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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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5篇

篇一: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

政局推进民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工作总结 民政局推进民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工作总结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地区民政工作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保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改善和保障人民生活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实现了“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水平显著提升、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㈠突出保障民生,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能效果明显。XX 年以来,在民政局党组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地区各级民政部门继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重大成就。突出表现在:使 20 余万名次城乡居民“贫有所保”,25 万人次城乡百姓“病有所医”,8000 余名贫困大中专学生“学有所教”,7万多户农村特困家庭“寒有所助”,5000人次流浪乞讨人员“难有所帮”,15 万人次受灾群众“灾有所救”。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各类资金 5 亿余元,实施 5 类社会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 76 个,建设完成地、县(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4 个;至2015 年 9 月,辖区内养老床位数达到 2312 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 32 张,比自治区平均水平多 11.4 张,比全国平均水平多 7 张。

 ㈡突出工作创新,民生保障水准逐年提高。一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

  规范化建设活动,近年来,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7882 人,新增729 人。目前,城乡低保人均标准分别达到 411 元/月和 2224 元/年,居全疆第一;5 年累计下拨城乡低保资金 3.28 亿元。二是启动城乡困难家庭生活补助机制,自 2012 年起,每年四个重大节日期间,对城乡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全覆盖慰问。2012 年至 2015 年,累计为城乡各类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助资金 1.7 亿元。三是有序推进困难大学生救助。在 XX 年出台大学生救助政策的基础上,于 2015 年再次提高救助标准,救助标准居全疆前列。5 年来,累计为 8000 余名大学生发放救助资金 2000 余万元。四是大力推进养老敬老爱老事业。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80 岁以上老年人高龄生活补贴和免费体检制度全面落实,同时于 2015 年开始将 75 岁以上老年人纳入补助范围,此举开创了全疆民政惠民政策的先例。五是统筹开展扶残助残事业。自 2015 年起,对全地区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生活不能自理,并且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此举同时开创了全疆民政惠民政策的先例。

 ㈢突出长治久安,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攀升。一是高度重视救灾救济工作。十二五期间,累计下拨救灾资金 5114 万元,确保了 17.27 万人次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特别在 2015 年 XX 市乌拉台哈萨克民族乡畜牧棚圈火灾、自治区维稳重点乡镇五堡镇洪水灾害过程中,共下拨救灾救济资金 120 万元,救助各类人员 3000 余人次。二是抓好基层政权的稳定。积极推进 XX 市设立三道岭镇区划调整、XX 地区撤地设市工作,完成了伊吾县淖毛湖乡、巴里坤县三塘湖乡撤乡建镇工作;

  并对城市社区科学合理布局,2015 年年初将 XX 市 39 个社区调整为57 个。持续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持续抓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三是抓好涉军群体的稳定。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主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特别是 8023 人员的稳控工作,做到“开门迎访、主动下访、以诚相待、解决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事态控制在当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了退伍军人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上访事件。5 年来,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下拨各类优抚资金5670 余万元,发放慰问金 3200 余万元。同时配合完成好历年夏季征兵各项工作,累计为各类部队输送新兵 800 余名。四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进一步规范。截止 2015 年 9 月底,依法登记社会团体 351个。通过创建,XX 地区被国家民政部确认为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同时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好社会责任,近年来,各社会组织在扶贫帮困、捐资助学、为老服务、精神抚慰等活动中,捐款捐物达 600 余万元,服务群众 3 万余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发展中的 XX 民政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与上级党委和政府“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不规范,政策落实还有不到位的现象,城乡低保问题亟待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水平和功能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基层社区服务功能还比较单一;面对新形势、新机遇、新常态,民政事业需要研究的课题还有很多,投入的力量还不足;基层民政力量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亟待改进。

 二、对民政工作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思考

 当前,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任务所提出的要求,民政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发生了重大转变。民政工作内容由过去以救济、优抚为主要任务的传统民政向现在以社会救助、优抚安置、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为主要任务的现代民政迅速扩展,工作的主要对象也由单纯的传统困难群体等特定对象向城镇困难人口、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居民等几乎所有社会人群迅速扩展。面对新的形势与任务,民政部门应紧密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统筹城乡民政工作,大胆创新工作思路,以全面实现城乡民政一体化为发展方向的民政理念,从多方面推进城乡民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不断缩小城乡服务对象救助差距,让其更好地共享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果,均等化享受公共服务,以不断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

 ㈠全面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

 1、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在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不断缩小与城市低保标准的距离,逐渐与城市低保实现并轨。2016 年,将伊吾县做为试点,首先达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目标;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地区城乡低保实现并轨。同时,进一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规范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强化动态管理,严格办事规程,用刚性制度防止和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

 2、实现居民临时生活救助一体化。充实完善《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办法》,进一步对救助条件、救助程序和救助监管加以明确,在救

  助对象上不分城乡地域,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实施救助,努力争取上级部门和地方财政的支持,使低保边缘人群和因大病、重病或遭遇自然灾害而导致生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15 年,地区按区域总人口每人 2 元的标准,将救助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十三五期间,应适时提高预算标准。

