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专项整治方案7篇

时间:2022-11-10 15:35:09 来源:网友投稿

行业专项整治方案7篇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一年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业专项整治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行业专项整治方案7篇

篇一: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站位、问题导向,统筹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盯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形势、新领域、新动向,分析教育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现状、成因、危害,加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教育领域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加强教育系统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秩序。配合县政法机关加大对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贷”的宣传,建立健全治理非法“校园贷”长效机制,加大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力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扰乱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逐一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要逐个进行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防范学生被黑恶势力拉通利用。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要做到重点监控,确保校园安全做到常态化监管。

  三、实施步骤

  自 20xx 年 4 月开始,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xx 年 4 月)。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对影响到校园周边环境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大摸排,对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领域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xx 年 5 月至 8 月)。重点做好深挖彻查,要深挖违法犯罪背后利益链条,对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甚至为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包庇的发现后要予以上报。对监管不力、整而不改、改而不清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xx 年 9 月至 12 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责任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线索摸排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三)强化总结汇报。县教育局专项办将不定期听取各学区、县直学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将阶段工作成效及时报局专项办 309 室。

篇二: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1 页共 22 页 2 2022 年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四篇

 篇一: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2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 县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要求,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切实有效管控外包作业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工贸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遏制外包项目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全面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涉及外包作业的工贸行业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发包单位是否建立并严格落实承包单位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责任:

 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作业项目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是否建立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核、作业审批、反三违、隐患排查治理等管理制度; 3、是否在作业前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4、是否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

  第 2 页共 22 页 管理,并建立事故报告机制; 5、是否审查承包单位依法应当具备的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并将外包项目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单位; 6、是否对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是否保存承包商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7、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并将承包单位编制的外包项目现场处置方案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演练; 8、是否在作业前与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明确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作业条件达标,安全技术措施到位和进行安全交底后作业; 9、是否定期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是否及时下达停工通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再复工作业; 0、多个承包单位或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是否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1、涉及危险作业的,是否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管理要求,落实危险作业领导审批和现场带班制度; (二)承包单位是否加强承接项目安全管理:

 1、是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承包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组织施工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是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

  第 3 页共 22 页 全管理人员; 3、是否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作业资质,并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项目; 4、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作业方案,并经发包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 5、进入危险区域作业或进行危险作业时,是否执行发包单位的许可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接受发包单位的现场监督; 6、进入现场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发现事故隐患后是否立即报告发包单位,并拒绝进入现场作业; 7、是否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定期排查并及时治理事故隐患; 8、是否主动接受发包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指导,并同时开展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置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9、是否按照规定或要求编制专项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0、外包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是否立即向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报告。

 1、是否非法转包、分包其承接的外包项目。

 四、方法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 月至 6 月)。

 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于 5 月 1 日前上报本地区专项实施方案。

  第 4 页共 22 页 各工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并逐一登记、建立台账,逐一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强化对属地监管企业自查自改的检查督导,摸清属地监管的外包工程基本底数,采取严格措施,督促全面开展外包作业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认真填写XXX 县工贸行业外包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 1)。

 (二)督查整改阶段(7 月至 8 月)。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本地整治工作方案对辖区内涉及外包单位的工贸企业开展抽查和指导,并对完成整治的进行核验,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核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外包工程的重大问题与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尤其是对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或者外包作业过程中发生亡人事故,必须依法依规上报县局实施行政处罚。

 市、县局将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抽查督导,重点督查检查涉及危险作业的外包项目企业,对工作部署不到位、摸底排查不彻底、监管台账不建立、宣传培训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格的地区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通报批评。

