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9篇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XX市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围绕“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重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市农村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围绕“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调研,重点放在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方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这个重要保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确保农村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一、我市农村法治建设的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重大步伐。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晋城建设的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晋城建设的决议,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党的领导得到集中体现,地方立法工作稳步开局,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加快,司法公信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建设法治晋城体系初步形成。我市乡村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并深入人心,依法治理制度逐步形成并得到落实,民主法治行为
逐步树立并得到弘扬,在乡村振兴法治建设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法律体系逐步健全,成为“ 农业强” 的“ 助推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出现了一系列重大变革,党和国家对农村的治理,出现了政策手段向法律手段不断转化的趋势,农村各项事务逐步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逐步形成了一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制度和运行机制。三十多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总共制定了近 30 部涉农法律,国务院近 80 件涉农行政法规,其它的法律法规农村与城市基本上同样适用,全国涉农的地方法规近 X 件。基本形成了以《农业法》为核心,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法》等调整农村社会关系的法律体系,基本做到有法可依。这些法律法规保障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定推进,我市农业发展水平日益增强,粮食连续多年增产,农业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 X 家,亿元以上企业达到 X 家,农民合作社达到 X 家,万头猪场 X 个,种粮大户 X 户,省级以上名牌 X 个,全市农业逐步走上了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现代化的道路。
二是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成为“ 农村美” 的“ 催化剂”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将民主法治建设作为事关农村工作大局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扎实开展法律宣传月活动,促进了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有效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实施,保障了村民自治,保障了农民主体地位,村民自治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普遍实行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得到广泛推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机制不断优化。以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和其他基层机构为主的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农村法律保障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农村的执法司法环境、社会治理环境不断改善,农村社会总体保持安全、和谐、稳定。法治保障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依法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开展乡村环境集中整治,农村面貌发生了积极变化,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三是尊法意识普遍提高,成为“ 农民富” 的“ 护身符” 。经过多年有计划、有组织、持续的普法活动,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法治有效地维护农民权益,特别是经济社会权益。农民的财产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等经济和社会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
保障、社会保障有所加强,从而让农民分享发展的成果,为生活宽裕奠定了制度基础。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全面推进法治晋城建设中,农村仍然是薄弱的区域,农业仍然是弱质的产业,农民仍然是弱势的群体。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法治意识仍然滞后。通过七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从面上的情况来看,占人口大多数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不足,农村法治意识整体上仍然偏低。部分农村干部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能力和做法与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村民遇事还习惯用传统方法解决问题多,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少,有些村民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不会运用法律武器来解决。
二是法治教育有待加强,普法工作需要深化。农民的从业结构多元化和居住生活分散化,导致普法对象比较难以集中,普法时间难以安排。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曾经安土重迁的农民群众也逐渐习惯于离土离乡。目前,农村普法教育大多时候还是采取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有时候通过挂横幅、贴标语进行宣传,往往造成农民只知法律名称而不
知其内容。至于分发的宣传资料,虽然内容详细,但很多农民未必能看懂,不易达到预期目的。
三是用法成本较高,法治导向需要巩固。在农村“用法难、执法难”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方面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用法意愿低,往往信官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一些信访得利的现象起到了负面示范作用。另一方面,用法程序多、耗时长、费用高、专业性强,形成“有法难用”的困局。良好的法律没有完全通过公平、有效、及时的执法行为得到体现,减弱了用法意愿,降低了法律权威。
二、制约农村法治建设的原因分析 农村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是很大的,但是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很突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涉及“ 三农” 的立法修法相对滞后。一方面,涉农立法总量不足,有的领域还是空白,一些急需的法律尚未制定出来。长期的城乡二元分割造成城乡立法差别过大,城乡公民权利事实上“不平等”,确立和保障农民享有平等公民权利的法制缺失,保证中央农村政策落实的法制缺失,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方面的法制缺失,农民的“三权”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立法修法质量不高,涉及农业农村的立法反映“三农”客观规律不够,计划管理的成分过重,利益化
痕迹明显,经常出现“政策搬家”,生硬把政策入法,不少还停留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层次上,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
二是农村经济 社会结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对法治建设构成新的挑战。从农村人口结构来看,随着城乡人口流动加快,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面临许多生产、生活的难题。从农村经济结构来看,产业形态既有农业、又有工业、还有服务业,已经远远超出了第一产业的范畴,经营方式既有国有、又有集体、也有个体私营,已经走出了家庭联产承包双层经营基本制度的范畴,公司制、股权化、股份合作化进入农村,已经形成了城乡互动、行业互联。
三是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农村基层干部岗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村干部后备队伍匮乏,一些地方班子人员严重老化,缺乏公信力、号召力、凝聚力,也缺乏执行力,既无动力也无能力实行村民自治,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上,面对纷繁复杂、变化迅速的农村社会环境,缺乏应对挑战的能力,很多村委会只能当“二传手”、“传声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停留在守土、守业、守旧。
四是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虽然我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都配备了法律顾问,在化解群体信访、参与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组织法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然面也面临工作保障不到位、工作待遇无保证、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特别是法治宣传人员配备不足,与普法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长效性形成鲜明对比,影响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
三、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基本遵循。法治农村是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强农惠农的重要保障。在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今天,法治建设也应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同步推进。
一是不断加大立法修法力度。保护好“三农”事业发展,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一靠政策,二靠法治,法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保障。要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原则,与时俱进加大涉农立法修法力度,有效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合法权益。作为地方而言,我市获得了地方立法权,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开展地方立法。在今后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要着眼乡村建设与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立法调研力度,着力推进地方立法,确保地方立法要有质量、有针对性,引领农村进一步调整生产关系,实现振兴发展。
二是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加大农村学法普法的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要始终把学法普法作为农村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建立健全农村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在新形势下,尤其要注意加强和改进学法普法的手段和方式,突出“多网点”,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选准“结合点”,大力推进“法律进乡村”,让各项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农户,培养出大批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村干部,培育出信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新型农民,让法律成为人们的一种信仰,让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成为人们生活的一种常态。要不断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机制,努力提高法律顾问素质和工作积极性,降低群众用法成本,让法律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满足农村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
三是着力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必须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上深入着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通过加强乡村自治,发挥村民自身参与的动力和积极性提升农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水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乡村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德治着力预防和减少乡村矛盾。比如泽州县南岭乡,建立了“两问四议三堂审、过程结果两公开”村民自治工作模式,促进了群众积极参与,变“代
