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4篇

时间:2022-10-26 16:50:06 来源:网友投稿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4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目录 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4篇

篇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 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 5 市发改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 20 “持续改进机关作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报告33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方案 ................................... 40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会表态发言 ............................... 46 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 50 党组书记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动员会上的表态发言 ................................... 57 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财政局党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 ................................................... 60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材料65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70

 县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 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根据县委专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扣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司法职能全力优化我县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够到位。法院党组存在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不够到位,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的情况。

 (二)推进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不够有力。法院执行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履行法院生效裁决有异议,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涉及股东人数多,素质不一,对自身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搪塞、回避态度,甚至给执行设置多种障碍,使执行陷入困境。

 (三)个别单位在服务群众上有些滞后,有的执法单位在执法中存在偏差。法院未按规定执行拨付执行款。对个别民营企业执行款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如呼和浩特市蒙新源商贸有限公司与天津鼎力盛公司因水泥款发生债务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20xx 年 7 月 5 日追缴欠款 2 万元,9 月 12 日才返还原告,时间相隔 2 个月。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 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理论学习。

 (二)加强法院执行力度 针对执行力度不够,执行难的情况,积极制定多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认真梳理长期未结案件,分析未结原因,依托执行查控系统对长期未结案件开展“五查”工作,积极与

 当事人联系,做好案件执结工作。与不动产、税务、工商等联动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运用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等方式缩短评估期限,并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坚持综合考量、审慎适用原则,既要保持对涉执企业采取高压态势,也要对有履行意向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民企采取“放水养鱼”的做法,既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也为民企赢得喘息之机。

 (三)加强执行监管 加强执行款“一案一账户”管理,强化财务监管,理顺审批手续,充分利用办案信息平台,加强对各类案件流程进行实时监管。对巡察组反馈的已执行回案款未按规定及时给申请人发放的情况,责令承办人书面说明执行款滞留原因,要求限期通知当事人办理领款手续。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巡察组于 20xx 年 6 月 20 日至7 月 25 日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并于 9月 7 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局存在 7 个方面 20个子项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市委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平办〔20xx〕20 号)、《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现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增强政治责任,提高站位抓整改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自抓,带头改;中层干部身先士卒,主动查,自觉改;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作首要任务抓紧抓好,按期召开了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共召开党组(扩

 大)会议 6 次、整改工作推进会 8 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

 (二)建立工作台账,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制订了《中共 xx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以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不动产登记化解遗留难题的措施需进一步创新和强化、测量测绘业务不够精细未实现“多测合一”、面向企业的专题培训和提前介入指导不足政策宣传不到位、存在违规收取费用影响公平竞争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xx 市委第五巡察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健全机制抓整改。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和月通报制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

 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整改任务“不悬空”“全见底”。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从根本上堵塞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的发生。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过认真梳理,市委巡察共反馈我局整改任务 7 大类 20个子项。

 截至目前共制定整改措施 56 条,共涉及局科室(单位)14 个。具体 20 个子项问题整改任务已经按整改方案全部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完成率为 100%。

 (一)贯彻上级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召开会议。本材料来自“公务写作材料阁”知识星球,海量材料请到知识星球官方查找本星球。局党组增加研究优化营商工作的次数,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对涉及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听取汇报,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或营商办主持,组织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和相关分局召开联席会;三是完

 善工作台账。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每一项活动落实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四是落实通报制度,以周报、月报或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通过完善制度,学习政策,进一步提升站位、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做到知行合一、主动作为,立行立改,不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为企业项目提供土地要素保障尚有欠缺,服务企业意识需进一步增强方面 1 1 、土地报批征收效率亟待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社保部门缴纳社保基金费用前置化,对转账凭证或收缴票据以予确认;二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县(市、区)林业部门办理林地同意书的审核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林地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三是将土地征收涉及到需提供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报告改为办理承诺,采取办理压矿手续与用地报批手续同步实施;四是规范了用地报批程序和报批目录并以平自然资(20xx)17 号文件下发执行;五是对县市机构改革后从事用地报批的业务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和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六是采取对业务人员定人定岗、专人负责网上报批系统的审查申报,熟练掌握新的《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743 号)规定的报批要求;七是将现行的“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呈报书和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