 (三)总结阶段(9 月)。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全面掌握专项整治期间辖区内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督办整改,实现隐患整改闭合管理。同时要全面总结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于 9 月 28日前上报本地区工贸企业外包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外包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第 5 页共 22 页 和必要性,强化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有针对性采取整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要迅速将本方案转发到辖区涉及外包项目的工贸企业,认真按照部署要求,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强调。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将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与工贸行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等有机结合,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实施全面、彻底的排查。要摸清辖区内外包工程以及承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加强对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转包、违法发包和违法分项发包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上报县局实施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拓宽宣传渠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商场显示屏、社区显示屏,特别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有效手段,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及时进行安全风险提示、警示。督促企业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各镇(园)安办,土楼管委会安办要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通过邮箱 XXX 分别于 5 月 1 日前报送本地区专项实施方案;9 月 28 日前报送 XXX 县工贸行业外包项目情况统计表(附件 1)、XXX 县工贸行业企业外包项目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 2)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2022 年 为贯彻落实全区、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总体实施方案、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约谈警示工作视频会议和《XXX

  第 6 页共 22 页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XXX 在全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X 安委办〔20XX〕80 号)部署要求,坚决遏制工贸行业事故多发频发的态势,提升我县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实现下半年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上半年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梧州市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集中开展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遏制工贸行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确保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全县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上半年相比实现较大幅度下降;二是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提升;三是县应急管理局至少报送 1 个行刑衔接典型案例;四是县级每两个月至少报送 1 个由本级直接对工贸企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案例。

 二、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全县所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全覆盖无差别的进行大排查大整治。

 三、工作措施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从发文即日起至今年 12 月底结束,历时 3 个月,

  第 7 页共 22 页 不划阶段、不分环节,把企业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和交叉检查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企业全面自查自改。一是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工作。企业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理顺企业自身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及权利义务,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将员工的思想意识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二是所有工贸行业企业自身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工贸企业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XXX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区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应急发〔20XX〕46 号)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排查大整治,填写《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表》(附件 1)。三是各工贸企业要根据检查要点表列出的问题进行排查整改。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四是重大事故隐患实行双报告制度。企业要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将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报告。五是大排查大整治期间,所有工贸企业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

 (二)全覆盖开展专项检查及执法检查。一是全覆盖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县应急局工贸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工贸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摸清专项行动整治企业底数,对所有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二是严格执法、提升处罚力度。各地专项检查督查、执法检查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

  第 8 页共 22 页 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明查暗访方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暂扣或吊销证照的坚决暂扣或吊销证照,该关闭取缔的要坚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取缔,处罚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要有大幅提升。三是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跟踪督导。四是开展督查检查。要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行动结束后要对全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应急局工贸科。

 (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期间,县应急局将根据本方案内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排查整治要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视察广西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纪录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解决当前工贸行业事故高发频发这一突出、紧迫的问题。

 (二)召开现场警示约谈会。要提请政府主要领导对辖区内工贸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约谈警示会,通过组织企业查看事故现场、研讨事故原因、责成发生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作深刻检查、部分企业作表态发言等,让企业真正吸取事故教训,共同分析事故高发频发原因,研究部署安全防范措施。

 (三)领导带队督导检查。请政府主要领导率队深入事故多发的工贸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跟踪

  第 9 页共 22 页 督办到位。

 (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领导班子要召开工贸行业事故防范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以来的事故原因和特点进行分析,查找事故防范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部署防范措施,要压紧压实责任,编制工贸行业事故防范责任清单,确保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举全局之力遏制事故上升的势头。

 (五)严肃事故调查和开展事故防范整改评估。一是严肃事故调查。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彻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二是开展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情况评估工作。要组织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查、座谈走访问询、现场检查和组织考试等方式对今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工贸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事故防范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并组织同类企业举一反三深入排查、认真整改。三是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吸取教训不深刻、同一问题反复出现的,要依法严肃查处,顶格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六)严格执法检查。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专项检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能以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代替行政处罚。对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彻...

