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3篇

时间:2022-11-02 09:20:12 来源:网友投稿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3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期: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3篇

篇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0 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实施不评估巟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土壤污染防治详查巟作的统一部署,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包括新建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不主体巟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巟、同时投产使用落实。

  在市环保局指导下确定疑似污染地块一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XX 区五菱巟业公司塑料厂,已录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有序推进我区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巟作。

  二、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情况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筛选原则》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筛选,目前暂未发现监管范围内有符合筛选原则的企业。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辖区内产生废矿物油、污泥和涂装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磷化渣等危险废物的生产单位严格管理,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与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0 年未发现擅自处置危险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企业均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管理,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柳州市百川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柳州市金太阳巟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对存在台账记录丌规范、危废存放点标志牌放置丌规范等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巟作水平,确

 保环境安全。

  三、存在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未发布,辖区对污染耕

  地的确认巟作缺乏依据。建议尽快发布农用地污染详查成果,以便于开展污染耕地管理巟作。

  (二)城区属地范围内地块的规划、开发职能均在

  市政府层面,城区职能部门获得的规划开发信息较为滞后,无法实现疑似污染地块的联动监管机制。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的联动,确保疑似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安全。

  四、评估结论

  2020 年 XX 区按照《柳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巟作,极配合市局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的排查巟作,推进“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填报。相关巟作完成率达 100%。

篇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从今年 3 月开始,县政协农经工委在副主席霍顺祥的带领下,会同县环保局、县农林局、县水务局和部分农口政协委员,深入 12 个乡镇、5 座水库、4 条河流和攀枝花市米易县、成都市青白江区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桂林市、南宁市和北海市,就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积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改善全县生态环境的当务之急。特别是去年全国环保督查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各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全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我县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并明确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限,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一步促进了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治理,防治举措有力成效显著。一是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措施有力。坚持把工业废气、废水、燃煤锅炉、餐饮油烟、秸秆禁烧、扬尘治理、烟花爆竹燃放等作为防治工作的重点,通过淘汰关停、设备改造和集中拆除等措施,有效减少了我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扎实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整改 89 户、搬迁 3 户、关停 17 户,开展砖瓦行业整治,限期治理9 家、关停 42 家、关闭 19 家,开展秸秆露天禁烧、县城主城区和中心场镇及周边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等行动,完成 40 台燃煤锅炉的拆除改造、12 座加油站和储油气库的治理,对渣土、砂石、水泥(“三车”)的密闭运输管理实行市场准入制,对 600 余家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全部按要求安装了油烟净化装

 置。2017 年,我县全面完成市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及以上天数为 282 天,同比增加 23 天,优良率为 77.3%;重污染天气天数 6 天,同比减少 3 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 79.7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5.0%;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 56.2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 12%。二是生命之水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先后对岳阳河、龙台河、蒙溪河等 27 条河道实施了综合整治,从活水清淤、污水截流、工业整治、污水处理、水葫芦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入手,系统地提升了水环境的生态水平,改善了水质。进一步强化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对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农户、企业、养殖场实施了搬迁。切实加强了日常监管和巡查监测,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去年,县级饮用水水源地除朝阳水库由于季节性干旱,出现一次超标以外,其余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要求,41 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78.1%;全县 7 条重点流域,除跑马滩、岳阳河流域外,其余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要求,达标率为 71.4%。三是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效果明显。紧紧围绕“一控二减三基本”目标,着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农膜科学使用及农药化肥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处置、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等工作,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和农药、化肥、地膜等农资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无一例重大污染事件发生,我县连续多年被确定为全省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县、现代植保建设示范县。

 (三)不断完善系统,预警监测能力持续提高。我县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完善,监测能力不断增强,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的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分析决策和污染控制提供了依据和技术支撑。目前,建成了环境风险信息预警体系,将环境风险实行分级管理,综合区域性及点源环境监测、执法和信访等信息,进行科学决策、明确责任、规范流程,预警和化解各类环境风险,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去年,我县还在省内率先出台了《安岳县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了对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

 (四)坚持多措并举,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形成。全县 27 条河流、146 座

 水库均落实了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的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了各级河长 1425 名,制定了“4+6”重点河库“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落实专人定期开展巡河工作;推行了环境治理设施规范化整治,实行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全覆盖监管;对全县工业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设施进行全流程标识化管理,将其作为申领排污许可证的重要前置条件,并通过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形成倒逼机制,有效提升治理设施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重点污染企业实行污染源全天候联网监控和第三方运行管理,大大提升了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水平;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联动执法,完善联动机制、对接信息平台、加大查处力度,有效提高了打击环境违法的能力和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污染防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对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停留在制定方案,常规检查上,没有将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突出的环保问题和民生工程来抓,对防治工作研究不深,办法不多,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渣土运输车、餐饮店等对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缺乏落实治理措施的主动性,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