 3、实现困难家庭大病医疗救助一体化。明确救助的对象主要是低保家庭、特困职工、五保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救助对象;救助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制度互联、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筹集,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每年预算安排及上级补助,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一定比例划转,福彩公益金按地方返还部分一定比例划转,社会捐赠等,涉及到的民政、卫生、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相互协作。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规定办事流程,实行网上办理,缩短审批时间,简化救助程序。力争实现通过医疗救助制度的运行,确保困难群众治病难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4、实现社会化养老工作一体化。进一步有效整合地区社会福利资源,充分发挥地、县(市)社会福利园区综合养老服务示范作用,彻底改变过去因设施分散、服务单一而造成资源浪费、运营成本高的状况,提升供养和服务水平。从 2015 年起,利用 3-5 年时间,在全地区 50%城市社区和 20%的农村社区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完成开展服务后,同时承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职能,组织社区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鼓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跨区域联合、资源共

  享,发展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养老机构。

 5、实现五保供养标准一体化。在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取消分散供养标准与集中供养标准的差别,统一按集中供养标准发放供养资金。不断创新五保集中供养的理念,一方面要加大乡镇敬老院的建设力度,进行乡镇敬老院的改建和扩建,提高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率;另一方面要调整五保供养的工作思路,可以对分散供养对象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由乡镇民办、村(居)委和养老护理员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进行供养,确保分散供养对象享受到集中供养的待遇。

 6、实现城乡孤儿救助一体化。截止 2015 年 10 月,全地区共有孤儿220 人。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并出台《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孤残儿童办法》,变民政一家扶持为社会齐帮共扶,逐步提高对孤儿的资助标准,倡导有条件的资助人还提供教育、就业等帮扶。

 7、实现并扩大高龄老人救助一体化。持续提高地区民生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逐步扩大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范围,将全地区 75-79 周岁老年人纳入地区老年人基本津贴制度范围,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力争将救助范围延伸至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

 8、实现残疾人救助一体化。始终坚持将惠残助残工作与城乡统筹相结合,与优先照顾生活困难残疾人相结合,与先行实施、逐步提标扩面相结合;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精心组织,足额安排补助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惠残助残惠民工程的有效实施,区域范围内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状况明显改善。

 ㈡要全面实现城乡优抚安置工作一体化,不断提升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

 实现义务兵安置补偿金城乡一体化,逐步构建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培养退役士兵一技之长;联合人社等部门,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为退役士兵顺利就业搭建平台。

 ㈢全面实现城乡社区建设一体化,让城乡居民共同享受到均等化公共服务

 1、建立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多方参与、责权明晰、配置合理、和谐有序、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建立起覆盖社区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民主和城乡社区建设,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至十三五未,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拥有一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社区有一个“一站式”服务的社区工作站,每个城市社区具备一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手段,以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2、实行互补联动,全面推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着重把城市资源和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城乡和谐社区发展新格局,加速提升农村社区建设、管理、

  服务水平,在较短时间内把城乡社区建成健康成熟的和谐社区。

 XX 地区民政局

 2015 年 10 月 29 日

篇二: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

十二五以来民政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建议

 一、 “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总结回顾

 “十二五”时期是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很不平凡的五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守住底线、补齐短板,民政改革创新取得了突破进展,各项民生指标取得了可喜成绩,民政创制取得了丰硕成果,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百姓对民政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市民生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打造了一批创新亮点。构建了急难家庭救助机制,推进了困境儿童专项助学工作。探索实施了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困境儿童慈善保险、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实现了市区 X 区民政福利政策同城同步同标。创新搭建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平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民政工作宣传平台。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在全国创新推进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积分选岗”安置工作,落实了优抚对象免费游园、免费乘坐公交、为本地重点优抚对象提供一次免费体检“三免费”优待政策。推进人权保护进程,实现了婚姻登记工本费、基本丧葬服务费惠民政策全覆盖。出版了《XXXX 百岁老人画册》、《XX 掌故》,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不断涌现的创新举措,使 XX 民政紧扣时代跳动的脉搏,在改革中勇立潮头。

 二是推进了一批重点领域改革。推进社区治理改革。创新 “三社联动”,具有 XX 特色的“四位一体”社区治理模式在全省推广;率先实现了全市 XX 个乡镇、XX 个街道“政社互动”全覆盖,出台了社区减负增效 X 项规定和社区证明盖章目录。全力推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问题,全市 XXX个城市社区服务用房全部达到省标准(400 ㎡以上),在全省率先实现标准化用房城市社区全覆盖。在省民政厅综合评估中,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全省领先、XX 第一。推进社会组织改革。打造了政社脱钩的“XX 样板”,实行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成为全国社会组织服务先进典型。公益创投成效初显,在省两届公益创投项目招标中,我市社会组织中标数量、资助金额全省第一(占 XX.X%,获资助 XXX 万元),广陵区的公益创投成果尤为显著。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全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成了集政策咨询、为老服务、产品展示、居家养老信息中心为一体的养老服务平台,为全市 XX00 名高龄、困难老年人和其他社会老人提供居家养老定制服务。全市建成了 XXXX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了城镇全覆盖、农村覆盖率 X0%;建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XXX 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XX 个。推进医养融合、旅居养老等新型养老方式,创新开展了以“温暖空巢”、“心灵茶吧”、“舞

