程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方式方法。公民要从小开始教育,直到进入工作岗位后, 都要采取多种形式, 持久进行诚信道德教育。
使人们在经济与社会生活中能够做到守法守纪, 待人以诚、 待物以信、 和谐相处, 使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有力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篇七: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市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结建人防工程是结合地面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是人民防空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水平,更好发挥我市结建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X 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 5 月以来,市人大社会委通过走访省、市有关部门,赴区、县(市)视察调研、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8 月 13 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火林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有关专家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市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及其人防主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我市结建人防工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提质扩面成效明显。一是结建工程面积逐年增加。认真执行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相关规定,推动落实结建防空地下室“应建必建”要求,连续五年年增结建防空地下室 150多万平方米,截至 XX 年底,全市累计已建成结建防空地下室X个、建筑面积X万平方米。二是人均掩蔽面积名列前茅。结建防空地下室平时功能主要用于汽车库,战时功能中人员掩蔽工程占比超过 80%,按我市常住人口计算,人均掩蔽面积达 2 ㎡/人以上,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名列前茅。三是结建工程质量明显提升。近年来的结建人防工程设计建设更加规范,人防设备设施更加齐全,人防工程结构质量明显提升,相关结建人防设施经必要的维护保养便可发挥战时功能。
(二)制度建设持续跟进。一是完善政府规章。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推动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不断提升人防工作法治化水平。2009 年 1 月,市政府颁布《XX 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已经 2012 年、2017 年两次修改,
依法进一步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和法律责任。二是优化管理流程。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市场责任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人防行业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落实“放管服”要求,将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至区、县(市)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加强行政指导,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健全管理机制。出台《XX 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推进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监管创新亮点突出。市和区、县(市)政府人防主管部门立足各地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利用实际,探索创新管理模式。一是探索网格化管理。西湖区借鉴网格化管理模式,根据结建人防工程所处地域,就近划分若干片组,挑选出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的工程管理员担任组长,构建了与结建人防工程管理队伍实时联动的网络。二是探索绩效管理。原下城区推出星级管理模式,引进星级评定激励机制;原江干区、滨江区将结建防空地下室日常管理内容纳入物业管理考评,推动结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可持续发展。三是探索保障模式。原余杭区大力推进街道、社区人防力量建设,把街道、社区作为人防工作的落脚点,设立人防专管员,实现了基层人防“有人管事”的目标。
(四)数字人防推进有序。市政府及其人防主管部门重视人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以信息系统为基础、以大数据应用为重点、以综合集成为途径,推进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数字化改革工作。一是摸底数。XX 年底,完成全市人防工程数据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筛选、补充和更新工作。二是抓定位。对 4000 多个工程进行定位校准、坐标信息采集,并在维护管理平台电子地图上完成定位。三是建平台。依托XX 市人防工程信息管理平台,新增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模块,实现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数据库、分级管理、线上维护管理、平战转换内容数字化和数理分析等功能,全市推广应用。
(五)队伍建设措施有力。一是专业学习常态化。深入开展人防干部集中在岗培训,组织人防干部开展专业学习和专业训练,让人防干部职工及时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熟悉业务。二是岗前培训制度化。XX 年以来,每年组织新上岗人防工程管理员培训,累计举办培训班 X 期,有 X 余人次接受培训,为全市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单位培养了大量专业人员。三是岗位技能规范化。以业务大检查为载体,提升全市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队伍技能水平。XX 年以来,已对全市人防工程开展了全覆盖的维护管理大检查,总结了经验,选树了样板。
二、存在问题
我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努力实现更好质量、更高效益、更可持续发展”指示,以及市委提出的奋力展示“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争当 XX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目标,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