篇三: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结合我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仪陇县委办公室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201x 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仪委办[201x]22 号)文件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努力实现 201x 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1x 年 2 月)

 乡安办会同各村(社区)委会、广电网络公司,利用村广播和其他信息资源等进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

  有效宣传,由乡党委政府主导、安办牵头,各重点单位要在各自辖区和行业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目的。

 (二)实施阶段(201x 年 3 月--11 月)。

 各村(社区)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监管职责,增加一线监督检查次数,定期向乡安办报送检查情况统计,及时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

 (三)总结阶段(201x 年 12 月)。

 各村(社区)委会、乡属各单位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201x 年 12 月 20 日前向乡安办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开展情况、活动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乡安办在 201x 年 3 月中旬召开乡村干部、乡属各部门、重点行业部门等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会。

 2、乡安办组建安全知识宣传队深入各村、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等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并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

  (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活动期间,各村、各单位、各生产企业要继续把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1、每月至少开展两次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隐患治理“五落实”原则进行治理。

 2、对一时难以治理的安全隐患,要落实监管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

 3、201x 年 11 月份乡安办将对全乡重点领域隐患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隐患整治任务的各村或单位,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

 继续保持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小学周边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切实做到“四个一律”,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四)重点及高危行业监管工作。

 1、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加强村道公路安全文明劝导对机动车的管控,深入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二是行动期间,切实开展严查客车超员、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特别是学校上学和放学期间交管

  办要组织人员进行整治。严查涉牌涉证、酒驾等违法行为并联系五福片区联合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三是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临水、临岩、临崖等危险地段的安全隐患情况。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及备案情况;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日常巡查及整改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如内外部距离、警示标志、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主要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审验,持证上岗、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设施设备、包装物是否检测检验,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是否存在非法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含假冒伪劣制品)的行为。

 3、消防安全。一是 10 月底前全面启动全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学校、卫生院院、敬老院以及农村老旧房屋电线老化现象等场所的排查和整治;二是加强农村用火安全宣传教育,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烤火引发火灾等事故发生;三是加强林区的防火工作,村(社区)安排专人(部分村落实督促村护林员)对相关场所及墓地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行为进行严格监管,严防山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四是乡

  安办应制定有效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待紧急情况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特种设备安全。一是 201x 年 4 月上旬抓好工程项目建设工地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二是督促建设单位对自有产权的在用起重机械逐台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督促建设单位选用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查合格的起重机械。

 5、建筑施工和场镇燃气安全。一是针对农村建房较多的情况,要延伸监管触角,切实加强农村建房安全监管特别是易地搬迁和危房加固农户的监管;二是加强场镇道路、下地设施、街道照明等公用设施日常维修维护保养;三是加强我乡燃气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场镇燃气管道、学校、卫生院、敬老院、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气检查对违法经营灌装液化石油气行为进行举报配合相关部门调查,确保春节期间燃气安全。

 6、食品安全。一是在节假日前对食品生产商、食品经营商、农贸市场、学校食堂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二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村流动厨师、食品生产经营户等做好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等工作;三是督促各村重点防控团圆饭、年夜饭、农村宴席等一次性人数众多的聚餐行为,坚决杜绝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严格执行春节期间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五是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要迅速、及

  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

 7、学校安全。对校园建筑及教室、宿舍、实验室厕所、体育设施等学生集中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学校校舍达到安全要求;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和摸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好 201x 年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重点监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将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操作层面。

 (二)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针对冬春季节可能出现的强降温、雨雪等灾害性天气以及汛期,根据相关单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各村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准备;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对节日期间值班情况进行检查;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三)严格督查考核,严肃工作纪律。

  活动结束后,乡纪委、乡安办要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将与 201x 年考核和实绩相挂钩。

篇四: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范文 文 3 篇

 (篇一)

 为全面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镇安委办根据《**县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安办函【2019】3 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开展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大型群众性活动、旅游等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称“七类整治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下决心解决有关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痼疾和顽疾的“关键一招”。

 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

 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各项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集中举行各类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确保实现县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确保实现全国“两会”、重要节假日以及台风、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确保事故宗数和伤亡数量稳定下降的工作目标要求。

 二、组织领导 镇安委办成立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肖开斌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由蓝房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细化落实工作任务,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持续推进本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年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抓