 动夕阳”、“校园争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精神关爱示范项目;尊老金标准连续提标,创立了“市民日.百寿宴”活动品牌。这些实打实的举措,每一项都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增添了XX 民政改革发展的底气。

 三是兴办了一批为民实事。“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救助各类困难对象 XXX 万人次 XX.XX 亿元。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201X 年的 XX0-XX0 元提高到目前的 XX0-XXX 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 201X 年的 XX0-XX0 元提高到目前的 XX0-XXX 元,市区实现了低保标准的城乡一体化,保障城乡低保对象 XX.XX万人次 X.XX 亿元。符合医保补偿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由 2011 年的 X0%提高到目前的 X0%,年度封顶线由 X 万元提高到城乡基本医保封顶线的 X0%。养老服务机构数达到了 XX 家,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由 201X 年的 XX.X 张增长到XX 张,护理型养老床位数 XXXXX 张占总床位数 X0%;社会力量举办机构床位数 XXXX 张占总床位数 XX%。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X0%以上。开展“5.19 慈善一日捐活动”,市级慈善基金突破亿元,全国首创“慈善 X”捐赠系统。稳妥、有序推进了 XX 撤市设区和市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在连续 X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估中,获评“七星级慈善城市”。这一连串的数据,印证了 XX 民政人始终不渝的为民宗旨,增强了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是建设了一批民生工程。建成了市 XX 养老院、市老

 年活动中心、XXX 史料纪念馆、XXX 纪念馆、市殡仪馆、军队离退休服务中心、未成年社会保护中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市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对 XXX公墓、XX 古园、烈士陵园老馆、市救助管理站进行了改扩建。顺利完成了“民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广使用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全市各地也都切实加强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高邮市建成了社会福利院、抗日战争最后一役纪念馆,宝应县失能老人托养中心顺利落成,XX 区、XX 市也都相继建成了医养结合的老年公寓,XX 区实现了村(社区)慈善工作站的全覆盖,所有县、市(区)均建有政府主办的示范性养老机构、综合性福利中心、儿童福利设施、救助管理机构,民政公共服务条件显著改善。

 五是出台了一批政策制度。将每年重点民生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二号文件和党政重点工作目标,加以督查、协调推进;将民政工作纳入了对各地的重点工作目标、党政正职的考评范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养老政策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联合卫计委等四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出台了《XX 市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管理办法》等文件,

 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推进了急难救助工作,市两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急难家庭救助工作的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 XX 市区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和急难家庭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的指导意见》、《XX 市区临时救助和急难家庭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出台了《XX 市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发现、介入、救助保护”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了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市政府出台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意见》、《XX 市困境儿童助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服务群众效能的六项规定》、《首批社区盖章目录清单》,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通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市两办出台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涉企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意见》、《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等文件。完善了民政服务规范,市两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市民政局制订了《XX 市地名管理办法》。全市各地也都相继出台了

 相关文件。这些地方性政策的出台,不仅有效贯彻落实了上级文件精神,还融入了地方特色,增加了自选动作,为全市面上工作探索了实践经验。遍观这些政策,不仅数量多,而且有创新、有突破,凸显 XX 特色。有的直接针对社会治理改革中的关键环节,有的直接指向相关领域必须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民生难点热点,强化了问题导向,不少是全国、全省首创,提出的目标很明确,措施很具体,为民政服务对象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正是这些法规政策的制定及实施,为民政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六是取得了一批实践成果。连续 X 年,市民政局获得了市委、市政府党政目标考评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并荣获市委考评最高奖“特殊贡献奖”。局长 XXX 获得了省劳模和个人 X等功荣誉。先后还获得了“全国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核对工作试点先进单位”、 “全国救助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七星级城市”、 “全国社会工作试点单位”、“全国十大养老宜居城市”等称号,跻身“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退役士兵积分选岗安置办法、急难家庭救助热线项目入选“全省现代民政建设创新成果”。广陵区创成了 XX 首家“现代民政示范区”,XX、XX 创建工作也得到了省厅的通报表扬。在市“三公开三报告”、市政协“民主评议”、市委“百企问政”、市纪委“三直接监督环节”等活动中,都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良好口碑。

 七是民政综合能力建设得到了有效提升。坚持把民政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把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作为“一号工程”强力推进,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都已设置民政办公室,增配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 X00 余人。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制度,市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全市城乡社区干部进行了轮训、培训,对基层民政办主任进行了统一的全员轮训,培训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孤残儿童护理员、殡葬及假肢类技能人员等近万人次,专业社工人才数量达到了 X000 人,全系统的现代民政意识和工作能力明显增强。顺利完成了“民政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成了市局门户综合网站群、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开展了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民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效提振,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服务保障了中心工作。