(一)产权归属存在争议。结建人防工程在现实生活中多以地下车库形式存在,且涉及政府、开发商、物业单位、业主等多个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确立了“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基本原则,但对“谁所有”未予明确。为此,关于结建人防产权归属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归全体业主所有;二是归建设单位即开发商所有;三是作为国防资产归国家所有。有关方面反映,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边界不够清晰,维护管理责任扯皮、工程收益争夺情况时有发生。
(二)维护管理衔接不到位。住宅开发商往往将结建人防地下室改建成停车库后,以停车位形式对外出租或出售。开发商注册的项目公司通常在楼盘和车位售完后注销,且往往未明确结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人、经费来源等事项,售前与售后的维护管理责任落实存在脱节情况。多数物业单位并不清楚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开发商与物
业单位交接时通常将人防工程与住宅其他公用设施一并打包移交物业单位进行维护。物业单位缺乏维护人防工程的专业人员,日常维护一般仅限于车库安保、保洁,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缺乏专业维护。对人防主管部门而言,结建人防工程不属于其维护管理范围。据某区人防主管部门统计,XX 年前结建的人防工程约占结建人防工程总面积的 1%,因建设年代早,大多破旧不堪,难以使用;XXX 前结建的人防工程约占总面积的 31%,设备设施老化严重,如不作系统的维修养护,战时功能难以实现。
(三)维护管理资金保障不科学。开发商认为,其按照建筑测绘总面积缴纳的物业维修基金(65 元/㎡)已包含地下人防工程面积,故不应再承担或缴纳维护管理费用。业主认为,其通过购买或租赁仅获得防空地下室用于停车部分空间的使用权,且已通过缴纳物业费形式委托物业单位履行了维护管理责任,对停车位范围以外的防护门、滤毒罐等人防专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由业主承担有违公平原则。对物业单位而言,诸如保洁、油漆等低成本维护管理费用尚可从物业费中列支,但人防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成本高昂,若无专门的资金保障,只能动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但长期如此基金将无法接续,且对不属于公用建筑面积的人防设施动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做法,存在侵害业主利益的质疑。目
前,各方均认为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资金保障机制不合理、不科学。资金保障问题已成为维护管理的突出问题之一。
(四)日常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一是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目前,市人防办持证执法人员 X 名(机关持证率 100%)。区、县(市)政府人防主管部门均与住建部门合署办公,人防职能一般由住建部门某科室承担,专职人员普遍为 1 至 3人,持证执法人员更少,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二是监督管理不到位。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平时利用人防工程登记、签订使用和维护责任书、报送使用和维护管理协议等法定职责未落实到位,相关处罚措施未有效跟进。XX 至XX 年,全市人防行政处罚案件仅 X 件。三是执法队伍专业性待提升。根据省政府通知要求,XX 年 10 月 1 日起,人防领域XX项执法事项中的 X项被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划转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因人防领域执法专业性较强,当前综合执法人员相关专业理论和执法能力还较薄弱。
三、工作建议 针对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提高人防工程管理水平,提升平战转换能力,努力建立强大巩固的现代人防体
系,夯实争当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人防底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边界。结建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使用涉及政府、建设单位、物业单位、业委会、业主、使用单位等主体,市政府要依法科学合理确定各主体在不同环节的权利义务边界,确保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有效衔接,相关信息要清晰、明确地向社会公开,保障不同主体或权利人的知情权、选择权。比如,结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面积和占比、建设成本明细及是否计入房屋总体建设成本和房产销售价格、平时利用途径、维护内容及成本核定等重要信息要向社会公开。因历史原因导致维护管理责任无法落实的结建人防工程,各级政府要按照职责权利一致原则,依法明确其维护管理责任主体。
二要进一步压实维管责任。各级政府及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XX 省防空地下室管理办法》规定,推动明确各类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对建设单位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维护管理的,要督促有关方面按规定签订使用和维护管理协议,明确维护管理责任,载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继承情况,包括资金筹措、收益归属等,避免只转嫁义务、不让渡权利的情况;加强委托协议备案管理工作,对协议中维护管理权
利不清、责任不明的,要及时提出意见,确保委托维护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三要进一步推进产权改革。市政府要按照国家人防主管部门赋予 XX 的试点任务和省委深化改革相关要求,对照“重要窗口”头雁风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大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步伐,破解现存管理难题,推动维护管理责任明晰化,加快形成试点经验,为 XX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国家立法规范结建人防工程贡献 XX 智慧。
四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建设。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按照人防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对结建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维修、保养、更新等进行成本测算,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资金保障标准和机制,明确资金承担方式、使用程序、账户监管等。要出台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或规范,使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项目、内容、周期、标准等科学化、规范化。