 住重大事故隐患这个关键点不放松,突出抓好七类整治行动,狠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完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切实提升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车辆源头治超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要继续集中清剿隐患,防范源头风险,狠抓危险路段、公路桥梁等重点设施安全防护。⠼/span>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我镇火灾事故易发类型特点,紧紧抓住火灾事故多发重点地区,针对电器引燃,电动自行车自燃、安全疏散通道不畅、“三合一”违规混住、安全生产操作违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景点景区、养老院、学校、医院、“三合一”、家庭作坊、废旧品回收站等火灾高风险场所。继续推进电气火灾、电动车“正源清

 违”、“打通生命通道”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冬春火灾防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职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要深刻吸取中交二航局佛山“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教训,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要突出深基坑、盾构机、起重机、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安全重点环节,加大对重点项目工程的监管力度、强化农民自建房城市“三旧”改造建房安全监管,严查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抢进度、赶工期、盲目招工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恶劣天气停工要求,严防两处险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施工坍塌、机械伤害等事生,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要深刻吸取**张家口“11.28”重大爆燃事故和中山“12.9”较大爆燃事故教训,紧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要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严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的“四防”工作。强化烟花爆竹旺季经营、运输、

 储存、燃放各环节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六)旅游安全专项整治 要加强景区景点尤其是“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重点针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强化设备设施的日常安全维护和维修检测。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旅游设施安全防护和保障,坚决杜绝旅游设施带病运行、严厉打击旅游包车车辆的“三超一疲劳”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景区经营主体要在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景点承载能力、合理梳导控制客流,制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持续推进七类重点行业领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采取行动,迅速召开会议部署,深入安全生产工作最前线抓好责任落实、隐患排查、问题查改,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2、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明确分工、分类制订七类整治行动年度方案,细化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持续有效推进七类整治行动。认真履行在此项行动中的工作职责,不涉及“七类整治行动”的单位、要结合实际,持续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动, 3、严格执法绝不手软。

 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管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五个一律”执法提施,要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和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对安全生产失信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实施联合惩戒制度,强化警示教育。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进一步改进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七类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广一批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效应;要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推动企业将事故案例教育纳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内容,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

 产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真正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5、加强应急,提升能力。

 要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边改革、边防范、边应急”的指示要求,在机构改革和“七类整治行动”期间,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应急能力,强化应急准备,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水平。

 (篇二)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主线,以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明溪”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城镇燃气、醇基燃料、受限空间、农村空心房及危旧房屋、竹木制品、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 1.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提升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通风系统、供配电及信号系统、采掘系统、“六大系统”建设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排查开拓上山公路、超前剥离、开采顺序、台阶参数等与设计的符合情况及边坡管理、监测监控、排土场、爆破作业等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等。此项工作由县安监局负责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安全方面:针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强化重点在建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质量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控,加大对深基坑开挖、大型起重运输设备、高空作业、模板支撑、手脚架、临时用电等重点部分和重点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施工安全。加大对农村空心房、危房的隐患排查治

 理力度,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尾巴、不留隐患。加强农村自建房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检查工作机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责令停工,该处罚的要进行处罚。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3.竹木制品安全方面:重点检查竹木制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隐患是否排查整治到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是否限期整改;是否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证件、是否按时审证;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定期检查和日常管理制度,危险区域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4.燃气安全方面:组织全面摸排,摸清所有燃气用户基础信息和瓶装燃气钢瓶底数,重点对商业集聚区域、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对隐患拒不整改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停业整顿。建立燃气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对液化气

 钢瓶充装、运输、储存、经营、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动态监控;对所有瓶装燃气用户(重点是餐饮液化气用户)购换气实行实名登记,实现每个钢瓶安全管理精准定位。组织开展对全县餐饮场所、饭店醇基燃料使用环节安全风险摸排及包装物、容器和灶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依法打击制假制劣违法行为;对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醇基燃料和灶具进行查处,规范醇基燃料市场秩序,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打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突出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 “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实施。