民作主”为“由民作主”,提高了工作效率,理顺了群众心气。再如 XX 市 XX 村,着力打造“憨厚、诚信、良善”的村风,提出党员干部“三不争三带头”,在发展农业经济的同时,保障了淳朴的民风,同时淳朴的民风也促进了旅游经济的发展。再如 XX 县 XX 村,通过实施“四议两公开一票决”制度,公开透明分配资金、使用资金,打造阳光村务化解干群矛盾,实现由“乱”到“治”;通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组织生活建强支部阵地,实现由“散”到“聚”;通过收回村集体长期遗留欠款,让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升值,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维护集体利益,实现由“穷”到“富”。
四是善于发挥基层人大作用。全市共有乡镇人大代表 X名,设立乡镇代表活动小组 X 个。调查表明,各乡镇人大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通过依法履职,促进了法律实施,在法治宣传教育和乡村治理中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比如巴公镇人大围绕中心定期开展工作,围绕扩权强镇深入调研,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了党委依法决策,保障了政府依法行政。马村镇人大成立项目建设审批工作监督组,整合乡镇人大、纪检、司法等人力资源,探索形成相关人员统一使用,按照职能分工合作的监督模式,促进了乡村项目建设依法、阳光、高效推进。特别是 XX 年市委进一步加强县乡人大建设,为全市乡镇人大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这必将进一步发挥县乡
人大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农村工作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
篇二: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1 -关于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加快治理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调研时间:2020 年 10 月 9—10 月 15 日 调研目的: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加快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平安乡村。
调研人员:XXX
调研背景:
十九大以来,我镇的“平安创建”活动,始终以打造“平安单位”、“平安村”为中心,以构建和谐五化作为整个工作目标,时刻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确保了全镇的治安稳定和政治稳定。尤其是 2020 年,我镇结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际,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开展了“平安村庄”、“无毒村庄”、“平实家庭”等系列创建活动,社会综合防范 “雪亮工程”“ 网络化建设”达到全覆盖。确保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运行稳健。五化作为一个边界镇,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发展边贸经济,对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有着极其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一、全镇基本情况 五化镇地处五仙县城西南面,距县城 46 公里。全镇总面积87.3 平方千米,辖 9 个村民委员会(合并后),132 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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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6866户25521人,其中城镇人口6241人,城镇化率24.5%。辖区内无河流,有山塘水库 119 个,其中小一型水库 1 个,小二型水库 11 个。五化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镇和边界镇。
二、平安乡村创建工作主要成效 近两年来,五化镇社会治理工作,主要以“平安单位”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全面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平安村”创建活动为载体,抓好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基础建设,整合村资源,提高村治安防控能力,改善村治安和生活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通过近两年来的不断努力,我镇基本营造了安全稳定、公正为民和优质高效的社会环境,实现了镇内无重大政治性事件、无重大群体性事件、无暴力恐怖事件、无特大刑事案件、无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目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有信访苗头及诉求的 群众 较多。五化作为一个边界镇,交通发达,思想活跃。同时,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外出串联、聚会、上访的人员较多,尤其是多个重点群众的诉求,国家未出台相应政策,无法达到他们的要求,极易造成群访和非访,社会稳控压力大。
2.。
有生活困难需要帮扶的群众较多。通过对所有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生产、生活状况调查摸底,共排查出全镇共有 186人患有大病造成家庭生活有一定的影响,有“三无人员”112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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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人生活相对较差,450 户残疾家庭中有 45 户生活困难,需政府照顾、救济的人员较多,造成社会有很多不稳定因素。
3. 主动牵头代为越级止访的人员较多。以上访为生,爱代为上访和越级上访,全镇共有越级上访专业户 6 人。
4. 爱小事大闹,法律意识淡薄的群众较多。全镇每年小纠纷大闹,陈旧纠纷专门闹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5. 涉毒、涉赌、涉法的群众较多。
6. 镇、村干部中学法、懂法的少。全镇镇、村干部中,全日制法律专业的无 1 人,函授和开放教育的法律专业的只有 6 人。
7. 返乡创业和带头自主创业人的群众少。全镇投入大、成效好,带动强,有规模的本地企业主只有 9 人。
8 8. . 战斗力和带富能力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少。
四、下一步工作工作建议 ( 一 )
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在全镇 9 个村委会,建立健了全村、组、户三级防范网络。9 个村成立村巡逻队,巡逻队以村委主任为组长,村民小组长、党员和民兵为成员,经常性开展治安巡逻工作,防范和减少各村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了各村社会稳定。
( ( 二) ) 积极完善信访维稳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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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领导接访包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谁接访,谁处理”的原则,实行“五包”制度,即包协调、包督办、包处理、包落实、包稳定,做到一次接访,当场接办,跟踪问结,长期负责,确实把问题解决在村内和镇内。
二是加大走访力度,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和合理诉求未完全解决到位的群众,多走访、多慰问、多帮扶、多解释,使他真正感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三 是完善激励制约机制。把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重点群休的稳定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体系中,制定了详细的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四 是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由镇政法部门牵头,组织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全面落实重大问题会商制度,使各类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三)大力开展农村法治宣传
为了使依法治国深入人心,全镇每个自然村都要建立法治宣传栏,不断开展普法教育。同时,为了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在我镇繁华地段、商场、路口、交通干道设立长期的法治户外广告、法治宣传栏等设施。
(四)全面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要形成了以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门的队伍,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司法解释、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化解活动,全镇形成大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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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工作格局。同时,在具体工作中,镇村干部和工作专班对各村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在坚持各村每个月开展 1 次全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大排查、大调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处理在萌芽状态。
(五)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支部法制建设
为了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村等工作有效开展。镇一级每年要召集农村党员干部、特别是 86 位村“两委”定员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重点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促使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同时,基层党支部要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禁毒、交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及其他安全防范教育放在首位,以学生带动家长遵纪守法,积极构建了融政法机关、学校、家庭、社会力量于一体的帮教机制。
篇三: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局法治村创建报告 - 司法工作报告今年以来, 镇“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工作在镇党委、 镇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 在上级有关部门科学指导和本镇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共同努力下, 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创建工作落实, 确保了“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活动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 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1、 加强领导, 严密组织。
镇委、 镇政府主要领导对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
”工作高度重视, 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程, 做到认真研究, 狠抓落实。
一是专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分工专人负责, 明确工作责任, 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同时, 要求定点村(社区)
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使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形成网络化、 联动化, 为创建活动有序、 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做好创建活动经费保障。
为确保“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健全完善村(社区)
硬件设施建设, 镇在财政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款用于创建活动工作。
并要求定点村(居)
也要采取齐出一点的办法落实创建活动的经费保障, 使村(社区)
的硬件设施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三是强化目标管理, 把创建活动工作列入绩效考评。
镇党委、 镇政府专门把创建活动工作进行分解, 列入各有关部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 并在年终时与其它工作同检查、 同考核、 同评比。
2、 深入动员, 抓好部署。
2012 年 3 月, 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召开镇党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 对全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动员。
明确“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具体标准、 实施步骤和组织领导。
定点村(社区)
也召开专门会议, 认真抓好“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并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分工专人负责, 层层落实责任, 为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打牢思想基础和组织准备。
并对全镇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
”活动的有关事项和具体标准进行细化讲解, 便于村居进一步明确“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活动的内容、 程序和要达到的目标, 为创建活动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 抓点示范, 全面推进。
我镇“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活动一开始, 我们就确定了 水北村、 社区为试点单位。
在抓点示范工作中, 镇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司法所、 镇民政所的责任人, 先后深入试点单位具体指导, 并着重在强化硬件设施建设上下功夫, 在完善制度建设上做文章, 在增强法治意识上见成效。