 回顾“十二五”发展历程,过去的五年,是民政事业发展史上惠民政策创制较多、改革发展步伐较大的五年,也是现代民政建设突破见效、群众获得感得到提升的五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丰硕成果,厚重的成绩单特别让人“提气”、令人鼓舞。五年成果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

 领导,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民政人的苦干实干巧干;五年拼搏,也让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对民政转型发展规律性的认识,实践给予我们诸多启示:一是必须融入全局。自觉把民政工作放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大局中谋划,才能推动小民政向大民政、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二是必须以人为本。“民政为民”既是民政工作的本质、根基,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只有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安排民生工作、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好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水平,民政工作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人民的肯定。三是必须改革创新。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搏,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动改革,以先人一步的改革举措,努力推进民政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发展路径、政策制度全面创新,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激活了民政事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能。四是必须夯实基础。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沉下心来抓基层、打基础,集中力量加强民政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为 XX 民政的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石,积累了后劲。五是必须问题导向。时刻保持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把解决问题、推进工作作为制定政策、作出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攻克一个又一个问题堡垒中创造

 了 XX 民政骄人的发展业绩。这些生动鲜活的实践经验,必将成为推动“十三五”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宝贵财富和动力源泉。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养老服务市场化作用、社会力量参与还不明显;部分政策刚性不足,操作性不够强,还没有充分发挥应有效应;民政标准化建设和护理、养老等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不能完全适应现代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有的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不够强,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存在安全隐患;有些民政干部自身素质和能力不足尤其是创新协调能力、运用科技和市场机制的能力还比较欠缺,不能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十三五”时期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 XX 民政转型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深化改革的关键期和推进建设现代民政的攻坚期。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作用日益彰显,地位明显提升。我们一定要正确判断和把握好形势,依据“时和势”确定未来的发展目标、谋划未来的发展思路、部署未来的发展举措。

 一是要分析形势 (一)民政部门已站在社会管理的最前沿。社会管理重

 点在民政。社区建设与管理、社会组织的培育与发展、基层民主规范与开展等,都是民政部门应对社会转型加速的重大举措。社会稳定的源头在民政。民政解决的是基本民生问题,具有“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民生和生存的基本权利,才能从根本上、基础上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稳定社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面对社会管理的重任,民政部门必须主动做出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勇敢地承担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个历史责任。

 (二)民政工作已成为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切切实实地保障和提高广大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减少日益扩大的收入分配差距。民政服务的老年人、优抚群体、困难群体和...

篇三: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

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3 年, 全县各级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全国、 省民政工作会议部署, 紧紧围绕县委、 县政府总体发展思路,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主线, 推进民生改善, 增进民生福祉, 创新社会管理, 创优为民服务, 年初布置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为建设“四宜三养” 和xxxx“首善之城” 做出了 新的贡献。

  突出抓好省、 县为民办实事项目, 全面完成五项民生工程建设。一是按时完成城乡 低保提标。

 我县将城县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90 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 450 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 30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 360 元, 使城乡 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 15%和 20%。

 提标时间从 2013 年 7 月 1 日执行; 二是完成五保提标工作。

 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 35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 480 元, 从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提标后,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位列全省第一, 提前实现了我县“十二五”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五保供养标准目标任务; 三是完成 4 所农村敬老院建设任务。

 争取省福彩公益金 100 万元, 项目完成总投资 2600 万元,新增建筑面积 12992 平方米, 新增床位 540 张。

 截至目前, 大致坡镇敬老院已移交使用; 龙桥镇敬老院已竣工; 龙泉镇、 甲子镇敬老院建设项目将于 11 月底完工, 年底确保这四家敬老院建设项目全面完成。

 四是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求助服务信息中心投入运

 营。

 2013 年 4 月, 我县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社区居家养老呼叫求助服务信息中心, 并已投入运营。

 该中心将“12349” 服务热线与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相结合, 集政府扶持、 老人家属、 紧急救助、 社会服务等资源纳入平台体系, 形成居家老人专属的安全网络, 并为全县老年人提供 24 小时全面完整的居家养老数据化档案管理、 紧急救助、 日常生活照料和主动关怀等方面的服务,形成 20-30 分钟“随叫随到” 的居家养老服务圈。

 截止目前, 我县已分批次陆续为政府资助的高龄、 独居、 孤寡、 空巢、 优抚、劳模老人发放了 2000 部老年人专用手机。

 五是每个社区建立 1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及在云龙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

 截止10 月底, 全县城区 21 个街道的 141 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完成建设任务, 并开展服务。

  将民政政策创制和标准化建设作为民政工作新突破来抓, 努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 难点问题。

 一年来, 先后提请县委、县政府密集出台了 5 份重要文件, 与县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局等 4 单位联合下发 1 个方案, 具体是:(1)

 由县委、 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 xxxx 县社区网格化管理网格划分工作方案的通知》; (2)

 由县委、 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云龙计划单列镇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和通知》; (3)