 6.有限空间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农村沼气池、地窖、三格化粪池等农村有限空间管理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演练、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作业前检测检验等工作,配置完善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引发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此项工作由县住建局、农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排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确保安全。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专项整治活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及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的督查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工作氛围,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和严肃问责。

 (篇三)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即安办[**]32 号)要求,镇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 12 月份,在全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

篇五: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镇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扫黑办安排,XX 镇结合镇情实际,围绕“10+N"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经认真梳理研究,我镇将各类强买强卖行为列为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意义

 随着我镇抗击疫情取得全面胜利,全镇各行各业已基本复工复产,一大批市县级重点工程项目如“XX”项目、汲河治理、储能电站、扶贫猪场等陆续开工;人居环境治理、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的全面展开,各类强买强卖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这严重影响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开展,为深化“平安XX”建设,加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决胜脱贫攻坚、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维护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为期 2 个月的针对各类强买强卖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原则和目标

 以保障经济建设、社会文明,创造有序和谐发展环境为目标,以强买强卖行为为整治重点,以属地管理为原则,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难点问题;坚持打防管教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时打击各类

 违法犯罪,治理各类违法现象;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镇成立 XX 镇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第一组长:XX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及各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中心,XX 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 及派出所抽调一名干警具体办公。

 四、整治重点:各类 强买强卖行为

 (一)项目建设领域:因征地、拆迁、暂用、租用等建设需要,农户以经济补偿为由,或以强行用工为由,聚众闹事、阻碍施工、漫天要价、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国土所、项目办)

 (二)

 国有资产领域 :非法侵占占有国有集体资产,并私自处置,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国土所、环保所、安监所)

 (三)矿产资产领域:非法占用、滥开滥采、无序加工、运输矿产资源,要挟欺诈、强买强卖合法矿产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国土所)

 (四)人居环境领域:以各类违建行为阻碍“三大革命”推进,或拒不接受现行补偿标准的强买强卖违法行为等。(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所、国土所、项目办、执法中队)

 ( 五 )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以次充好、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执法中队)

 五、整治时间

 2020 年 3 月 15 日至 5 月 15 日,为期 2 个月,也可根据整治需要适当延长。

 六、方法步骤

 按组织筹备、宣传发动、摸底排查、专项整治、总结巩固 5 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筹备阶段(2020 年 年 3 月 月 15 日至 3 月 月 20 日)

 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明确目标;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0 年 年 3 月 月 21 日至 3 月 月 26 日)

 通过召开 XX 镇镇村干部大会、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利用村组会议、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全面开展群防群治,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三)摸底排查阶段(2020 年 年 3 月 月 27 日至 4 月 月 7 日)

 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广泛收集线索:各村(街)要坚持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治理等中心工

 作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各行各业、村组工地,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坚持一手抓中心工作,一手抓线索摸排,发现强买强卖线索要及时上报镇专项整治办公室和公安机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运用治安耳目和调查暗访等方式,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摸排线素。

 (四)专项整治阶段(2020 年 年 4 月 月 8 日至 5 月 月 8 日)

 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争取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镇领导组和各职能部门对照分工和任务,由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全力协助,找准突破点,实行一案一策,包案到底,时间服从任务,案件不化解,人员不撤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坚决打击查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0 年 年 5 月 月 9 日至 5 月 月 15 日)

 镇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常态化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推动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的制度化、经常化。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和引导群众学法用法守法。健全群防联动机制,提升基层维稳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今后我镇顺利开展各项经济建设和民生工程提供经验。

 七、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整治是党委政府做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上级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际行动,旨在推进平安 XX 建设,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迅速行动,要敢于顶真碰硬、狠抓落实,问题不解决,力度不减弱。

 2 、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本次专项整治各联系村(街)班子成员负领导责任,各村书记、主任负直接责任。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单位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

 3 、齐抓共管,全力配合。各村各单位要对照责任单位的分工,逐一细化方案,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因人因事而异,对症下药,抓实抓细抓小,真正解决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集中会商集中发力,共同破解难题。各参战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明确责任领导,抽调专门力量,一件一件抓落实。要克服专项整治的短期效应,抓住契机,举一反三。工作中既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又要服