五要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建设。市政府要围绕解决结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规范化。要加强对结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使用和平战转换等责任主体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平战转换专业
队伍建设,适时组织开展必要的平战转换演练,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人防队伍。
六要进一步推进数智化建设。市政府及人防主管部门要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体系之中,加快推进人防领域数字化改革,围绕地下空间智防等事关城市运行安全的核心业务,推出实战功能更强的应用场景,实现人防工程规划建设、维护保养、平战转换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
七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市和区、县(市)政府人防主管部门要加强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工作,依法规范建设和管理领域审批程序,依法履行人防领域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和受理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置和证据收集,需要立案查处的,依职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将相关证据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处理。要加强对全市范围人防执法工作中疑难问题的指导、协调,加快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人防行政执法体系。要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政府规章。要加强人防与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住保房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高人防战备建设水平。
篇八: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然资源与规划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市、县两级《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系统治理、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从x月x日开始,我局各业务股室和所属二级单位集中精力,利用为期近x个月的时间,按照方案认真开展自查。通过清理:20xx年以来实施土地整理项目x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x个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x个;2008 年以来全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x宗,100%实行招拍挂;20xx年以来全县审批和出让县级发证采矿权x个,一律实行招拍挂,没有出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批地、违规违法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减免和缓欠土地出让金,违规农地转用和征地拆迁,以及违规违法审批和出让矿业权等突出问题。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自查成果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组建专班,提高思想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责任明确
到人,要求从领导干部做起,自觉遵守,严以律已,做出表率;二是大力宣传,明确主项活动的重要性。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局长王恩凤同志作了动员讲话,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宣读实施方案。纪检组长对此项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还充分国土资源门户网、政府门户网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三是逐一排查,严格自查自纠。组织对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从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整理项目决策行为、招投标活动和施工管理,科学编制、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科学设置矿业权,完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清理工作等 6 个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二)自查结果
1、规范地质灾害治理和土地整理项目决策合理、招投标活动和施工管理井然有序。
我局对 20xx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x万元以上的进行排查,通过自查都是依法按规进行的招投标,在工程管理中严格实行五制,没有出现任何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
自 20xx以来,累计申报土地整理项目x个,计划总投资x
万元,其中 20xx年申报项目x个,涉及全县x个乡镇,批复投资x亿元;20xx年申报项目x个,计划投资x亿元,其中已有x个项目已立项,批准投资x万元。我县涉及各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在建项目x个施工标段,项目建设规模近x公顷,项目总投资x亿元,截止目前,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项目已全部竣工,正待上级进行验收;低丘岗地项目年内主体工程可全部完成;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可完成x%;市、县级项目已全部竣工,并顺利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工作。20xx年市、县级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x个,批复投资计划x万元,拟准备20xx年x月进行工程招标。
实施xx断裂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 1 个,总面积x平方公里,20xx年由自然资源部批准建立。该项目计划投资x万元,项目建设内容由主碑、隧道口牌坊、观景亭、综合说明栏、其他零星项目五个部分组成,中标价款x万元。20xx年x月x日该项目开工,20xx年x月x日工程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近期拟准备申请验收。
20xx年x月由县移民局委托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实施了xx应急抢险项目x个,工程投资x万元,现已完成工程量的x%,工程进展顺利。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完成,建设用地审批合法,矿业权设置科学。
按时完成《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和《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于 20xx年x月x日省政府以进行了批复,规划图件已报省厅备案;《xx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