通过实施有效指导, 两个试点单位的创建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规范。
4、 督导检查, 目标管理。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农村的发展与稳定。
为此, 镇党委、 镇政府把“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工作纳入综治工作,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之中, 实行目标管理。
并同平安村、 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
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 年终有检查
验收, 逐级按照“民主法治村(社区)
”标准申报, 逐级把关, 最后由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司法所、 民政所根据申报情况检查验收, 对达到标准要求的村报请县委、 政府或上级命名, 否则不予命名。
二、 创建活动主要成效
“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使我镇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村民学法用法, 法律知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现代法治观念进一步树立, 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主要体现在:
一是全县 22 个村(居)
民委员会组织得到进一步健全, 村(居)
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 村民小组职责明确, 职能作用
能有效发挥。
二是民主选举规范有序。
全县 22 个村(居)
换届选举实行了公推直选, 选举程序合法,选举秩序良好。
一大批年富力强, 懂法律、 善管理、 公道正派、 勤劳实干、 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被选入村两委班子, 成为村民信得过的致富带头人。
三是民主决策切实落实, 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
如村背村切实落实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各项制度, 村上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或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制度较好地发挥了作用。
四是民主监督有效施行。
经过“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民主法治村(社区)
”创建活动的开展, 镇政府依法行政, 依法管理, 带头依法接受监督, 给依法治村工作做出了表率。
全镇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 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实行村务、 财务公开,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土地审批, 计划生育第二胎审批, 优待抚恤金的发放, 村组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 财务收支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公示, 建立了财务公开制度, 每年定期 4 次向群众公布账务, 群众十分满意。
五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经过“五五”法制宣传教育, 广大村民学法、 懂法、 守法、 用法、 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
村干部遵纪守法、 依法依章办事。
广大村民自觉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 遇事找组织, 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的群众越来越多。
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六是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作用明显。
全镇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化, 各级调委会各项制度落实。坚持每周一次对村民的矛盾纠纷, 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的进行排查, 及时发现纠纷苗头和事故隐患, 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农村建立了群防群治组织, 形成了村、 组防范体系,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 有效预防各种违法犯罪, 及时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
七是农村社会政治稳定, 经济繁荣, 文明进步。
目前, 全镇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
”活动的定点开展, 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了基层干部依法管理、 民主管理, 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为农村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篇四: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普法工作调查报告(2 篇)范文(一)
我国已经实施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普法教育。农村法律知识极大普及,农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进一步改变,法制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普法教育仍然存在诸多难题。特别是部分农村普法教育的滞后,阻碍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
当前农村普法工作主要存在着“四难”:
一是认识难统一,一些农村干部把普法教育当成是“听话教育”,要求农民学法主要是为了让农民听话。当看到农民学法后懂得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时,反而觉得农民学了法后不好管,认为农民还是不学法才好管;还有的基层干部善于断章取义,把普法当成“实用教育”,只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而对于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方面的法律知识却视而不见;有的农民则认为学法是司法部门的事,只要不犯法,学不学无所谓。
二是人员难集中,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大部分时间里忙于耕种,农闲时外出务工,因而人员难于集中,普法的时间难以安排。
三是内容难理解,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对抽象的法律条文学不懂,记不住,影响了学法的积极性,使普法效果难以保证。
四是经费难保障,农村普法经费严重不足,缺乏起码的宣传器材和阵地,有的连基本的法律教材都无经费印制和购买,致使普法工作难以开展。
造成农村普法工作“四难”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其一是权大于法的特权思想影响了农村普法的开展。由于个别村干部中存在着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个人说
了算的现象,这种不良倾向和现实的负面影响,使许多农村干部群众仍然对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其二是执法不公现象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普法是否有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的公正执法。目前在部分乡村中司法、执法环境仍然较差,严重存在着执法混乱,效率不高等问题。使一些农民群众对法律的权威产生了怀疑和动摇,进而失去了学法的信心,已取得学法成果也难以巩固。其三是枯燥单调的方式方法阻碍了农村普法的深入。一些地方没有根据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延包、税费改革,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等新情况采取新的普法形式,而依然沿用传统的上大课、放广播、搞宣传栏、照本宣科等普法模式,这显然难以适应新形式下农村普法工作的客观要求。其四是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也降低了普法效果。当前农民的文化素质仍然较低,文盲、半文盲的农民占相当比例,增加了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难度,客观上制约了农村普法效率的提高。
针对上述农村普法“四难”的现象,笔者对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一、坚持“两个结合”,一是学用结合,在普法过程中,要强调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为农民营造良好的学法环境。二是普法与服务相结合,从农村的实际需要出发,把普法工作与解决群众普遍遇到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寓学法于用法之中,逐步使群众树立起“遇到问题想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二、农村普法工作应该有侧重,以更贴近农村实际生活为重点。要加大与土地承包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市场经济法规的宣传,解决农民群众与市场经济大潮搏击中出现的有关新情况;加大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与消费者权益法规的宣传;使广大农民朋友了解鉴别产品质量、投诉、打击制假售
假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掌握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方法。
三、增强普法的灵活性。针对农民生产生活中的特点,普法工作要尽量避开农忙季度,努力做到生产、普法两不误。在形式上要把电影普法、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普法一条街,送政务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方式综合在一起,通过以案说法、图片解法、旁听审判、现身说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墙头诗”“快板书”“顺口溜”从而真正使农民学法时坐得住、听的懂、学的进、记得牢。
四、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各级普法组织要把农村普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舍得投入人力物力,使农村普法工作由“软”变“硬”;要努力提高普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使他们成为精通法律、热爱业务的普法骨干;要健全监督机制。坚持和实行“党委决策、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的普法工作机制。要认真抓好年度和阶段性的普法检查,充分发挥县镇人大的监督作用,每年要组织人大代表对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以推进农村普法和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
五、要保障好必要的普法经费,不断改善现有装备。拥有先进精良的普法装备和必须的经费保障,是加大普法力度的重要条件。因此乡镇级财政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正常的保障范围,严格按照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镇村两级普法经费紧张的困难,以保障普法教育的顺利进行。
范文(二)
一、引言
调查目的:对义县农村地区法律建设的现时情况及其特点,和农村人对法律的看法及当遇到法律纠纷时采取方法以及这种现象所存在的原因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义县农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程度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调查时间:20XX 年 3 月 26 日——4 月 10 日
调查对象:镇村民、村干部、农民工等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报告主要是采用以走访为主,其它调查方式为辅的调查方式。
二、调查内容
通过在镇走访及调查,我发现,农民关心的涉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征地补偿问题。之所以征地补偿问题会成为义县农村居民首要的法律问题,我通过调查后得知,这是由于义县正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致使政府需要征地,征地必然带来补偿,而补偿当中产生法律纠纷也就不为奇怪了。产生法律纠纷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却是复杂的,涉及的当事人无非就是政府和当地村民。可能的原因,我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是赔偿价款协商不一致,政府所付的补偿款项少,致使村民无法接受,或者是村民要求的太多,导致政府无法接受;二是征收的土地面积与协商不一致,对于土地征收面积的大小,双方是有矛盾的,因此产生纠纷也就不奇怪;三是被征地的农民的安置与协商不一致,其主动权在政府,村民很少参与到规划中的,只能被动的接受政府的规划方案。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二位,从此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做的非常不如意。面对商家时,消费者毕竟属于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其原因来说主要是商家对消费权益不够重视,没有树立诚信交易的理念,目光短浅。其次,消费者维权的途径不多,消费者协会毕竟属于民间机构,它只能起到一个调节的作用,对于解决复杂的问题和矛盾严重的问题便显得苍白无力了。再次,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一般的成本包括,来回的路费,误工费,时间等等。如果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法则成本就更加巨大。因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就成了义县农村居民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了。
(三)劳动合同纠纷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三位,可见义县农民工在就业时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面对就业单位时,农民工同样是弱势群体。出现劳动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劳动的合法权益。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也不够,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其维权的成本也是非常大的,政府保护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力度还是不够大。此外,在婚姻、邻里等方面涉及法律的问题也比较多。