 从镇领导组的统一指挥,对涉及几个单位的问题,要做好分工配合,不得推诿扯皮。

 附:XX 镇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表

  XX 镇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排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排查时间

 问题类型

 当前状况

 排查人

 备注

 注:问题类型即《方案》中 4 类整治领域

篇六: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1 -

 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提升全行业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现制定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全监管台账,坚决取缔关闭一批审批备案手续不全、不具备基本维修条件的非法违法机动车维修单位和“散乱污”企业,整治规范一批环境脏乱差、大气污染防控不到位的经营单位,消除问题隐患,提升改善经营环境,确保机动车维修单位规范达标运行。

 二、整治范围 *范围内从事机动车维修的经营单位。

 三、整治重点 1.无证、无照或未按规定备案及相关手续不全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2.从事机动车维修喷烤漆、油品更换、蓄电池维修、汽车清洗造成环境污染的; 3.占道经营,店外堆散物品,违法设置招牌、广告和车辆

  - 2 - 升降装置等行为的; 4.存在消防及其他安全隐患的; 5.规模标准、人员配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具体标准要求和工作规范见附件 2)

 四、整治措施 (一)严查非法经营。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督检查,打击非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对未按规定办理合法手续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其停止经营,对符合资质条件的,经核准完善备案手续。

 (二)强化安全生产。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持证专职安全员配备、应急预案制定、消防设施配备、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烤漆房和举升机等重点设备维护管理等内容。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依法查处。

 (三)加强环境保护。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规范处置维修废弃物,核查企业危废处置是否规范、台账资料是否齐全。督促企业使用符合国家及省规定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涂料,喷涂、流平、烘干作业必须在装有废气收集系统的

  - 3 - 密闭车间内进行,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喷枪应密闭清洗,产生的有机废气应当收集后处理排放,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对检查中发现擅自堆放、处置危废,随意排放污水等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由环保部门依法查处。

 (四)突出质量管控。重点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进厂、维修过程及出厂“三检”管理,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期等一整套管理制度运行情况。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质量保证期制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依法查处。

 五、组织实施 (一)宣传培训阶段(2022 年 7 月 25 日前)。交通、应急、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联合组成培训团队,逐个街道组织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进行宣传培训,印发宣传材料,明确行业标准规范,形成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8 月 20 日前)。各街道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应急环保办和社区按照行业标准要求督促辖区内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备案审批手续,整改消防安全和环保问题隐患。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交通、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消防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逐个区域、逐个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备案审批手续不全或存在问题隐患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营业,复查合格后准予营业;对问题隐患突出无法

  - 4 - 整改或属“散乱污”企业的坚决关停取缔。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环保的副区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下设小组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奎文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建立工作制度,推动调度、指挥、督导、检查、通报等工作落实。各街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落实人员队伍,全力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道要立足辖区实际,发挥好“吹哨”作用,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采取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方式,全力以赴,稳扎稳打地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主动参与配合整治工作。同时要发挥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力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机动车维修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规范服务,推动行业守法自律、和谐发展。

 (四)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要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督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街道和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整治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 5 -

  机动车维修行业标准要求和工作规范

  一、交通运输领域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需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4.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5.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二、环保领域 1.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营业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营业面积 5000 平方米及以上且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6 - 2.各汽修经营单位应建设标准化危废库,实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3.涉喷漆的,需履行治污主体责任,规范废气收集处置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处理率,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

 三、行政审批领域 1.达到“环评”要求规模的,需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向审批局进行备案申报。

 2.备案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规定,年综合能耗在 1000 吨标煤或电力消费在 500 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需进行节能审查,达不到能耗总量的项目实行节能承诺。

 四、应急领域 根据《〈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需经区应急局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

 五、消防领域 从事机动车维修行业应符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

  - 7 - 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

 2.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3.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贮存量不大于 1.0t 的甲类物品库房; (2)总安装容量不大于 5.0m³ /h 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 5 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3)1 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 2 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4)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 ㎡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4.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5.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6.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 8 - 7.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的有关规定。