经省政府批复;xx工程后续地质灾害规划经省自然资源厅和国家发改委审查后,已报经国务院审批。
在建设用地审批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律不批。为确保县域经济发展,对不符合规划但急需用地项目开展局部规划调整,全年共开展局部规划调整三次,调整总面积x亩,均已获得市政府批复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认;20xx年度共申报下一年度土地利用计划x亩。20xx年度共使用土地利用计划x亩,作到了按计划批地、管地,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为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20xx年共申报城市批次建设用地四个,独立选址项目用地五个,申报用地总面积近x亩,均获省人民政府批复。
3、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 100%实行招拍挂牌出让,严格限定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
20xx年以来,全年出让x宗土地,严格实行股室拿方案,局集体会审再报县政府审批,在网上公示公告达 100%,一律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对公用建筑用地试行协议出让。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x宗全部实行招拍挂出让,其中工业用地供地宗数x数,面积x公顷,金额x万元;住宅用地x宗,面积x公顷,金额x万元;商服用地x宗,面积x公顷,金额x万元。全年工业用地、经营用地挂牌出让率达 100%。
与此同时,对每宗地出让价格,底价等,经过评估、局
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再报县政府审批等程序。出让价格都高于底价,都高于最底出让价。
4、矿业权审批和出让行为规范。
20xx年以来全县共出让县级发证采矿权x个。其中 20xx年出让采矿权x个,均以挂牌方式出让;20xx年未出让;20xx年以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x个;20xx年协议出让采矿权x个,挂牌出让x个。矿业权出让行为规范,一是委托在省厅备案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二是严格实行评估备案制度;三是除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以外,一律实行招拍挂形式,并进行会审、报批制度,然后依法按程序在县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出让。
5、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到位。
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切实做好土地保障与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县扩内需、促增长有关精神,加大征地和审批力度,保障我县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重点工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征地过程中,严格征地工作程序,执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做好征前告知、征中确认、组织听证工作,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防止侵害群众利益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认真作好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上报工作,最大限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于公布了xx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从 20xx年x月x日以后,严
格按新的标准实施征地和补偿,加强对安置补偿费用的监管,实行收支两条线,督促各村委会及时足额拨付征地补偿费用到农户手中,并鼓励被征地农户积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6、配合其他部门认真做好清理工作。
协助县发改局和县招投标管理局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严肃查处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违反程序、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更改设计和不按合同施工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县发改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的相关工作。重点做好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项目,以及未经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项目,严禁办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协助县建设局加强城乡规划监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城乡规划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审核和核定工作,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的用地,不予批准。着重解决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城乡规划,擅自调整容积率等突出问题,维护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协助县财政局、审计局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监管。协助纪检、检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健全办案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做好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做好国土资源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清理工作。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各股室、二级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将
组织检查,并选择重点事项、重点环节适时组织抽查,进一步自查自纠。结合自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分工,针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加以整改。一是要在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的基础上,加强干部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制度约束机制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管和权力制约,并适时开展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规范管理;四是总结整改工作情况,形成整改报告并上报市局。