 (二)污染源防治工作进展十分缓慢。虽然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在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污染源种类多、涉及面广,各项防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治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全县大小餐饮店 1000 余家,多数店面规模较小,经营不稳定,安装油烟净化器落实难度较大;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砂场、粉料堆场等数量多、布局分散,污染治理仍有大量工作要做;木材加工企业、大中型养殖场、农产品加工企业、砖瓦窑等量大、面广,缺乏科学的布局和规划,治理难度大;农业生产一直延续高投入、高产出模式,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土壤生态系统退化、基础地力下降。

 (三)部门联合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餐饮店、粉料堆场、渣土运输、农(林)产品加工企业等涉及多个监管部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没有很好落实,部分单位缺乏强硬措施,治理力度不够。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措施还不完善,一些建筑工地施工、粉料堆场装卸和渣土运输过

 程中湿法作业、遮挡覆盖等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投入不足综合治理能力待提升。一是企业治污减排设施改造工程资金投入较大,企业治污减排的积极性和资金投入不足,污染防治相关补贴政策落实不全到位。二是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环境监测设备老化严重、故障率高,环境监测条件距国家标准化条件差距较大。三是环保机制不畅。据调查,虽然目前每个乡镇都成立了环保办,但都挂靠经发办,工作人员全是兼职,没有专门的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人员编制及管理隶属乡镇,环保部门管理难。四是缺乏专业人才。我县环保专业人员总量偏少、结构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当前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和严格的新标准新要求。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污染防治意识。一要继续加大对污染防治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重点要强化对排污企业和经营业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对污染危害严重性的认识,增强落实防治措施的积极性。二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环保责任红线。三要充分认识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治理措施,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不断促进我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进一步抓好措施落实,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推进“减煤、压能、治企、降尘、控车、禁燃、增绿”等措施,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一是全力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安装改造。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联合行动、专项治理等活动,强化配合协作,采取综合措施,督促有治理条件的经营户进行限期整改,对新建餐饮经营户办理审批手续时,要确保治理措施的优先落实,消除新增污染。二是加强扬尘污染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围挡、湿法作业、车辆出入冲洗等施工要求,加大建筑物拆除、砂石场等降尘措施的日常检查力度,加强渣土车、物料运输车辆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三是继续推行县城主城区和中心场镇及周边区域烟花爆竹禁燃等行动,积极引导农民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

 重污染企业和重点行业的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二是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一、二级地的保护,完善隔离保护设施,并对水源地污染较严重的水域实施生态修复,提高自净功能。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全面推行“禁养区”政策,对已在“禁养区”建成的畜禽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闭,在“适养区”或“限养区”的养殖场要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就地就近用于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式,改造完善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等整套粪污处理设施,实现规模养殖场全部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努力形成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的产业格局。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快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优先保护农用地环境安全为重点,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评估和等级划分,实施全县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控。一是抓住土地流转这一核心环节,整合国土、环保、农业、经济等部门的管理力量,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更有效地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二是采用标准限值模式,以便快速、有效地锁定土壤污染目标;采用风险管控模式,以便更加科学地指导污染治理工程。三是培育健康土壤,发展绿色循环低碳农业。对现有耕地以提升质量为主,实施绿色发展,藏粮于地,通过科技创新,合理化利用后备耕地资源,形成数量补给梯队,把培育健康土壤上升为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高度。四是积极引导农民科学施肥,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防治和生物防治,减少重金属、农药、化肥、农用物资残留对土壤的污染。

 (三)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健全防治长效机制。一是县政府及环保部门要积极发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主导作用,充分调动企业、个体及社会各方协同参与,在巩固现有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形成整治合力,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群众参与的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二是根据不同类型的污染治理要求,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产业环境准入标准,将监管关口前移,有效发挥环境保护准入门槛作用。三是疏堵结合,既要环保又要发展。对环境污染较重短期内又无办法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实行坚决的关、停、转措施;对环境影响有限,通过技术改造又能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采取疏导的办法,决不能“一刀切”一律关停,切实做到环保与社会、经济相融,协调并重发展。四是积极

 推进环保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配合。五是创新方法,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县实际的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六是明确环境治理项目的后续运行和管护办法。七是强化执法监督,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严厉打击污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也要精准治污,区别对待,有的放矢,给企业的环保技术升级留下机会和空间。八是进一步促进环境信息公开,建立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平台,畅通反映、投诉污染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增加环保投入,强化环保队伍建设。一是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引导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落实各项治理补贴政策,争取中央、省专项治理项目和资金支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外来资金参与污染防治项目,努力缓解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中的资金矛盾。二是提高环保投资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增加大气、水、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装备的投入,提高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水平。三是加强环保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污染治理执法队伍管理,健全区域污染治理网络,加大环保专业人员招聘力度,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严肃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篇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一、辖区内土壤污染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形势也越来越严峻,一是工业企业场地土壤污染急剧加快,二是农业耕地土壤污染也急速增长。我县辖区内工业企业土壤污染主要集中在工业园区锦世化工和富源化工两个无机盐制造企业,铬渣等重金属污染对场地造成的污染严重;农业耕地土壤污染涉及到全县农业用地,主要是化学肥料、农药的过度使用。长期过量而单纯施用化学肥料,会使土壤物理性质恶化,土壤酸化、胶体分散,土壤结构破坏,造成土地板结,并直接影响农业生产成本和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二、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0 年,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十二五”县域重金属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防控重点及主要工作任务。同时成立了县重金属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总体方案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一)、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对相关企业提出强制性技术升级和从严的污染防治要求;对不符合城(镇)规划的涉重金属企业,要逐步关闭和搬迁。期间完成原铬盐厂的入园搬迁,同时对历史遗留铬渣处置问题进行了全面解决,2010 年至 2012 年共完成 30 余万吨铬渣解毒任务。完成锦世化工铬渣厂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时建成铬渣无害化处置生产工艺,冶炼铬铁合金,实现全面解毒工作。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入口关,控制新的重金属污染隐患的产生。对未经环评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在环境敏感区域禁止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对重点防控企业逐步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三)、加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在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除已关停的企业外,我县今年实施的有 6 家企业。目前,企业正在做相关评估报告。