 8.Ⅰ、Ⅱ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

 9.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设置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内的汽车库,其车辆疏散出口应与其他场所的人员安全出口分开设置。

 10.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 个,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 1 个。

 11.汽车库、修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 10m 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其他汽车库、修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3)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 1.1m。

 12.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 2 个,且应分散布置。

  - 9 - 13.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 1 个:

 (1)Ⅳ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或等于 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 4000 ㎡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4)Ⅱ、Ⅲ、Ⅳ类修车库。

 14.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Ⅰ、Ⅱ、Ⅲ类地上汽车库; (2)停车数大于 10 辆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 (3)机械式汽车库; (4)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5)Ⅰ类修车库。

 15.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宜采用泡沫—水喷淋系统,泡沫—水喷淋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的有关规定:

 (1)Ⅰ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 (2)Ⅰ类修车库; (3)停车数大于 100 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

 16.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设

  - 10 - 计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有关规定外,喷头布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在汽车库停车位的上方或侧上方,对于机械式汽车库,尚应按停车的载车板分层布置,且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板; (2)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车道、坡道上方均应设置喷头。

 1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均应配置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的有关规定。

 18.下列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Ⅰ类汽车库、修车库; (2)Ⅱ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 (3)Ⅱ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 (4)机械式汽车库; (5)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

 19.汽车库、修车库周围应设置消防车道。

 20.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除Ⅳ类汽车库和修车库以外,消防车道应为环形,当设置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物的一个长边和另一边设置;

  - 11 - (2)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 12m×12m; (3)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4m。

 (4)穿过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消防车道,其净空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 4m;当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高度不应小于 4m。

 2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可由市政给水管道、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和通向天然水源的道路,并应在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消防用水量。

 2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可不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1)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停车数量不大于 5 辆的汽车库; (2)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 (3)停车数量不大于 5 辆的停车场。

 23.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其消防用水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Ⅰ、Ⅱ、Ⅲ类汽车库及Ⅰ、Ⅱ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 10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 12 - (2)Ⅳ类汽车库及Ⅲ、Ⅳ类修车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5L/s,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一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机动车维修行业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强化对机动车维修业的监管,严格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处置,有效防止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等物质污染环境,对环境安全造成较大隐患,根据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及《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制度措施、法定职责和法律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清理整治,督促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落实危险废物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及大气污染防治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环境污染风险。

 二、整治范围 所有机动车维修行业。

 三、整治目标

  - 13 - 机动车维修企业(业户)厂区环境及生产工艺须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

 四、整治内容 1.维修场地保证清洁卫生,无油污。维修作业产生的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到城市网管,不得违规排放到道路或河流。

 2.要按照要求制定相应的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并明确责任人,将制度张贴在显著位置。

 3.具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环境保护制度,并有效执行。

 4.危险废物分开单独存放,不同废物间要有明显间隔。贮存容器及存放室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

 5.废机油贮存容器要设置防渗漏设施,保证地面无油污。

 6.危险废物...

篇七: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2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广东、山东、安徽、内蒙古等地区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暴露出一些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工贸行业企业底数不清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彻底、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推动各地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定于2022 年 6 月初至 9 月上旬,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 3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国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 10 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 “ 钢8 8 条 ”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 4 -(二)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 “ 铝7 7 条 ”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三)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 “ 粉6 6 条 ”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 5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三、工作安排2022 年 6 月初至 9 月上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分以下环节开展:(一)企业自查自改(6 6 月底前)。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 10 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要分别对照“钢 8 条”“铝 7 条”“粉 6 条”重点整治事项,主动自查自改,整改落实情况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二)属地专项检查(7 7 月底前)。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分别对照“钢 8 条”“铝 7 条”“粉6 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 10 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钢 8 条”“铝 7 条”“粉 6 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仍未主动自查自改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应急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三)交叉检查,省级核查(9 9 月上旬前)。省级应急管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 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参考仅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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