三、调查结论
通过对调查得出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义县农村普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
一是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村部内的一两块宣传栏,试问能有几个村民经常跑到村部来看着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村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二是个别村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认识不到位。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是硬指标,也很多是软指标。法制宣传,对有些村干部来说,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样,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村民很多越过村委会这一级,直接到乡镇政府上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法制宣传物质条件欠缺。义县有些村的集体经济不是很宽裕,甚至负债不少。要进行法制宣传,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了的,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宣传读本的紧缺、宣传设备的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法制宣传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法制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四、几点建议
对于以上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
一是整合资源,提高宣传效果。整合科技、文化、法律“三下乡”,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配以文字、图片、漫画等进行趣味性、生活化的法制宣传。另外,农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员流动性较大,组织起来进行规模性的宣传教育并不实际,但是,我们却可以利用农村学校这个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开展“法进校园”活动。学校学生来自各村各户,而且人数多,有固定的学习教育场所和丰厚的师资力量,我们可以在农村中小学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再让学生回家向家长宣传法律,这种家长和孩子间的互动能使家长更好的学习到法律。
二是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政府应加强对村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把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目标和任务上来,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是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村领导干部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法制建设”,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学习法律的热情,调动农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是增加普法教育经费,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高的效果。对确实无法支持农村普法经费的的村居,镇财政应适当进行倾斜,给予一定的经济扶持,使农村法制宣传得以顺利开展。同时,各村也应考虑到自身经费的实际情况,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上多下工夫,节约成本,以最低的成本创造最优的成果,务求法制宣传的到位。
当然只有通过个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的法律基础才会越来越提高。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农村群众的生活才会更幸福、更快乐
篇五: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法治乡村建设调研报告:从依法治村到村级治理法治化村级治理法治化是善治视域下我国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村级治理法治化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村级治理法治化是提升人民幸福生活的必然路径。其中,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是农村依法治理的有效载体。在 xx 市xx 区,作为法治乡村建设“xx 经验”主要发源地之一的 xx 村,创新以“十星级文明户”治理模式实践村级治理法治化。
一、基本概况
xx 镇 xx 村位于 xx 市 xx 区 xx 镇人民政府驻地中心,现有xx 户,xx 人,耕地面积 xx 亩。村党委班子由 x 人组成,下设三个党支部,现有党员 xx 人(预备党员 x 人);村“两委”成员由 5 人组成;村委会下设 x 个村民小组,现有村民代表 xx 人。xx 年度村经济总收入 xx 亿元(其中村办企业销售收入 xx 亿元、纳税 xx 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 2 万元。xx 村先后获得 “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全省民主法制示范村”“省级美在家庭活动示范村”; xx 市“先进基层党支部”“模范村民委员会”“明星村”“经济建设先进村”“五个好村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x xx 村村级治理法治化现状
(一)党建引领依法治村平台化。
xx 镇 xx 村是法治乡村建设“xx 经验”主要发源地,1992年 xx 村被选为“依法治村试点村”,当时按照“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一系列本村农村工作制度规范,农村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明显地得到了提高,农村党员群众民主法治观念普遍得到了增强,村风民俗、民间风气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各方面发展。近年来,xx 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战略部署,围绕 xx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统筹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依法治村工作。
(二)创新村级治理探索模式化。
因地制宜、传承法治传统,立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断摸索村级治理模式,一方面 xx 村法治建设注重依法治村工作,服务保障村级经济发展,以治理为思路,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法治为根骨,以德治为肌肤,以自治为血脉,凝聚群众智慧,尊重首创精神,培育全村乡村治理的自发原动力,推进乡村治理具体化、立体化、人本化,实现有效治理。三年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稳步开展,山东洞察律师事务所訾丙林律师聘为村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级法治建设,保障了全村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经济收入稳步增长,村民幸福感安全感较高;另一方面在传统法治支撑中,依托经济优势,xx 村结合党建和自治、德治、法治,在 20 年来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的探索中,走出一条“依靠文明户评选活动聚人
心促和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路子,全村村民和谐、村级治安稳定、经济高速发展,全村刑事案件发案极低;总体看近年来全村治安及刑事发案率,不存在村级区域范围为发生的刑事案件情况,依法治村成效显著。
(三)村级治理法治化模式初现。
xx 村注重新时期党建引领依法治村,积极强化村级党建,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实现乡村党组织的绝对领导,党领导依法治村。以依法治村为平台,一方面巩固村依法治村的法治成果,积极加强全村依法治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理理念,结合 xx 村村经济总体较好的情况,在村级管理上牢固树立“服务群众当先、激励约束并举”的村级管理理念,辅助提高乡村法治化程度,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为目标,在“爱国爱民、遵纪守法、文明卫生、诚实信用、团结友善、赡养孝敬、道德公德、济贫救困、维稳爱村、婚姻生育”十个方面强化考核管理,创新管理渠道和载体,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依法治理吸附力,德治法治互相推动,形成依法治村经验不断升华。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村级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治理能力和水平,严格“五步议事法”程序,规范村民代表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挖掘新型乡村治理主体资源,调动能人大户、返乡人员等农村精英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鼓励和吸引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建设,形成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格局。同时,拓展村民自治,创新协商民主形式,将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农垦制度等农村
重点领域改革和精准扶贫等议题嵌入村民自治的全过程,强化利益联结与合作意识,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在共建共治共享中不断丰富村民自治的内涵,通过全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全村文明户达到 98%以上,全村每年奖励金额达到 80 万元,形成本村共享共治的特色。
三、存在不足
伴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各地乡村治理上取得了显著成效,民众法治意识普遍提升、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依法治理不断走向有序,并在乡村治理发展的过程中摸索出了坚持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关键作用、坚持发挥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等经验启示。
在这样的背景下,随着新时期对法治乡村建设“xx 经验”的不断深入提升,人民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更加多样,加上 xx村全村整体的经济发展加速一并面临的挑战也逐渐增多,需要围绕服务村级局势,面向全镇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村级法治建设,统筹实现村级治理的现代化、科技化,例如增加“互联网+村级治理法治化”“大数据+村级治理法治化”。在这些领域的村级治理法治化探索需要进一步探索,实现村务公开的实时同步,探索实现“区块链+村级治理法治化”
四、对村级治理法治化的建议、新时代 xx 经验的深入实践的看法
村级治理法治化需要坚持依法治村、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党的领导下,按照法律来管理乡村事务,即乡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活动依照法律管理,村民的所有行为依照法律进行,使乡村的一切需要和可以由法律来调控的活动和工作都纳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村级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乡村社会的具体实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旨在积极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贯穿村民的日常生活,使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贯穿乡村治理的始终。
村级治理法治化既有共性也有特例,村级治理法治化要在因地制宜的基础上形成“xx 模式”,实现新时代 xx 经验的提升,一是围绕 xx 经验开拓新时期的 xx 村庄治理的新特色,建议重点围绕党建引领法治、基础法治治理模板等环节形成统一模式;二是建议建立统一的乡村法治宣传资料,(符合新时期要求)实现以村及社区的重点法治宣传阵地统一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当前的“自媒体”以及“融媒体”等科技力量实现法治宣传的“快、精、准”;三是审时度势,以党建为引领,切实围绕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搭建法治平台,构建法治框架,助推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篇六: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课题调研报告 —— 统筹加强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党的十九大引领依法治国进入新时期,解决社会主要矛盾需要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和提供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当好新时代金华答卷人”活动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开展“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课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县(市、区)基层法院、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区等单位,与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干部群众座谈交流,了解掌握我市法治建设的第一手情况,经过梳理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依法治市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实践拓展,围绕全面依法治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强化。2006 年省委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决策以来,市委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先后作出关于建设法治金华的决定(2006)和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金华建设的决定(2015),坚持不懈推进依法治市。去
