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3篇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 XX县林业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3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
县林业局 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工 作 方 案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 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根据《XX 县安委会关于印发 XX 县集中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安委〔2018〕5 号)要求,从现在起至 5 月 15 日,在全县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确保我局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及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
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在林业系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木材家具加工等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重点打击和整治。
(二)重点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的;
(6)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三、组织机构
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组
长:XXX
局
长
成
员:XXX
副局长
XXX
副局长
XXX
副局长、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XXX
副局长
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主任由陈应迪副局长兼任。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5 月 15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 3 月 23日)。结合实际制定《XX 县林业局 2018 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
第二阶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3 月 23 日至 5月 10 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阶段:“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5 月 11 日至5 月 15 日)。结合实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
再检查,检查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全面认真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股室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注重源头治理。主动牵头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屡禁不止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认真查清并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堵住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源头。
(三)严肃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到“四个一律”。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
(四)积极宣传动员,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打非治违”专项
行动。通过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迅速掀起“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大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情况。活动办公室于 5月 15 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至县安委办。
篇二: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
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林业局决定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1 月底,在本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当前全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XX 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市脐橙博览会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
在全县林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坚决打击在国有林场、林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林木采伐运输、营造林生产、林地保护、涉林危化品、种苗繁育、消防与森林防火、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旅游等行业领域中的各类涉林
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别是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
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11.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1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虽不在一座建筑物内但未保持安全距离的。
16.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动火、有限空间、登高、临边等高危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17.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18.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9.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
20.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
2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林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违反林业安全生产规定,非法违法征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
2.非法违规野外用火,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的。
3.盗伐、乱砍滥伐林木及其他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
4.林业从业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车、“三超”和疲劳驾驶的。
5.非法猎捕、杀害、食用、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6.食用林产品使用高毒和禁用农药,低毒农药非法添加高毒成分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弃物的。
7.森林旅游景区(景点)游览道路、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防护栏等安全性能不达标的。
三、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涉林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百日行动”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制、双重预防机制、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强一线、保安全”行动,强化“反三违”集中行动,落实“十个一次”要求,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结合今冬明春林业安全生产特点,全面研判分析风险,认真安排部署,开展宣传发动。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基础上,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形式,重拳出击,较真碰硬,全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企业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实行联合惩戒、约谈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工作步骤
“百日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1 月底,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措施、培训教育、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能力提升工作计划,对“百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2021 年 11 月 1 日—2021 年 11 月 8 日)。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对照“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1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至灾害防治股。
(三)集中攻坚(2021 年 11 月 9 日—2022 年 1 月 20 日)。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围绕工作内容,抽调骨干力量,采取有效措施,高质高效完成“打非治违”工作任务。确保集中攻坚阶段安全宣传到位,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对辖区(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过筛,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到位,全民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四)总结提升(2022 年 1 月 21 日—2022 年 1 月 30 日)。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股室要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学习先进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弱项,攻坚克难补齐短板,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对百日行动期间发现的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按整改计划督促到位,并对前三年发现的问题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问题隐患、屡查屡犯的问题隐患进行重点“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实现隐患“清零”和闭环管理。同时,要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百日行动”工作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 XX 县林业局“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负责人、局长 XX 任组长,分管领导 XX 任第一
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局领导任副组长,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推进“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灾害防治股,负责百日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推进“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打击重点,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百日行动”,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监管检查。要围绕“百日行动”范围、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紧盯重点,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回头看”检查方式,通过实行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各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四)强化治本之策。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开展“百日行动”与深化林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集中力量分析研究,强化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管控风险,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五)强化责任追究。“百日行动”是当前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敷衍推责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确保政令畅通。对辖区内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生产企业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负责人给予问责,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
区国土资源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开展情况报告按照区政府及市国土局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一、制定方案,成立专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划定了四个阶段的行动步骤,持续时间从 4 月下旬到 9月底: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4 月下旬至 5 月底);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 月至 7 月);三、全面检查、督促整改阶段(8 月);四、成果巩固阶段(9 月)。以达到实现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的明显改善,排查防治地质灾害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并提出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加强沟通,抓好督办;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的工作要求。
二、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4 月 23 日,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龙爱民同志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局领导及相关机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分局、管理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学习了国务院关于集
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规定的文件、局印发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明确了专项行动六个方面的重点和要求。
三、开展行动,效果明显 按照区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区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要明确责任,落实专门人员,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一是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开展动态巡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及地质灾害隐患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二是区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组织精干力量查处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 对全区矿产资源及经营活动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5 月至 6 月,联合区工商部门对全区重点区域非法开采进行专项整治。主要是小溪塔、分乡无证采石及太平溪、邓村金矿及蛇纹石的违规开采,共制止无证开采行为 8 起;5 月至 7 月,共查处 7 起无证开采、越界开采案件。先后对宏祥采石场、人人发采石场等矿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共收缴罚没款 9 万元。
以上是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报告,下一步我局的
主要工作重点是在做好 7 月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 继续做好 8月督促整改阶段和 9 月成果巩固阶段的工作。全面推进我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推荐访问:林业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工作汇报 林业局 打非 工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