 供地方案)合并整合为“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

 2 2 、土地收储模式落后

 整改情况:一是 2022 年度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储备项目用地单宗规模提升至 50 亩以上,便于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土地收储模式,由原以商住用地为主向片区收储的大收储模式转变。

 2022 年度选择城市规划前景良好,位置优越,市政设施配套基础好的地段,确定片区收储项目,进行前期可行性论证,纳入市区土地储备计划,并进行连片开发,搞好片区内部综合配套,为我市各类企业和教育、医疗等公用事业项目及时落地,提供优质用地服务。

 3 3 、对土地市场预判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调研。针对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土地市场不活跃,土地流拍现象突出的情况,我们到各区实地调研,了解了拟供土地情况,掌握了土地市场一手材料,确保明年科学合理供应土地; 二是加强研究。针对土地市场、政策等变量因素预判和考虑还不够,对土地评估估价还不够科学合理,也导致一些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的情况,我们对市本级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暨 20xx 年土地供应工作研判分析并已形成报告,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4 4 、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欠缺,一些优质资源盘活进入市场不快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组织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数据统计、填报,及时将辖区盘活处置情况通报各地及相关科室、领导。并负责牵头对辖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任务明确后、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二是指导辖区各局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百园增效”行动,用活用好政策,解决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处置难题。对批而未供土地盘活采取:(1)批、征、供详情上图逐宗进行梳理,彻底弄清底数;(2)“挂图作战”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一地一策组织土地供应;(3)用好遗留问题处置政策,抓住“窗口期”加快遗留问题的处置手续办理,盘活一批未供即用土地;(4)对确因长期无法利用的已批建设用地进行评估后给予核减,减少批准建设用地总量,同时严把“增存挂钩”制度关,对完不成年度“双任务量”的坚决不予划给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闲置土地处置:(1)加大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动态巡查任务,记录巡查结果,及时上报巡查系统完成销号;(2)做好与相关行政主管部沟通,解决好确因项目完工相关证照未办理无法销号的问题;(3)对涉嫌闲置土地进行了认定,并依法作出处置;三是加大督查核实力度。对处置工作开展进行督导核查,对

 工作开展不力的辖区,进行通报、提醒、问责约谈。

 (三)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环节较多、周期较长,影响项目的落地和推进方面 --项目前期审查程序不够科学合理 1、未根据实际确定审批流程整改情况:一是公益、工业、市政、民生类等项目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同时召开;对于省、市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重要城市节点、滨湖沿河等对城市发展、风貌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随时召开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二是原则上专家评审会和业务审查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以压缩办理时限;三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即可公示,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批准后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即可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待公示期满由相关科室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2 、规划方案设计缺乏稳定的标准依据

 整改情况:一是《xx 市城市规划管控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起草完成,并上报 xx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xx 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即将出台,以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方案,节约时间成本;二是随着我市“万人助万企”的深入开展,我局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一学两比”活动,完善职业技能,学习国家相关法律规范; 三是新建工程项目将由第三方平台公司进行技术审查,

 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建设公司报批周期。

 -推进“放管服”改革还需用力 1 1 、审批存在层层会签现象,是否有政策法律依据。

 整改情况:深入查找“审批层层会签”是否具有政策法律依据支撑情况,对该现象逐项进行调研并进行梳理,并会同律师一起研究,确保存在的会签现象具有政策法律的可靠依据,对没有支撑依据的已经全部取消。

 2 2 、一些人员对业务不熟悉

 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事人员业务水平。一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力争 2-3 年内主要业务科室人...