 (四)、强化污染治理,加快解决突出的重金属污染问题。一是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企业违法建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强化达标排放整治,每年开展一次全县“整治重金属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依法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限期治理一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已经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企业,确保现有重金属

 排放企业的达标排放。二是妥善处置重金属类危险废物。对各类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对象实施无害化处置或实现达标排放,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市场化规范运作,将重金属排放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法送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坚决取缔无证经营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置行为。三是着力解决民乐县历史遗留铬渣污染土壤问题。2016 年,我县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环保专项资金 1.3 亿元,全面修复原民乐县铬盐厂旧厂区及破山嘴铬渣堆场污染土壤约 89 万吨,目前县政府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细化实施方案,择期开展修复工程。

 (五)、强化环境监管,严格防范重金属污染风险。严格规范企业环境管理,督促重点防控企业及时报告原料和产量的变化情况,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针对该类企业,实行专人专管,一季一监测,一月一申报,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均要求建立相应的处理设施,对污染设施的运行情况,实行每月监察一次,并要求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2016 年,我县共对涉重金属行业进行了162 人次的清理和检查,共对 2 家涉及铬盐生产行业的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其中一家予以处罚。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十二五”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竣

 工监测工作中,除了生态类建设项目需要长期跟踪土壤污染以外,其他建设项目还没有较为详细的土壤环境管理规范及环境保护要求。近两年颁布的农药、制药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始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土壤本底调查的要求,但除此以外的其他行业环评,土壤本底调查仍然较为主观。特别是早期立项的钢铁厂、水泥厂未开展详细的本底调查,随着矿物质长期燃烧,周边环境已被证实存在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富集现象。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发现,超标主要重金属在各类用地中均有分布,但其污染原因是属于本底水平高,还是人为因素造成的,往往缺少土地的背景值和土地使用历史状况说明。

  (二)、土壤环境管理不规范。一是城市场地土壤污染管理办法有待完善。随着各地城市化进程,大量存在潜在污染风险的工业场地用途发生变化,场地被大批量转为商业、住宅用地。除了北京、南京、沈阳、重庆等部分地区制定了场地利用变化土壤监管办法,大部分地区仍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场地调查,未明确要求开展土地性质变更环境质量评价,未能促进土壤环境质量与土地资产价值挂钩,尚未形成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的规范化。

 (三)、土壤污染责任的认定有待进一步明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避免土壤污染问题的发生、预防土壤污染起到

 了积极的作用,但未涉及土壤污染应有的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土壤污染的责任者、污染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等问题,没有提供可操作的土壤污染责任追究、认定、赔偿程序。从近期土壤污染调查情况来看,当前全省典型土壤污染还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有些污染企业的责任主体属于“国有”,污染对象是“国有”性质的土地,土壤污染责任则无法追溯到具体的污染者或责任人。

 (四)历史遗留土壤污染问题突出,治理任务艰巨。较早起步于乡镇的企业,作为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轨迹,代表中国改革以后工业化推进城镇化、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民间活力得到充分释放的一种区域典型。虽然经过改革、改组、改制和改造,淘汰了小造纸、小化工、小印染、小冶炼、小电镀、土焦等高污染的行业,但这些乡镇企业遗留土壤污染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的解决:部分企业遗留污染场地责任主体灭失或难以查找。偿还历史形成的土壤污染治理欠帐任务相当艰巨。

 四、下阶段工作任务 1、组织开展关停企业场地、水体和底泥等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组织实施一批试点示范工程,集中解决一批危害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重金属

 污染问题。2、4 月底前完成省涉重金属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3、年底前,初步建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制度。4、完成原铬盐厂场地及破山嘴堆存场土壤修复治理项目申报和环评开展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场地修复工作。

  总之,我县土壤污染正处在偿还历史旧账难、防治新污染压力大的关键阶段,全面解决土壤环境问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十三五”期间是治理土壤污染的关键时期,任务尤其艰巨。

推荐访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 土壤污染 防治 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