 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4)

 由县委、 县政府下发了 《关于做好 xxxx 县第七届村(居)

 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5)

 由县委、 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

 城县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6)

 与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生局等 4 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对重特大疾病实施医疗救助的方案 》。

  城乡 低保管理更加规范。

 我县城乡 低保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补助标准不断提高, 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截止目前, 全县有城乡 低保对象 17829 户 46093 人, 累计发放城乡 低保金 8715. 7 万元。

 其中, 城县低保对象 5377 户 11569 人, 累计发放城县低保金 2780. 1 万元; 农村低保对象 12452 户 34524 人, 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 5935. 7 万元。

  五保供养水平显著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敬老院规范管理,探索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 我县在龙华区遵谭镇敬老院开展管理模式试点工作。

 以敬老院为依托, 对全镇五保对象的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模式的管理和服务进行评估, 探索符合我县敬老院五保供养管理服务模式。

 2013 年 8 月, 我县组织龙华区民政局、 遵谭镇敬老院等相关人员, 赴河北省秦皇岛县、 江西省宜春县等地学习考察, 了解当地五保供养、 敬老院管理运营的发展模式, 汲取好的经验。

 截止目前, 全县五保供养对象 3966 户4007 人, 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 1748. 34 万元。

  城乡 医疗救助工作不断完善。

 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截止第三季度, 累计救助 2940 人, 发放救助资金 794. 3 万元。

 其中,城县居民医疗救助 417 人 159 万元; 农村居民医疗救助 2523 人635. 3 万元, 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

  对低收入群体发放物价补贴。

 其中, 我县为城乡 低保户、 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 55803 人发放中央下拨的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1301. 4 万元, 启动价调基金为全县城乡 低保困难群众 51977 人发放春节生活补贴 1038. 5 万元, 申请物价调节基金 100 万元下拨各区, 用于敬老院院民伙食补贴。

  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稳步推进。

 为做好我县低保对象认定审核工作, 切实提高政府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我县起草了《xxxx 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经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 原则同意建立我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

 待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执行。

  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得力。

 截止第三季度, 全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2079 人, 其中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1686 人, 流浪未成年人 34 人, 流浪三无精神病人 278 人, 流浪危重病人 81 人。

  灾民救助及时高效。

 2013 年下拨元旦春节慰问经费总计 891. 3万元, 9 月为困难群众下拨中秋国庆慰问经费 92 万元; 结合各区的受灾情况, 全年商县财政局下拨各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51 万元, 下拨各区临时救活资金 300 万元。

  防灾减灾活动积极稳妥。

 我县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5. 12 防灾减灾日” 宣传活动, 结合实际, 开展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工作。据统计,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 8000 份, 活动范围覆盖了全县城乡 , 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 互

 救能力。全年投入资金 40 万元指导四个区各完成了 1 家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创建工作, 并已通过了省民政厅的考核验收,目前已向民政部进行“全国防灾减灾示范社区” 网上申报。

  备灾工作常抓不懈。

 结合我县现有救灾储备物资的实际, 通过政府采购了 近 200 万元的衣被及 10 万元的救灾发电设备, 进一步充实了 救灾物资的储备。

 积极协调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立项工作, 目前, 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各项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

  圆满完成第七届村(居)

 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全县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等宣传活动 200 多场次。

 确定选举重点村、 难点村 63 个。

 会同县委组织部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意见, 召开了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视频会和业务骨干培训会。

 换届期间, 加强对各区的业务指导, 做好信访工作, 督促换届进度。

 2013 年 9 月 15 日, 全县 248 个村和164 个社区居委会、 1 个开发区新设立 12 个社区居委会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共登记选民数 158. 86 万人, 参加正式选举的选民有 150. 59 万人, 参选率为 94. 8%; 全县选举出书记、 主任 424名(其中女性书记、 主任 55 名), 共选出村(居)

 委会成员 2431名。

 全县实现书记、 主任“一肩挑” 的 397 名, “一肩挑” 率达 93. 6%; 比上届提高了 3. 2 百分点, 其中, 农村实现书记、 主任“一肩挑” 的 212 人, “一肩挑” 率 85. 5%, 比上届提高了 0. 4百分点; 社区实现书记、 主任“一肩挑” 176 人, 占 100%, 比上届提高了 1. 3 个百分点。

 圆满完成省委县委提出的“一肩挑” 率

 和交叉任职率不低于上届的预期目标, 换届选举完成时间、 质量名列全省前茅。

 同时及时举办了新一届村(居)

 主干培训班, 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职管理, 提高了履职能力。

  加快推进加强和创新城县社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县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 成立了落实县委《关于改革和创新城县社区管理体制的决定》 各级领导工作机构, 同时积极做好《中共 xxxx 县委办公厅

 xx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县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起草工作, 《意见》 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 已印发实施。

 二是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 创新社会管理模式。

 2013 年 5月全县所有城县社区完成网格化划分工作。

 按照 500 户左右一个的标准划分网格, 全县分有 1148 个网格。

 有序开展改革创新深度试点工作, 目前, 已完成《网格员管理手册》(试用)