篇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范文(三篇)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篇一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 8 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

 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 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 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

 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材料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 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 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 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 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2 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 2800 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 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 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 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

 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

 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 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 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 e 贷、电 e 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 5 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

 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

 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

 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篇二

 近年来,xx 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动员会议精神,按照“六个坚持”、打造“六种环境”的要求,充分发挥统计服务的职能作用,以立足本职为核心、以强化服务为抓手、以改进作风为保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行动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追赶超越。

 一、认真贯彻部署,思想认识到位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张光峰书记在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加快追赶超越的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落实意见,部署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队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研究出台了《xx 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全市追赶超越的意见》,从服务环境、服务措施、服务责任、服务监督等方面对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就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为给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奠定扎实基础,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抓纪律不减弱,抓作风不放松。定期组织召开科室、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就加强纪律、改进作风制定了“十个严禁”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的方案》等有关文件制度。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作风纪律领导小组,采用“突袭”检查的方式对各科室、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纪律检查;严格请销假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拓展社会监督渠道,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在线访谈”等活动,充分发挥举报电话、xx 箱等投诉渠道的作用,加...

篇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X 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函〔X〕15 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 发〔X〕9 号)、《X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 发〔X〕10 号)、《X 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发〔X〕11 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 办发〔X〕45 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 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 政发〔X〕63 号)、《X 县加强县级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办发〔X〕53 号)、《X 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 办发〔X〕8 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项目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项目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

 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4.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服务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汇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检自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牌办理。(三)集中整治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检自查情况,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四)督导检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总结巩固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推进组,由镇长熊彦成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远军、副镇长徐剑锋任副组长,镇国土所负责

 人李铮、市管所所长司新国、国税所所长赵继宏、地税所所长张锋、城建站干部张永兴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整治工作。(二)扎实推动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作为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村、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全镇专项整治的指导推动。(三)从严督导问责。镇纪委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村、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逐级负责、跟踪督效的要求,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本辖区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注重发挥好“X”政府便民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张旗鼓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毫不留情曝光一批反面典型,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篇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查整改方案

“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 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X〕156 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追赶超越,现就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我县营商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全面落实“五新”战略、建设“三地X 中心”为契机,对标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加快对外开发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建设西部地区改革开放新高地,力争通过 3 年左右的努力,全县营商环境和竞争力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内经济发达县市水平。二、基本原则(一)加快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将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各类市场主体对我县营商环境的满意度,构建国际化的企业生态环境,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二)遵循市场规律,加强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对接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

 营商体系,创造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环境,保障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力公平。(三)围绕关键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以营商环境排名前列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着力在企业开办设立、项目投资建设、企业融资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形成示范效应。三、主要任务对标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以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为硬性指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一)放宽市场准入,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1.放宽市场准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凡是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制定完善社会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特许经营领域管理办法,引导和鼓励民营资本、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各镇(办)、各部门要带头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公平、诚信、

 有序的市场环境,按照“非禁即入”要求,确保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县商业行业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各镇(办)。2.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全面履行“双告知”职责,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开放县级企业名称库。继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住所登记条件,开展市域内“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实施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下力解决“入市容易退市难”问题。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县编办(县职转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档案局,各镇(办)。3.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培训,建立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服务一体化的创业培训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发展中小微企业,强化创新创业政策支持,落实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创业创新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财税政策,进一步落实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双创”空间载体为平台,构建“互联网+创业创新”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双创基地”、“双创大街”和“双创园区”。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各镇(办)。4.探索实施审慎监管。对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仓单质押融资、财富(资产)管理等金融类创新业务,以及第三方仓储物流服务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对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要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方式;对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促进其规范健康成长;对于可能有较大社会危害的,要严格监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县交通局、县商业行业办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药局,各镇(办)。(二)推进减税降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5.规范建设项目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实行“一费制”。建筑业企业除缴纳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建设单位交纳)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物价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各镇(办)。6.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严格落实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不抽贷、不压贷,不