年以来,市委专门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支持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将“坚持以法治为保障”作为“五个坚持”之一,写进市委战略工作体系。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建设法治金华工作领导小组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全面深化法治金华建设工作。
(二)地方立法迈出坚实步伐。2015 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每年立法计划,先后制定实施了 5 部地方性法规。例如,固化金华治水经验,制定实施《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做法,制定实施《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出台《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加快《金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同时,在全省率先以校地合作方式与浙江师范大学共同建立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搭建立法研究院、立法咨询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三支立法智库队伍,构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新格局。
(三)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去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亲自牵头抓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每年召开府院联席会议暨法
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部委办局负责人夜读学法考法制度。市、县两级政府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乡镇街道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全市 147 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并运行“基层治理四平台”,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全市共聘请法律顾问 300 多人,实现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对行政合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在义乌市挂牌成立全国首家行政复议局的基础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在全市全面推开,金华市行政复议局于去年 12 月挂牌成立,行政复议实现统一受理。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逐年提高,2015-2017 分别为 77.4%、85%、88.8%。2017 年,婺城、金东、兰溪、浦江、磐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到 100%,在全省处于前列。
(四)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去年以来,全市司法机关立足司法职能,加快改革步伐,促进规范提升。全市法院围绕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仗目标,完善部门执行联动机制,发布失信人员联合惩戒通告,开展执行案件集中专项行动,形成了强大执行合力。全市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公益诉讼改革,两级院均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共办理公益诉讼 62 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5800 余万元,彰显
了法律监督权威。全市公安机关稳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压缩指挥层级,推动警力下沉,为优化服务提供了高效保障。同时,法院、检察院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和司法雇员招录工作,增强一线办案力量,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五)法治社会建设同步推进。去年以来,我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评估,加大对“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的督促落实,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推出“我要学宪法”微信小程序,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法律意识。制定出台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实施意见,坚持和深化武义“后陈经验”、浦江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全面推广金东区“红色网格”、婺城区干部进村入户扫码等做法,着力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目前,我市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4 个,省级 106 个,市级 753 个。依法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治危防患等工作,着力保持社会大局安定有序。
二、当前依法治市存在的突出问题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和渐进过程,当前依法治市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人大法治建设一线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一是人大监督刚性不够强,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创新突破。调研、审议不够深入具体,对审议意见、代表建议办理的监督不够有力有效,对具体人、具体事的监督针对性不够强,有的流于形式。二是地方立法工作力量不足。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人大代表中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数比例不高;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监督不够有力,影响地方性法规作用的发挥。三是人大代表参政能力有待加强,参与依法治理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薄弱环节,存在重行政效率轻法定程序等问题,执法违法情况时有发生。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时发现,有的行政行为存在程序瑕疵,比如强制拆迁未按行政强制法规定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履行不到位;行政处罚未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救济权利,相关文书送达不规范等。由于急于求成,没有履行法定程序,造成后续复议、诉讼及信访等后遗症,欲速则不达,非但没有提高效率,反而增加了行政成本。二是行政争议数量偏多。今年一季度我市复议案件总量排在全省前三。金华山、兰溪、浦江等地行政诉讼案件多发,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以及信息公开领域,行政争议化解难度较大。三是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合同风险评估
不够到位。政府法律顾问事后救火多、事前把关少,有的法律顾问只是挂个名,精细化、项目化服务偏少。四是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不够有力。2017 年市人大常委会在《金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宣传不够广泛深入、社会知晓度不高、法规与政策配套制度衔接不够完善、监管执法不够到位等问题。
(三)司法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大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通过办案发现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动性、前瞻性有待加强;有的司(执)法人员孤立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仍然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群众观念淡薄、司法作风不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二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影响办案质效。2017 年全市法官人均结案 314.82 件,连续 10 年居全省各地区第一位,超出全省均值 70.6 件。长期办案压力造成一线法官疲于应付,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三是法院执行工作绩效与群众期待仍有差距。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执限内执结率、未结案数均在全省处于后进梯队。有的执行案件部门配合不够及时有力,导致难执行、慢执行。四是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案件、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力度仍然较为薄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少,提起诉讼还存在一定难度。
(四)基层综合治理合力有待进一步形成。一是部门合力不强。有的基层组织发挥党建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不够有
效,村(社区)过多承担行政性事务,服务功能弱化,基层资源整合不够,有的各自为战,存在“上头千根线、各穿各的针”现象。二是基层自治能力不强。近年来,我市法院收案数持续高位运行。2017 年全市法院收案数突破 21 万件,占全省 171 万件的 12.28%。案件数量高发说明过于依赖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未能有效发挥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稳压器”作用。农村法律顾问、基层调解员队伍工作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基层司法所建设比较薄弱。司法所工作人员普遍偏少,且受乡镇工作牵制较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数量不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可以按 1:20 的比例配备。按这一比例,全市还缺 40 余名。
(五)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全社会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仍然比较淡薄,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观念根深蒂固,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土办法”“老经验”还有市场;一些群众遇事不习惯找法用法,往往“信访不信法、信官不信法、信闹不信法”;“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劣币驱逐良币”等现象仍然存在,挑战法律底线、破坏法律制度的人和事时有发生。在普法工作上,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还停留在口头上;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有待加强,对群众实际法律需求的把握有待改进。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建议
依法治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统筹兼顾、把握重点、全面推进。
(一)统筹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全面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渐进、持久的基础工作。当前,一是要以宪法学习宣传为重点,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作为一把手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将有无公开违背宪法的言行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测评的重要内容。对基层落实公开宪法宣誓制度进行执法检查。二是要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落实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责任。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发挥部门一线专业人员“以案说法”的良好效果,做到在执法中学法、在执法中普法。三是要以全民参与为目标,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民普法。不断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总结推广“电商式”“菜单式”普法工作经验。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将化解矛盾纠纷与法治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基层司法所场地建设和人员配备,补齐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短板。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植入更多法治元素。
(二)统筹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实现互促共进、相辅相成。法治建设和深化改革的主要目标、原则具有一致性,
可以进行统筹谋划、共同推进。当前,一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加强对人大任命的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运用专题询问、执法检查、履职评议等方式,推动工作责任制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二是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调动和激发社会活力,扩大民间有效投资,挖掘居民消费潜力。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对《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出台重大项目前期调研论证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项目负责制,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同时,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打通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律师交流通道。