 编写工作, 两个深度试点社区滨海和万福社区正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同时率先开展网格化建设试点工作, 全县启动 4 个试点社区基础数据库。

 11 月完成社区网格管理员转岗考试, 1859 人参加了文化和计算机操作考试, 录用 1300 名网格管理员, 12 月对 1300名网格管理员进行上岗履职能力培训。

 三是社区基础建设顺利推进, 目前全县有 28 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场所达到 300 ㎡以上, 户外文体健身广场面积达 1000 ㎡以上,

 2013 年计划新建或改(扩)

 建 4 个社区的办公和服务场所, 每个办公场所不少于300 ㎡, 目前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四是和谐社区建设步伐进一步

 加快。

 全年下拨和谐社区建设经费 60 万元, 截止目前, 全县和谐社区达 69 个。

  双拥创模取得明显成效。

 召开了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会议和 xxxx 县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86 周年、 纪念延安双拥运动 70 周年座谈会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 27 次全体(扩大)

 会议, 会议决定提高驻县军警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标准,对正团职以上干部未就业随军家属的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 200 元提高到 500 元, 副团职以下干部未就业随军家属的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 100 元提高到 400 元; 在迎接海南省第九届双拥模范城(县、 区)

 检查考核中受到检查组好评。

 开展军地互访慰问活动。

 春节和“八一” 期间, 共为驻县师以上军警部队及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和军休中心赠送慰问金共 220 万元。

 协调县领导和 xxxx 警备区领导, 以及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领导赴湛江慰问看望 xxxx 舰官兵, 赠送慰问金 10 万元和 10万元慰问品; 大力支持部队建设。

 全年累计拨款 9426 万元, 帮助部队解决战备训练、 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 协调落实惠军政策。我县安排 26 个事业单位岗位、 10 个国有企业岗位、 40 个公益性岗位, 解决随军家属就业问题, 发放生活补助费 192. 6 万元, 协调安置随军家属就业 76 人。

 协调驻县部队支持地方建设。

 组织驻县军警部队官兵共 1000 多人在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阳光城大道两侧参加绿化宝岛纪念林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

 协调部队 100 多名官兵参加县“安全畅通文明行” 活动。

 驻县各部队组织官兵

 3000 余人次支持地方开展建设国际旅游岛、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五大工程” 活动, 为构建和谐 xxxx 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严格落实优抚政策。

 截止目前, 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 4342 人(优抚信息数据统计) 。

 2013 年全年下拨各区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 各类补助金及各项退伍军人安置经费共计 4157. 25 万元, 其中:

 优抚对象定期抚恤金 2028. 6 万元; 老党员生活补助 21. 868万元;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 178 万元; 1-6 级医疗保障费 110. 39万元; 优抚对象节日慰问经费 200. 53 万元; 优抚对象“三难”经费 40 万元; 义务兵优待金 490. 32 万元; 复员干部生活救助资金 43. 89 万元; 复员干部春节慰问金 6. 56 万元;

 2012 年冬季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自谋职业补助和生活补助资金 1037. 1 万元。开展散葬烈士墓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

 2013 年 10月完成了 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综合楼主体工程及完成了冯白驹纪念亭维修改造工作。

  扎实做好安置工作。

 贯彻落实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省政府 《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 和我县《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

 接收 2012 年冬季退役士兵 783 人, 其中符合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42 人; 协调编办、 人劳、 国有资产等部门安排 60 名退役士官的就业。

 2013 年全县接收退伍士兵710 人, 其中符合并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 18 人。

 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

 全县 493 名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各种技能培训班, 占应培训人数的 70%。

 2013 年我县按省厅安置计划接收无军

 籍退休职工 230 人, 现已完成 180 名的接收安置任务, 其余人员手续正在办理中。

 接收军队退休干部 41 名, 退休士官 1 人。

 做好退伍军人的维稳工作。

 全年共接待上访人员 350 多人, 答复上访件 21 封, 走访上访人员 18 户, 到省厅接访 3 次。

  推进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

 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县慈善总会积极做好赈灾义演相关工作, 2013 年为“4. 20” 四川芦州 7. 0 级地震灾区募集善款 534 万多元; 指导各区慈善超县(社会捐助接收点)

 的建设。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社会福利事业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大力提高孤儿养育服务水平。

 2013 年我县为 1062 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共计 375. 82 万元, 其中福利院 213. 4 万元、龙华区 24. 48 万元、 琼山区 89. 16 万元、 秀英区 24. 72 万元、美兰区 24. 06 万元。

 同时按照做好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的康复工作要求, 认真落实了“...