 断贷。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为经营稳定、前景良好的借款人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考核评价机制,调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全面清理企业贷款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附加收费和强制返存贷款、搭售理财产品、设置企业开户最低资本金、最低存款额等违规行为。充分发挥金融管理职能,处置民营企业不良贷款,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配合单位:县工信局、人行 X 县支行,各镇(办)。7.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坚持依法治税,正确行使税收自由裁量权,实行办税公开,全面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进一步简化税务登记程序,推进国税、地税信息共享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和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系统,大力推行 POS 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缴税,不断扩大网上办税服务覆盖面。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实行“以报代备”制度。整合国税、地税税务稽查资源,推行联合进户稽查,避免多头重复检查。牵头单位:县国税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各镇(办)。8.规范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县级以上重点经济园区实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零收费”政策,其他收费不高于同类城市水平。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原则上按下限标准收取。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强化

 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在推动“降成本”方面取得更多实效。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重点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物价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各镇(办)。9.提高生产要素保障能力。重大项目用地试行“点供”政策,由政府统一调控、统筹解决。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标准化厂房建设,依法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配套搞好经济园区基础设施、生活设施建设,推进电子直接交易、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加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管所需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要素保障。注重园区物流配送、电讯服务、住宿、餐饮、交通、消费等综合服务配套,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应保尽保,尽可能减少企业非生产性投资。严肃查处采取不正当手段阻碍企业注册地迁移、影响要素流动等破坏市场规则的行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局、县供电局,各镇(办)。10.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积极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增加注资,扩大担保规模。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注资,为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和小微企业提供政策性融资

 担保。支持银行机构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鼓励银行机构进行业务创新,合理设定还款期限,创新还款方式,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缩短企业融资链条,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费不得高于1.5%,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 1%。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配合部门:县财政局、人行 X 县支行,各镇(办)。11.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和公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行为。破除中介服务垄断,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依法依规对中介服务及收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中介服务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相关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牵头单位:县编办(县职转办)、县物价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网信办,各镇(办)。(三)优化投资环境,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12.健全优惠适用的投资政策。按照 X 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工业转型升级的总要求,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精准扶持和特别优惠的招商政策。围绕项目立项、注册登记、规划审批,用地保障、建设许可、

 信贷支持,人才引进、户籍迁转、子女入学、医疗服务等方面,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合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商业行业办、县发改局(金融办),各镇(办)。13.精简行政许可项目。继续推行行政许可目录化管理,落实X省《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管理,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承接中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依法依规向镇级放权。牵头单位:县编办(县职转办)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办)。14.优化投资建设管理流程。严格执行《X 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行为。充分发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作用,实现审批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提升审批效率,强化协同监管。对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按项目立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许可四个阶段,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大幅缩减审批时间。建立重大项目审批全程代办制度,各相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明确专职代办员,实行“一站受理、全程代办、服务到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网信办、县人民之家,各镇(办)。15.营造良好的投资建设环境。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深化商业贿路专项整治,保障项目建设和企业经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排查化解项目建设中的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向投资者索要钱物、强揽工程、强行供料、强买强卖、寻衅滋事、封门堵路、阻挠项目进场建设、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侵害企业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各镇(办)。(四)强化市场监管,为公平营商创条件16.推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编制并公布政府工作部门市场监管清单,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涉及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内容、监管范围、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标准,厘清部门监管职责,实现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对接。牵头单位:县编办(县职转办)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网信办,各镇(办)。17.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清理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市场监管执法主体、执法证件、执法程序等。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

 法,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加快形成完备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坚决纠正执法违法行为,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食药局,各镇(办)。18.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对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对企业开展的例行检查、日常巡逻等日常检查活动,均须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登记制度。不同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可一并完成的,由市政府组织有关行政机关实施合并或联合检查;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多项监督检查的,应合并进行,减少检查次数。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以及市政府临时部署的监管执法检查活动,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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