篇九: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根据《关于印发 XX 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发改公管〔XX〕X 号)部署和要求,XX 市公管局紧密结合实际,强化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以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为重点,以开展标后联合检查为抓手,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开展情况
(一)自查抽查。XX 市(含四县)XX 年 6 月 1 日至XX 年 11 月 20 日期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共 X 项,其中市政房建项目 X 项、交通项目 X 项、水利项目 X 项,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随机抽取了 X 个项目开展检查,其中市政房建项目 X 项、交通项
目 X 项、水利项目 X 项,抽取比例为 X%。初步发现问题 3类 X 个;通过重点核查,认定问题线索 X 条。其中,限定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的项目 X 个,涉嫌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条件的项目 X 个。
(二)制度清理。制度清理工作中,共梳理《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办法》、《XX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目录管理办法》等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性文件X 件,其中保留 X 件,废止 X 件,修改 X 件。
二、工作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实施。市公管局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准,将本次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与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整治范围不能打折扣,整治内容不能搞变通,整治任务不能有拖延,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同时强化专项整治内容、方法以及有关法律政策等专项知识,严把法律政策适用关,确保整治成果经得起检验。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两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整改任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县公管部门开展两轮调研督导,全面查缺补漏,督促任务落实落细。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 责分工。市公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联合制定《XX 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步骤,明晰各项工作完成时限。同时制定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纠正情况统计表、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单位按时填报,做到线索信息及时畅通。市公管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各单位指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市公管局负责数据统计、材料上报工作,同时牵头开展制度清理工作;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治落实到位;各县发改委(公管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县级整治任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全面排查问题,推进线索办理。根据《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纠正情况统计表》中 18 个方面问题,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和评标专家,对照整治内容,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和全面排查。同时广泛征集各类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市公管局及时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召开案件线索分析研判会议,共同调查核
实,发现招标人、代理机构问题线索的,采用提醒约谈、信用评价相结合,依法依规纠正处理,确保各条线索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针对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问题过高问题,市公管局正在修订《XX 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要求招标(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三种及三种以上履约保证金提交形式,由中标人在招标(采购)人提供的形式中自行选择确定。目前该管理办法正在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针对设定超出招标项目实际需要的资质资格条件问题,由于项目已经完成招标,市公管局会同市住建局严肃指出招标人违法情形并责令承诺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
(四)加强日常监管,优化交易环境。一是健全交易规则,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规范性文件清理,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权利;二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提升行动,全力推进全流程全领域招投标电子化,探索运用电子保函收取投标保证金,大力推行使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研究落实工程担保制度,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要对等向建筑业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保证金,有效节省建筑企业的资金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三是优化服务水平,围绕国办 41 号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以项目运转流程为主线,通过合理化场地分区、智能化设备识别,有效提升交易保障能力,扩大有效和高端服务供给。四是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公布投诉和行政复议受理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