篇四: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

政局民政工作规划 民政局 20xx 年民政工作规划

 20xx 年, 民政工作的总体规划是:

  一、 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 促进保稳定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

 加强矛盾调处工作。

 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

 加强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督导落实, 做好部分复员退伍军人解困工作; 继续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带来的行政区划问题, 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 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开展村务公开、 民主管理工作的“难点村” 治理, 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解决存在的问题; 重视金融危机对社会福利企业的影响;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加强救助站管理; 重视家庭和睦, 提倡孝老爱幼, 协同有关部门调处家庭关系; 继续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对公墓进行清理整顿, 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群众的接受程度, 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 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

  (二)

 发展城乡 基层民主 。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 规范化、 程序化。

 积极扩大城镇居委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丰富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发挥居民小组、 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 物业组织等在扩大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上的积极作用。

 二是

  统筹推进城乡 社区建设。

 全面启动和谐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推动个性化、 标准化、 信息化服务进入居民家庭。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 探索农村社区设置、 农村社区建设推进途径、 步骤和方法。

 三是大力完善城乡 社区服务设施。

 继续实施“十一五” 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建设项目, 推动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 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结合新农村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 社区文化、 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

 四是积极推进城乡 社区志愿服务。

 开展农村志愿服务,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 项目申报等有效途径, 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 发挥志愿服务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

 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

 一是有序加快社会组织发展。继续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 公益慈善类组织、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社区社会组织,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的积极作用。

 开展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优化行业协会布局。

 引导行业协会提振企业和企业员工信心, 促进企业冷静有效应对金融危机。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快形成公共财政资助机制; 支持社会组织组织汇聚社会资金, 促进就业、 提供服务, 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四是加强执法监管。

 引导社会组织健全运行机制, 完善治理结构,增强自主运作能力; 继续开展社会组织评估, 完善社会组织评估

  体系, 培育社会组织品牌; 完善社会组织执法机制, 探索形成社会组织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 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和非法组织的查处力度。

  二、 提高“三个群体” 生活保障水平, 促进保民生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

 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一是严格遵循上级的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

 切实保障农村贫困家庭、 城镇困难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

 二是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关注城市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 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

 关注城乡低保边缘群体和农民工家庭的困难。

 对一时生活困难的家庭先进行临时救助。

 三是切实落实分类施保措施。

 按照“以收入定低保对象、 按支出搞分类救助” 的办法, 提高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 高龄老人和儿童以及缺乏劳动力的家庭、 零就业家庭、 单亲家庭等补助水平。

 四是大力推进城乡 医疗救助工作和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改进完善医疗救助办法, 搞好与新农合、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医疗救助的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

 抓紧建立、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落实救助资金。五是切实做好冬春期间救灾救助工作。

 结合“送温暖、 献爱心”活动, 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受灾群众过冬的棉衣被需求, 推进灾区农房恢复重建, 做好受灾群众自建过渡房的保暖、 加固和安全工作。

 根据上级部署, 发放“两节” 期间低保补差资金。

 六是进一

  步搞好政策衔接。

 及时将生活困难的灾区群众纳入冬春救济救助范围, 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 低保范围。

  (二)

 改善和提高特殊群体的供养水平。

 一是规范供养标准。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核定孤老、 孤残供养标准。

 扶持农村敬老院开展农副业生产; 科学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千方百计拓宽收养渠道, 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

 资助“三孤” 人员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 将其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二是改善居住条件。

 将“三孤” 人员住房优先纳入灾后恢复重建、 农村危房改造规划, 坚决消除“三孤” 人员无住房或住危房的现象。

 结合“霞光计划” 、 “蓝天计划” 、 “综合福利设施”建设等规划项目, 改建、 扩建和新建福利院和敬老院。

 统筹规划完善农村敬老院建设。

 三是逐渐扩大社会福利的覆盖面。

 采取资金补助与福利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

  (三)

 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继续完善优待抚恤标准。

 根据上级政策, 千方百计保障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医疗补助、 军休人员生活待遇、 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标准。

 二是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推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办法, 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三是完善、 落实政策。

 深化优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 推行医疗费用“一站式” 即时结算机制。

  (四)

 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认真贯彻

  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

 健全完善“政府推动、 民间运作、 社会参与、 各方协作” 的机制, 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 发挥慈善组织作用, 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坚持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安全运行、 健康发展” 的方针,完善基础设施, 加强规范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扩大发行规模,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资金。

  三、 加速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促进保发展要求的贯彻落实

 (一)

 争取将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市委、 市政府民生工程和投资项目的总盘子。

 指导各乡 镇场民政办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 协调, 将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当地民生工程和当地投资项目的总盘子。

 重点争取把社会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 精神病人福利院、 敬老院等社会福利类项目, 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 优抚医院、光荣院等优抚类项目, 减灾中心、 灾害应急指挥中心等救灾减灾类项目, 以及救助站、 殡仪馆和城乡 社区服务中心(站)、 社区信息服务平台等其他公共服务类项目建设, 纳入政府扩大内需的项目规划。

  (二)

 抓紧建设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

 尽快启动、 抓紧开工建设已审批通过的项目。

 进一步调整、 完善、 提高在建项目, 争取扩大配套资金。

 加快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 规划、 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科学规划设计、 精心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中心

  建设项目, 按照规范化管理、 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争取在建和拟建项目追加投资到位, 认真组织实施, 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三)