(三)统筹科学立法和严格执法,推动良法善治落地见效。立法和执法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环节。当前,一是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协调人大主导立法与政府参与立法的关系,增强政府部门参与立法的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力度。落实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对五年立法规划作适当调整增补。加强各专委立法能力建设,完善常委会会议审议机制。加强立法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地
方立法工作更加精细化、特色化。二是要始终坚持法治为民的工作理念。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靠法治的力量来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的各项权利和利益。要围绕群众需求,确定调研项目,选好立法项目,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落实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三是要运用法治手段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在创建工作中,对市容环境卫生、违规养犬等问题进行立法规制。加快《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作为我市首部由人代会审议的实体法。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力度,并有重点地组织执法检查。
(四)统筹依法治理和社会自治,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也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难题的必由途径。当前,一是要大力推进“基层党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大党建统领大联动治理,实现党建、治理互促共进。开展“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村(社区)建设,理顺治理体制,整合基层资源,夯实治理基础。二是要依法规范社会秩序。全力做好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的矛盾化解。严防民生领域、金融领域、安全领域风险,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三是要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整合自治组织、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小区物业等组织功能,更好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
人员等群体在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基层治理、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增强基层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
篇七: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乡村建设面临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建设法治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本文以XX 市 XX 县 XX 村为例,通过论述该村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指出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瓶颈问题,探寻新时代建设法治乡村的新思路、新举措,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一、XX 村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XX 村属于城中村,位于 XX 县城东面,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下辖 X 个自然村 XX 个村民小组,现有 X 户X 人,共有 X 个党支部、X 名党员,在家人员 X 余人,外出务工人员 X 余人。XX 年以前的 XX 村专做私炮,XX 年政府取缔私炮生产后,许多村民走上了电信网络诈骗这条罪恶之路,无疑给法治乡村建设设置了障碍。
在镇党委和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1 年 1 月底,XX村完成村“两委”换届,实现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不再存有村“两委”相互掣肘的现象,为法治乡村建设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领全体村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逐步提升,社会治安逐步稳定,集体经济收入较快增长。截至目前,XX 村建立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一户一法律明白人”制度,村干部兼职治调主任配合镇政府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村委会气象大喇叭每日定时播报最新的法律信息,驻村民警每天巡逻走访各自然村。
二、XX 村法治乡村建设面临的主要困境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乡村重大任务。随着近几年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村民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认同农村法治建设,法治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XX 村法治乡村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法治化不足,制度落实不力。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关键性作用。然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法治化不足,
造成党在乡村振兴中制度落实不力。XX 村虽然已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一户一法律明白人”等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党组织没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工作,不能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依法制定严格的制度执行规章,使各项事务管理工作走上“表面化、形式化”之路,导致村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高,从而不能为其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二)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偏弱,工作开展不规范。基层政府有时无相关法律政策文件依据就强令各村开展工作,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便追责。村干部为完成镇政府的工作任务,经常是“口头承诺,事后反悔”,导致群众不再信任政府和村委会。政府的话语权逐渐丧失,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下降,也误导群众不再信任法律权威,误以为法律就是一纸空文、领导干部的话才是有案可稽,使群众感受不到法治乡村建设的成果,极大影响了群众参与法治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三)村干部和村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法治建设工作难推动。XX 村“两委”成员 12 人中文化水平最高的是高中,有5 人,约占 42%;其余成员文化水平为初中。村干部由于文化水平偏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无法解决村里复杂的矛盾纠纷。随着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村民的权利意识增强了,但义务意识还相对较弱。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守法习惯还未普遍养成,存在“信访不信法、讲蛮不讲法、遇事
找关系”现象;村民的科学、法治、道德素养相对不高,精神文化生活匮乏,淳朴民风变味,传统美德滑坡。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因素。
(四)人文环境错综复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法治乡村建设。XX 年以前的 XX 村专做私炮,这迎合了当地村民“赚快钱、赚大钱”的心理。私炮生产被政府禁止后,部分人外出务工,留在家的青年则开始从事电诈这种违法行当,经常聚集打牌、玩手机、喝酒,无稳定的工作收入,以致难找到合适对象结婚。该村离婚率居高不下,单身离异男性多。再者,XX 村同姓而居,易滋生不当的家族关系与当地政府、村委会抗衡。XX 村做私炮的历史和村民现存的“一夜暴富”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治乡村建设进程。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对策建议 新时代下的法治乡村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乡村建设,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迈进。
(一)坚持党领导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法治乡村要建好,关键在党的领导。农村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乡村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要发挥法治乡村建设的引领作用。
坚持法治化、民主化的管理方式,引导村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二要突出党建引领驱动。切实把基层党建贯穿于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提升党员基本素质、强化党员“领头雁”作用,有效增强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三要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农村党组织。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法治意识,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乡村建 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根本立场。“乡村振兴,核心是人。”作为乡村振兴主体的村民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力量。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举措。“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法治乡村建设从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做起,因地制宜发展乡村产业,解决在家人员的就业问题,增加村民收入。在法治乡村建设中要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从群众身边的困难问题着手,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法治乡村建设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三)坚持“ 三治” 深度融合的法 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抓手。打好“自治、法治、德治 ”组合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道路。“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乡村治理有效,自治是基础。发挥村民在
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村级民主治理,由“干部替民作主”改为“村民作主”。建立由村干部、老党员、退休老干部或有威望的群众组成的各种村民自治组织,引导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张权利、解决纠纷。乡村治理有效,法治是保障。着力完善乡村立法,提高乡村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各项问题得到合法解决。乡村治理有效,德治是教化。把道德融入法治乡村建设的各个环节,有效破解基层治理中法律手段太硬、说服教育太软等难题。打造良好人文环境,通过开展评选“最美家庭”“好媳妇”“守法模范”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激励群众接受优秀传统文化,形成勤劳致富、爱老敬亲、守法诚信的良好风尚,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人文环境。
(四)坚持培育法律人才的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力量。坚持建立德才兼备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队伍,抓住村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尤其是培养村党组织书记的法治思维,多措并举培育乡村法治队伍。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思维与能力方面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等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探索推进农村与城市共享法律人才的模式,弥补基层法治人才缺失的短板。将乡贤、
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纳入农村优秀人才法治队伍,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五)坚持开展多样宣传的法治乡村建设,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一要利用好“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用村民听得懂的语言开展法治宣传,让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成为村民自觉行动。二要利用好文化传播方式,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案例可在村委会审判,组织群众和中小学生旁听,预防村民违法犯罪。三要创新媒体传播途径,充分运用互联网、远程教育、手机 APP 等现代化平台,传播关乎乡村实际、村民生活的法律短剧、生活剧、微电影等。四要扩大送法下乡人员范围,鼓励在读农村大学生将法律带回家、带到基层,引导村民用法律解决问题。