(五)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制度建设。为持续优化交易环境, 一是出台《XX 市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招标主体责任,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投标工作中常见问题,围绕标前准备、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开标评标定标、发布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签订以及监督与纪律等五个阶段,以编制指引的方式列明负面行为内容,明确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需求的基础上,有效防止了以不合理条件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二是出台《关于政府性资金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规范编制程序,提高招标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公正性、严谨性,确保招标项目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三是制定《XX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政府性项目容缺受理制度》(试行),明确招标人在提供项目招标的主要材料,其他材料有欠缺的情况下,作出书面承诺后即
可先予登记进入交易程序,为项目落地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三、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坚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和决心的同时,也要看到,对标对表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企业群众期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1、仍存在履约保证金现金支付形式比例过高、质保金收取比例不规范问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2、仍存在个别项目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市场资源配置合理性、科学性不够,在满足招标(采购)人对高质量高水平的招标采购需求与保持市场主体平等入场和更大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之间存在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部门间同向发力、主动作为、强化执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各类市场主体需求,下决心打一场营商环境建设的攻坚战、决胜战,形成高水平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的崭新局面。
一是进一步破除阻碍营商环境优化的制度性藩篱。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关于“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修订招标范本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优化评标评审办法,废止各类妨碍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的规定,清理、排查、纠正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是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互联网+监管”的深入推广运用,减轻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电子保函应用,落实修改后的履约保证金管理制度,强化对公共资源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审批信息、交易信息、履约及变更信息、监管信息、信用信息等在依法公开和共享。通过市场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借助交易全程电子化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借助监管智能化提升监管效能。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必须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对失信主体要坚决依法依规惩治直至逐出市场,促进招标采购市场主体信用自律,只有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发生,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促进更大力度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篇十:工程领域专项治理调研报告
交通工程建设问题调研报告近年来,交通工程建设中腐败涉发,交通建设领域成了腐败的高发领域,下面是小编推荐的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问题调研报告,欢迎参考!
为了加强交通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要有效地制止,围绕这一问题我们对有关方面人员进行了走访和座谈,通过探讨,认识到要弄清这一问题,首先必须认清其表现形式及危害,找出产生的原因,探求制止的对策。
一、交通工程建设中的违纪现象及危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洲 ,交通工程建设由过去 楔 国家投资改为多家投资 舀 ,投资主体开始多元化 栅 ,施工队伍也由交通部 睹 门过去独家经营,改为 全 向社会招投标。在这种 务 变革中往往容易发生一 右 些违纪问题,从交通工 悠 程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 摄 ,交通工程建设中的违 斜 纪问题主要发生在以下 椿 环节:
1、在工程 绘 发、承包环节违纪。现 芍 有的交通工程建设多采 榆 用业主负责制,承包方 招 的命运掌握在发包方手 屠 中,承包方为了揽到业 苯 务,往往不择手段。一 迸 是拉关系走后门,送红 抹 包贿赂掌握发包工程的 第 实权人物;二是让发包 诲 单位的上级负责人批条 痛 子、打招呼。一些不懂 寨 工程技术与管理的承包 咒人揽到工程后,将工程 匝 转包给另一承包人,层 男 层转包,从中渔利。
西
2、在工程施工、验 陆 收、预决算环节违纪。
褥 在施工中,一些施工单 咏 位往往以小恩小惠,如 橇 请吃、请跳、请钓、甚 酉至用钱物贿赂等手段收 逝 买建设方施工员,而一 岔 些施工员往往经不起拉 狭 拢腐蚀,睁只眼、闭只 倪 眼,为施工方大开方便 武之门。一是默许施工方 垂 偷工减料、弄虚作假。
贯 允许施工方使用不合格 起 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 浙 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 坞求,粗制滥造,伪造记 疼 录;二是允许施工方不 有 按规定选取相应资质等 壹 级的设计、施工和监理 批 单位从事工程建设;三 歼 是允许施工方不按规定 汛 进行交工验收而将工程 侄 交付使用,有的甚至将 碾 不合格工程评为合格工 槛 程。
交通工程建设 又 中违纪现象的存在,一 扎 是造成交通工程建设市 阵 场的混乱。让一部分不 饯 符合资质等级的施工单 替 位参与工程竞争,极大 枝 地扰乱了交通工程招投 壶 标市场秩序。二是断送 朵 一些意志薄弱者的前途 昆 。使一些原本对国家和 拾 人民有过贡献的干部、 萄 党员蜕变成了人民的罪 怜 人,极大影响了干群关 绎 系。三是严重影响工程 忌 质量,有的甚至危及了 愈 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伴 四是公路建设造价被人 桂 为抬高,使国家资金大 顷 量流失。