 加强基层民政办(所) 建设。

 使其硬件和软件建设都达到一定的水平。

 主要是有固定的场所, 特别是办公室、 档案室、 接待室应具备。

 要有专门的人员。

 除民政办主任外, 要求 1 万人以下的乡 镇至少应配备 1 名民政助理员; 1 万人以上的乡 镇至少应配备 2 名以上民政助理员, 同时, 民政办主任不允许兼职; 要有专门的经费保障等。

  (四)

 千方百计争取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投入、 社会投入和福彩资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筹集建设资金。

 积极协调争取财政加大对于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 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 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

 同心协力、 上下联动, 争取市委、 市政府加大投入, 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争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发展。

  四、 加快推进其他各项民政工作

 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步伐, 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民政机关和直属单位建设, 推动民政直属事业单位做大做强; 加强舆论宣传, 推动民政信息化建设; 加强规划财务工作, 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保质保量完成好市委、 市政府的交办的中心工作。

篇五:民政所十二五工作总结

 区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十三五规划调研情况汇报和区民政局工作情况汇报汇编

 区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十三五规划调研情况汇报

 核心提示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连续 5 年提高保障标准,分别由 20**年的每人每月 340 元、210 元提高到 20**年的 490 元、370 元,城乡低保对象分别由 20**年初的 3102 人、22081 人调整为 20**年提标后的 1037 人、17958 人,累计发放保障金 2.1 亿元。

  一、执行十二五规划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政事业得到不断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连续 5 年提高保障标准,分别由 20**年的每人每月 340 元、210 元提高到 20**年的 490 元、370 元,城乡低保对象分别由 20**年初的 3102 人、22081 人调整为 20**年提标后的 1037 人、17958 人,累计发放保障金 2.1 亿元。每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数 4456 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30.05 张。其中,居家养老床位数为 1198 张,养老机构床位数为 3258 张。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26 个,床位数 2741 张;民办养老机构 10 家,床位数 517 张。今年以来,社会力量举办和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 250 张,占养老机构床位

  2

 总数的 7.67%;护理型床位 150 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 60%。十二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额总计 3.47 亿元,资助公益事业项目 20 个。

 (二)社会治理创新协调推进。建立孤儿养育费自然增长机制并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截止 20**年 9 月,全区共有孤儿 125 名,均为社会散居孤儿。顺利完成全区 10 个城市社区第五届社区居委会、249 个农村社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合南陈集镇乔庄村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承办了全市换届选举现场会,创新性地采取设立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站等方式,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共有 45 个社区获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全区村、居民依法自治率为 100%,6 个乡镇被命名为**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乡镇、29 个社区(村)被命名为**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14 个社区被命名为**市和谐示范社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 360 家,每万人拥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 4.5 个,较好完成十二五社会组织数量发展指标。

 (三)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到位。积极做好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自 20**年以来,全区共接收退役士兵 1896 人,自谋职业 1896 人,共计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970 余万元。安置率 100%(20**年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现正在协调中,预计年底前完成)。完成转业士官岗位安置。20**年至 20**年共接收转业士官 53 人,岗位安置 34 人,自谋职业 19 人,安置率保持在 100%。扎实做好职业技能培训。五年来共接收退役士兵 1896 人,动员参训 1807 人,总体参训率达 95.3%。

 (四)社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行流浪乞讨人员社会化大救助工作格局,十二五期间,成立了我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工作机制,出台了我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或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督导站;其共救助流浪人员约 600 名。基本殡葬费用免除的惠民政策全面实施,最高免除标准为 1000 元/人,全区火化率连年保持在 100%。

  3

 (五)八十二陵园建设实现新发展。十二五期间,投入 5000 余万元,新建了八十二烈士纪念馆、红星广场、主题雕塑、游客接待中心等设施,陵园占地面积由 147亩扩大到 1480 亩。精心组织各类活动的准备和接待工作,20**年八十二烈士陵园被国务院列为首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20**年获批 4a 级旅游景区荣誉。

 十二五期间,我区民政事业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不足,现有养老机构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空置床位较多。二是各级财政对民政事业投入还显不足,尤其是社会救助需求量大与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的矛盾依然突显。三是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欠账大,资金筹措困难,建设数量、配套设施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四是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全区绝大部分乡镇民政办公室力量不足,难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二、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总体思路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强服务、夯基础为基本思路,重点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养老事业健全化、救灾体系全面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与有效平台。

 在四个全面战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各界将更加关注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迈上新台阶为目标,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将民政事业放入建设宜商宜业宜居的新**大局中考量。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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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和动态管理。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办发〔20**〕124 号)的通知要求,到2020 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力争到20**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 4000 元以上。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 21 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 75%以上。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 4个,省级文明敬老院 6 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 10 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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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 2020 年,灾害发生 12 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 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 20 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 95%以上。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99%以上。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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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48 号)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儿童福利。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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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 2020 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 40 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 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 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 1700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 100%。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 100%。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二五期间平均 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 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信访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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