篇八: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推进“七五"普法工作专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毗的法治实践——浙江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调研哥艮止发轩4匕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乡村治理,实施乡村见振兴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曾先后到杭州市余杭区、湖州市安吉县等地专题调研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基层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石。如何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建设法治乡村,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重要课题。5月9日至11日,利用在浙江省参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之际,笔者分别到温州市万全镇冯宅村,宁波市海曙区葑水港村、鄞州区划船社区、梁弄镇横坎头村,杭州市余杭区丁河村就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行调研。浙江省是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发源地。1998年,宁波市鄞州区明伦村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司法部、民政部及时总结推广宁波市做法,200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在全国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目前已经评选表彰了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经过20年扎实努力,浙江省共有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19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9个,共占全省村级总数的88.3%。调研中,笔者深感浙江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法治浙江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作用,成为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动法治实践,总结后有以下突出做法和特点: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服务大局,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总体设计。2006年4fl,习近平同志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提出法治浙江建设,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作为法治浙江的基础工作。长期以来,浙江省司法行政部门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浙江建设,充分整合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自觉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融入党委中心工作,与“平安浙江”“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有效对接,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剿灭劣V类水”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的过程变成服务中心工作、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过程。2018年,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普法教育办公室印发《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创建活动新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目前,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纳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有效激发了各地创建积极性,有力提升了创建工作规范化水平。二、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进“三治”融合,把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正确方向。2016年7月,浙江省委提出了完善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三治”融合基层治理机制。笔者走访的5个村(社区)的共同做法,就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基础,以村民自治为根本的“三治融合”村级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乡村基层社万方数据嘲2018年第10期·总第226期JUSTICE OF CHINA会治理现代化。葑水港村党支部书记岑云岳介绍说,葑水港村的发展,首先是从抓党建人手,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在村党支部一班人带领下,建立村民自治机制,健全村两委工作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章理事。强化“五民主”、推进“两公开”,全面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实现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丁河村在推进“三治”融合中,突出法治在创建活动中的保障作用。实施“1234工作法”和“四诊全覆盖”新型法律服务,创办“雪亮学校”,通过法律知识讲解、案例分析的形式对村民进行普法宣传,推动乡村逐渐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冯宅村坚持德治与法治相融合,围绕“文化礼堂、精神家园”这一核心,充分发挥文化礼堂的文化阵地、文化传承、文明传播的功效作用,打造法德文艺共建、法治文化区域共享,集文化体验、法治熏陶、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法治文化阵地,让法治既“有形载体”又“无形熏陶”,为村民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向上向善的精神家园。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保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活水源头。让群众尝到民主法治建设带来的甜头,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步伐才会越走越坚定、越走越远。横坎头村是浙东抗日革命老区。过去的横坎头村交通闭塞、房屋破旧、经济发展落后。2003年春节前夕,刚刚担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专程到横坎头村考察调研,提出了建设“全国革命老区全面奔小康样板镇”的殷切期望。15年来,遵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横坎头村调整产业结构,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村面貌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建设成了“产业富村、生态美村、法治安村”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今年年初,横坎头村全体党员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该村的发展变化情况。春节过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给村里的党员群众回信,鼓励他们加快老区开发建设,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葑水港村在民主法治村创建中,针对村民关心的村级路网建设、桥梁建设、绿化改造、沿河凉亭建设、村级菜场改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等难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逐个解决,村级年收入从几万元增长到2017年的1200多万元,成为海曙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划船社区党委书记俞复玲介绍说,创建民主法治社区必须“众人划桨开大船”“居民需求居民提,居民事情居民办”,才能真正把社区的事办好。在社区党支部带领下,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吸引了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组建了“志愿者联盟”“老娘舅和好屋”“助残梦工坊”“阳光八号”等一批党员服务品牌,并孵化出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会救助、文体活动、学习教育等30个社会组织和16个优质公益项目,为居民群众提供个|生化多样化的服务。四、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持续发展。一是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地方、部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各县(市、区)和镇(街)以及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创建活动有了刚性约束。二是建立切实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高水平”和“走在前列”的定位要求,从治理主体、治理能力、治理过程、治理绩效等方面人手,科学设定“跳一跳就能够得着”的中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评价内容具体化、评价标准详细化,建立可比性强、便于操作的评价体系。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加强监督。针对有的地方重创建轻巩固,部分村(社区)创建成功后,不注重巩固提高,几年下来法治氛围不断淡化的现象,浙江省对已命名的民主法治村(社区)加强自查自评和互查复评,对问题较轻的村(社区)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村(社区)及时摘牌,有效地促进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爆(责任编辑:贺茔)万方数据
篇九:依法治村工作调研报告
法治县研究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 努力实现“两个转变、 两个提高”的目标, 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全面规划“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 按照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通知要求, 我市通过组织专家举行理论研讨会会, 深入基层群众调研等形式, 积极对地方依法治县(市)课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并与我市 2004 年开展的“深化依法治市、 建设平安章
丘”工作紧密结合, 形成了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理论体系, 将章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向新的阶段,丰富和发展了 “章丘经验”, 有力地推动了 全市法制化进程。
现将我市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理论的形成背景、 理论依据、 经验做法、 实践成果等总结如下:
一、 新形势下依法治市工作的新思路
章丘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从 1989 年到现在已经历时 15 年, 先后创造出“依法建制、 以制治村、 民主管理”、 “深化依法治村, 实施三个延伸”、 “四民主两公开”和“依法建制、 以德育人、 民主决策、 规范管理”等一系列经验, 在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树起了“章丘经验”的旗帜。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 协调、 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今年3 月, 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提出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7月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正式施行, 对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作出了法律界定。同时建设“平安山东”、 “平安济南”、 “平安章丘”的新任务又对依法治市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新的形势任务, 我们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 重新审视依法治市工作现状和发展走向。
组织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2 个乡 镇(街道办事处)
书记和分管书记结合工作实际, 分别撰写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组织有省委党校副校长李永清、 省社科联副主席包心鉴、 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院长赵喜臣等高层次专家参加的专题理论研讨会, 对新形势的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进行深刻的理论探讨, 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
同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 深入群众开展调研, 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 难点问题。
通过一系列调研活动, 找出了当前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农村开展得多、其他领域开展得少; 管理基层群众的规定多、 管理领导机关、 行政执法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的办法少等突出问题, 适时提出了“全面深化、 整体推进、 创新思路、 打响品牌”的深化依法治市总体要求, 在巩固和完善依法治村工作成果的基础上, 坚持以依法执政为龙头, 以依法行政为核心, 以依法治村为基础, 以企事业单位治理为框架, 以公正司法为保障, 依法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 实现由注重“约民”向“约民”、 “约官”并重转变, 把全方位依法治市逐步引向深入, 促进全市经济、 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 推进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的主要措施