二、交通工程 湛 建设中违纪现象的成因 掏
交通工程建设是经 眼 济建设的热点部位,涉 侯 及面比较广,也是违纪 物 者投机钻营的活跃场所 瞬 ,也可以说是经济案件 瘫 易发部位,那么究竟违 掺 纪现象是怎么产生的呢 砧 ?主要有以下几
个方面 嘎 的原因:
1、思想 辊 教育不到位。交通部门 渝 发生的经济案件涉及的 飞人员有一部分是基层干 仰 部和工程管理人员,这 情 些人由于流动分散,平 晋 时忙忙碌碌,自身学习 狙 抓得不紧,因此,对于 构哪些事能干,哪些事不 潜 能干,缺乏纪律约束观 粕 念。
2、管理模式 冰 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两 室 个方面:一是机构不适 怕 应。前几年,有些地方 薛 政府自筹资金建设的项 款 目,往往是由地方政府 许 从有关部门抽调力量组 壶 成工程建设指挥部,用 伙 指挥部的形式来指导工 铀 程建设。由于这种机构 昏 是临时的,人员来自四 黔 面八方,尽管有制度, 于 但管理难到位。二是承 础包不规范。交通内部的 缝 大中修工程、改建工程 度 采用合同管理的比较多 凶 ,制约工程的诸多因素 厄 都掌握在发包方手中, 粟如工程费用的支付,工 毛 程质量的要求,工程数 膳 量的计算,工程设计的 央 变更以及工程验收和结 腕 算都在发包方的控制之 瘪中。因此,承包方为了 宙 在施工中顺利过关,不 但 得不加大感情投入,由 唱 最初的小恩小惠逐渐发 倾 展到用钱物贿赂发包方 民有关人员。发包方有的 佣 工作人员甚至利用手中 腐 的大权,主动向承包方 爵 索拿卡要。
3、监 旷 督机制不健全。有的工 税 程建设项目没有严格的 酚 材料验收制度;没有严 耘 格的工程结算制度,在 谁 工程结算时,仅凭施工 浪 人员认可,就付了款, 趾 结果造成了多付工程款 搐 情况的发生;内部虽有 砸 审计,但往往只起到核 逆 实财务帐目的作用;
有 渝 的虽有制度、规章,但 涨 往往流于形式,没有认 插 真贯彻执行,如工程计 规 量、工程变更等这些伸 札 缩性很大的工作,一般 窝 在制度中没有明确的监 滨 督制约条款,在合同中 部 也没有明确的制约规定 栅 。监督机制的不健全, 肾 往往容易给腐败者留下 爬 可乘之机。
三、防止交 件 通工程建设中违纪的对 建 策
(一)、建立健 炳 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阉 章。目前,国家已制定 迢 了一些交通工程建设管 敢 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屉 规章制度,但还不完善 荫 ,有的太笼统,操作性 昼 不强,应进一步完善。
抚 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 逾 门、业主、设计、施工 幕 、监监理单位都要依据 拯 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闰 ,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 踢 健全各项便于操作的规 踌 章制度,认真落实《工 程 程合同》、《廉政合同 众 》双合同制。
(二 舆 )、切实建立起交通工 诈 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在 催 招标审查时,除对施工 臻 、临理单位的资质、业 帜 绩进行审查外,还要对 瘟 其能否承担起相应的经 嗣 济责任的能力进行审查 氛 。也就是说,一旦出了 埃 工程质量问题是否有能 慑 力承担起返工责任,并 诀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 尘 章严格追究经济责任和 批 刑事责任。建立交通工 挨 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一 打 要建立健全施工档案。
魄 路段、施工队伍、设计 澈 单位、业主、监理单位 匹 及有关个人档案都要输 岸 入电脑,永久保存备查 敛 ;二要从三个方面落实 浓 责任制,一是落实行政 聚 责任制,二是落实经济 紊 责任制,
三是落实法律 吉 责任制。
(三)、 岩 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 仑 遵纪守法。一是在交通 谣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领 收 导要带头执行纪律,做 哥 到不打招呼,不递条子 铁 ,不搞权钱交易。二是 涌 不搞领导工程,不搞献 碰 礼工程,严格按科学规 抡 律办事。三是对属下的 诗 工作多一些指导、支持 长 和督促检查,少一些直 厢 接干预。四是制定明确 湛 具体的岗位责任,明确 蜜 每个岗位的职权和责任 拯 。
(四)、严格按 鸣 基建程序办事,防止违 耕 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做 妓 好各项工程建设的前期 鸣 工作,防止三边工程二 第 是规范招投标行为,真 惟 正建立公开、公平、公 笨 正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 忘 竞争机制。要严格把握 闸 交通工程建设和监理市 台 场准入关,资质和资信 峨 不够条件的不得进入交 阅 通工程建设市场。严格 姻 实行公开招标,认真坚 朝 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 韧 原则,不搞地方和部门 甲 保护主义,防止行政干 覆 预,杜绝人情风的干扰 缠 ,严格制止少数发包人 庞 违法违规,权钱交易, 川 暗箱操作。三是加强工 漂 程管理,采取切实有效 抗 措施,严禁工程层层转 粪 包。一经发现转包,应 勉 坚决制止,并按有关规 晕 定给予严厉的处罚。四 祥 是层层把关,把偷工减 只 料、不按规范施工的行 袒 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把 氮 好每一个关口,一个环 醒 节不合格,绝不进入下 葬 一个环节。
(五) 燕 、严格执法、执纪,强 岩 化监督制约。一是对工 愚 程项目发包进行监督制 求 约。制定有效的监督制 赢 约措施,严格
按照法定 页 程序进行。二是对工程 惜 设计进行监督制约。工 邪 程设计必须由有设计能 蚤 力并有资质的单位承担 费 ,严禁随便找几个人画 泵 一张图纸就开始施工。
馏 三是对工程招标进行监 喜 督制约。采取有效监督 博 制约措施,确保招标各 拎 环节依法进行,严禁漏 邢 标或内定。坚决制止工 佩 程招标过程,不法发包 聘 者打着合法招标的幌子 词 ,大搞权钱交易。四是 绣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制 槐 约。要建立健全政府监 斜 督、社会监理、企业自 憎 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驳 ,特别要强化政府职能 疹 部门对工程施工质量的 棚 监督。各级交通主管部 藏 门要支持质监站的工作 新 ,施工、监理和业主对 柳 质量监督部门发现和指 贴 出的问题,要认真按要 欢 求进行整改。该整修的 正 整修,需推倒的,坚决 微 推倒重做。监理单位要 铀 按业主的委托和规范要 某 求,严格把好工程质量 肄 的每一道关口。五是对 敬 工程验收进行监督制约 逮 。工程完工后,要严格 娠 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及时 潮 组织力量对已完工程进 弱 行认真验收,严把工程 竹 质量的最后一关。六是 吮 加大交通工程建设中违 力 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绅 。积极开展犯罪预防, 障 对违纪案件要及时立案 宴 调查,并按有关法律、 宣 法规严肃处理。纪检监 廊 察、质监等执法执纪部 弘 门,要建立健全各种监 愧 督制度。对工程项目的 征 立项,发包到竣工验收 桓 都要积极参与,同步预 掉 防,同步监督,防止发 缘 生重大质量事故和腐败 学 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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