围绕既定的全方位依法治市的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我市加大领导、 指导、 督查力度,迅速掀起新一轮工作高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把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作为全市必须长期坚持的“六大战略”之一和“一把手”工程,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七名副市级领导干部任副组长、 41 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设立了由一名副书记任主任的深化依法治市办公室, 配置了专门的办公场所、 办公设
备, 并划拨了专项办公经费, 具体负责对全市深化依法治市工作的调度、 指导和考核。
各级各单位根据市里的要求, 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市委、 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 明确了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 从各部门抽调工作骨干分别组建了机关、 企事业单位、 农村三个专题组, 对三个大的层面的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专题指导;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
“一办三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 分别研究制订了全市和各工作面的工作方案和配档表。
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把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列为任期工作目标, 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负总责, 亲自抓, 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集中精力靠上抓。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因思想不重视、 责任不明确、 措施不到位、 工作不落实的单位, 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层层深入发动。3 月 6 日, 我市专门召开深化依法治市动员大会, 市、 乡、 村三级和市直各部门、 各企事业单位的 1300 余名干部参加会议, 进行了全面部署。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层层召开会议、书写标语等多种形式, 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电台、 电视台、《今日章丘》 报分别开辟了专栏, 对深化依法治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 四是加强协调指导。
市委研究制定了检查考核制度, 依法治市办公室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 定期召集办公室成员及三个专题组组长会议, 听取专题组工作情况汇报, 分析、 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部署下一步工作。
依法治市办公室还创办了《工作简报》, 及时刊发领导指示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1 页[1][2]下一页本文章共 2 页, 当前在第 2 页上一页[1][2]、 工作动态、 典型经验等, 达到了及时指导、 交流经验、 检查督导的良好效果。
三、 全面治理—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的重点内容
全市各级各单位按照市委、 市政府《关于深化全方位依法治市工作的决定》 部署, 理论联系实际, 重点在五个方面开展了深化工作, 形成了全方位依法治理新格局。
(一)
实行依法执政, 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能力。
党的十
六届四中全会的中心议题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并做出了相应的决定, 明确提出了科学执政、 民主执政、 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
坚持依法执政是党全面提高和加强执政能力的关键, 是贯彻以法治国方略, 建设法制国家和实现政治文明的前提, 是提高党的公信度和民众认同感必不可少的条件。
我市结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着重围绕全面提高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水平、 提高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展开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
市委提出建立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目标, 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
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及市直各部门都建立了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 确定每月学法日, 制定学法计划和学法配档表, 建立学法笔记和学法档案, 定期组织检查、 考试、 考评。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法制培训制度, 市委党校把法制课程列为各级领导干部必修课进行培训。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知识的更新和本系统的执法情况, 不断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
市委出台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意见》, 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资格考试制度,明确规定凡法律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任命, 也不能进入后备干部队伍序列, 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三是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民主性、 合法性。
市委研究制定了市、 乡 两级《关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的规定》 等四个规范性文件,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建立了“一个党委、 三个党组”的市级班子工作机制和以“提出预案、 形成方案、 科学论证、 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市委决策基本程序, 保证了决策有章可循、 照章办事。
在依法民主决策的保障措施上, 市乡 两级党委坚持聘请常年法
律顾问, 对即将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把关, 对已经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 保证了市、 乡 两级重大决策和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科学性; 在重大问题决策中, 通过实行专家咨询、 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形成了决策前广泛调查研究, 听取群众意见; 决策中领导成员认真讨论, 听取领导成员意见; 决策后认真组织实施, 听取各方面反馈意见的“依法决策三步走”做法, 做到了科学决策、 民主决策、 依法决策。
(二)
强化依法行政, 建立法治、 责任、 阳光、 服务政府。
依法行政是《行政许可法》的根本要求。《行政许可法》 的颁布和实施, 是国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举措。
“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 行政机关不依法行政, 就无法要求被管理者守法。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核心。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 与公民关系最密切, 因而也是权力最大、 机构最多的一个部门。
这就决定了依法治市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重点。
建设法治政府, 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 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按照合法行政、 合理行政、 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 诚实守信、 权责统一的要求, 做到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通过深化依法行政, 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的权责意识, 确保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对此,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以《行政许可法》 颁布实施为契机, 结合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以建立法治、 责任、 阳光、 服务政府为目标, 强化“约官”、 “约权”,重点抓了“四个环节”。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
市政府组织各行政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 的要求, 从行政许可主体、 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收费三个方面入手, 严格依法界定行政许可事项, 去年以来分两次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 的项目 226 项, 经审查保留 475 项。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机制。
市政府制定了《规范行政行为、 建设法治机关的意见》, 进一步完善了执法目标责任制、 执法公示承诺制、 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考核评议制, 确保了严格执法、 为民执法。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
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制定了《政务公开实施办法》, 明确公开原则、 内容、 形式和程序, 通过建立网站、 设置电子屏幕、 安装电子政务信息触摸屏等现代科技手段, 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同时, 以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载体, 实行行政事项立案、 审批全过程、 全方位公开, 方便了行政相对人监督, 提高了工作效率。
做到凡涉及城市拆迁、 重大建设项目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律向社会公开,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防止权力滥用, 接受群众监督, 切实保证公共权力公共使用。
四是狠抓执法监督。
市委研究出台了《行政过错行为追究办法》, 明确了行政过错行为追究的范围、 方式、 程序, 通过列举方式, 对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征收、 行政处罚、 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及履行其他职责过程中违法和不当行为进行界定, 根据情节轻重、 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 分别给予责任追究, 对内便于执法人员遵循, 对外便于社会监督, 增强了行政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
推进公正司法, 确保实现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目标。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市的重要内容, 也是依法执政、 建设法治社会的内在要求。
各司法机关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公正司法的根本标准, 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组织开展了“建学习型单位”、 “创人民满意单位”、 “公正司法树形象”等活动, 通过教育整顿、 法律培训、岗位练兵、 培育“知名法官、 优秀检察官”、 打造“精品铁案工程”等形式, 提高了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二是深化司法改革。
市法院构建用人、 管理、 监督、 服务、 后勤保障五大机制,强化“大立案、 精审判、 重监督、 强执行”工作思路, 以办公自动化为依托, 实现了审判和执行等环节的自动管理和控制, 并建立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的审判质量考核管理机制, 实现对法官业绩的科学动态管理。
市检察院制定了《实行执法公示承诺的暂行规定》, 实行检察长定期接访、 当事人点名预约检察长、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等制度, 扩大了司法监督;三是强化司法服务。
司法机关积极实施“阳光工程”, 出台了审务、 检务十项公开制度, 通过
设立审务、 检务公开大厅, 配置电子屏幕、 微机自动控制系统, 实现了审务、 检务、 执法活动全过程、 全方位公开, 增强了司法活动的透明度。
通过设立流动法庭、 假日法庭、 流动办案点, 内部局域网站, 启动电子印章, 配置多媒体示证系统, 积极开展“审务、 检务进乡 村”、送法下乡 活动, 主动上门为群众服务, 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扩大了司法服务范围, 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
加强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 扩大依法治市成果。
依法治企是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搞好依法治企意义重大。
搞好依法治企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治经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日趋完善的今天, 各级各类企业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好的发展质量, 必须不断提高法治素质, 深化依法治企, 在法治的框架下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在不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的基础上, 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搞好依法治企是维护企业稳定的需要。
企业要发展, 必须以稳定、 良好的经营秩序作基础。
搞好依法治企是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的需要。
创建诚信守法企业, 最根本的途径是开展依法治企活动, 通过落实依法治企各项措施, 使企业的决策、 经营、 管理、 服务等工作逐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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